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6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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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的福音

救命的福音

作者:青枫

 

福音的内涵和外延,往往超过许多非基督徒,甚至基督徒的认知

就“福音”一词的字意而言,福音就是“好消息”。什么好消息呢?我们常常走在街上,听到各种门店的广告:好消息好消息!某某商品降价了!买二送一了!等等等等……这些是不是好消息呢?是,又不是。对需要的人来说,可以算是好消息,但对并不需要的人来说,不过是个普通的消息罢了。

 

福音是怎样一种好消息?对一个垂死的病人来说,他的病可以被医治,这对他是福音,是好消息;对一个被判处死刑的犯人来说,他的死刑被免除,这对他是福音,是好消息;但如果你不是一个垂死的病人或死刑犯,这些消息对你而言,事实上并没有太大价值。

 

然而基督教所传扬的福音,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好消息。圣经告诉我们死亡乃是罪的工价(参罗6:23),换句话说,在神面前,一个人若想证明自己无罪,他必须拿出自己可以不死作为无罪的证据,希望不要有人狂妄到坚信自己不会死……死亡是每个人都无法逃脱的结局,故此,福音对每一个人都是好消息,因这福音是救命的福音!

 

律法与福音是基督信仰中很重要的内容,但许多人,可能连信主许久的人,说起律法和福音的关系也是有点稀里糊涂,要么是错误地把律法主义当成了律法,要么把律法当成了律法主义。我们先读几处的经文: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

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

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使我们因信称义。(加3:24)

 

这几处的经文清楚的表明了:人是因信称义,不是靠遵行律法的行为称义。律法一词的基本意思是“指引”。当按照律法的标准,我们发现自己是一个永远达不到神的标准的罪人,并且是靠着自己根本无法完全遵行律法的人,这样的看见才会使人对靠着好行为来拯救自己的想法绝望。既然对自救之路绝望,若我们不愿破罐子破摔、继续沉沦,那就唯有寻求别路,这时候律法就如同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放弃自己拯救自己,放弃靠自己的行为称义的念头,单单仰望耶稣基督的恩典,相信耶稣基督是拯救我们脱离死亡的唯一道路——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律法在帮助我们接受福音上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因为只有承认自己是罪人的人才会想要寻求赦免,而律法正是严正无私地指出每个人的罪,然后引领我们仰望耶稣。

 

那么对已经接受福音的人来说,律法就废弃了吗?断乎不是!对相信福音的人而言,我们不再以遵行律法作为我们在神面前称义的方法或途径,绝不再试图以遵行律法换取神对我们的拯救和恩典。但我们要懂得报恩,用讨主喜悦的好行为来报答主的恩典,就如中国人朴素的报恩观念:救恩救恩,救命之恩。所以我们主耶稣救我一命,难道我却要不住犯罪,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吗?更何况一个真正被福音改变的人,讨主喜悦的好行为本就应当是新生命的自然流露。

 

主又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来8:10)律法的功用在每一个重生的基督徒心中越发显明,乃是让我们以好的行为来荣耀我们的神。以前律法是刻在石版上,我们因自己的罪只会害怕她,如今藉着福音,律法已经刻在我们心上,是新生命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可以爱上她,并能活出律法所指引的神所喜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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