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雅各为什么要按照“这地方的规矩”?
如果按照“规矩”,雅各是根本没资格得到父亲祝福的。“我哥哥以扫浑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倘若我父亲摸着我,必以我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诅,不得祝福。”这是多么可怕的规矩啊!以扫是守规矩的一位,但最后却与祝福失之交臂;而雅各在母亲利百加的引导下打破了这一规矩,最终却继承了给亚伯拉罕和以撒的祝福。究其根本原因,是因为以扫走的是律法之路,而雅各走的是恩典之路(另文详述)。那么现在雅各为什么不能再使用一次应许,打破拉班“这地方的规矩”,照着恩典娶妻呢?
雅各之所以来到巴旦亚兰,目的就是照父母之命“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儿中娶一女为妻”。本来雅各在七年到期之日娶到拉结就可以返回应许之地的,但没想到按照“这地方的规矩”不情愿地又服侍了拉班七年,工价依然还是拉结。
拉班听见外甥雅各的信息,就跑去迎接,抱着他,与他亲嘴,领他到自己的家。雅各将一切的情由告诉拉班。拉班对他说:“你实在是我的骨肉。”雅各就和他同住了一个月。
拉班对雅各说:“你虽是我的骨肉,岂可白白地服侍我?请告诉我,你要什么为工价?”拉班有两个女儿,大的名叫利亚,小的名叫拉结。利亚的眼睛没有神气,拉结却生得美貌俊秀。雅各爱拉结,就说:“我愿为你小女儿拉结服侍你七年。”拉班说:“我把她给你,胜似给别人,你与我同住吧!”雅各就为拉结服侍了七年;他因为深爱拉结,就看这七年如同几天。
雅各对拉班说:“日期已经满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给我,我好与她同房。”拉班就摆设筵席,请齐了那地方的众人。到晚上,拉班将女儿利亚送来给雅各,雅各就与她同房。拉班又将婢女悉帕给女儿利亚作使女。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亚,就对拉班说:“你向我做的是什么事呢?我服侍你,不是为拉结吗?你为什么欺哄我呢?”拉班说:“大女儿还没有给人,先把小女儿给人,在我们这地方没有这规矩。你为这个满了七日,我就把那个也给你,你再为她服侍我七年。”雅各就如此行。满了利亚的七日,拉班便将女儿拉结给雅各为妻。拉班又将婢女辟拉给女儿拉结作使女。雅各也与拉结同房,并且爱拉结胜似爱利亚,于是又服侍了拉班七年。(创29:13-30)
雅各服侍拉班的第一个七年,工价是为了拉结,这个是非常显然的,因为雅各说:“我愿为你小女儿拉结服侍你七年。”但七年时间到期的时候,拉班却将大女儿利亚送来给雅各,雅各以为是拉结,就与她同房。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亚,就非常生气,于是来找拉班理论。而拉班却说,按照我们这地方的规矩,必须先把大女儿嫁出去,才能把小女儿嫁人。并且又说:“你为这个满了七日,我就把那个也给你,你再为她服侍我七年。”
雅各服侍拉班的第二个七年,到底是为了谁服侍的呢?“你再为她服侍我七年”中的“她”究竟是指的谁呢?通过拉班的话不难看出,“她”是指着前面的“那个”来说的。那么这里拉班所说的“你为这个满了七日”,“这个”指的是谁呢?“我就把那个也给你”,“那个”指的又是谁呢?
我们接着往后看,后面的内容很快给出了答案:“雅各就如此行,满了利亚的七日,拉班便将女儿拉结给雅各为妻……于是又服侍了拉班七年。”这样对比就很容易看出,“这个”指的是利亚,“那个”指的是拉结。所以拉班说:“你为这个满了七日,我就把那个也给你,你再为她服侍我七年。”这里的“她”指的正是拉结。如果把名字都填进去就是:“你为这个(利亚)满了七日,我就把那个(拉结)也给你,你再为她(拉结)服侍我七年。”
也就是说,雅各用十四年的时间娶了两个妻子,但并不是其中七年为了拉结,另外七年为了利亚,而是十四年全为了拉结。
罗马书4章里说:“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那么雅各娶到拉结,是出于他“作工”十四年的“工价”,并不算恩典。而雅各娶到利亚,却没有付出一天的“作工”,完全是出于恩典。
当雅各年老的时候,他作见证说:“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岁,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雅各的人生为什么“又少又苦”呢?因为他单使用工价,不使用恩典。
如果你是雅各,你会使用工价还是恩典呢?在你的信仰生活中,又有哪些关于“工价”和“恩典”的见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