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1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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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为什么明知自己的罪,却不愿意改变?(完结篇)

突然,圣灵光照了我——这不都是魔鬼的谎言吗?

之前也提到:“舒服”本身并不是罪,罪在于‘贪爱’,罪的伪装就是把这两者混淆。对好的东西的关注一旦超过了那最好的东西,那就成为罪了。

保罗说:“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7-8)。

耶稣基督就是那最好的,祂要把祂自己给你。你祈求,就得到。一旦得到那最好的,那所谓“好”的东西就只是副产品,能附带得到,当然好;若没有,也无所谓,因为已经有了最好的了。何况,那些我们真正“需要”(不是“想要”)的东西,天父一定会给我们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天父是知道的。”“你们要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6:32-33)

另外,我过去的认知不代表不能有新的看见;我过去的经验并不能定义现在的我。虽然我过去的认知和经验是事实,但现在有一个最关键、最重要的因素已经不一样了:我已经有新生命在我里面了!

我的新生命、新身份——在基督里,一切都是新的了!旧事已过,我为什么还要用旧的眼光来看一切,既然我已经不再是旧人了?

就像一个乞丐,过去时常焦虑是否能讨到够吃的食物;时常担忧会不会有别人与他抢夺从垃圾堆里捡来的食物;时常担心下雨的话可以睡在哪里……

可是,我现在已经不再是乞丐了。我是一位公主呢。为什么我还担心没有东西吃?没有地方睡?为什么我还焦虑别人会跟我抢夺某处垃圾的控制权?

处境或许不会改变,罪人还是会伤害我,我自己的罪还是会激发我的恶,关系中的冲突、让我不舒服的事还会发生,但是,我的回应可以和以前不一样,以前我无法做到的合乎圣经的回应,现在,“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我凡事都能做”,所以,我将收获的也会和以前不一样:不再是愤怒、苦毒、抱怨、沮丧、绝望,而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

罪人会伤害我?他们或许会犯罪得罪我,但伤害不了我,因为我所做的一切是为主而作,我所期待的是从主那里得称赞,得奖赏,是为了让主喜悦。罪人对我的回应没什么大不了的。

万一发生冲突、让人不舒服的事?还是一样,只要我的回应是主所喜悦、所吩咐的,结果祂会负责——这结果自然是会让爱祂的人,包括我,也包括别的肢体最终得益处的——既然我有这样的应许和保证,我又何必目光短浅地停留在一时一刻的不舒服上?我又何必把应当注目的对象(耶稣基督)转移到人(我自己或别人)或处境上?

最重要的是,既然我现在的身份是神的儿女;既然我相信神所允许发生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益处(祂既然为我把独生爱子都白白舍了,岂不更把一切的好处都给我吗?);既然我相信神要求我去做的是为了我的好处(也为了其他爱祂之人的好处);既然我相信祂既然这样要求,也必给我这样的能力去做(我里面有圣灵和圣灵所赐下的新生命,还有因与基督联合而有的能力),我怎么会做不到呢?

所以,我相信:

神要求我去“爱人”,是为了我的益处(当然,也是为了别人的益处),祂要让我享受到我从未享受过的人际关系中的美好——因为人际关系是神按照三一神之间那完美、合一、和谐的关系而设计的,祂让我处于这样的关系中,就是希望我能也能品尝那本应当存在于关系中的美好——这是祂对我的美意。

虽然,过去因着我自己的罪、别人的罪和这世界的罪而将本应美好的人际关系扭曲了,但现在神重生了我,我不一样了,我就可以坦然、主动进入人际关系并收获不一样的结果了(就是神原初所设计、为着祂儿女益处的人际关系中的美好)。

以前我“顺从肉体”,所以“收败坏”是自然的;但我现在“顺从圣灵”,我要收的就不再是“败坏”,而是“永生”,就是那圣灵的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

我不会再像从前一样了。

所以,“我还会遭遇从前曾经历过的,那么我最好还是像以前一样去对付:逃避会比较好”——这是魔鬼的谎言!

感谢圣灵的光照,让我看穿了魔鬼的谎言,也让我看到神给我的话。我不再为治死“贪爱舒服”之罪而不舍,我现在有勇气,也有信心来过一种新的生活了!一种新的在人际关系中的操练并得益处,享受神为我预备的那“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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