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4月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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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急救工作人员拒绝抬病人上救护车引发的一点联想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黑龙江嫩江市人民医院120急救工作人员到病人家后,拒绝抬病人上救护车。
人们一般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拨打120急救,当急救中心接到电话后,确认准确地址后会马上派出急救车,几乎不会发生急救中心接到电话而推辞。当急救中心去到患者地方,会第一时间紧急处理并以最快的时间送往医院,至于送往哪一家医院,取决于患者的实际状况和家属的要求。或者说取决于具体状况,因为有些三甲医院可能距离患者稍微有点远,可能会因为耽误时间,所以急救中心会与家属沟通之后决定。
我们再次申明没有任何急救中心接到电话而不出来急救,这是急救中心的责任或者说是义务,而且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说到急救中心的责任,而且是不能推脱的责任,我们就想知道一点抬患者是不是急救中心的责任,而且还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很明显,这就是急救中心的责任,如果还需要患者家属自己抬,那还不如打出租车,打急救电话就意味着遇到了十分棘手的情况。很多情况也未必有足够的人数抬患者,这还不仅仅只是个体力活,而且还具有技术性。
急救中心对于如何抬患者都有基本的培训,那培训的目的就是为了更专业。什么样的患者需要什么样的姿势,一般人并不适用太清楚,有时候不信心可能会给患者带来更大的伤害。总之,不论以什么样的理由拒绝抬患者,那么就是不负责任。
急救中心总不能就在那里一直等着,难道还要等到最后不需要抬,家属打另外一个电话吗?这另外一个电话就是殡仪馆的电话,我有一个朋友有一个疑惑,问自己打算送去世的亲属去殡仪馆可以吗?毕竟殡仪馆的车费贵。
中国农村土葬基本上都是自己根据本地的风俗埋葬,人们既可以选择亲朋好友一起帮忙,又可以选择花钱雇人。因此,按理说去殡仪馆二者之间都可以,可以自己送去,也可以雇殡仪馆的车。但实际不允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这个朋友也很好奇,自己火化去世的亲人可以吗?虽然有点惊悚害怕,但这个问题没毛病。
殡仪馆的服务基本上不包括抬遗体,那么这算不算是殡仪馆不负责呢?回到本案当中,医护人员竟然以“没有这项义务”为理由拒绝,殡仪馆还能暂时说的过去,120实在是说不过去,那急救中心的义务是什么?我们打120,然后你过去看热闹。以此类推打其它的像火警,你去看火旺不旺。
在这里,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些连最基本的“公权”和“私权”分不清楚,并以“公”谋“私”。所谓公共权力,这是老百姓享有的最基本权力,比如你去饭店吃饭,饭店老板直接将你轰出来,饭店老板的理由是饭店是他开的。当他决定开饭店,就和公众达成协议,任何人都可以进来,这叫公共权力。120更是如此,任何一个人都享有被急救的权力,如果一个患者打给120急救中心的某一个人,这个人当然可以拒绝。
正如我们不能随意进他们的家,这是人家的私有权力,神圣不可侵犯。现在倒好,你拿人们赋予你的公共权力而谈自己没有义务,这完全就是将公共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权力,可恶至极。公民属于纳税人,所以他享有法律赋予他的各种公共权力,作为具有公共权力的执行人抬患者,这是他的义务而不是他个人的权力。
至于殡仪馆抬遗体属于不属于他们的责任呢?我认为属于,如果只是负责运输,我雇谁都可以,问题是你不雇佣他们,他们就不接受,这到底是谁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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