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写过一篇关于妓女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我收到了各种不同的评论。这些评论观点千差万别,列举如下:
有些读者朋友认为妓女干那行也是生活所迫,因此对那职业并无指责;更还有些读者朋友认为她们的职业是崇高的,至少解决了很多单身男士的生理需求;还有些人认为,如果没有妓女,社会上会发生更多的强奸案件;也有人认为,妓女这个古老行业的存在本身就是合理的,因此存在即是合理。
对于这些评论,我是这样回复的:“如果你认为这个职业崇高、合理、无可指责,那么你会同意你的妻子或女儿去从事这个职业吗?”
虽然妓女解决了很多单身男性的生理需求,也的确从某些方面减少了强奸案的发生。但具体到你个人,你是否愿意让自己最亲近的女性从事这个行业呢?
如果存在即合理,那么就没有不合理的事情了。那么,一个人的妻女出轨了,他为什么会感到愤怒呢?”
人性中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倾向于找理由将不合理的事情变得合理化。尽管他们嘴上这样说,但如果让他们亲自实践,他们又都闭口不言了。
事实上,出轨就是出轨。尽管有些事情值得同情,但绝对不值得提倡。
就像古典名著《水浒传》中潘金莲。
许多文人从人性的角度来解析她出轨的合理性,认为作为一个貌美的女性,她有权利表达自己的爱情。
她出轨了,但你也应该考虑到她当初嫁给武大郎时的委屈。按照她的条件,她本应配得上西门庆,却是武大郎配不上她。
我们对潘金莲的遭遇感到同情,这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如果我们因为同情而将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潘金莲再怎么值得同情,她通奸谋杀丈夫是不争的事实,对她的同情不能变成善恶颠倒,以至于认可她犯罪的合理性。
那行淫的妇女被法利赛人带到夫子面前,尽管众人都想要扔石头攻击她,但夫子表达了他对这个妇人的同情。
然而,即便如此,在这个妇人离去之前,夫子同样说了一句话。
“去吧,我也不定你的罪,但是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夫子同情那行淫时被抓的女人,但他并没有因为同情而认可她行淫的合理性,而是将同情和罪恶区分开来。
就像许多因各种原因成为妓女的女性一样,她们沉沦的原因或许值得同情。然而,罪恶就是罪恶,我们不能因为同情而认可她们的犯罪行为。
夫子并没有称赞那位女子的所作所为,他知道罪恶就是罪恶,因此在她离开前嘱咐她不要再犯罪。
因此,无论一个人沉沦堕落的原因是什么,尽管这些原因可能值得同情,但沉沦堕落的结果绝对不能因为我们的同情而变得合理。
因为罪恶就是罪恶,我们不能歪曲事实,不能黑白颠倒。
如果你仍然坚持妓女的职业是合理的,是崇高的,那就回到我起初提的问题里来。既然合理和崇高,你为什么不允许自己的妻子和女儿去干那合理崇高的职业呢?
你的不愿意不正是证明了这种存在在你心里并不合理吗?
(本篇完,我的微信:493012764)
我的另外两个号,喜欢请三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