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上面的蓝字关注我们哦!
☀ 自闭症家长/教育者学习、成长和分享、互助的心灵家园。欢迎给我们投稿并分享到您的朋友圈,如需转载请附上我们的二维码。
▼
这几天被出轨刷屏了
小编身为吃瓜群众觉得有必要科普一次
有备无患
咱可都得长点心啊
周末娱乐,不过亮点是方老师的辣评哦
普法内容由学法网小冰综合整理,鸣谢.
部分资料来源中国企业家网,新浪法院频道,广东天穗律所
红字辣评部分来自方老师
插图来源于网络
据八卦媒体人“名侦探赵五儿”在其微博爆料,多张动图显示林丹在某酒店不拉窗帘的房间以及外出期间被偷拍。据爆料称:十一月初刚当爸爸的林丹今年9月份在其爱人谢杏芳怀孕期间出轨。
辣评:一直被这个我一直不喜欢的黑乎乎还杀气腾腾的男人刷屏。爱八卦的我忍不住不停刷新网页,同时担心“芳芳”怎么办?还在坐月子,会不会被气坏,眼睛会哭坏?真是操够了“羽毛球”的心。
我们珍视爱情的美好,尊重婚姻的神圣,但如果婚内夫妻有一方出轨,你该如何锁定出轨证据呢?出轨方应该负有何种法律后果?
辣评:锁定证据?严格来说那捏PP的视频真不能裁定是出轨。林丹还是嫩了点,主动招了。真应该说是进屋切磋球艺。没办法,都怪当时球场信号好,害得"炒鸡蛋"看了太多的评论,脑子一热就认了。
(冯导刚出的大片,值得一看)
“出轨”即俗称的“婚外情”,法律的讲法是夫妻不忠行为,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辣评:培训时,问大家出轨分哪三种?大家回答:心灵出轨、精神出轨、肉体出轨。切,都和我一样是法盲,等老公出轨了,哭去吧。快来涨姿势。
一、三种不忠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其后果
1、通奸
定义——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后果——通奸其实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以通奸为由请求赔偿是没依据的。但是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辣评:第一次知道通奸的定义,关键在“偶尔”二字,怪不得很多男人喜欢约炮。“炒鸡蛋”,你让我涨见识了。
2、同居
定义——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后果——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辣评:瞪着眼读了好几遍,“持续”、“稳定”是重点,上面的“偶尔”也是重点,那人次呢?想起小时候在老家有个干部和多名下放女青年有染,判刑的时候那干部的辩解理由就是:人数虽多,但次数不多。
3、重婚
定义——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
法律后果——构成重婚罪,同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
辣评:以什么名义,或者周围的人认为他们是什么名义,这是重点。真被普法了,我容易么?好在我家大石头是好人,要不他来个出轨,我却连定义都不知。
X的,屁股翘(网友脑洞太大)
二、夫妻不忠行为的取证方法及注意事项
首先明白,在民事诉讼上,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同时,婚姻问题的举证容易侵犯隐私权,收集证据需要特别小心。
1、“捉奸”尽可能邀伴同行。
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通奸时,尽可能邀请二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并尽可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一旦涉诉,证人很重要。
辣评:从来没有人邀请我一同捉奸,真是遗憾终生啊。
2、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间接证据包括QQ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电子或纸质书信、两人在公共场合较为亲密的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业和水电费凭据、开房记录、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互赠礼物、村(居)委会、派出所的证明等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认定事实成立。
辣评:老房子着火没得救这是真理,所以我还是要继续防火防盗防小三。我必须把相关密码搞到手,定期巡查,更重要的是要在老公周围布卧底。
3、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
对于电子版、手机短信类容易被删改的证据,一旦取得最好及时通过公证的方式保全,这样,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也不受影响。
辣评:公证费贵么?
4、监听监视须谨慎
非法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看起来效果很好,但是这样收集的证据容易因为违法获取证据而被排除,同时还可能因为侵犯第三方权利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监听监视需谨慎而行。
辣评:收集证据要依法,谨记。
5、适当借助公权
啪啪啪!自打自脸
三、当发现配偶与第三者在宾馆开房进了房间,该怎么办?
最好的做法是建议是打110报警,说明自己看到配偶跟陌生女子正在宾馆开房,怀疑是在卖淫嫖娼,因为自己一个弱女子,如果硬闯进去怕人身安全受威胁同时也担心引发其它法律责任,需要求助警察介入。之后警察出警进入宾馆对双方作了笔录,男女双方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卖淫嫖娼,承认是男女朋友关系并陈述了很多有价值的内容。
辣评:这招狠!我咋就没想到,收藏,以备急用。
(做了错事,是免不了被撕扯滴)
附:“小三”的法律风险告知书!
“小三”,是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是对第三者的蔑称,“小三”对美满幸福的家庭来说,打击往往是致命的。下面,我们就来理一理做“小三”的相关法律风险,顺便归劝“小三”们趁早改邪归正。
1、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出门就有可能被暴打。
小三街头被暴打的新闻我们已屡见不鲜,小三每次出门时想必都心惊胆战,如果不小心被大嫂撞见的话,等待自己的将是一顿暴击!
辣评:如果我家出现小三,我强酸伺候。别家出现叫上我一起去打,小时学过的南拳正好没地方用。
2、可能涉嫌重婚,有坐牢的风险!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辣评:千万不要把狗男女关同一个牢里,否则太便宜他们了。
3、男方送的房子、车子,随时有被收回的可能。
前一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郎教授睡了美女空姐后,联合大嫂把送出去的房子又要了回去的经典案例使得很多小三夜不能寐。说不定哪天一觉醒来了,房子突然就没了。各位小三一定要提高警惕了,小心身边那个说最爱你的男人提了裤子不认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指南》第三章第四条认为: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辣评: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高级人民法院保护公民财产不落入小三之手。
四、出轨方离婚未必净身出户
实际上,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一般考虑的因素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因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对此,天穗婚姻家事部主任王幼柏律师表示,对于一般的婚外情,比如一夜情、嫖娼、偶尔和别的异性的性行为,并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更不是重婚,一般的婚外情在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进行约束,只是道德范畴的行为。
辣评:可是唾沫吐不死人啊。白云啊黑土啊,不公啊!
因此,因对方一般婚外情导致离婚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所以,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并不见得可以多分财产,很多当事人不惜代价去获取各种“不忠”证据,期望多分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辣评:防火防盗防小三却保不住家产,白忙活了。不如下功夫转移财产吧。
(你的人生,要继续加油)
五、净身出户可实现,忠诚协议来体现
如果真的需要对方为“不忠”付出净身出户的代价,天穗婚姻家事部主任王幼柏律师建议,双方可以在事前约定(俗称“忠诚协议”),在法院判决时有可能会被支持。记住,也只是说有可能而已。但是,“忠诚协议”的有效性是否能被认可,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所以法院判决的结果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可能性。
另外王幼柏律师提醒,如果双方要签订忠诚协议,最好写清楚违背夫妻忠诚要付出的具体代价,协议要列明“净身出户”包含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信息,不宜笼统的写“净身出户”。
辣评:“忠诚协议”这个要尽快签署。
再说回wuli林丹和谢杏芳的家事,天穗婚姻家事部主任王幼柏律师认为,即使是林丹出轨赵雅琪,尚不构成同居,更加不构成重婚。该事件是否会如王宝强离婚案件一样,最后双方对簿公堂?
辣评:宝宝我还是比较喜欢的,老婆被经纪人睡了,完全可能白睡。宝宝啊宝宝,太命苦了哈。
最后还是要说一句,爱情的美好和婚姻的神圣不是放在嘴上说说的,也不是写在纸上用来供养的。家和万事兴,且行且珍惜,祝各位家庭幸福!
(自制比放纵更幸福)
都说星儿家庭是
一入自闭深似海
从此生活成路人
下期我们会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
严肃地跟大家分享有关星儿家庭如何建设
-敬请留意-
群名称 | 适应年龄 | 群号 |
大龄群 | 11岁以上,即05年前的孩子家长 | 283890653 |
小学群 | 11岁—9岁,即05年—-07年的孩子家长 | 429752654 |
幼小衔接一群 | 8—5岁,即08年—–11年的孩子家长 | 399520778 |
幼小衔接二群 | 8—5岁,即08年—–11年的孩子家长 | 469169527 |
低龄一群 | 5—2岁,即12年后的孩子家长 | 259333477 |
低龄二群 | 5—2岁,即12年后的孩子家长 | 276400783 |
|
5—2岁,即12年后的孩子家长 | 468530949 |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以琳论坛,学习更多干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