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吉尔(前70年10月15日-前19年9月21日)的祖产被祖国强征时,不得不求助他的同学屋大维。共和国后期,天下三分,政由方伯,时代似是呼唤帝国诞生,于是元老院同样不得不求助屋大维。从此政祭皆由寡人,人神应运而生。
奥古斯都·屋大维,复古又维新,冷酷又热情,貌似毛蒋合体。维吉尔就是他的郭沫若甚至胡适之,但境遇与才华又远胜他们。所以《埃涅阿斯纪》的旨趣与《东方红》并非不能类比,区别只在天赋与美观。屋大维甫得大位,正名的需要事关国祚,因此在维吉尔奉命创作本作十一年,却在临死之前因可能的艺术洁癖而准备焚稿断情之际,紧急派人进行了抢救性保存。这是帝王之幸,更是后世文人之幸。
早年的维吉尔和他的伊壁鸠鲁同侪们,算是后世左翼作家联盟的先声:无神,无灵,重规律,重意志,以纵欲或禁欲的方式尽情享乐。晚年却又倾向了斯多噶派,在万神殿中默想自然神论,持守伪清教徒的假预定论,践行保皇党式的墨家精神。
《农事诗》之后刺激维吉尔的未知事件,可能在1601年同样刺激了莎士比亚,因为他们的悲剧开始诞生。从此,万事万物都堪落泪叹息,字里行间无限忧郁悲伤。罗马的杜甫相信了命运,于是顺服他的内外呼召,开始创作史诗。如丁尼生在《致维吉尔》所说:人类不可知的命运使你悲哀,在你的悲哀之中有着庄严。
史诗的规格是从中间开始,而不是开天辟地。所以埃涅阿斯要在迦太基回忆过去,如同奥德修斯要从费埃克斯迈向未来。在致敬荷马的同时,维吉尔精巧地修改了历史年表,将刚刚丧夫的狄多女王提前带到了刚刚丧妻的埃涅阿斯面前,去发挥远胜瑙西卡的倾听者功效。当一个英武如斯的王族贵胄,泪流满面地讲述他如何背负老父、提挈幼雏逃离陷于木马的特罗亚,又如何发现爱妻失散,疯狂寻找时却只看到离魂,惺惺相惜的狄多就此陷入无法自拔的爱情,又岂能说全是因为被丘比特射中?然而她毕竟还是背叛了逃出推罗时对亡夫立下的誓言,置家国于不顾,爱上了势必不能于此久留而要去拓土开疆的罗马国父,于是,她终于在命中注定般的爱欲和绝望中毁灭了自己,临死前更发出咒诅,预告千年后阿尔卑斯山上汉尼拔的战象军团。
这一情节的设置便是维吉尔天才闪光点的明证之一,回应当代现实(迦太基与罗马的三次布匿战争)的同时又毫不损失艺术性。甚至连圣奥古斯丁也曾为狄多之死哭泣,所以当亨利普赛尔也被同样一幕触动写下他的戏剧时,只不过再次证明了维吉尔有多么雅俗共赏。
维吉尔采纳了当时的都市传说,在他这天才的应制之作中强调罗马是特洛亚的后代,并通过训诂学手段赋予凯撒父子与埃涅阿斯父子相同的名字字根。并且他缜密地声明:埃涅阿斯一族本是特罗亚王室旁系,只拥有最多第三顺位的理论继承权。但维纳斯之子最终仍取得了让司马睿望尘莫及的成功,是因为一来流亡政府早已选举他为国王,二来因为拉丁族对外乡人的接纳,远胜诸吴。这也就是屋大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保住手稿的原因,因为再没有人能将他称帝的君权神授与众望所归描述得这么自然和庄严。
似是犹不足意,维吉尔又安排埃涅阿斯探访冥府,在艺术上致敬了奥德修斯经历的同时,在政治上又借安奇塞斯的预言,看到了罗马直到屋大维年间的未来,于是维吉尔的读者便理应有意料之中的恍然大悟,在感叹罗马的神圣历史之余,看到帝国和奥古斯都的法统之坚强。
冥府事件是整个史诗的分水岭,之前的埃涅阿斯有血有肉,欢笑哭泣,之后的罗马国父内敛深沉,不临危地。然而维吉尔又几次暗示,冥府对凡人而言势必有去无回,并且埃涅阿斯进出哈迪斯,走的并非同一扇门。这似乎又在反映诗人内心的迷惑,仿佛他也不能确定,这一事件究竟是重生还是涅槃,是英雄的消逝还是英雄的诞生。所以冥府与太虚幻境的意义究竟有多大程度的不同,只能任由后人解说。
冥府事件也堪比亚伯拉罕在摩利亚山放眼四顾,透视天星海沙之约在未来的铺陈展开。不同之处仅在于埃涅阿斯是罗马国父,而亚伯拉罕是万国之父。
不知维吉尔是否读过七十士译本并且知道亚伯拉罕故事。但他将“虔诚”而非“英勇”设定为埃涅阿斯的首要品质,至少也算普遍恩典生发功用的明证。
拉丁语境下的“虔诚”,含义远远超出字面,如德雷顿所说:
(虔诚)行为对神是虔诚,对父亲是忠顺,对身边的人是爱,对百姓是关心,对敌人是勇气和行动,对服从他的人是感激,对整个人类是正义。
他又转述塞雷格的话:
“维吉尔将虔诚置于英勇之前,使其成为英雄最主要的性格特征……但维吉尔想塑造一个完美的王子并将这一点暗示给了奥古斯都。奥古斯都确是他诗中的埃涅阿斯。因此诗人发现自己有义务将他的英雄塑造成一位没有瑕疵、完完全全的圣人,从开篇到结尾都无比虔诚……维吉尔曾思索过,奥古斯都最大的德行在于其对人们统治的完美艺术,由此,他在位时间逾四十载,且国运昌盛。他认为他的君主英勇神武、知书达理、受人爱戴、有雄辩之才、懂政治并且虔诚。他将这一切都赋予了埃涅阿斯。但考虑到虔诚包含了一个人对上帝、对子民、对亲人的一切职责,他决定将其作为英雄人物的主要品格。如此,他就可以塑造一个完美的榜样了。实际上,有些人认为英勇获得的赞扬优于因其他美德获得的赞扬。而这些人没有考虑到,只有英勇而没有其他美德不能使一个人获得任何真正应得的赞扬。英勇,不过是无畏的勇气,可能和很多好的品质分离而和很多坏的品格相结合。一个人可能很英勇,但却缺乏虔诚,生性恶毒。但假如是虔诚,就不会发生类似的情况。因为虔诚会摒弃所有的恶习,而包含勇气和其他美好的德行。比如说,一个人很英勇,却看着他的神被亵渎而不去捍卫他们,又或者,一个人驱逐自己的父亲,在最后关头抛弃了自己的君子。如此的人,我们难道能赞扬他吗?”
至此,维吉尔已经在人力范围之内,借着埃涅阿斯,将奥古斯都推上了神坛,并将他所崇奉的罗马天命板上钉钉。至于肉身成道的人神帝国,最终不敌道成肉身的神子天国,就不是他所能构思出的了。
在凯撒·屋大维·奥古斯都年间,帝国偏远的巴勒斯坦行省的伯利恒,诞生了一位男孩。这孩子后来的事迹汇集成文,成了与《埃涅阿斯纪》完全不同进路的史诗,被称作“福音书”。后来,这孩子的一位门徒路加,在他执笔的讲述天国如何征服帝国的《使徒行传》中,貌似轻描淡写地记述了一个常常被人忽略的事件:
徒 9:32彼得周流四方的时候,也到了居住吕大的圣徒那里;
徒 9:33遇见一个人,名叫以尼雅,得了瘫痪,在褥子上躺卧八年。
徒 9:34彼得对他说:“以尼雅,耶稣基督医好你了,起来!收拾你的褥子。”他就立刻起来了。
徒 9:35凡住吕大和沙仑的人都看见了他,就归服主。
这个以尼雅,更通常的翻译,便是“埃涅阿斯”。路加在择取史料时特意记录了这个并无特殊之处的神迹,其意味深长之处恐怕正在此人的名字。与国父同名的这人瘫痪了,正如帝国本身。能够医治埃涅阿斯,能够更新罗马帝国,能够拯救天下万邦的,惟有那个生在伯利恒、死在各各他、升腾于橄榄山的孩子。
祂就是耶稣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