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古话,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出自《论语》,意思是自己不喜欢的事,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
可是,生命之书上也有一句话,这句话和上面这句话完全不一样。
这句话说道:“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这句话的意思却是己所欲,施于人。
一个人对和自己相关的人或事物有三种境界。
第一种,你怎么对待我,我就怎么对待你。
其实,现实生活中,我们大部分人都持这样的观点。
这是最低级的思维,持这种观念的人把自我放在第一位,我是主体,和我相关的人或事物是客体,我对别人的态度取决于对方对待我的态度。
所以,你爱我,我就爱你,但是如果你恨我,那么我也自然而然恨你。
亲爱的读者朋友,你想想,生活中是不是有太多的人持这样的观念呢?
第二类,便是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句话的境界比第一种高了很多,它让人和人之间有了彼此尊重的前提。我们不喜欢的事,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
同时他提醒我们要换位思考,不要将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在别人身上。
虽然这样的理念很好,但是在这句话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被动的,人和人主动交流的动力不见了。
如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别人喜欢什么,想做什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
父亲劝诫孩子少打游戏,要多学习,然而孩子马上顶回去,说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在生活中,同性恋也用这句话批评反对他们的人,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孔子这句话没有建立主动的良好道德,相反,这句话让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变得更加高冷。
第三类,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这种观念和第一类次序颠倒了过来,所以带来的效果截然不同。
我们想要得到别人的爱吗?如果我们想,那么我们就得先爱别人!我们想要得到别人的关心吗?如果我们想,我们就得先关心别人。
然而第一种观念是这样的。你想让我爱你吗?如果想,那你先爱我。你想让我关心你吗?如果想,那你先关心我。
虽然仅仅是次序不一样,但是产生的效果却天差地别。
持第一类观念的人永远得不到纯粹的爱,因为爱需要无私付出,更甚者默默付出而没有回报。如果持第一种观念,人永远是把“我”放第一位的,他无法脱离自私自我,自然不可能有舍己之爱。
很多女性之所以处理不好婆媳关系,就是她的逻辑关系是这一类。
比如,她在嫁入夫家之时,她会想:“如果婆婆对我好,我就对她好。”
一般而言,持这样观念的女子不可能有好的婆媳关系,因为她把“我”放到了第一位。
可是,如果换一下顺序呢?
如果她这样想:“我如果想要婆婆爱我,那么我先爱她。”
你想,效果是不是截然不同呢?
因此,不是别人爱我所以我爱他,而是如果我想要得到他的爱,那么我得先去爱他。
这种观念让人和人之间相处就有了积极的动力,它真正让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成为可能。
这样的价值观蕴藏着恒久忍耐的真理。因为如果每个人都持第一类观念,在自私自我的罪人文化里,谁愿意做第一个牺牲的人呢?
(本篇完,我的微信:493012764)
我的另外两个号,喜欢请三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