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4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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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广‖撒种比喻的正解

孙宏广‖撒种比喻的正解

在三卷符类福音书中,都记载了”撒种的比喻”这个教训,分别是《马太福音》十三章,《马可福音》第四章,还有《路加福音》第八章。因此,足见这个教训的至关重要。

正是由于这个教训反复出现在福音书中,所以,对于基督徒而言,似乎早已耳熟能详。然而,恰恰是这个本来应该一目了然的简单道理,却在历史上却被许多人肆意曲解,曲解得几尽体无完肤,支离破碎。

毫无疑问,这个教训是关乎个人得救的。因为,其与种子(也就是圣道)有关。文章的重点乃在于强调撒种的后果。关于这些几尽是没有争议的。


然而,古往今来,对于本段最大的曲解则在于:有人认为,在”撒种的比喻”中,第一种显然是指未产生任何果效(也就是未得救)的,然而,后三种则是产生了不同果效的。所以,他们会将第一种归为一类,而最后的三大种则归为另一类。他们认为既然种子已经”存下来了”,并且真正进入了”浅土”、”荆棘与蒺藜”、”好土”里,那么,其必定是意味着”有生命——在浅土里”、”有丰盛的生命——在荆棘与蒺藜里”和”有更丰盛的生命——在好土里”这几种状态。


也就是说,这个解经结论是把在”土浅石头地上”和”在荆棘与蒺藜里”都纳为已经得救的序列内,从而认为即使种子没有结实也无妨,毕竟,种子还是在那些里面的。种子既然是神的道,因此一切有神道在心的人都是得救的!

那么,这是否是圣经的实意呢?当然不是!这不仅不是圣经实意,反而,此种解释还会给圣经关于救恩方面的整体教导带来极大地破坏,从而徒增许多罪人活在罪中的虚假安全感。在这种解释之下,假使罪人有一些宗教感受与经历就说明其已得救,而即使其长时活在今世的思虑与钱财的迷惑中也未必没得救。这种说辞明显是背离圣经原意的,但在教内却颇受欢迎。那么,为什么这种解释在教内并不乏拥趸呢?这是因为这样的解释极其迎合罪人不肯悔改且觊觎天国的私心。


那么,”撒种的比喻”究竟当如何理解,其正意到底作何解释呢?关于此,我们还得先从经文本身入手。


要知道,在对参三卷福音书中所有提及这个比喻的经文后,我们发觉:在整体教训与结论上三者基本大同小异。如果非得说三段叙述有所不同,那么却都仅仅是用词上的或者视角上的差异,根本不影响其所要表达的真理。


另外,这些经文都基本都秉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在前面所抛出比喻,后面都有主耶稣接续的自解。犹如篮球场上的“自投自抢”!

第一,《马太福音》如此——

A-比喻:

当那一天,耶稣从房子里出来,坐在海边。有许多人到他那里聚集,他只得上船坐下,众人都站在岸上。他用比喻对他们讲许多道理,说:”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落在路旁的,飞鸟来吃尽了;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有落在荆棘里的,荆棘长起来,把它挤住了;又有落在好土里的,就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13:1-8)

B-解释:

“所以,你们当听这撒种的比喻。凡听见天国道理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实;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13:18-23)

第二,《马可福音》如此——

A-比喻:

耶稣就用比喻教训他们许多道理。在教训之间,对他们说:撒的时候,有落在路旁的,飞鸟来吃尽了;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有落在荆棘里的,荆棘长起来,把它挤住了,就不结实;又有落在好土里的,就发生长大,结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又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可4:2-9)

B-解释:

又对他们说:”你们不明白这比喻吗?这样怎能明白一切的比喻呢?撒种之人所撒的,就是道。那撒在路旁的,就是人听了道,撒但立刻来,把撒在他心里的道夺了去;那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立刻欢喜领受,但他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还有那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和别样的私欲,进来把道挤住了,就不能结实;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又领受,并且结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可4:14-20)

第三,《路加福音》如此——

A-比喻:

当许多人聚集,又有人从各城里出来见耶稣的时候,耶稣就用比喻说:”有一个撒种的出去撒种。撒的时候,有落在路旁的,被人践踏,天上的飞鸟又来吃尽了;有落在磐石上的,一出来就枯干了,因为得不着滋润;有落在荆棘里的,荆棘一同生长,把它挤住了;又有落在好土里的,生长起来,结实百倍。”耶稣说了这些话,就大声说:”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路8:4-8)

B-解释:

“这比喻乃是这样:种子就是 神的道。那些在路旁的,就是人听了道,随后魔鬼来,从他们心里把道夺去,恐怕他们信了得救;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听道,欢喜领受,但心中没有根,不过暂时相信,及至遇见试炼就退后了;那落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走开以后,被今生的思虑、钱财、宴乐挤住了,便结不出成熟的子粒来;那落在好土里的,就是人听了道,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路8:11-15)

对比以上的经文,除却相同点之外,较比不同点,我们不难发现:

首先,对于”落在路旁”的那段论述,《马太福音》中那个抢夺真道的”恶者”,在《马可福音》被称为”撒旦”,而在《路加福音》中则被称为”魔鬼”。

其次,对于”落在土浅石头地”的那段,《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基本雷同,而唯独《路加福音》说”落在磐石上”,并且在解释的部分说明了其不结果的原因:因为得不着滋润。

再次,对于”落在荆棘里”的那段,《马太福音》在解释部分说是”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而《马可福音》则多了一句”别样的私欲”,到了《路加福音》,在提及了前两者”思虑”与”钱财”之后,又多了一个”宴乐”。

最后,对于”落在好土里”的那段,《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在解释部分提到撒在荆棘里的后果时只说”不能结实”,而《路加福音》则更详尽,是说”结不出成熟的子粒来”。

还有,对于那”真正结果”的,《马太福音》强调”人听道明白”这一句,《马可福音》直说听道而”领受”,《路加福音》则进一步说明: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

至于所结的果实,《马太福音》是一百倍、六十倍与三十倍;《马可福音》则反过来说是三十倍、六十倍与一百倍;《路加福音》直说结实,却没有分类。

这就是对比三卷福音书的经文所得出的信息。往下,我们可以通过逐一类比,得出这个结论:

1、撒种的=主耶稣、福音使者

2、种子=真道、福音、真理

3、撒种=宣教、布道、教导

4、飞鸟=恶者、撒旦、魔鬼

5、当下欢喜领受=没有根、暂时相信

6、患难=试炼、逼迫、环境

7、跌倒=退后、背道

8、荆棘与蒺藜=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宴乐、别样的私欲

9、不能结实=不能结成熟的子粒

10、结实=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或者相反)

这样,我们就梳理完了以上的经文。然而,要想正确的解释这些经文,除了需要了解上面那些词藻与段落的同一性之外,我们还必须得详细浏览所有经文的内容以求获得更多发现。

在反复思考之后,照此那些错解这些经文的人士,我们却认为:无论这些经文多么复杂,其实,撒种的后果只有“两大类”与”六小类”。

两大类是指:未结实的与结实的,也就是以前三种为一类,而第四种则属于另一类。

六小类是指:前三种再加上第四种拆分后的三小类,这样,一共可作六种状况。

这个结论与那些人看似相同,但最关键的地方却不同。我想明眼人一看便知,我们都同意将经文分作两大类,这是共同点。然而,在哪里切割则是分歧之所在。以得救为标准,他们在第一种与后三种(其实是五种)之间作区分,而我们则坚决不同意那样的区分,我们认为,只能在前三种与第四种(实际有三种)之间加以区分。我们都是认为前面是未得救的,而后面则是指得救的但我们坚决反对认为落在土浅签石头地还有荆棘、蒺藜里的也是得救的。因为,得救不仅指“得脱离上帝的震怒”,“得脱离未来地狱的刑罚”,还指“得脱离罪孽的捆绑”。而显然,不能结实者的状况已经清楚说明其一定是并未得救。

所以,解释这段经文不能以教导的阶梯性方式入手,仿佛除了第一种(落在路旁的)人根本没重生之外,其余的都已重生,而其区别不过就是”得救”与”成圣”之间的程度不同,又或者仅仅是生命的成熟与否的区别。当然,第四种中,三十倍、六十倍与一百倍则确实是指得救者之间生命成熟与否的区别。但我们决不能将这个界限上移到第二种以下!

因此,前三种却决计不是指得救者。我们必须看清楚,前三种有明显的同一性,那就是”不结实”,而后一种,也就是第四种虽然内中还可详分三种,但无一例外,都确实有”结实”。结实多少是一码事,结不结实则是另一码事。对于”不结实”而言,全本圣经的教导都是”未得救”、”没重生”的灭亡者。

《马太福音》第七章十八到二十节如此教导——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路加福音》第十三章六到七节如此教导——于是用比喻说:”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管园的说:‘看哪,我这三年,来到这无花果树前找果子,竟找不着。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

《犹大书》十二节更是直言不讳——这样的人在你们的爱席上与你们同吃的时候,正是礁石(或作”玷污”)。他们作牧人,只知喂养自己,无所惧怕,是没有雨的云彩,被风飘荡;是秋天没有果子的树,死而又死,连根被拔出来。

因此,不结果子的,都必定是灭亡的,也是未曾得救的。我再次提醒一下,除了第四种是指各种得救者外,前三种尽皆都是没得救的,是未曾真正进入基督里的,也就与天国无份,更加与应许无关。

那么,第一种不在话下,这没有异议。但第二种与第三种则时常使人特别困惑。分析完这两种,有的人势必会说:第二种不是明明“欢喜领受”,且“相信”了吗?圣经既然宣讲”因信称义”的真理,怎么“领受”的,“相信”的还不能得救呢?

是的,圣经确实这样形容那些人,但他们仍旧是未得救的。那是因为,这里的”领受”并非真正的归正,乃是”当下领受”,并非”持续领受”;而”相信”也不是”真正相信”,乃是”暂时相信”。这经文中已经清楚说明了。


圣经所言的”因信称义”乃是”真相信的被算为义”,并非指一切浑水摸鱼的都能被称义。基督教真理区别”真假信心”。假信心包括:”人天然的信”、”神迹性的信”、”试探性的信”、”历史性的信”、”功利性的信”等等,而真信心则包括”舍己”、”委身”、”付代价”、”背十架”等在内的一切。

信心绝不仅仅停留在理性中,相信则绝不仅仅表现在口头上。信乃是”信仰”,而”信仰”乃是对基督与其真道”信从”、”信靠”、”信任”、与”信托”。

这在英文圣经中表达的比较清楚——

【约3:16】[和合本]”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KJV]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 that he gave his only begotten Son, that whosoever believeth in him should not perish, but have everlasting life.

【罗9:33】[和合本]就如经上所记:”我在锡安放一块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

[KJV]As it is written, Behold, I lay in Sion a stumblingstone and rock of offence: and whosoever believeth on him shall not be ashamed.ashamed: or confounded

在这里,请大家特别留意“believeth in him”“believeth on him”这两句。这两句有”信入”(在祂里面)又或者”在其上”的意思。

也就是说,圣经所言的真信仰必定是一种关系,而这种关系是一种相互性的认识,是两个位格之间的契合。而不仅仅是一个名分、地位与口头宣告与宗教行为。正如《约翰福音》第十七章三节所言:


【约17:3】[和合本]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KJV]And this is life eternal, that they might know thee the only true God, and Jesus Christ, whom thou hast sent.

再者,假信心尽管从外在上看似与真信心无甚区别,但假信心一经试炼势必原形毕露。

在”撒种的比喻”中,第二种正是那类空有一些宗教经验,甚至曾领受过圣灵普遍做工的恩典,甚至一时之间的确被感动过(参来六、十章),但其却并未进到真被重生的地步。不可谓不可怜至极!


由于没重生,因此他们根本经不起任何试炼。环境以来,什么信仰尽皆抛诸脑后。而这类人也恰恰是在教会中看似比较活跃的人。可惜的是,肤浅的信仰并未拯救他们任何人。

而第三种呢?那类人则是根本上还依旧以世界为中心的人。由于没重生,因此其根本不晓得何谓真正的”赔与赚”,也无法窥透日光之下的虚空,更没有永恒的盼望。他们虽然进入教会,但他们的思维模式与生活方式与世人别无二致。因此才充满思虑,又贪婪钱财。


对于这类人,真道并未成为其生活的准则,以至于他们的信仰与生活严重脱节。换一句话就是说:这些人三观还未被正式扭转过来的人。

从人的责任来看:

A-今世的思虑拦阻人得救——

又对一个人说:“跟从我来!”那人说:“主,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亲。”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只管去传扬 神国的道。”又有一人说:“主,我要跟从你,但容我先去辞别我家里的人。”
耶稣说:“手扶着犁向后看的,不配进 神的国。”(路8:59-62)

B-钱财的迷惑拦阻人得救——

耶稣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那少年人听见这话,就忧忧愁愁地走了,因为他的产业很多。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太19:21-24)

C-宴乐的生活拦阻人得救——

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 神的国。(加5:21)


因为底马贪爱现今的世界,就离弃我往帖撒罗尼迦去了,革勒士往加拉太去,提多往挞马太去。(提后4:10)


卖主卖友、任意妄为、自高自大、爱宴乐、不爱 神,(提后3:4)

各种的私欲更是拦阻人得救——

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 神为仇,因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8:6-7)

所以,许多谬解”撒种比喻”的人士总是意图淡化第三种处境的危险,给人一种感觉好似:”我爱宴乐,常常为今生忧虑或者为钱财担忧,因此下不了跟随耶稣的决心,甚至顺从肉体活着都没什么”的错觉。其实这乃是大错特错。

我们当务必谨慎,当知道:任何任由道种被那些私欲挤住而不能结实的人都是自欺欺人的人。无论你是信徒还是牧者,不管你出名不出名,更不在乎你入教的长短。

他们或者时常在教会中,甚至唱、读经、祷告、奉献,既有受洗的身份,又有领餐的事实,但却从不行道,从不悔改,从不归正。那么,他们是从未得救的。至于蒙赦罪后上天堂,不过是其痴心妄想而已!

真正被重生者的三观是完全被真理重塑的,尽管其时常还被旧性影响且一生都在争战,但新建的三观则一定是为主的。信徒偶尔的体贴肉体,或者一时之间的贪心发作,甚至出于责任之故(比如照顾父母,养育儿女)的放不下金钱都是可能发生的。但由于其被重生的事实,使得其必定还是在纠结中以上帝的道为依靠,其也总是能及时调整过来。大卫是一时犯罪不是一生犯罪!


也就是说,基督徒必定承认自己是寄居的而非定局的,也必定将念想放在永世而不是现世,更珍视自己天国子民得身份多于世上公民的身份。


那么,其行事为人必将竭力追寻与圣道一致,从而在圣道的规范下过活。这就是那结实三十倍、六十倍与一百倍的人。尽管结实的后果有些区别,但既然有鲜活的生命,就必然结实。而一旦结实,由于各自在背景、知识、恩赐、能力等方面的竞相不同,结果上也必然不能一致求同。


但无论怎样,真信徒不可能不结实。这类果实理由《加拉太书》所言及的”圣灵之果”,又包括《彼得后书》的八步灵程,还涉及大使命之下的福音果效。

然而,想结果却在乎,”听道明白”,谦卑的领受”,更重要的则是”持守在诚实、善良的心里”,并且”忍耐”着结实。这些就是人得救的次因。也就是说,从人的经历来看,只有经历这些的才是真正得救的。

另外,我们还必须留意:种子都是一样的,无论在那种状况下。然而,种子并未改变土地的性状,乃是土地本身有不同的差别。可是,根据全本圣经,尤其是”原罪论”,所有世人既然都是罪人,都死在罪孽当中。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


那么,何以有不同地土的差别呢?如果说地土本来就有差别,那岂不是等同说人有好坏之分?而好的能得救,坏了则灭亡?这样,不仅违背”因信称义”的基本教理,岂不也说明恩典没有绝对必要?关于此点,其实,在人这方面是找不到原因的。因此,原因全在乎神那方面。

要知道,只有上帝预定的人才能真的成为”好土”,毕竟,在种子播撒之前,好土就与其他地土迥然有别了。这只能归结为上帝的预定。当然,这不是说在种子尚未播撒之前,就有人得救了,这乃是说那些得救的毫无例外都是被”提前预定”得救的。因此,才需要向他们播撒使他们得救的种子。

正如”撒该”、”哥尼流”、”埃提阿伯的太监”、”雅各井旁的女人”与”吕底亚”等的得救过程。


但是,上帝不仅预定结果,也预定过程或途径。因此,任何罪人都需要认真听道,反复思索,力求明白真道,并持守遵行!

——THE END——

                   孙宏广‖撒种比喻的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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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宏广 霍比特人
孙宏广 霍比特人
在兄弟齐力中负重前行,于索伦之眼下直捣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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