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6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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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太 | 如果你想要离婚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马太福音 19:4-8

 

我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这些年做的99%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我确实曾经为几个“被离婚”的人做过代理律师(见《聊聊我办过的那些离婚案件》),但是我一点都不喜欢做离婚案件。


这篇文章真心不是广告,相反,我想在一开始就表达清楚的是:

 

如果你想要离婚,最好不要来找我。”

 

自从开公号以来,我几乎每周都会收到主内姐妹关于离婚的咨询,大部分的问题都是集中在以下五种情况里:


  • 生活琐事型离婚

  • 原则事项型离婚

  • 老公有外遇,我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 被离婚的情形

  • 离婚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前几天看到最近离婚居然都要排队了,于是就想写这篇文章。要说明的是:这篇文章是写给基督徒看的。如果你不信主,又想要离婚,那更不要找我了——外面那么多离婚律师,个个都比我强。

 


 

一、生活琐事型离婚

 

有一个关于离婚原因的调查报告,70%的人离婚都是因为生活琐事,这个比例远超过因为出轨而离婚的夫妻。可见,鸡毛蒜皮就是婚姻大事。 

杨太太 | 如果你想要离婚

——本文数据图均摘自《2019年度上海市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大数据报告》一文

 

但是重点是,很多姐妹不觉得她想要离婚的理由是鸡毛蒜皮,因为这些矛盾在人的眼里看起来无比真实和重要:有的老公成天打游戏不关心孩子学习,有的定期给自己父母很多钱但是不愿意给丈母娘额外的贴补,有的每个月只给老婆很少的生活费还把新买的房子写在父母名下……

 

所以允许我在此对“生活琐事”做一个定义:如果你的先生不是同性恋,没有外遇、吸毒、严重的赌博、严重的家暴(这点后文会讨论)以及其他同上述事项相同程度的事项,那可能在这篇文章的分类里,你所遇见的就属于现在这一段“生活琐事”里。

 

对于这类的离婚,我个人的建议如下:

 

离婚在神眼里是恶事,离婚所带来的恶果甚至可能延绵数代之久。若是你敬畏神,也相信圣经,也看过各种罪的恶果,我建议你要慎重再慎重(我根本是不支持你离婚的),不要因此得罪神,这就是最不划算的事了。下面是对我有鼓励的几段经文:

 

智慧妇人建立家室;

愚妄妇人亲手拆毁。

—— 14:1


不要自以为有智慧;

要敬畏耶和华,远离恶事。

——箴言 3:7


因为还有一点点时候,

那要来的就来,并不迟延;

只是义人必因信得生。

——希伯来书 10:37-38

 



  • 如果你还没有委身教会

 

其实我接触下来的这部分姐妹,大部分都没有正常的教会生活,在我看来,委身教会比解决眼前婚姻矛盾要紧得多——


看上去,好像是婚姻出了问题;

实际上,可能是你和上帝的关系出了问题。

 

我建议姐妹要有规律聚会,要有教会生活,如果你是在那种你和你的牧师相互不认识的教会(在此点名部分三自教会),或者你在教会里也根本没有属灵小伙伴——


那现在可能就是改变的时候——因为在这个时候,有弟兄姐妹的扶持,有牧师归正的教导,远比找个不了解你的网络姐妹(比如我)要有用。

 



二、原则事项型离婚

 

我认为的真的会动摇婚姻根基的原则事项,就是我上面所罗列的一些:先生是同性恋,外遇、吸毒、严重的赌博、严重的家暴等等。

 

老实说,姐妹遇见这些事,来问我,我感谢姐妹的信任,但我大部分时候是感到无能为力,很缺乏智慧,因为很多事情并不能一概而论。比如来咨询我的遭遇“家暴”的姐妹,大部分都是自己持有言语暴力在先,先生也并没有酗酒型或习惯性家暴,那这种情况我就不建议离婚,反而会鼓励姐妹也要回到神面前悔改。

 

我没有办法在本文给出一个框架型的结论。所以我的建议是,遭遇这些事,首先要祷告寻求神,也要询问属灵长者的意见——你的牧师,你的长老,他们是怎么看待的?(如果你还没有教会生活,请参考上一条。在这样困难的时候,有属灵的伙伴真是会给人很大的支持和安慰)

 

另外一条建议是,我觉得姐妹可以带着自己的牧师一起去找主内的律师咨询,也要寻求权益的保障,更要寻求神的心意。

  



三、老公有外遇,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如果先生有外遇但是愿意回头,或者妻子仍然愿意挽回的话,我觉得是好的(光这句话我觉得我大概就要被不信主的骂了,但是本来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价值观就不同)。基督徒看婚姻为神圣,婚姻也并不是为了取悦自己,而是与对方合一,一同荣耀神。

 

大部分来问我这个问题的姐妹就是属于这种“并没有决定要离婚,但是想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的情况。

 

我想鼓励这些姐妹要单单仰望神如果想好要保守婚姻,就不要左顾右盼,首鼠两端。要明白即使是从经济角度来看,最大的损失是“离婚”本身,而不是“离婚少分到了钱”——能够挽回一段婚姻,真的比什么都强啊!

 

如果要想:“如果我努力挽回婚姻,但是对方却抹去证据,转移财产,甚至制造债务,那怎么办?”——老实说,这样的担心是没底的,你永远可以想出更糟糕的情况。

 

很多姐妹会问:“如果我保留先生外遇的证据,会不会在财产分割上对我有用?

 

首先,你的“证据”要是真的是证据。若是就几条暧昧短信,不信主的法官只会觉得你作,在法庭上也只是自取其辱,感受会很糟糕的。

 

其次,即使你的证据真的是板上钉钉,能够证明对方是出轨,法官对于这样情况的财产分割仍然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有的法官在听了双方陈述后,会觉得对方出轨,但你也有问题,就裁判45/55分的比例分配财产。现实中,4/6分是比较常见的比例。

 

——所以即使你持有对方出轨的证据,你又能多分多少钱?能让对方净身出户吗?答案是,基本不可能。如果遇见不好的老公,他们有的是办法一分钱都不分给太太就离婚。

 

简单来说一句话:若想要靠法律,来保护被出轨方的利益,并没什么特别保险的办法。

 

那怎么办呢?

 

如果你问我,我会觉得,若我是因着敬畏神的缘故吃亏了,我就不用害怕,因为我过日子不靠分到的那点钱,而是靠着造天地的上帝。我相信我为了保守婚姻,陷入恶人的网罗,即使我什么都没有分到,神也会养我一辈子的,我在天上也必有赏赐。

 

——这才是我平安和盼望的源头啊,不然我和不信的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不过大部分时候,说上面这些一点也不能安慰到这些姐妹……所以又回到那个话题,如果你还没有委身教会,还是要先解决这个问题,请参考第一条里面的相关内容。

 


 

四、被离婚的情形

 

还有一些姐妹是被离婚,以下是这种情况的一些讨论:

 

  • 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基督徒


(虽然此时我满头都是问号),那我觉得适用的圣经原则是马太福音18:15-17

 

  1. 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2.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3.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

  4. 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 如果提出离婚的一方是非基督徒


那哥林多前书的经文说得很好: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哥林多前书 7:15-16

 

既然经文说:“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我觉得若是被离婚的一方当即就同意对方的离婚,也没有什么不妥。

 

但奇妙的是,紧随这句经文,保罗又怀着慈父般的心肠说:“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基于此,我的看法是:哪怕是被离婚的一方,若是感觉婚姻还有救,尽力一试也是好的。

 

这里顺便插播一下常规的法院离婚流程。

 

一般来说,对方第一次提出离婚,被离婚方坚决不同意的话,上海法院不判离婚的比例高达81%,这意味着,不想要离婚的一方有半年的时间,可以向对方展示自己想要挽回婚姻的决心和行动。

 

杨太太 | 如果你想要离婚

半年后,对方第二次提出离婚,上海法院判离婚的概率也仍然只有46%。想要离婚的一方甚至需要提出第三次甚至第四次的离婚。

 

杨太太 | 如果你想要离婚

是的,离婚并没有很多人想象中的这么容易。即使是不信主的人,也知道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基石。

 

同上,如果需要律师,可以带着自己的牧师一起去找主内的律师咨询。如果你还没有委身教会,请参考第一条里面的相关内容。

 



五、离婚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对于基督徒来说,不离婚的原因仅一条就够了:敬畏神

 

因为经上记着说: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

——希伯来书13:4

 

我过去也爱提离婚(见《和杨先生一起走过的那些年》)。后来不提了,但是心里偶尔还是会有这个念头。近几年,越读圣经,越觉得罪真是可怕,因为不想自己沾染恶事,这样的念头都几乎灭绝了。

 

但是,我理解即使是真的姐妹,也有信心软弱的时候,所以我这里也提出一些离婚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希望你在离婚前可以反复思量:

 

1、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众所周知,离婚的同时就要解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对于孩子来说,要选择只跟爸爸还是只跟妈妈,不论怎么选择都很绝望——甚至有很大比例的孩子,也因此对婚姻产生了恐惧,和其他心理问题。有一些姐妹因为收入和工作的问题,并不能抚养孩子,就被迫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这也是人间惨剧。

 

如果有两个孩子,双方都要求抚养权,法院通常会判一人一个——骨肉分离,情何以堪?

 

有人觉得,如果爸爸也不管孩子学习,有没有都差不多,那还不如离婚对孩子好。本人坚决反对这种没有圣经依据的哲学。有爸爸一起,当然比没有爸爸要好!(另可参考《也在父亲节聊“爸爸的缺席”》一文)

 

2、离婚后的生活问题

 

朋友圈经常有那种“女性当自强”的文章,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女性现在有自己的收入能力,就不用因为经济问题所以不敢离婚。

 

这话我也不同意,既然已经结婚了,两个人是一体的,总是想着将来要离婚的情形,这还能好好过日子吗?

 

而且离婚以后岂是只有经济问题呢?生活的方方面面,多少都会有影响的啊!你可以说,孩子接送都我父母来,那过几年父母老了呢?父母生病的时候,有个女婿上上下下帮衬一下是不是强过你一个人?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

因为二人劳碌同得美好的果效。

——传道书4:9

 

是啊 ,两个人关系不好的时候,做什么都觉得别扭。但是人和人的关系是有可能翻转的,关系好了,就是面对面喝白开水,也觉得有趣得很


——请给自己,给对方,多一个机会吧。

 

3、离婚再嫁的问题

 

有一些姐妹,指望着和这个男人离婚,再嫁一个更好的——当时选错了嘛,这次眼睛睁睁大。

 

但这个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

 

据我所知,有一些牧师的观点,是觉得基督徒离婚了就靠主过一生就好了,也不要再嫁了——因为基督徒离婚和配偶去世,还是两码事。

 

有一句经文我觉得挺震撼的:

 

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

——马太福音1:6

 

大卫把乌利亚杀了,娶了他的妻子拔示巴。照人看,拔示巴已经是大卫的妻子了啊,可是在马太福音,上帝居然仍然称她是乌利亚的妻子。

 

即使撇去上面因素,离婚的女性想要再嫁一个“更好的”,这个概率,本身是不高的。甚至若是拖着孩子,想要再嫁都很难——千万不要被日剧韩剧的情节所迷惑……

 

道理也是很简单的……你年轻貌美单身的时候,千挑万选选的这个老公,通常来说,是比你离过婚以后,年龄大一些容貌差一些,在和自己合适的不多的几个人里面,找到的单身男性要好一些的。

 

4、离婚是很痛苦的一件事,而不是很爽的一件事

 

有很大比例的人,提离婚是为了宣泄当时的怒气。甚至不少咨询我的姐妹,还会把这种怒气宣泄在我头上。她们会好像威胁老公一样地威胁我,如果我不给她们及时回电话,她们就要去离婚了。

 

这样的威胁是很可笑的,甚至很多人也是真的这样去威胁牧者的——可是你离婚,牧者又没什么“绩效损失”——如此表达自己的情绪,实在是愚妄。

 

但是人在怒气上头的时候,就是愚妄。有一些妻子会有一种感觉(很可能也是魔鬼的工作),就好像离婚了就可以报复老公一样。可是,即便离婚了,不是你自己要面对很多问题吗?为什么可以报复到老公呢?

 

我很认真地和各位在怒气中想要离婚的姐妹说一句:离婚是很痛苦的一件事。过程很漫长,给自己和家人的伤害都很大,好几年缓不过来,一点也不爽。想要离婚的人的内心苦毒,是很丑恶的,这种丑恶,甚至是让很多律师情愿不赚钱,也不愿意碰离婚案子。

 



最后,重要的事情要多说几遍:

 

如果你真的认为自己是基督徒,如果你还没有委身教会,请参考第一条里面的相关内容,先解决自己和上帝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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