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教会开始重视教会治理,有一些积极的已经建立会员制,一些稍有规模的教会也逐步完善教会章程。在这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和误区出现,常见的有三种,一是仍然停留在是否有必要制定章程的商讨中,二是有了章程之后,将之束之高阁,不按照章程落实,三是在具体事例中,为了达到一定的结果而绕过既定的章程或明显的圣经真理。这三种问题本质上都一样,是对教会治理的认知产生了偏差,接下来我将一一展开来谈。
有少部分教会认为治理是人的作为,会妨碍教会的属灵氛围,所以提倡去组织化和行政化。这种行为看起来很属灵,其实是罔顾圣经教导和基本事实。只要我们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圣经中到处有教会治理的教导,比如选立长老和执事的教导,教会的惩戒,圣礼的执行等无不告诉我们教会理当基于圣经有明确的治理。
其实这些教会虽然这样提倡,但实际上他们已经在按照某种形式在治理教会,这些形式往往是传统所形成的。这比订立章程危险多了,因为很容易走向两个极端,要不就是个人权威太大导致教会治理个人化和随性化,要不就是毫无辨别的继承传统,导致传统的权威高于圣经。
从无章程到有章程有时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我见过有教会在制定章程的时候就因为牧师和长老在章程中出现的先后次序的问题而搁浅。有些教会章程好不容易制定出来了,却将其束之高阁,在实际治理的时候仍然像无章程一样。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了华人在行事时普遍无视成文的文件外,可能是教会在制定章程过程中本身就有问题。有些教会制定章程不过是为了赶时髦,认为这是有一定规模教会的标配,所以章程不过是表面“政绩”,沦为形式成为必然。有些教会制定章程则是权利斗争的结果,有些人希望通过章程约束其他人的权力,我就见过有牧师为了扭转长老权力过大的局面而千方百计推进建制,这种情况一定导致结党纷争,章程可能出来了,人心也无法挽回了,当然章程也就无法落地。大部分的教会是照抄照搬其他教会的章程,这势必导致教会同工对章程的认识和理解不到位,因此章程也就无法成为治理的有效依据。
其实,每个教会在制定章程时一定是先充分讨论圣经的教导,有一些明确的教导是没有讨论空间的,教会理当毫无异议,比如在提摩太前书第三章提到长老的条件有“只作一个妇人的丈夫”、“不打人”,这些都是明确的条件,教会理当毫无折扣的遵行。有一些圣经教导只定性或者圣经的解释有多种可能,这就需要教牧同工根据教会的神学立场和实际情况做出阐释,比如“好好管理自己的家”,这就需要教会界定何为管理好自己的家。
制定章程时当然可以参考其他教会的成文文件,但是参考的时候一定要经教牧同工充分讨论,对所要借用的条文有充分的阐释和一致的认同方可。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教牧同工能充分理解和认同所订立的章程,这是章程能否落地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在教会治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的另一个错误就是为了现实需要而绕过章程,这种错误其实很可怕,有时候这就意味着教会同工集体违规甚至是犯罪(违背章程未必是犯罪,有时候只能定义为违规),这种集体的违规或犯罪几乎不会被发现或者有人质疑也很难得到纠正。
参与教会治理的人都会发现,治理很不容易,因为现实的案例往往很复杂,有些情况会超过章程的所列范围,毕竟在制定章程的时候不会考虑的那么周详。有些时候会发生教会对实际需要与既定章程产生冲突的情况,特别是教会在起步或转型阶段,比如教会起步阶段或是教会逐渐衰落时没有达到既定条件的牧者怎么办?是否可以为了实际需要而放宽条件?我见过一些教会因为这些问题而埋下很多隐患,甚至导致教会分裂。
有些人就会以实际需要为首要关切,认为教会在实际治理过程中应该要灵活点,不能太死板,甚至觉得教会治理与真理教导是两码事,治理更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我是不赞同这种观点的,因为一旦高举实际而违反既定的章程,那就意味着章程在治理过程中的地位被否定,章程也就不再是章程,这肯定会进一步导致对圣经所启示之原则的突破,那样教会一定落入说一套做一套的光景里。我不是不顾实际情况,而是说教会治理的根基一定是基于从圣经阐释而来的章程。如果有实际情况需要考虑,而且这种考虑并不违背圣经原则,那么就应该在章程中加以补充说明,或者调整章程,在这之后再去落实。
其实教会治理是真理的体现,它是讲台在传讲真理之后的具体落实。教会不能只在讲台上讲真理,一到治理的时候就只顾实际情况。教会治理理当异常谨慎,每一个决定都应该向会众显明教会是在按着真理而行,否则教会就会软弱无力,信徒也不会再尊重讲台所传讲的真理,教会也就不会有美好的见证。
主的兄弟雅各说: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雅1:22)。在教导个人要行道,要在实际生活中落实牧者的教导时,教会理当先给会众一个榜样,就是教会正是按着章程在办事,教会竭力按照圣经启示的真理在治理。因为只有教会内部本身是按着真理行,教会内部形成高举圣经、奉行真理的氛围,教会全体才会得到祝福和激励,信徒个人才会在各自的生活领域去遵行圣经的教导。
教会治理本身应该是牧养的一种途径,治理不是简单的为了做成某件事或达成某个目的,治理理当是牧养的落实形式之一。从章程的制定到具体事件的处理,都应该成为相关人员一起商讨圣经,一起交通,互相扶持、监督,一起遵从真理的过程。也就是说,在教会治理的过程中,相关人员都被带到主的面前,在实际情况和教会章程的约束下,每个人都看见神的道,也发现自己需要被调整的地方,以使自己和他人由内而外的得以更新,使神的荣耀因着这些更新而得到颂扬。
更为重要的是,教会治理是确保教会维持其本质的有效机制。教会不沦为社会团体的有效方法就是根据基于圣经的章程来治理,教会不是口头宣告自己的属性就够了,而是应该在治理过程中体现教会当有的本质,和确保教会不变质。教会洁除罪恶,以显明教会的圣洁本质;教会接纳多元群体,以显明教会的大公本质;教会眷顾最小的肢体,以显明她是爱的团契;教会遵从真理,以显明她以基督为元首;教会凭信心而非眼见行事,以显明教会是依靠至高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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