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句话,相信困惑大家很久了,这话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丢失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
这段话有一个检验功能,能将那些按字面意思解释的律法主义者分辨出来。
律法主义者不是喜欢守律法吗?他们不是喜欢按照字面意思去解释吗?
好,这话按照字面解释很容易,大家都明白。
那么,你明白了就得实践,对不对?因此,你既然那么爱守律法,那就去守吧!
很多律法主义者听到这话就开始发抖了,为什么呢?
因为,他的眼睛看过不该看的东西,他的手干过不该干的事,那是不是真的要把眼睛剜出来,把手砍了呢?
然而,你看那些律法主义者聚会的时候眼睛好好的,他们的手也是好好的。
律法主义者既然恪守律法,为什么他不守这一条呢?
亲爱的朋友,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反复提到,字句是叫人死,经意是叫人活。
所以,我们在读生命书的时候,千万不要陷入字句之中,否则我们一定会死。
因为,诚实地讲,我们当中,谁的眼睛没有看过不该看的图片或者电影呢?我们中间,谁的手没有做过坏事呢?
且不说我们得救前是这样,即便得救了,我们还是会跌倒,你看对不对?
当你跌倒了,你没有挖掉让你跌倒的眼睛,砍掉自己的手吧?
那么,这段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应该怎么理解这段话呢?
记得小时候,当我干比较危险的事,我的母亲就会说非常严厉的话。
比如,如果我走在马路中间,我的母亲会一把把我扯过来,随后严厉地说:“你不想活了吗?走路要走边上,不能走路中间,你走路中间,车把你撞了怎么办?如果你下次再走马路中间,看我不把你腿打断!”
亲爱的朋友,你看,我母亲说如果我继续走马路中间,她就会把我的腿打断。
那么亲爱的朋友,假如我母亲下次看到我走马路中间,她会不会打断我的腿呢?
你说:“肯定不会啦!世上哪有母亲打断孩子的腿的呀,她当时说话只是要警告你,并不是真的要把你的腿打断。”
如果你理解这个例子,那么你就理解夫子说这段话的意思了。
夫子通过这段话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对罪恶高度敏感,敏感到什么程度呢?
敏感到你对小小的一个罪恶都会察觉得到。
一个对罪恶敏感的人,他就像安徒生童话《豌豆上的公主》一样,纵然床上铺了十床鸭绒被和十床垫子,她依然能感受到褥子下一颗细小的豌豆,因为,这颗豌豆让她睡觉的时候不舒服。
然而,一个麻木的人,他对发生在他身上的罪恶没有一点点感觉,就像罗得的女儿,当她犯罪了却不以为耻,反以为乐。
一个对罪恶敏感的人,他深知走在马路中间的危险,因此,他走路的时候非常小心。
而一个麻木的人,他走在马路中间却没有危险意识,即便被车撞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车撞。
所以,亲爱的朋友,我母亲说我下次走马路中间就打断我的腿,她这话并不是真的要打断我的腿,而是要我警醒起来,走马路中间会有危险。
所以,如果你的眼睛让你跌倒,那么你需要警醒,并且悔改以后不要再跌倒。如果你的右手让你跌倒,你应该悔改以后不要再跌倒。
我们要过警醒的生活,这就是这段话的意思。
所以,亲爱的朋友,字句是叫人死,经意叫人活。
只有真正读懂了经意,我们才能真正理解真理,不被字句捆绑失去自由!
(本篇完,路弟兄带孩子学英文,如需要,请加微信:493012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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