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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朵朵妈妈|配图:千与千寻
(图文与内容无关)
5月31日上午,我们在以琳参加完六一文艺汇演,因为朵朵演出成功且配合,又恰逢她的农历生日,于是我和姥姥决定下午带孩子去*如世界儿童职业体验馆参加职业体验。在体验馆参与活动期间,朵朵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了身体伤害,后经医院治疗,报警协商,当日达成了赔偿协议。
我想探讨的是自闭症的孩子出现人身伤害而涉及的责任问题的处理,究竟是体验馆的管理失责?父母的看护失责?还是孩子的自伤?究竟每一方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相信很多父母会遇到此类事件,该不该告诉别人孩子是自闭症,什么情况下告诉别人,告诉别人之后得不到理解怎么办?经过这次事情,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此发表个人浅见,仅供大家参考。
朵朵当日在体验馆参加了三个项目,第一个是制作肥皂,因为无法陪同,所以我告诉体验馆的女员工A,朵朵是轻度自闭症,但是语言理解和课堂纪律都比较好,希望她能多关注朵朵。女员工A很好,允许我进入现场对朵朵进行辅助。
所以在我第一次告诉陌生人,孩子是ASD时,我得到了理解和帮助,这个举动让我心存感激并且充满希望。
第二个项目是制作披萨,我没有和工作人员说朵朵的问题,因为朵朵在以琳的情景课学过做披萨,不仅会而且喜欢,所以我并不担心她,我只是透过玻璃门观察她,朵朵顺利地完成了披萨制作,再次让我觉得欣喜且充满希望。
第三个项目是警察职业体验,因为做披萨的成功,我并没有和负责此项目的工作人员说明朵朵的状况,这是我在整个过程中处理不当的地方,因为这个体验教学朵朵之前未曾参加,而且她对理论太多的课程吸收能力有限,我没有提前和工作人员沟通,间接导致了孩子的意外。
课程中我悄悄进入到活动中,看到朵朵还是独自待在角落,显然跟不上大家的进度,但是孩子的优点是安静且配合。之后朵朵穿着警服跟着小队伍一起出来,并且告诉我是别的小朋友帮她穿的警服。随后9个小朋友上了警车,在中心绕了一圈完成任务,我也一直寸步不离地跟着警车。
但就在下车的时候,该中心的男性员工用力开车门,直接导致靠在门上的朵朵从半米高的车上摔下,我马上接过朵朵检查她的身体,发现她的胳膊肘处擦掉一层皮,鲜血直流,在场的其他家长都是见证,朵朵受不得惊吓,情绪开始失控,但在我的安抚下并未造成其他伤害,不过后来也成了该中心推卸责任的借口。
我们在前台做了简单的包扎,工作人员同意陪我们去妇女儿童医院做一系列的检查并且承担医药费,所幸朵朵的骨头没有问题,只是皮外伤,这说明朵朵没有因为情绪问题导致的二次伤害。
我和姥姥决定和工作人员回体验馆商讨赔偿事宜,这是属于明显的责任过失,造成了我们时间、精神、后续护理的损失。以朵朵的特殊性,即便是在任何儿童中心受到伤害,只要这个伤害是我们的看管失责,我都不会给任何人任何机构添麻烦。
在我们乘坐出租车回体验馆的路上,陪我们就诊的工作人员要求我们接听电话,与我通话的是体验馆的女负责人,简称B女士。
B女士提出,主动为我们退门票。我说这是不够的,具体问题我们回到体验馆面谈。由此,B女士开始了她的论述:
1.我们调取了监控,发现我们的员工在开门的时候是别的孩子推了你的孩子,才导致你的孩子掉下来。
2.孩子摔下来的时候,我们的员工为你的孩子检查过身体并没发现她受伤,怎么到你手里孩子就流血了?
3.你的孩子是不是本身就有问题?
我的回复是,我曾告知过你们的员工孩子有轻度自闭,但这不应该是你们推卸责任的借口,而且我们都还没有坐下来具体谈论这件事情,你就已经推卸责任了,那我更要和你坐下来当面谈。至于孩子是什么原因摔下车、什么时候流血,我非常乐意去找你们一起看监控,如果是我们自身的问题,我绝不诬陷你。
我回到体验馆,B女士接待了我们,我要求看监控,这时总负责人B先生也来了,询问了我们的诉求,朵朵姥姥的意见是按照以琳就读学费的金额赔偿5天的费用。B先生一开始让我们出示学费收据,然后又立马说不能满足我们的要求,希望我们走司法程序。我说我们是不是先看监控再决定要不要走司法程序,B先生说监控坏了,打不开。
B女士很兴奋地表示让我们走司法程序,说监控只拍到了给我们包扎的视频。由此我质疑B女士之前的论述,监控里看到别的孩子推朵朵,以及朵朵在我的手里受伤了。我的内心充满无助,15秒后我确认了司法程序是必经之路,我打通了110,因为我知道110是有权调监控的。
此时B先生说我们还能不能再次协商,让我再提具体的诉求,朵朵姥姥提出的1000元赔偿被B先生更改为500元。我说等警察来了再协商吧,这样是没结果的。
确实,我不想把说理的机会演变成讹诈的谈判,我必须让他们在承认错误的情况下承担损失。
警察在10分钟左右到达现场,我还没开始解释原因,B女士先声夺人,拿着手机里拍下的孩子的报告给警察看,说孩子在体验课程中受伤了,他们也陪孩子去医院检查了,什么事也没有,现在孩子家长要求他们赔偿,这不是他们的责任。
我接过话头,孩子如果是骨头受伤,我想我们现在不会麻烦警察先生,而是坐在法院里。孩子擦掉层皮,受了很大惊吓的原因是因为你们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这样的精神刺激是需要后续护理的,我认为是你们应该承担的,所以我希望警察先生查看监控,如果孩子是在我手里或者像B女士说的因为别的小朋友误伤,我绝不要任何赔偿。
警察也是要求查看监控,B先生告知监控坏了,警察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并且致电同事希望过来调取监控,也被该负责人拒绝。
此时,B女士楚楚可怜地对我说,你知道吗?我们也接待过其他自闭症的孩子,家长都是紧紧看着孩子,而你一直在要钱,你的孩子一进来就精神失常一顿乱跑……
我听了B女士的话,我的精神真的失常了。这是赤裸裸的侮辱,侮辱我只要钱不看孩子,侮辱朵朵的精神失常,我想这直击了每个星妈最敏感脆弱的地方。
我气愤地对B女士说:你说孩子精神失常乱跑,我的孩子在事发前一直规矩安静地配合上课,你们同事也允许我进教室陪着孩子,我非常感谢她。你说我只要钱,我确实要你们赔钱,因为道歉我不接受。你说有监控,监控里看到别的孩子推了我的孩子。如果我的孩子事发前乱跑过,我都不要你们赔偿,如果不是,就是你们说谎,这事儿没完!
情绪被恶毒的人点燃之后,我用了很流氓的方式对待一个流氓,感觉没毛病。
这时候警察充分发挥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职能,首先批评我,觉得我情绪过激。然后严肃批评了B女士,不管孩子是什么样的情况,既然你们开这样的机构,孩子在你们这儿受伤了,你们就有推卸不掉的责任,而不是说孩子怎么样。
此时警察和负责人要求B女士向我道歉,我当然不接受。
在接下来的协商过程中,B先生一直表现了他谦虚谨慎的温和态度,但只要提起B女士,我总会情绪失控。警察安抚我,他已经批评过B女士了,如果我继续这样的态度,他就不再帮我了,然后警察和B先生要求B女士回避。
最后警察从中协调赔偿金额,由1000元变为600元,我说真的不行,这不是钱的事儿。因为600元消除不了我的愤怒,最后B先生主动说800元,我认为这个赔偿金额是可以接受的,因为警察一直在在此次事件中帮助我。然后我要求退门票,OVER!
从我的角度而言,钱不是最终目的,但是钱是我挽回尊严和权利的代表性工具,因为商家在乎。如果仅仅是道歉,他们不会从中得到惩罚,更不会知道什么是一个母亲的底线。
从商家的角度而言,他们面对顾客的索赔,会有一套应对方案防止被敲诈,但这一切建立在承认事实与合理赔付原则的基础上,显然该机构应急培训不足,全靠员工人品即兴发挥,却又遇上人品不能保证,自以为是的处理方式(B女士牛头不对马嘴),导致店客矛盾升级,理是越说越亏。
这件事情告一段落,我对处理结果相对满意!
回到文章的开始,我想表达的观点。
因为我告诉别人朵朵是自闭症患儿因而得到过帮助,但同样因为这个原因出现问题后而被推卸责任,那到底该不该告诉其他人孩子的情况呢?
我认为是非常有必要的。我们主动告知别人自己孩子的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孩子需要和别人发生社会关系的时候,主动告知会让别人提前有所准备,必要的时候提供帮助。第二,在孩子给他人惹了麻烦,给环境带来不安定的因素,我们会告知别人希望取得社会谅解。其他情况,我想大家通常不会主动告诉别人,以免受到异样的眼光。
分析这次的责任归属其实很简单,在第一个项目做肥皂的时候,我告知了工作人员朵朵是ASD,让孩子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这是告知别人带来的良好结果。在第三个项目警察扮演环节,我因为朵朵在第二个项目未告知工作人员的情况下顺利完成披萨制作的侥幸心理,导致朵朵没有获得足够的关注,我是有一定的责任。
但是朵朵在参与警察游戏环节是封闭式并且有专人负责,此时的监护权发生了转移,而且该员工发现了朵朵的迟缓行为,却没有尽到安全责任,让孩子从他手里跌落,他和该机构是必须承担主要责任的,以上充分说明告知孩子情况的必要性。
反观B女士,因为朵朵的自闭症而推卸责任,这种不恰当的行为毕竟是个例,我相信大多数的人还是有理性。
那么回到自闭症孩子伤害的本身,我们该如何对待孩子的伤害行为,因为这是无可避免的。
首先,我们要客观看待伤害事件,而不是伤害地点。比如孩子在游乐场受伤,如果现场没有工作人员或者无需工作人员管理的地方,不是别的顾客造成的伤害或者不是游乐场设施不合理的原因,我们是应该主动承担损失,因为我们希望的是社会的包容性,而这种包容是相互的。如果孩子伤害别人,精神鉴定也不能让我们内心免责,我们也要主动承担对方的损失。就像该体验机构伤害我们一样,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无法逃避的。
其次,报警是必须的吗?
在此次事件中,警察起到了很关键的调解作用,因为他的权限比普通百姓大,可以及时调取相关证据,虽然他无权要求商家该赔偿多少,但至少让整个纠纷的处理可以顺利进行,而不是停留在僵持的对峙当中。
如果我们是受害者,应该慎重考虑是否报警,毕竟耗时耗力耗社会资源。慎重的意思是,不是一言不合就报警,或者报警要挟,而是要客观分析责任原因,以和平快速解决为有效手段。因为在这件事情中,从我报警到谈判结束经历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不算之前去医院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有些ASD的孩子可能就无法等待了,还好当时姥姥一直陪着朵朵。
如果我们是伤害的一方,也要尽量避免别人报警,心平气和地沟通。举个例子,在朵朵受伤这个事件中,如果对方一开始就态度良好,不推脱责任,不趾高气昂让我们走司法程序,不让B女士出来搬弄是非,可能也就提前解决了。因为我始终承认,体验馆的个别老师还是很善良的,临走前我还感谢了陪我们去医院检查的工作人员,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
所以责任要分明,爱恨也要分明。
因为我们最终的理想是在一个和谐共处相互包容的社会里,彼此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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