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3 11 月, 2024
spot_img

萧三匝:27个问题讲透《美国秩序的根基》(上)

萧三匝:27个问题讲透《美国秩序的根基》(上)
按:在刚刚过去的近半年时间里,我应邀给100多个朋友讲解了美国保守主义思想家拉塞尔·柯克的名著《美国秩序的根基》。现分上、中、下三篇刊发讲义。这个讲义,我提出了27个自认为比较重要的问题,并进行了回答。但我不完全是照着柯克的书进行归纳,也包括我的适当引申。需要指出的是,既然是讲义,不过是个提纲,不能算是正式的文章。
一、为什么秩序是人类的第一需要?
答:
(一)从个人角度说
人首先追求的是安全和确定性,个人的灵魂需要秩序,灵魂失序是个大问题。在中国,抑郁症患者的大量出现就是灵魂失序的典型表现。
(二)从社会角度说
人天生就是社会动物,离开社会合作就无法生存,要合作就必须建立秩序,所以社会也需要秩序。失序就会导致丛林世界,社会就会变成动物庄园,对任何人都是灾难。所以,所有的政治哲学和政治实践都是为了建立秩序。
(三)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说
1.灵魂秩序决定社会政治秩序,因为人是观念的动物,秩序是观念的外化。
2.政治秩序反过来也影响灵魂秩序。比如,兵荒马乱(如南北朝、五代十国)导致人心恐惧。
(四)从对比角度说
1.秩序高于自由和正义,自由、正义都不是第一价值。
2.但好的秩序本身就包含了自由和正义,缺乏自由和正义的秩序不是好秩序。
3.自由、正义需要秩序保障,通过秩序实现。
4.强调秩序不等于拒绝变革。

二、秩序从何而来?
答:
(一)三种观点
1.秩序是打出来的。但马上能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统治者不能长期依靠武力进行统治,因为相比人民而言,统治者总是少数。
2.秩序是谈出来的。但没有一个国家的制度是所有国民谈判出来的。
3.秩序是上帝给定的。上帝如何给定秩序?上帝给定秩序是指上帝给定了人观念,观念造就秩序,有什么观念就有什么秩序。按柯克的说法,“灵魂秩序”决定“社会秩序”。
(二)两种视角
1.自下而上的视角:假设一个原初状态,然后由人构想秩序。对原初状态的理解不同,构想的秩序也不同。代表性人物霍布斯、卢梭、洛克。问题:各执一词,不能赢得所有人认同。
2.自上而下的视角:人类不存在没有秩序的原初状态,从人类始祖开始,上帝就给定了人类秩序,人类只需要遵守秩序。
(三)变迁机制
1.自上而下
秩序是理性设计出来的,因此可以不断改变设计蓝图。追求完美秩序,建立乌托邦,结果:动荡、流血、翻烙饼。
2.自下而上
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上帝的旨意是无法测透的,因此秩序只能渐进摸索、生长、演化。这种演化不是盲目而没有方向的,相信上帝的护理,对标上帝的旨意,才能演化出良好的秩序。因为上帝永远是上帝,人永远是有限的人,人永远无法成为上帝,因此人间永远不能成为天堂。
(四)提请思考
哈耶克说的“自发秩序”是否需要前提?是的。如果没有上帝的护理,没有上帝提供标准,自发不可能带来秩序,只会导致征战、灭亡。

三、柯克认为美国秩序奠基于耶路撒冷,那么耶路撒冷带给美国的是什么?
答:信仰是首位的,信仰决定观念,观念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秩序。
(一)约的观念
1.圣约:上帝单方面与人立约。人遵守此约,上帝就保佑你;背离此约,上帝就惩罚你,于民族及个人皆然。美国人自认为是新以色列民族,美国是山巅之国。
2.宪约:共同体通过代表为自己立约,如美国制宪会议。前提:宪约对标圣约。故制宪会议期间,代表们观点极端对立时要向上帝祷告,求得一致。
3.契约:平等的主体(人与人、机构与机构)之间自愿立约。前提:上帝临在、鉴察、担保此约。所以口头协议也有效,不能随意更改。而中国人不在乎口头协议,连书面协议也不尊重。
(二)人性本罪观念
1.什么是罪
偏离、背叛上帝旨意就是罪。
2.罪的分类
A.罪性:与生俱来,遗传性,骨子里就有,源自亚当、夏娃。罪性——通过信仰解决。
B.罪念:源自罪性,人人每天都有罪恶的念头。罪念——通过道德克服。如儒家所谓功过格、致良知,但不解决根本——罪性问题。
C.罪行:罪念表现为行动,造成犯罪后果。罪行——通过法律惩罚。
3.如何通过制度压制罪
A.分权制衡
a.中央政府三权分立。
b.中央、地方分权,地方自治。
c.社会(媒体、NGO)与政府分权。
B.分权制衡的源头:不是从洛克和孟德斯鸠开始,而是从摩西开始
a.最高主权在上帝,上帝才是王,在人间设立王不是上帝的旨意,只是上帝的许可(见扫罗王故事)。
b.君王、先知、祭司分立,他们都只是上帝的代理人,他们必须执行上帝的律法。他们不听话,上帝会惩罚他们。
c.君王施政要咨询长老意见,民主。
(三)法律至上观念
1.永恒法
上帝的律法,法律是圣约的具体内容,因为敬畏上帝,所以敬畏上帝的律法。心理约束机制:如果不敬畏上帝的律法,会下地狱。
2.自然法
上帝通过宇宙万象带给人普遍启示,通过人的理性和良知带给人规矩。比如,中国人常说“上天有好生之德”。但相对于明确的永恒法,自然法比较模糊,比较靠不住。比如,非洲的喀麦隆,就有儿子娶孀居的母亲的习俗;山东前几年有个老板,和儿媳通奸,居然恬不知耻地说是儿媳愿意的,意思是儿媳愿意就可以通奸。
3.人间法
永恒法和自然法在人间的处境化运用。但如果人间法不锚定永恒法和自然法,就不具备合法性,这才是法律的合法性的正解。
4.提请思考
如果法律的源头不在上帝那里,人为什么必须遵守法律?如果违法的成本小于守法的成本,人为什么还要守法?

四、为什么保守主义多提《旧约》、很少提《新约》?
答:
(一)《旧约》是一个群体的救赎史,政治是人群共同之事,所以《旧约》也可以看成是政治史;《新约》是个人救赎史。
(二)“《旧约》的核心主题便是从奴役和压迫中得自由”。保守主义是政治思想,不仅关心秩序,而且关心自由,保守主义主张的秩序是自由的秩序。

五、为什么只有上帝规定的秩序才是正义的?
答:
(一)从信仰讲
正义是上帝的属性,上帝就是正义本身。
(二)从世俗讲
无论是什么人定的秩序,制定秩序的人同时也是享受这种秩序的红利的人。也就是说,裁判本身也是运动员,所以必然不公。而上帝在人间没有任何利益,也不需要任何利益,所以才是正义的。

六、为什么在《美国秩序的根基》里,作者柯克好像看不起古希腊政治思想?
答:
(一)希腊都是小型城邦国家,面积小、人口少,而美国是大国,小型城邦和大国的治理完全是两回事。小型城邦可以采取雅典的(直接)民主制,而大国根本不可能搞(直接民主制)。
(二)希腊从来没有探索出稳定持久的政治秩序,雅典的伟大时代持续了也不到50年。正如柯克所言,“古希腊人从未学会如何在一起过上和平正义的生活。”对美国来说,古希腊更多的是提供了很多失败教训。这些教训包括:不团结、自私自大、虚荣奢华、缺乏公义,对内阶级冲突、对外贪婪征战。
何以如此?根本原因在于信仰上的诸神混战不能带来共同的价值观。“希腊政治思想家没能认识到个人灵性诉求的广度和紧迫性”,“在人们能够在政治上进行最高层次的合作之前,他们必须拥有心灵上的自由。”“希腊诸神既不鼓励人类对永恒的渴望,也不清楚宣告人类应当遵守的准则。”

七、既然柯克认为美国秩序与古希腊有关,古希腊的政治实践就没有带给美国什么正面启发吗?
答:
(一)最大的启发
混合政体的观念。
(二)混合政体的原则
1.尊重所有阶层利益
2.制约、平衡所有阶层利益
3.各阶层的妥协意识
(三)混合政体的实践和理论
1.实践:梭伦立法
公元前594年梭伦立法,体现了混合政体的原则。但梭伦颁布法典以后,就选择离开希腊十年之久,他希望法律自动运行。但到公元前561年,希腊僭主轮番上台,其后就是所谓民主时期。因此希腊的混合政体实践的时间很短。
2.理论:亚里士多德混合政体论
亚里士多德生活在希腊时代晚期,目睹了希腊各种政体的衰亡和马其顿王国的兴起,总结希腊各种政体优劣后提出混合政体论。
A.中道原则
避免过分和极端,追求各阶层和谐共生。
B.混合原则
优良政体:
君主制——一人依靠法律统治,其变种为独裁制
贵族制——少数人统治,其变种为寡头制
共和制——多数人统治,其变种为民主制
混合优点:
君主制——权威
贵族制——经验
共和制——民意
C.友爱原则
基于共同的情感+利益。
3.支撑力量
中产阶层——橄榄型社会。
(四)美国混合政体实践
1.君主制
总统有实权,但间接选举,过滤掉民意中非理性成分。
2.贵族制
最高法院独立,法官高薪、终身制。参议员任期较长。
3.共和制
参议院、众议院体现民意。

八、柏拉图是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甚至有人说历代哲学家都不过是在为柏拉图的思想作注疏,那美国人如何看柏拉图?
答:
(一)间接影响
1.通过欧洲中转
2.通过基督教融化
(二)扬弃原则
1.抛弃
《理想国》所呈现的由哲人王统治的乌托邦思想。
2.发扬
A.注重灵魂秩序
诡辩家普罗泰洛拉说,“人是万物的尺度”,但柏拉图说,上帝才是万物的尺度。如果人没有恢复灵魂秩序,那么国家也不可能恢复秩序。“人必须让其灵魂的秩序与神圣的律法保持一致,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变得有序。”
B.强调正义
正义=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得其所。
(三)提升原则
基督信仰提升、明晰了柏拉图上述主张。上帝掌管灵魂秩序,上帝就是正义本身。因此也可以说,柏拉图是为上帝开道的人物。
(四)两希融合
1.基督教奥古斯丁:给柏拉图施洗
2.基督教阿奎那:给亚里士多德施洗
3.犹太教迈蒙尼德:援引亚里士多德入犹太教
4.(补)伊斯兰教阿尔法拉比:打通亚里士多德与伊斯兰教
5.(补)伊斯兰教阿维洛依:打通亚里士多德与伊斯兰教

九、美国人对古罗马的青睐好像比对古希腊多得多,为什么?罗马带给了美国哪些珍贵的遗产?
答:
(一)原因
1.罗马是一个疆域广阔且长期稳定繁荣的大帝国,美国也是一个疆域广阔的国家,它希望从罗马的经验中学到长治久安之道。
2.罗马法深刻影响了西方,而美国又是一个法治之上的国家。罗马法的核心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神圣的观念和自然法理论,西塞罗是自然法理论的重要阐释者。
3.罗马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内部文化多元化,与美国相似。
(二)什么是自然法
1.自然法是源自上帝,并通过人的理性获得的法。
2.自然法是不违背造物秩序的、与自然相和谐的法。
3.自然法是人通过良知对是非善恶的判断。
4.自然法是永恒的、普遍实用的法。
关于自然法的两段论述:
1.“法律是内置于自然中的最高理性,它规定什么该做,什么该被禁止。一旦在人的思想中获得稳固的位置和充分的发展,这种理性就是法律。”
2.“自然法不是与国家所立之法相反的一套固定法典:自然法应被理解为道德想象力,而且自然法让我们能够透过理性富有人性地应用习惯法和成文法。”
(三)自然法为什么重要
登特沃斯:“如果没有自然法,意大利半岛上的那个农民小共同体的微不足道的法律就绝对不会成为一种国际性文明的普世规则。如果没有自然法,中世纪将神圣智慧与世俗智慧融会贯通的伟大成就就不可能存在。如果没有自然法,就没有美国或法国革命,而且有关自由平等的伟大理想也不会在获得人心的支持后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四)自然法观念的形成逻辑
1.作为罗马城的罗马
依靠习俗建立习惯法,它是一种判例法,英国后来的普通法与此类似。
2.作为帝国的罗马
因为各民族习俗不同,就必须建立万民法,它是一套成文法,既要尊重各民族习俗,又要抽象出共同的法律准则。
3.抽象出正义的原则。来源:
A.神圣律令;
B.人类普遍的伦理道德;
C.人的普遍理性;
D.人类长期的共同经验。
(五)自然法的作用
1.制定人间法的准绳。
2.反抗恶法和暴君的武器。
十、柯克非常推崇罗马人的美德,为什么?罗马人有哪些美德是美国人非常珍视的?
答:因为共和国必须重视公民的美德,这是孟德斯鸠明确提出的。
(一)三大美德
伟大的罗马人维吉尔总结出罗马人的三大美德:
1.敬虔
柯克说:“敬虔是罗马文化的核心要素。”西塞罗说:“敬虔是所有其他美德的基石。”所谓敬虔之人,是指对神谦卑、对祖国热爱、对社会和他人负责的人,是服务于别人需要的人,因此他们认真、执着、诚实、简朴、注重荣誉、纪律严明、责任至上、勇于牺牲。
2.劳动
享受劳动,通过劳动为个人和国家带来尊严。
3.命运
相信罗马帝国的天命是为世界打造和平,维护秩序、正义和自由,抵制野蛮。
(二)对美国的影响
1.美国人普遍在乎敬虔。
2.美国人不轻看任何职业,主张职业平等,也是受后来的新教“天职”观影响的结果。
3.世界警察的观念,推行自由民主的理想。


所属主题
匝说
匝说
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
阅读更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