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3 12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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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是上帝的旨意?‖孙宏广


本文摘自《基督徒信仰疑惑100问》第八问




关于什么是「上帝的旨意」,在神学界有几种不同区分,大多分为两种。比如「上帝先前的旨意」与「上帝随后的旨意」,「上帝绝对性无条件的旨意」与「上帝相对性有条件的旨意」,「上帝的美意」(the will of eudokia )与「上帝喜悦的旨意」(the will of eurestia ),还有「上帝定旨的旨意」(decretive will )与「上帝训诲的旨意」(preceptive )……

 

这些意见大同小异,除了词藻之间的不同之外,基本无甚区别。

 

而要彻底明白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还是需要思考一些经文:

 

【申29:29】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 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伯42:2】“我知道你万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拦阻。

 

107:11】是因他们违背 神的话语,藐视至高者的旨意。

 

【太6:10】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太7:21】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可3:35】凡遵行 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徒20:27】因为 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

 

【弗1:9】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

 

【弗5:17】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帖前5:18】凡事谢恩,因为这是 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旨意。

 

【约壹5:14】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通过这些经文,我们得知:明白上帝的旨意特别重要。上帝的旨意关乎人的生死祸福,因此,上帝命令我们寻求明白祂的旨意。

 

上帝喜悦聆听祂旨意的人,上帝也承诺祝福遵行祂旨意的人。甚至,连基督的到来(道成肉身)都是其遵行天父旨意的结果。在世上,基督徒不仅要留心查考上帝的旨意,而且要祈祷上帝的旨意施行在地,如同在天。

 

今天,正是由于许多人根本未曾知晓上帝的旨意,以至于信仰生活总浑浑噩噩。而也有其人,因为不明白何为上帝的旨意,所以时常假借神之名发泄一己私欲。更有甚者会以所谓上帝的旨意来牢笼教会,而会众也时常不加分辨,其恶果是导致教内迷信横行。

 

那么,究竟什么是上帝的旨意呢?在前文,我们已经罗列了神学界的一些看法与区分,综合那些看法,也为了避免给人造成误解,我们认为一般而言,上帝的旨意有「两个层面」和「三个划分」。

 

所谓「两个层面」就是「可见」与「不可见」的层面;所谓「三个划分」就是「隐藏性的旨意」,「显明性的旨意」和「引导性的旨意」。

 

「隐藏性的旨意」是指神有时不允许我们知道的全盘性的旨意。关于此点,伯克富先生在《系统神学》中称之为「神的定旨」或者「神的谕旨」(麦种328-337页)。此定旨是神旨意的综合,包括万事万物的最终结果,也涵盖促成此结果的过程和工具。上帝发出的定旨是自由的,只受自己本性所限。这个定旨是万事万物发生的「第一因」(first cause )与「有效因」(causatively),既包括善事,也涵盖恶事。但善事是上帝的积极性作为,恶事则是上帝的消极性许可;

 

「引导性的旨意」就是神在我们的生活过程中逐渐叫我们知道的。无论旧约还是新约阶段,圣灵在这个层面的工作都在持续。一般而言,这具备比较强烈的个人性,是上帝之心意在信徒信仰生活中的动态反应。此旨意与上帝的护理息息相关;

 

至于「显明性的旨意」则分为两个层面:其一是神在历史中已经显明的作为。这些作为中有一些曾经是「隐藏性的旨意」,但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和《圣经》的渐次成书就成为显明的了;「显明性的旨意」另外的意思则是指「与上帝的律法相关的事物」。

 

上帝的律法表明了上帝基本的爱恶,也透露出上帝的属性。所以,哪里有上帝的律法,那里就有上帝心愿的表达。

 

可以确定的说,上帝的律法是明显且不变的,故而很清晰而确定。因此,这些都是上帝「显明性的旨意」,也就是上帝再明显不过的心意。关于此点,上帝愿意向全人类表明,以至于人人皆不能以自己主观方面的任何因素对违背上帝的旨意有所搪塞。

 

有别与「隐藏性的旨意」,上帝「显明性的旨意」根本上不是闭塞难懂的,乃是直接明晰的。由于上帝不能欺骗人,因为那有违祂的属性。所以,上帝向人类所宣布的「显明性的旨意」尽皆都是很直观的。这使得人在上帝最终对罪人恶行的问责上无可推诿。

 

一般而言,关于上帝「显明性的旨意」都是属于比较宽泛的,往往又都是从宏观上来讲的,它具备充分的统一性。关于上帝「隐秘性的旨意」,我们不能肆意探究;而关于上帝「显明性的旨意」,我们却必须详细考究。

 

针对上帝的旨意,我们理当正确回应。

 

我们作为被造物,只当寻求明白上帝「显明性的旨意」,那就是《圣经》中明显的道德律。

 

只有掌握了此原则,再在实践中按此原则行事,这就是顺服上帝的旨意了。


查考上帝的旨意在于查考《圣经》,因为所有通达时务的古圣先贤都是寻着此路径走过来的(【拉7:12】诸王之王亚达薛西,达于祭司以斯拉、通达天上 神律法大德的文士云云。)!

 

若果不明白《圣经》,那么就一定不晓得上帝的旨意。当然,另有些人,一再声言不晓得上帝的旨意,却根本上不是不明白,只是选择无视上帝的旨意而已!

 

比如,圣经说「不可偷窃」,这就是上帝的旨意。这甚至不用我们多加解释。因此,我们当然不能在偷窃时祈祷上帝的保守,因为那是自欺欺人。

 

既然《圣经》禁止我们偷窃,因此,偷窃就是违背上帝的旨意。「不可」与「你要」,这关于律法消极与积极的两方面训诫都是我们必须思考的。因此,当一个人违背上帝的旨意时,还妄图上帝的保守,那是不可能的。上帝绝不能做我们罪恶的帮凶。

 

所以,基督徒啊,一定当心:我们必须懂得律法并且顺服律法,但凡律法禁止的我们就不能做;而律法所要求的我们就当竭力去做。更不能无视或者挑战上帝的旨意,因为那样不过是自取沉沦!

 

然而,也的确有许多事物我们在《圣经》中似乎找不到明文根据,因为《圣经》毕竟不是一本百科全书或者万事宝典,以至于事无巨细尽皆又所交代,但《圣经》却早就针对所有事情给定了一些原则。

 

当我们面对一件具体的信仰或者伦理问题时,如果没有明文根据与类似事件之时,我们就当考虑自己针对一件事具体而言究竟是做与不做的原因是什么,并且要掌握《圣经》给定的总原则:凡事不都有益处,不都能造就人,也不要受其辖制。在这之外,所有旧新约显明的律法、禁令、规劝与提醒当然都是我们首先要执行的真理。对这些的违背与遵守正是对上帝旨意的违背与遵守。

 

那么,具体而言,什么又是「引导性的旨意」呢?其实,「引导性的旨意」就是与神的「显明性的旨意」所契合的那种神对信徒个人性的带领,是属于微观方面的,因此,它具备多样性与有机性。

 

然而,这不是说神的旨意乃有很多种,甚至彼此无关。这乃是说神一贯性的旨意有几个彼此相关却角度不同的所指。

 

比如:神的任凭有时属于神「隐藏性的旨意」,有时又属于神的「显明性的旨意」。

 

我们甚至可以说一切都有神的美意,都被上帝的「定旨」所包括,也都被上帝的「谕旨」所左右。因为所有事物都是神的计划,都源自是神的意愿。任何事物,无论善恶,不管好坏都有神的美意。一件不好之事,时常被上帝所使用以求达到其美好的目的。这就构成了一切事物的发生发展之因果。

 

那么,既然神的旨意关乎世上一切的一切,所有的所有,因此,有些人势必会问桌子上摆着很多的菜,而选择吃哪样,这究竟是上帝的旨意?还是我的主意?到底怎样才合乎上帝的旨意呢?

 

其实,这要看哪种意义上的吃与不吃,还要看是哪种意义上的食品。比如:有时,当摆上的食物明明可吃,但有些人会因着我的吃而软弱,那么,我在这个处境下就不该吃,而吃了就违背神的旨意;另外,「人肉」很明显不是一般性的食物,「不能吃人肉」不仅是律法总原则所限定的,也有天性的反对,我们不吃才是合乎上帝的旨意。


其次,关于这个具体的行动,到底是「上帝的旨意」,还是「我的选择」这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这不外乎是「第一因」与「诸次因」之间关系的问题。我们千万不要将二者对立起来。


我们知道,一件具体事件,往往同时具备「第一因」与「诸次因」等两个或者多个因素,且这几个因素又时常相互作用。我们不能只择其一而枉顾其他。如果这个时期是我可以吃的,又没有处境的问题,那么,我吃了就既是上帝的旨意,又是我的选择。可以说我吃就是合乎上帝的旨意了。

 

任何食品,究竟吃不吃,又该怎么吃,只要符合《圣经》的总原则就可以。它如果就是一般的菜,按照「或吃或喝都要荣耀神」的原则,我是为上帝而活着,吃是为了活着,所以我为上帝而吃,这就合乎神的旨意。在此,「上帝的旨意」是可以吃,而我的意志也选择吃,那么,我吃了就是两个意愿汇总之后的结果。

 

可是,在某种场合,桌上的菜明明是祭偶像之物,而我也的确知道。那么,我吃就不能荣耀上帝,所以我不能吃。不是菜本身不可以吃,乃是这种食品在这个时候不能吃。有鉴于此,早期教会才规定了「四样禁戒不做之事」。这就是背后的原则,它左右我们眼前的行动。而我吃不吃、做不做则是根据总原则的回应。

 

但是「总原则」有时却真的没那么轻易被人所了解,它乃是需要我们通过对真理的认知不断进深的。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十诫」就是基督徒的道德规范,也就是关于我们伦理伦常的「最高指引」,因此,凡事都当以此作为标准。

 

明白了这个最基本的道理,就不会在具体的伦理选择前一筹莫展了。当上帝要求:「孝顺父母」时,人若是不孝顺,就是违背这个「总原则」了。

 

而有关于「偶像和风俗崇拜」而言的「总原则」就是「第一诫」和「第二诫」,你违背这两条就不合上帝的旨意,而遵守当然就是合乎上帝的心意。

 

这项真理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12-28中则更加明确,当经文说「要常常喜乐、不住祷告、凡事谢恩」,还有「这是 神在基督耶稣里向你们所定的的旨意」之时,无疑是在提醒我们,如果我们不在这种状态中,那就是违背上帝的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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