星期四, 5月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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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沉:也论“天再旦于郑”

也论“天再旦于郑”

西晋太康二年,即公元281年,三国归晋的第二年,在汲郡(今河南卫辉)出了一件震撼学术界尤其是史学界的盛事,那就是《竹书纪年》的出土。此书或可称为当年的《盗墓笔记》,因为这套竹简并不是官方组织挖掘的,而是由一个盗墓者弄出来之后,被迫自愿上交给国家的。也许正因为一直藏在古墓里,所以才躲过了秦朝的焚书坑儒。说起来这个盗墓者的名字很意味深长,他名叫“不准”,似乎在暗示被他起出来的这本书的可靠性。

但那一届天朝对此书非常重视,晋武帝司马炎命令当时的史学界学科带头人中书监荀勖与中书令和峤共同牵头负责这个国家级课题,限期将以古代魏国文字书写的《竹书纪年》翻译为晋朝的文字。但这项工作困难重重,“八王之乱”等政治事件对这个项目干扰极大,中后期的主要负责人秘书丞卫恒被杀,后来他的好友佐著作郎束皙接替他完成了工作。

然而这本《竹书纪年》委实命运多舛。晋朝时整理好的本书经五代战乱后就散佚了,北宋官修《崇文总目》竟无《纪年》之目。后来清代学者朱右曾搜集西晋以来诸多书籍和注疏文字中引用的《竹书纪年》文字,将其汇编为《古本竹书纪年》,这个“古本”称谓是相对于“今本”而言,其引书皆断自北宋,靖康之后则弃而不取。

明代嘉靖以后,出现二卷本的所谓《竹书纪年》,被称为《今本竹书纪年》。《水经注》、《史记》三家注等古籍所引《纪年》文与今本颇有异同。由于来路不明以及体例与历来所引《竹书纪年》有所不同,《今本竹书纪年》历来被斥为元明时人之伪作。

总体而言,这部书描述了从夏朝到战国时期历代所发生的血腥政变和军事冲突,按说它成书的年代还在司马迁创作《史记》之前,理应有相当的准确性,然而仔细把它与《史记》对比后发现,其中的记载与《史记》所描述的不单内容不同,而且价值取向大异。

比如对于我们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尧舜禹禅让的故事,在《竹书纪年》中却是:“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又比如,根据《史记》所记载,商朝太甲被伊尹囚禁三年后,伊尹见太甲改过自新,便郑重的将国家交给他。太甲复位后,沉痛接受教训,成为了一个勤政爱民、励精图治的圣君。不过,《竹书纪年》对此却有不同的描述:伊尹放逐太甲后,自立为王,七年后,太甲潜回杀掉篡位的伊尹,并改立伊尹的儿子伊陟和伊奋继承伊家。

不过,说起来《史记》也未必准确,尤其在涉及上古年代时。宋人洪迈在他的《容斋随笔·卷一·史记世次》中就指出了这一点:

《史记》所纪帝王世次,最为不可考信,且以稷、契论之,二人皆帝喾子,同仕于唐、虞。契之后为商,自契至成汤凡十三世,历五百余年。稷之后为周,自稷至武王凡十五世,历千一百余年。王季盖与汤为兄弟,而世之相去六百年,既已可疑。则周之先十五世,须每世皆在位七八十年,又皆暮年所生嗣君,乃合此数,则其所享寿皆当过百年乃可。其为漫诞不稽,无足疑者。《国语》所载太子晋之言曰:“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皆不然也。

意思是说:

《史记》记载的帝王世代次序,最经不起考验。就拿稷和契来说吧,二人都是帝喾的儿子,同在唐尧、虞舜时代作官。契的后代是商,从契到成汤共十三代,历时五百余年。稷的后代是周,从稷到武王,共十五代,历时一千一百多年。论辈份王季(文王之父)应和商汤是兄弟,差了两代,竟差了六百年,这已经很可疑了。那么周朝的先人十五代,必须每代在位七八十年,又都是晚年得子,才符合此数。而他们所享的年寿,要超过一百岁才可以。《史记》记载的荒谬和经不起考察,是无可怀疑的了。

我们中国总愿意津津乐道于自己悠久伟大的史学传统,但事实上,这一传统越是往远古追溯就越是难称伟大,虽然号称“上下五千年”,但是真正经得起推敲有可靠证据的,仅仅是从西周共和元年,也就是公元前841年开始的,距今不过两千八百多年。

或许是为了补足剩下的两千二百年好让这份历史纪年显得伟大一些,上世纪九十年代党和政府就启动了一项号称“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国家级课题,试图将“上下五千年”这个提法弄成名副其实。而其中的周朝断代工程,依据的最重要线索,却就是来自刚才提到的那个《竹书纪年》。

在《竹书纪年》中有这么一句记载:“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专家们紧紧抓住了这句话,认为凭此就能确定周懿王的年表,理由是“天再旦于郑”五个字可以被解读为“在今天的陕西华县或者凤翔一带出现了一次日全食,日全食恰好出现在早晨日出之后不久,因此天色暗下来,一会儿又亮了,也就是所谓的‘天再旦’。”如果真是如此,就可以通过现代的天文学技术去计算过去的几千年间哪一年在陕西出现过早晨的日全食。

按照这个推论,南京紫金山天文台的张培瑜对相关时代的日食状况作了详细计算,提出发生“天再旦”的懿王元年为公元前926年或899年。贵州工学院的葛真核算出:公元前899年或925年确实发生了日全食。而美国加州理工学院三位科学家的计算结果更为具体:“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指的是公元前899421日凌晨548分发生的日食,陕西一带可见。无巧不成书,19973 9日,我国境内将发生本世纪最后一次日全食,其发生时间,在新疆北部正好是天亮之际。于是决定多角度观测这次日食,以印证“天再旦”的视觉感受,并使感受得到量化的理论表达。199739日,在新疆和黑龙江漠河果然发生了日全食。专题组收到60人从18个地点寄来的35份报告。据《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1999阶段成果报告•简稿》中有当时的观测结果与结论:“观测结果是:日出前,天已大亮,这时日全食发生,天黑焉,星星重现;几分钟后,日全食结束,天又一次放明。这一过程证实了通过理论研究得出的天光视高度变化曲线,与实际观测的感觉一致,印证‘天再旦’为日全食记录是可信的。所以,可以确定公元前899年为懿王元年。”

然而这一考证的根基是否牢靠很值得深思。前文已述,《竹书纪年》中许多的记载是和后来的可靠记载有冲突的,比如它写太甲杀了篡位的伊尹,但近代出土的甲骨文上边显示,直到商朝灭亡,商朝对伊尹的祭祀也没有停止过。既然这种大事儿都可以讹误,又怎能认为其他记载就一定正确呢?何况还是件无足轻重的小事。再者,就连《史记》在内,诸多古代尤其是远古史料的记载已经一再显示我们中国人真的对数学很淡薄,记载一些年代时相当随手。因此,这个夏商周断代工程固然得出了一些结果,但整个过程真的是按照严格的学术流程而没有别的考虑吗?

就“天再旦于郑”这件事本身来说,“于郑”究竟作何解?专家们得出这个“郑”就在陕西凤翔的理由是:

历代天象记录,极少有人言及观测地点,因为这些记录来自史官。而史官随侍王的左右,其地点自然是在京城。据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周王朝诸王,自穆王以下居大郑宫。因为当时天子不在京城,所以史官在记下天象以后,特别注明地点在“郑”,这个特殊的记录,使后来的研究者增加了对该事件的可信度。

由以上分析,刘次沅认为,“天再旦”的记载是西周懿王的史官在随王居住郑地时,早晨例行观察天象(尤其是东边日出方向)时发现的。当时“天再旦”现象不是很强烈,普通人即使发现,也不会引起太大的震动。但是对于每天专职观察日出的史官来讲,这样明显的异象,足以引起他的惊恐,继而报告天子,载诸史册了。

根据刘次沅的解释和计算,可以确知文献中记载的“懿王元年天再旦”是发生于日出之际的一次日全食,这是对历史上天文名词“天再旦”的又一次可靠的诠释。这次日食发生的时间为公元前899年4月21日早晨,观测地点在陕西凤翔大郑宫。

《今本竹书纪年》中的确有“郑宫”的记载:

[一一]《纪年》: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郑。《穆天子传》注

[一三]《纪年》曰:穆王所居郑宫、春宫。《太平御览》卷一七三居处部

然而,竹书纪年的作者是战国时的魏国人,他笔下“于郑”会是于“郑宫”的意思吗?若说当年周懿王的史官的确是指“郑宫”,为何不直书“天再旦于郑宫”?所以,“于郑”究竟是于“郑宫”(这个说法本身就很别扭:怎么会说有日食发生在一座宫殿?!)还是“郑地”,是很值得深究的。

深究的结果,就是发现果然有不少也来自《今本竹书纪年》的记载可支持“郑”是“郑地”而非“郑宫”:

[一九]《纪年》:晋献公二年春,周惠王居于郑。郑人入王府,多取玉,玉化为蜮射人。

这里的“郑人”,毫无疑问是指“郑地”的人,总不可能是“郑宫”里的人吧?!考查别的史料也可以支持这一观点:周惠王时有五大夫作乱,惠王正是逃到了郑地,由郑厉公收容,并于几年后在郑国和虢国帮助下平乱复位。(史记·周本纪:惠王二年。初,庄王嬖姬姚,生子穨,穨有宠。及惠王即位,夺其大臣园以为囿,故大夫边伯等五人作乱,谋召燕、卫师,伐惠王。惠王饹温,已居郑之栎。立釐王弟穨为王。乐及遍舞,郑、虢君怒。四年,郑与虢君伐杀王穨,复入惠王。

还有:

[一五]按《纪年》魏武侯二十一年,韩灭郑,哀侯入于郑。

[一六]《纪年》云:晋桓公邑哀侯于郑。

[五二]《竹书纪年》曰:惠成王十三年,王及郑厘侯盟于巫沙,以释宅阳之围,归厘于郑。

很明显,不解释。地点的问题相当重要,因为能在“郑地”观测到的“天再旦”未必能在“陕西凤翔”有同样的观察感受。如果用现代天文学倒推当年是否能在“郑地”(而不是陕西)观察到日出时的“日全食”,得出的结论就未必是“公元前899421日早548分”什么的了。

事实上仔细阅读上边的引文,就会发现引文之间甚至可以说是自相矛盾的:一会儿称“史官随王在郑地”,结论却又说“观测地点在陕西凤翔大郑宫”——因为也很可能是“史官记录了郑地之人报告上来的发生在郑(河南)地早晨的一次日全食(或者别的现象)”。

综上,断代史专家们认为“天再旦于郑”就是“史官在凤翔大郑宫观测到早晨的一次日全食”的结论,其实未必可靠。

PS:国外也有学者对通过“天再旦于郑”推出的断代结论颇有质疑。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此论文pdf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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