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阿让是小说《悲惨世界》中的主角。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实人,同时也是一个穷人。他是一个树枝修剪工,他很小的时候便失去父母,由姐姐带大。
可是,后来他的姐姐守了活寡,并且需要养活七个孩子。冉阿让把这些孩子当做自己至亲,和姐姐靠着微薄的收入度日。
那时,法国爆发大革命,所以物资十分紧张,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们一家人开始饿肚子。
七个孩子七张嘴,每张嘴每天都要吃饭。
可是,他没有本事,也没有钱,这可怎么办呢?
于是,他为了姐姐的孩子不饿肚子,于是选择去偷。
一天夜里,他打破面包店的窗户,正当他伸手去拿面包的时候,他被当场抓住。
亲爱的读者朋友,如果你是法官,这个案子你会怎么判决呢?
放他回去?他犯了偷窃的罪,这样做岂不是会让其他穷人效仿他偷窃吗?
判他入狱?
然而,他是为了生活,他也没有办法呀!原本,他是一个本本分分的人,他是走投无路之下才去偷窃的。
那么,应该怎么判呢?
《悲催世界》没有过时,19世纪存在于法国的社会问题,现在依然存在于世界的每个角落。
法律能解决这些问题吗?
人们有时候对律法过于乐观,他们认为律法能解决一切社会问题。
然而,他们忘记了夫子的一句话,这句话指出了法律的问题,那就是:
律法不完全,所以它需要被成全。
是啊,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有缺陷,这些缺陷在冉阿让的事件中有了充分的体现。
冉阿让的案子无论怎么判,你都会觉得不妥当,判他入狱不妥,判他无罪也不妥。
法律的缺陷来了,在这一类案件中暴露无遗。
书中,法律严判冉阿让,他被判入狱五年。
因为冉阿让入狱,所以他姐姐的孩子变得更加可怜。随后他在服刑期间试图逃狱,于是又在原来的刑期上反复加了很多年,最后由五年变成了十九年。
当他入狱的时候,他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可是当他出狱时,他已经是一个接近半百的中年人了。
这一切的缘由仅仅因为他偷了一块面包,因为这块面包,法律把他送进了监狱。然而,在他心里,法律公平吗?
他认为不公平。
于是,他心里想着报复社会,他认为整个世界都对不起他。
河南曾有一个杀人狂魔杨新海。
2000年9月到2003年8月期间。他横跨安徽、河南、山东、河北四个省份,作案26起,杀害67人,强奸23名女性。
这样一个杀人狂魔,当他被捕时,挂在他嘴边的常常是这样一句话“不讲理”。
在他看来,社会不讲理,当他去卖桃子时,别人欺负他;他到工地干活,包工头扣留他的工资不给。他偷铝盆子去卖,却被抓进监狱,然而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钱却怎么也要不回。
你看,杨新海是不是冉阿让的另一个版本呢?
幸运的是冉阿让遇到了主教,所以他才没有成为下一个杨新海。
然而,是什么成就了这一切呢?是法律吗?
当然不是法律。
那么是我们执法不公平吗?
不对啊,偷窃就要受到惩罚,这哪里不公平呢?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老实人成为了罪犯呢?
那是因为律法中缺少了爱。
所以,夫子说他来是为了成全律法。如果只有律法而没有爱,那么罪恶不会因为律法而减少。相反,罪恶会因为律法越发活跃起来。
曾经,我认为一个人在监狱中经过改造,当他刑满释放后,他一定会痛改前非。
可是,后来我发现,曾经入狱的人从监狱出来以后,他常常选择再次犯罪,且手段会更残忍。
那么,律法对一个人心灵的改变究竟做了什么呢?
记得我第一次读《悲惨世界》时,我的内心受到巨大冲击。当我一个人走在学校教学楼的长廊里时,我就开始思考雨果书中所提的问题。
是的,法律是冰冷的,虽然我们不能丢掉法律的公义,可是我们也需要成全法律,以使它变得温柔。
前段时间,我看到这样一个案子。
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开车送自己的儿子去医院。当他开到学校附近时,由于车速较快,于是他被指控来到法庭。
在法院,老人解释自己不想开车,但是由于儿子患了癌症,需要透析,所以不得不超速行驶。
那么法官们怎么判这个案子呢?
最后法官驳回对他的控告,并称赞他是一个好人,因为他对病重的孩子不离不弃。
现在我们回想冉阿让的案子,如果法律只是拘留他十五天,与此同时,政府给他姐姐的孩子送去面包,那么这样带有温度的执法还会让冉阿让怨恨这个社会吗?
我们再设想,如果法律给偷铝盆的杨新海处罚,同时也帮助他要回他的工钱,那么后面他还会成为杀人狂魔吗?他那句“不讲理”是不是就再也不会出现了呢?
法律需要爱来成全,所以夫子才说他来不是废除律法,乃是成全律法。
当律法有了爱,律法再也不是冷冰冰的了,相反这个时候律法因为有了爱就充满了温度。
(本篇完,我的微信:49301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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