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讲“人要脸面树要皮”,所以像“丢脸”、“脸皮厚”这都要不得,再严重一点就是“不要脸”,还有更严重的就是“没有脸”,像夫差自刎之前“没脸”见伍子胥,而项羽更是“无颜面对江东父老”,硬选择死也要“脸”。
“脸”对中国人而言不仅仅只是长相,而且很多时候和长相没有关系。在古人看来,今天很多所谓的“靠脸吃饭”可能是一种“丢脸”行为,大家闺秀抛头露脸肯定属于“不要脸”的范围。这不仅丢自己的“脸”,也丢家人的“脸”,因此很多时候“丢脸”和“丢人”通用。
除了违反传统的礼仪之外,很多被法律严惩的人往往都属于“丢脸”行为,偷鸡摸狗被人发现肯定会丢脸。但判断一个人是否丢脸,并不一定非要依据法律的判决。比如一个人如果为父母报仇亲手杀死仇人,尽管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大众不认为他丢脸。
我们常说“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知识分子硬和丘八理论,实际上有时候也属于“丢脸”行为。秀才属于喝过墨水受过教育的人,而丘八则不是。这和“好男不和女斗”的道理一样,这样的男人属于严重的丢脸行为。同理,君子和小人斗也很“丢脸”。
中国人之所以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多少也和“脸”有关,因为男子如果直接向喜欢的女子表白被拒绝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情。即便女子也喜欢男子,她也不能直接答应,因为这也属于十分“丢脸”的事情。
中国长辈们很早就会向晚辈们灌输“别丢我们的脸”,因此中国人从小到大,一生都活在“不丢脸”的怪圈中,不丢家人的脸,不丢学校的脸,还有更大的,而我们也将此灌输到自己的下一代中。中国教育中父母的问题,大多数不过是儿女丢了他们的脸。尤其是评估孩子的唯一标准只剩下学习,准确地说只剩下考试成绩好不好时,很多父母都会陷入到这个“丢脸”的怪圈中。丢脸必让人感到羞耻,父母越骄傲,羞耻感越大。
我们常说中国人经常假谦卑,这也没有办法,炫耀被打脸后不仅没有同情,反而更多的是讥诮,这属于“脸”彻底丢大了,用今天的人来说就是被“啪啪打脸”。为了将来不丢脸,预先贬低自己才是明智之举,而且贬得低,往后就更有“脸面”。
“丢脸”程度不仅和个人过错或失败的严重性有关,而且也和自己身边人的亲疏关系有关。同样的事情,在父母、朋友、熟人和陌生人中明显不同,有时候在父母看来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情,但在另外的关系中则可能不同。
知道“丢脸”还算有救,因为它至少会产生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而它本身就具有社会约束力。而“不要脸”则是对自己和社会双重约束的践踏,别说不要脸,脸皮厚在哪里也都不受欢迎。
知道“丢脸”,就别“厚着脸”,更不能“不要脸”,否则真“没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