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4 12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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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洗约翰的头

施洗约翰的头

施洗约翰的头

马可福音第五章14-29节讲的是施洗约翰的死。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读到这段圣经,我很诧异:一个小女孩,在她母亲借她杀人时,她怎么能毫不犹豫的同意呢?她的童真去哪里了呢?她怎么敢拿着人头给她的母亲呢?难道她不怕吗?


长大之后,我对这个故事还是不明白,一个义人、一个圣人、一个希律王自己也尊重的人(可6:20)、一个教导人民眷顾穷人、教导税吏不能贪污、教导士兵不可强暴待人的先知(路3:10-14),怎么就这样丢了人头呢,怎么就在一场游戏中丢掉性命呢?我不明白!


今天,一个令人心情沉重的日子,我想到了耶稣,继而想到了耶稣的先锋——施洗约翰。

施洗约翰的死,直接原因是他责备了希律不合理的行为:娶了他兄弟菲力的妻子希罗底(可6:18)。我不知道在这件不合理的事情上,那些希律身边的大臣、谋士去哪了?那些宗教领袖去哪了?那些公会成员又在哪里?


但我深信,施洗约翰在这件事情上看到了自己的责任,所以他冒着杀头的风险义不容辞的责备了希律王。他的责任在哪里呢?因为他是神的子民,他知道神的公义属性要求他在不义的事情上发声;因为他是先知,他要在这个不公的世界里呐喊出神的心意: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摩5:24)。


翻开圣经,特别是一卷卷的先知书,我们知道“施洗约翰”不断在历史中出现:


先知拿单对大卫王说:你藐视耶和华的命令,行祂眼中看为恶的事(撒下12:9);

先知以利亚对亚哈王说:“使以色列遭灾的不是我,乃是你和你父家,因为你们离弃耶和华的诫命,去随从巴力(王上18:18);

先知以赛亚说: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赛5:20);

先知耶利米说: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耶4:14);

先知以西结不断斥责耶路撒冷的过犯、以色列领袖的罪恶、推罗和埃及等外邦国家(参以西结书22-32章);

还有先知阿摩司、弥迦、俄巴底亚、那鸿等等,哪位不是在社会不公的时候大声疾呼呢?哪位不是谴责各种不义呢?


作为神的子民,我们要知道,神向我们所要的是:

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

我们也知道在神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雅1:27);

但愿我们不是把神的公义藏在心里,而是陈明祂的信实和救恩(40:10)。


此外,我们不可忽略:神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所以我们争取公义、公平,不是为了建立这世界的政治国度,而是为要彰显神的属性,是要让真光在黑暗中照耀出来,让更多的人得到神的恩典、尝到那有义居住在其中的那世界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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