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狗是人类的朋友;这是典型的偏见偏爱,你说这话的时候,是否要问过被狗咬过的人?是否有被狗吓唬过的孩子?你凭什么代表全人类说话!
盲人需要导盲犬帮助,警察和军人需要警犬和军犬的帮助,许多偏远的农村需要看门狗保卫家园,许多寂寞的男女和孩子喜欢宠物狗让自己开心…….没有人敢否定狗存在的价值,正如猪牛羊马,但狗是为人服务的,人不是为狗服务。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是羞辱华人,虽有人说此事是捏造的,但说明我们中国人有尊严的敏感性,不能将人和狗等量齐观,同样,我们不能把狗和人类的朋友等量齐观。
狗肉可不可吃,看个人的态度,不应该成为社会道德或法律规范,不应该上纲上线地互相批判。
有人以自己家的粮食,喂养一群狗为何不可?屠猪杀狗,古已有之的行业,有什么不可以呢?
有人养宠物陪伴自己的心灵,狗对自己忠心耿耿,不忍心杀之,年老病逝,以国师厚葬,人家喜欢如此表达自己的思念与不舍,也无可厚非。
有人觉得自己有钱,情感需要,以经理级待遇,儿子式的生活,去养育一种特种名贵的小狗,以娱乐自己,逗自己开心,这也没有什么大不了。
美国人欧洲人不吃狗肉,不说明他们高尚值得我们效法;
韩国人中国人吃狗肉,不说明咱们野蛮,应该被鄙视之。
洋人吃不吃狗肉,跟基督教信仰有关,有人无聊,非得把这事和基督教信仰捆绑起来,殊不知,西方有两个传统,希腊传统和基督教传统。
希特勒吃素食,没有人敢说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花和尚鲁智深,什么都吃,不妨碍中国人喜欢他。
为了狗的事情,伤了人的和气,实在不值得。
《圣经》的教导是:“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关键是其内在的生命:“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罗 14:3)。“因为神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罗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