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3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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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铁链女背后:买卖妇女似乎从来就不是罪恶

这个春节假期,很多人过得非常郁闷。


公众的眼光,没有定睛于几十年如一日的春晚,也没有被璀璨华丽的冬奥会开幕式吸引,而是被徐州丰县一个脖子上拴着链子,在冬日的寒风中瑟瑟发抖,8个孩子妈妈的悲惨境遇折磨得寝食难安,甚而撕心裂肺。

关于这则新闻故事细节,已经展示得足够详尽。徐州和丰县有关方面三份漏洞百出的调查报告让人抓狂。如果不是亲临现场,恐怕很难提供更多的内容。

丰县属于江苏徐州,是汉高祖刘邦的故乡。秦代属于沛郡,汉高祖因此又称沛公。沛,也因为《史记》记述的刘邦还归过沛,击筑而歌的“大风歌”而名闻天下。

汉唐文化,一直让国人引以为傲。而汉文化创始鼻祖刘邦的故乡,却公然上演如此野蛮残忍的罪恶,实在令人瞠目结舌。


八孩女凄惨冷漠的无助眼神,令无数精心钩织的璀璨华美,沦为令人嗤笑的背板。


1


我老家在豫东平原,距离丰县并不远。从文化归属来讲,和丰县属于同一个地域文化。很多年前,丰县发生的很多故事,也一直在我们老家不断上演。

买卖人口,古已有之。只是自从文革结束之后,新社会的买卖人口才开始公然走上台面,变得明目张胆,甚至一度无所顾忌。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还在读初中。初二下学期,开学不久,尚是春寒料峭。我清楚地记得,那时我还穿着绒衣。

有一天午后,忽然有人跑进教室大喊:赵庄在卖四川来的妇女,赶紧去看!

河南之与四川,远隔万水千山。我们从没见过四川来的妇女,更没见过卖人是什么样子,于是一帮十几岁的男孩子飞快冲出教室,一路跑着赶到了买卖人口的现场。

赵庄距离我们学校不足一公里,村东头不远处有一片打麦场,四五个穿着臃肿的妇女,抄着双手,羞怯地斜靠着身后已被秋冬的雨雪肆意蹂躏过的麦草垛。

他们身材不高,厚厚的衣服遮挡着身体和脸,看不出年龄,也看不出身材。她们总是目光低垂,在周围几十个村民的品头论足和窃窃私语声中,偶尔会怯怯地用余光瞥一下周遭兴奋不已的人们。

“赶快看啊,看中了3000块钱就领回去!”一个四十多岁的乡下男人不时高声叫喊。

让我们失望的是,四川妇女长得并不好看,买卖妇女甚至还赶不上集市上牛马交易时的热闹和好玩,十多分钟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观看的兴致。

于是,大家悻悻而归。

此后,我们再也没有谈论过这次贩卖人口的事情。


2


这几天,我一直在反思,为什么从很幼小的孩子开始,我们就会对贩卖人口习以为常?我们丝毫察觉不到其中的罪恶,更没有一点点的愧疚感。

对于那些大声叫卖的人贩子(旧社会称之为“人牙子”),我们觉得他们和牛马集市上撮合双方成交的“经纪人”没什么两样。他们做的工作,不过是帮那些娶不起媳妇的光棍,或者家庭贫困找不到媳妇的男人解决家庭困难而已。

我们丝毫没有意识,更不会想到这是违法犯罪问题。

而在现场围观的,或年长或年轻的成年人,也没有一个人觉得这是一件伤天害理的罪恶。距离贩卖妇女现场不足两公里,就是乡政府所在地,自始至终,也没听说过政府执法人员采取过任何措施,干预人贩子的生意。

早春二月,在寒气依然逼人的乡村,贩卖妇女就这样大摇大摆,肆无忌惮地进行着。

在很多人看来,帮人找媳妇,结婚成家,是一件成人之美的善事。毕竟,在传统中国人的观念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如果一辈子没有结婚,总会让家人蒙羞,族人脸上无光。

无论结婚的对象容貌美丑,年纪大小,身体是否残疾,来路是否正当,总会有热心人连络撮合,尽力促成美事。

我出生的村子不大,只有三百多人。直至文革结束,还没有结婚成家的,有几种情况:一是解放后划为地主成分的,二是外人眼里家庭贫困、父母无能自己亦无能的,三是因为父母原因耽误、已过婚龄的,四是身体或精神残疾的,或者有智力障碍的。

在农村,他们统称为光棍汉。

没有结婚的光棍汉中,最困难的当然是第四种,其次是第二种。

很多女性结婚,首先要看家境,看男方经济实力。家庭贫困,父母和自己都没有改变现状的能力和机会,女性自然会退避三舍。这样的光棍汉在当地结婚的概率微乎其微。

文革结束,地主很快得到平反,政府归还了他们当初被没收的土地,他们一度被污名化的身份,再也不是套在他们头上的咒诅。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他们的经济状况也得到很大改善,即便有人年龄有些偏大,结婚也并没有那么困难。


3


劲哥属于第三种人。他生于“大跃进”,不知道他的名字是否和那个特殊的年代有关。

他长得非常阳光,甚至可以称得上有点帅气,按现在的标准来说,可以称得上一个帅哥。

但他没有结婚。

劲哥没有结婚成家,并非他不想成家,而是因为他强势的母亲不让他成家。

劲哥弟兄5个,他排行老二。因为他上面的哥哥迟迟没有找到对象,他顽固而又强势的母亲就坚决反对别人给劲哥介绍对象。

在他迂腐不化的母亲看来,老大是家中长子,如果老大没有结婚成家就安排老二的婚事,将来老大可能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就这样一拖再拖,劲哥年近三十,他哥哥才结婚成家,而当初的小帅哥早已阳光不再,门庭冷落,再也没有人上门提亲。


劲哥阴差阳错地沦为了光棍汉。

有一年,有人给劲哥带来了一个外地来的女人。劲哥的母亲把她热情地迎进了家门,好吃好喝地招待她,只期望劲哥从此告别单身生活

我们都觉得这是一个天大的好事,却从来没有问过这个女人的来历,她从什么地方来?她怎么来的?她是不是被拐卖的?她有没有遭受过胁迫和暴力伤害?

我们从来都没有过这样的意识,我们只是简单地想,劲哥终于有希望摆脱光棍汉的命运了。很多人为劲哥庆幸,也有很多人抱着看热闹的心态,静观事态发展。

遗憾的是,那个女人并不喜欢劲哥。也许是劲哥家里太穷,兄弟太多,黑黢黢的茅草房吓退了女方,浇灭了本来就微弱的希望。劲哥任何想接近她的企图,都因为她的坚决反抗而告吹了。

劲哥是一个善良的人,他从小没有伤害过别人,也没和别人打过架。他不想强人所难,也从没有想过靠暴力胁迫使女方屈服。尽管有人教导过他很多强迫女方屈服的办法,他都没有认真尝试。

就这样,几天之后,那个女人就自由离开了。


4


我不知道劲哥是否为这个女人花过钱,也从来没问过劲哥这个问题,但我知道他家庭非常困难。劲哥下面还有四五个弟弟妹妹要成家立业。他应该没有花过钱,否则他不会这么心甘情愿地让女方选择自由离开。

假如和丰县的董X民一样,劲哥同样也花了几千块钱买了那个女人,后来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呢?

也许,那个女人很难自由地离开劲哥的家。即使善良的劲哥自己想放她走,劲哥的家人,劲哥的近门亲戚也不会轻易答应。

在这些看似朴实的农民看来,既然是花钱买来的女人,就不能随便让她离开。欠债还钱,做买卖就要遵守基本的商业规则,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撕毁合同。

身为农民,常常遭受来自官府或者不明外部势力的欺压,他们会天然地从内部寻求联合和支持,竭力建立基于宗族血缘或地域的“共同体”进行自保,而不会判别自保的理由是否成立,来自外部势力的干预是否正当。

某种程度上,这种内部共同体的自保有点类似于极端狭隘爱国主义的微缩版。很多时候,他们眼里只有你我,却不去分辨善恶。

他们以感觉取代理性,不辨是非曲直,不问青红皂白。他们秉承“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传统信念。

是否伤害他们共同体的利益,是他们判断、行动的黄金标尺。

这在以同姓、同族组成的乡村表现得尤为明显。有时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不同姓氏、宗族组成的村子可以发生几百几千人规模的激烈械斗,甚至导致多人死伤。在很多人看来,宗族的荣誉和面子至高无上。

网上一再揭露的,去某些地方解救被拐卖妇女时,遭受到几乎全体村民的攻击和伤害的故事,正是这种内部共同体不惜生命自保的必然结果。

层层设防,密不透风,被这样一种几乎全民皆兵的无形大网围困住,任何一个被拐卖到那里的女性想逃跑,几乎都是不可能的事。这也注定了很多被拐卖女性的悲惨命运。

5


1988年曾经发生过一件轰动全国的拐卖大学生案件。一个在上海某重点大学读研究生的女生,在郑州被河南驻马店遂平县一个高中生卖到了山东郓城,经历了71天噩梦般的生活,最后靠着信件里的“藏头”通风报信,最后才被营救出来。

很多人会疑问,一个落后的乡村,突然来了一个年轻清秀的大学生,而且卖给了一个不堪的老人为妻,其他人难道就不会怀疑这个年轻女孩的来历?不会判断她的身份?不担心这背后隐藏的违法犯罪问题?

更何况,那时已经是社会非常开放的1988年。

即便村民无知愚昧,村里毕竟还有村干部,那些年,计划生育如火如荼,轰轰烈烈,村干部走村串户,难道就没发现这个大学生的来历?就没怀疑这个不堪的家庭突然出现的大学生背后隐藏着什么可怕的罪恶?

从我的经验判断,村干部肯定去过大学生所在的家,至少通过别人打听过大学生的来历,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乡里干部也不可能没听说过这件事。

因为山东郓城地处华北平原,交通极为方便,不像云贵川偏僻大山,信息很容易被封锁。

政府官员之所以熟视无睹,充耳不闻,对发生在眼前的罪恶无动于衷,也是内部共同体的自保机制作祟。


乡里、村里的基层干部几乎都是来自农村,和村里很多人非亲即故,低头不见抬头见,对农村这种司空见惯的所谓“好事”极少会出面干涉。

在上下齐手的合力保护之下,丰县铁链女逃出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没有外人协助,出逃难度几乎和越狱差不多。


6


买卖妇女之所以如此轻易得逞,一方面固然有底层农民的麻木、无知和冷酷,有关方面对妇女保护的缺位,甚至对人口买卖变相的纵容,同时还有另外一个不可忽视的深层原因,就是恶势力的猖獗。

尽管我对老舍的小说评价不高,但我还是很欣赏他写的话剧。《茶馆》里那个张狂的人口贩子刘麻子,在很多现实发生的故事里都可以找到原型。有些人甚至比刘麻子还要凶残无情。

在乡村,经常会有很多精神病人四处流浪。他们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有些人衣衫褴褛,而有些人外表则光鲜靓丽。这些无人问津的精神病人,像是大自然的副产品,常常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有一段时间,各地争评精神文明城市或者地区,这些四处流浪的精神病人就视为影响城市形象的脓疮,成为必须清除的累赘。有些地方出动人员和车辆,将这些流浪汉像废品一样拉到别的城市或地区,抛弃在荒野。而别的城市和地区也用同样的方法对待这些人。

他们虽然没有像希特勒的第三帝国那样遭受被消灭的悲惨命运,但他们的去向依然惨不忍睹。

我上高中的时候,我的同桌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我至今回想起来,仍然不寒而栗。

有一个女人也许受了刺激,精神失常,离家出走。但她很年轻,而且面容姣好。几个乡村恶棍无赖看上了她的姿色和身体,他们一起奸污了她。

面对这些豺狼般凶残的流氓恶棍,这个可怜的女人毫无还手之力。

蹂躏糟蹋完这个身患精神病的女人之后,几个无赖恶棍依然不罢休,他们想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办法继续折磨这个可怜的女人——把麦糠塞进她的下体!

今天揭露出来的很多人贩子的恶行让人毛骨悚然,其实很多没有参与贩卖人口的人,残害起妇女来,其行为的惨无人性,一样让人无法直视。

为什么这些人如此邪恶?我们常常发出这样愤怒而痛苦的质问。

在一个号称温良恭俭让的礼仪之邦,自春秋时代即把仁义礼智信视为君子美德的文明古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禽兽不如的暴行?


7


有人找出中国古代惩治人贩子的法律依据。


汉朝《九章律》之《盗律》提到“略人”要处以“磔刑”,《唐律》提到“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元史—刑法志》将“略卖人口”与“犯强窃盗贼、发冢防火”一概死罪,《大明律》、《大清律例》都对贩卖人口有严厉惩治的内容。

但人口买卖的古老交易,在中国却从未杜绝。在有些朝代,人口交易还被公然许可。

《汉书》曾记载,“秦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可见,在秦朝时期,买卖人口,就像买卖牛马一样。据《隋书·食货志》记述,东晋实行税契制时 , 其征税对象规定为三大类,即 “ 货卖奴婢、 马牛、田宅” 的契约。东晋朝廷不仅允许奴婢的人口买卖,还要对人口买卖收税。

可见,买卖人口,在古代非常常见。

民国之后,人口买卖一度非常猖獗。


在某些地区,人口贩卖的规模更是超出人们的想象。在长安以西的地区,各县干脆直接设立“人市”,每天组织一次赶集买卖人口,还将妇女按照不同姿色区别定价,买个妇女如同买颗白菜那么随便。

为了保证持续不断地“人口货源”,当时的沈阳、大连、北平、天津、潼关及开封都有人贩子设立的人口贩卖中心,一些人贩子组织还形成了严密的行业准则,并且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向着规模化发展不断前进。

天津的人贩子不但形成了拐卖团伙,而且集团内部还分工明确。当地的流氓、卖花婆就是他们的外围眼线,而集团内部的骨干成员,则分为制定骗局组、看守受害者组、拐往外地销售组等等,一些大型机构甚至还有资本家投入股金,作为幕后支持组。


8


人口买卖的故事,在历史上司空见惯,反映在文学作品里,买卖人口的情节更是不胜枚举。

关汉卿脍炙人口的元曲作品《窦娥冤》的故事缘起,就是一贫如洗的窦秀才因向蔡婆婆借了20两银子,连本带息增至40两,无力偿还,只得将蔡婆婆眼里“生得可喜、长得可爱”的女儿端云送给她做童养媳。说是送,实则是无力偿债的人口买卖。


《窦娥冤》控诉“错勘贤愚枉做天”的黑暗司法,却对人口买卖不置一词。


三言两拍有关人口买卖的篇目有三四十篇之多,约占总数的五分之一,甚至出现丈夫卖妻妾的情节。

《金瓶梅》小说共有一百回,其中有关买卖人口的就有十九回之多,涉及人物多达24人,主人公潘金莲、庞春梅、孟玉楼都赫然在被卖之列。

著名黄梅戏《天仙配》的故事来自于《搜神记》,“汉董永,千乘人……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董永卖身葬父,后来感动了天女,天女下凡,二人结为夫妇。

而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也描述了人口买卖的各色人物。从多次被卖,命运多桀的香菱,到出身读书仕宦之家,自小多病,最后贾府采用“下帖”方式,遣人备轿去接的妙玉。从贾宝玉的贴身大丫鬟袭人,到贾府被抄家后被卖到姑苏妓院的、王熙凤的女儿巧姐,人口买卖一直兴旺有加。

文学艺术来源于生活。在传统文化里耳濡目染,看到人口买卖如此繁盛,各方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当底层农民为了传宗接代,从人贩子手里买下妇女,接续香火时,你又怎么指望他们会有负罪感呢?

在他们看来,这和农村男人找不到媳妇,不得不采取“换亲”方式结婚成家没什么两样。只是“换亲”双方家庭采用对价交换,不涉及金钱买卖而已,其实质都是变相的人口买卖。


9


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看似惊天动地,其实只是隐秘而庞大的人口买卖产业链的冰山一角。

早在十几年前,凤凰卫视陈晓楠主持的《冷暖人生》栏目就曾报道过一个广西打工青年被黑势力劫掠、伤害致残,沦为乞讨团伙作案工具的故事。

年轻力壮的青年小伙人身安全尚且不保,柔弱如儿童、妇女一样的弱势群体又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

人口买卖悲剧的实质,是将人活生生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动物,一个可以任意买卖的商品,把人视为一个可以随意蹂躏的,待宰的羔羊。

从安史之乱张巡守睢阳,最后粮绝杀其爱妾,煮熟犒赏将士,到黄巢制作巨型石臼,“生纳人于臼碎之”,将活人生生碾成齑粉,以人肉充当军粮,“和骨而食”,几乎将陈州城四围百姓吃光,人就是可以煮而食之的干粮,毫无尊严和价值。

靖康之年,文化发达的宋朝人,把人称为“两脚羊”,多少还有个遮羞布,希望能减少吃人肉时生出的罪恶感。

察看几千年的人类历史,鲁迅所说的“吃人”的历史,并非虚言妄语。

在某些人看来,人既然和动物一样,可以当成充饥的干粮,买卖人口,无论是买卖孩子还是妇女,又算得了什么滔天罪恶呢?

毕竟,圣人说过,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是天经地义的事。买个妇女,延续香火,又能算多大的过错呢!

在有的作家眼里,贩卖人口实在算不得什么需要认真对待的过错。比之贩卖人口,那些农民如果没有贩卖妇女无法结婚成家,传宗接代,导致乡村消失,才是更值得关注和悲叹的事情。

从贩卖人口极其猖獗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到每年依然有百万人次失踪的今天,针对人口贩卖定罪量刑的法律并没有修改松动的迹象,以至于有些法学家悲愤地呐喊,贩卖个鹦鹉都比贩卖人口判得重!

那些被穷凶极恶的人贩子害得家破人亡的受害妇女,很多人如今已经风烛残年。有些人,早已在人间消失,无声无息,甚至连历史的微尘都谈不上。

很多人的故事,已经永远被埋葬在黑暗的世界里。活着的,有人还在痛苦挣扎,有人还绝望地奋力抗争。

什么时候才能有人有勇气站出来,真正给他们一个道歉和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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