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3 12 月, 2024
spot_img

古德恩改变他对家暴离婚的看法

本文原发表于2019年11月26日)

著名的加尔文主义神学家及互补主义者古德恩(Wayne Grudem)宣布改变自己的立场,肯定在家暴的情况下离婚的圣;经依据,并于上周举行的福音派学者的重要会议上分享他的新立场。

古德恩说,在听闻现实夫妻的例子——信仰使他们必须承受暴力而不是分离——后,他更仔细地研究相关经文,并得出结论。他如今认为,家暴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前提是牧师和长老在带领夫妻作出这个决定时寻求从神而来的明辨。

这是对他长期以来坚持的观点所做的修正,该观点于2018年他所著的教科书《基[]教伦理学》(Christian Ethics: An Introduction to Biblical Moral Reasoning)中发表。历年来,多数福[];[]徒认为圣:经里只有两种合理的离婚理由:犯奸淫(太19:9)或被不信的配偶遗弃(林前7:15)。

“我的妻子玛格丽特和我认识到一些令人心碎的例子,例如持续整整几十年的严重性侮辱和堕落,以及另一起持续了几十年肢体暴力的婚姻,”他告诉《今日基督教》,“在所有这些情况下,被暴力对待的配偶都保持沉默,认为基督徒的责任是维护婚姻,除非有淫乱或遗弃的行为——然而这些未曾发生。”

古德恩是“合乎圣;经的男女身份理事会”(Council on Biblical Manhood and Womanhood)的创始人之一,他在上周举行的福[]神学协会年会(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上发表题为《为什么我如今相信离婚的理由不只两个?》(Grounds for Divorce: Why I Now Believe There Are More Than Two)的演讲。

先前支持家暴为合理离婚理由的人指出,保罗在林前7:15中使用了动词“分离”,认为这节经文适用于配偶为寻求保护而逃离家庭的情况。但古德恩原先并不信服于这个观点。

这节经文如下:“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林前7:15)

“多数解经书认为希腊文‘ἐν τοῖς τοιούτοις’(遇着这样的事)仅指不信者离弃配偶的情况,”古德恩说。但在进一步研读后,他发现这个短语并未在圣经中其他地方出现。古德恩研究古希腊文献中该短语的52种用法,发现“ἐν τοῖς τοιούτοις”通常不单指作者已提到的单一情况(在林前7:15即不信主的伴侣),而是指类似的情况(复数)。

古德恩说:“这些例子让我得出结论,在林前7:15,‘遇着这样的事’应理解为包括任何类似破坏婚姻的情况。”因此,古德恩得出结论,家暴属于这样破坏婚姻的情况。

然而,他澄清道,当是否离婚的疑虑出现时,恢复关系仍然是首要目标。如果施暴的配偶是基督徒,就应该进行专业咨询和教会惩戒,但如果施暴行为没有停止,教会领袖就应慎思,这种情况可能意味受害者有寻求离婚的自由。

生命之道研究中心(LifeWay Reseach)的一项调查显示,有略高于一半的福音派牧师(55%)认为离婚可能是家暴案的最佳选择,只有4%的牧师认为即使存在暴力,夫妻也不该离婚。

古德恩说,与会人员的反应“非常正面且多为赞赏”,他几乎没有收到反对意见。“一位女士会后告诉我,她为遭受家暴的女性提供咨询,当她读到我的发言提纲时,她流下了眼泪。不止一个人对我说:‘我本来准备好驳斥你的观点,但你说服了我。’”

从事家庭暴力复原工作的临床心理咨询师阿里尔·博瓦特(Ariel Bovat)在推特上表示,古德恩的演讲是此次年会的最佳发言。她写道:“这些信息将使许多女性从施暴者手中获得自由!”

在#MeToo和#ChurchToo时代,在家暴处境下离婚一直是福;;派人士热烈讨论的议题。

2018年,围绕着美南浸信会领袖佩奇·帕特森(Paige Patterson)的争议甚嚣尘上。这场争议始于他建议一名女性顺服虐待她的丈夫,相关的录音开始在网上流传。《今日基督教》当时报导,帕特森表示,他曾建议并帮助女性离开施暴的丈夫,但他信守自己的原则,绝不会建议人离婚:“身为一名福音传道人,我怎能这样做呢?圣[经清楚地表明上]帝看待离婚的方式。”

仅仅几年之前,古德恩曾和其他互补主义神学家参与一场关于三位一体本质的神学辩论,这场辩论对他们关于性别角色和女性顺服的教义产生影响。女性互补主义者尤其反对过度强调顺服,因为这会让妻子们认为她们必须顺服家暴她们的丈夫。

本文转自 Christianity Today 简体中文,略有编辑

所属主题
John Wei 拔摩的海岛
John Wei 拔摩的海岛
尔识真理,真理释尔。
阅读更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