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静老师将常见的问题行为分为四类:反抗哭闹行为、攻击自伤行为、无反应和逃走。
在这些行为中,我们的干预次序依次是:严重干扰其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正常生活的高频率行为(如打人,随便拿别人东西,课堂上大喊大叫等)、严重影响其自身发展或正常生活的高频率行为(如上课分心、坐不住),让他人觉得奇怪的行为(如晃手等自我刺激行为)。如果只是偶尔出现的无伤大雅的行为,不建议作为重点干预,以免丢西瓜捡芝麻。
在确定了待干预的目标行为问题后,就要对行为进行ABC分析,这是干预行为问题的第一步。在这个环节的讲解中,方静老师首先带大家回顾了预习作业的内容,即有关行为干预的基本理论。
正确的行为ABC分析是准确判断行为功能的前提。A,指行为发生的导火索,B指行为本身,C指行为发生后产生的后果。
例如:由于昨晚没睡好,老师布置比较困难的作业时,孩子大喊大叫,老师罚孩子离开教室。在这里,A是老师布置比较困难的作业,B是孩子大喊大叫,C是老师罚孩子离开教室。而前一晚没睡好是行为的前环境(E)。前环境也是我们干预问题行为时要考虑的一大因素。
对于家长来说,进行精准的ABC分析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常常见到的是,新家长提问大篇幅讲故事,无关紧要的细节一大堆,而对行为干预至关重要的ABC三个环节则容易忽略。把自己陷在细节的泥潭里,就很难抽离出来进行客观的分析和思考,更别提制定和实施干预方案了。
完成前二步之后,就进入行为的功能评估(F)。ABA将行为的功能分为四种,分别是实物强化、注意力强化、逃避和自我刺激。不同功能的行为,干预的方法有相似之处,也有截然相反的情况。所以功能分析的正确与否,决定着行为干预方案的制定有效与否。
以下举例说明:
功能1:实物强化行为
实物强化行为通常发生在孩子所提的要求被拒绝时。当家长为了避免孩子哭闹而满足孩子所提的要求时,孩子的问题行为就会被强化,也就是说在将来会更多地发生。
例如:在超市收银台,孩子说“妈妈,我要吃雪糕”;妈妈说“今天不吃雪糕”;孩子开始闹,并且行为慢慢升级,直到妈妈不能忍受;妈妈对孩子说“你不哭,我就给你买”;孩子停止哭闹,妈妈给买雪糕。
这里的“实物”,并不仅限于我们看得到的东西,也可以是我们看不到的东西。
例如:我想要出去玩;我想要妈妈给我讲故事(不是爸爸);我想要妈妈坐在我边上,弟弟坐在桌子的另一边;我想要坐公车去学校(不要爸爸开车送)。
很多时候,家长抱怨孩子强烈的控制欲望,希望事情以他所期望的方式发生,这也归于“我想要”范畴内。
功能2:注意力强化行为
孩子想要表达:请关注我!
(重要:注意力可以是正面的:表扬孩子,陪孩子玩;也可以是负面的:批评孩子。当孩子需要家长的注意力的时候,他并不在意他所获得的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注意力,只需要是注意力就好了。)
行为通常发生在家长忙于其它的事情,一段时间没有给孩子注意力。孩子开始做一些家长通常会制止他们的事,家长马上阻止孩子,孩子得到家长的注意力;以后在孩子想获得家长注意力的时候,就会更多地做类似的事情。
例如:妈妈忙着做晚饭,孩子自己玩玩具。过了一会儿,孩子开始玩电灯开关;妈妈告诉孩子不要玩,孩子继续;妈妈不得不走过去阻止孩子,责骂,然后叫孩子做其它的事情(孩子成功获得妈妈的注意力)。
不要觉得自己在几分钟前刚给过孩子注意力,孩子的问题行为就不是以获取注意力为目的的。有一些孩子,特别是年龄小的孩子,他们需要家长持续的注意力,他们独处的能力很弱,有时甚至少于1分钟。
功能3:逃避强化行为
孩子想要表达:我不想要做这个!
逃避行为通常发生在家长给指令并且坚持执行该指令时。当行为不断升级,家长疲于应付孩子的哭闹而忘了之前给孩子的指令,孩子的行为帮助他们成功出逃了该项他不想做的任务;在下次孩子不想服从某项指令时,行为就会再次发生。 有的时候,孩子最终还是做了家长要求的事。但因为问题行为而延迟了执行任务的时间,对行为也是一种强化。
例如:妈妈让孩子做功课,孩子开始闹,想要逃,把纸揉成一团,把笔扔掉;妈妈一再坚持,孩子开始哭闹;妈妈受够了,让孩子去自己的房间冷静一下。孩子离开。(最终孩子不需要再做作业,或者晚一点再做。)
功能4:自我刺激行为
这一类行为与前三类不同:前三类行为的强化物都来自于第三者,而自我刺激类的行为,强化物产生于自身体内。
确认是否自我刺激行为:当该行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无论是否有旁人在一边都会发生时,通常可以确认是自我刺激行为。
由于自我刺激行为的强化物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所以,当自我刺激行为发生时,行为就自然得到强化,之后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就会慢慢提高。
内容综述:遇到一个行为问题,我们首先要对该行为问题进行评估,确定是否要进行干预。然后要对行为进行(E)-A-B-C-(F)分析。这些都是制定行为干预方案的基础。
除了以上关于行为的ABC分析及行为功能的讲解,方静老师还对ABA中最容易混淆的四个基本概念(正强化、负强化、正惩罚和负惩罚)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和总结。简单地说,强化的作用是使行为增加,惩罚的作用是使行为减少。正是给一个刺激,负是去除一个刺激。也就是说,正强化是给一个喜欢的刺激,行为增加;负强化是拿走一个厌恶的刺激,行为增加。正惩罚是给一个厌恶刺激,行为减少;负惩罚是拿走一个喜欢的刺激,行为减少。方老师强调ABA的理念是尽量不用和慎用惩罚。
再次推荐阅读以琳自闭症论坛的行为管理专栏内容(http://new.elimautism.org/a/a.asp?B=11&ID=722227)
行为问题提问指南:http://new.elimautism.org/a/a.asp?B=11&ID=667639
行为干预第一步:学会夸孩子 [5]
行为干预第二步:学会不对孩子说“不” [2]
行为干预第三步:明白行为的功能(理解孩子想通过行为告诉我们什么)… [2]
行为干预第四步:当行为发生时应该怎么应对(避免强化不正确的行为)… [3]
行为干预第五步:利用环境变化来降低问题行为发… [2]
ABC行为功能分析方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