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4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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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何为在小事上忠心

作者:陈小


有一次神学培训,组织方为了缓解学员的疲乏,决定在课前做广播体操。此消息一出,众学员议论纷纷,有一部分人说:我们已经不是学生了还做广播体操?也有人说:这应该是我孩子做的。还有人觉得做这个太傻,甚至有人质疑组织方太幼稚。

 

说归说,该做的还是照样要做。一开始,我觉得很别扭:年级一大把了还做广播体操,觉得既搞笑又无奈。所以就抱着随便应付的心态比划动作,一心却想着何时能结束。没过多久,有一句经文闯入了脑海: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16:10)由此,我心里就有两种声音开始争战,这个说:“这是最小的事,你要在这事上忠心。”那个说:“这不是最小的事,这是组织方安排不合理,组织方应该考虑我们都是传道人不适合再作广播体操。”这个说:“传道人难道不可以做广播体操吗?传道人不应该有顺服和忍耐的品格吗?”那个说:“该顺服的地方我自然会顺服,我绝对不会违背大原则,但广播体操这种幼稚的事情与成熟的传道人不符。”在这两个声音一来一往中,广播体操结束了,但我的心并没有平静。

 

于是我独自走上天台,我开始思考什么是在最小的事情上忠心。我发现一直以来我都持守这样的观点:圣经上所明确规定的原则我一定会认真遵守,人所定的规矩我会选择性遵守。我认为自己自律性很好,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所以对于一些规矩我基本不予理会。对于那些我觉得不合理的人所定的规矩,我往往是不会主动遵守。但我甚少考虑这些我认为不合理的规矩有多少是真的不合理,又有多少只是不合我自己的口味。比如,这次的广播体操,我认为有些不合理,我觉得这实在太幼稚,我甚至觉得跳广场舞或者八段锦都比广播体操好。但早上心中的挣扎让我不得不对这种观点重新加以审视。

 

的确,我很有自律性,一般情况下我对自己的要求会高于人的规矩。聚会、上课、约会几乎不迟到;家里或者教会里有需要的地方,不需要他人催促我会主动去做;该学习的时候一定学习,该睡觉的时候一定睡觉…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我想我是因自律而自恃,因自律而自高。我觉得自己很有原则,做事很有规律,习惯很好,但正因为我觉得自己的这些好而否定了他人的看法,轻看了他人的智慧。更为可怕的是,长久以往,我可能已经变得桀骜不驯,我可能已经在顺服与忠心的功课上本末倒置了。

 

我觉得我在大事上一定会忠心,在大原则上一定会顺服,所以在细小的事情上就变得松懈,觉得无关紧要了。但是,耶稣明明说:在小事上忠心,在大事上才会忠心。广播体操是一件小事,这件小事并不关乎原则性问题,那么我为何不想在这事上尊重组织方的意见,为何在这事上不能认真去行呢?

我想是我的骄傲让我没看到这是一件需要自己去顺服的事,我想是自己的自负让我没看到这是一件需要忠心对待的事。我没有看到组织方的权柄,他们有权柄决定或这样或那样,只要这些事情没有违背真理,我作为学员就应该遵守;我看到这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我没看到对待这件事的态度正表明了我忠心的程度。如果我连这样的小事都不愿意顺服组织方的权柄,我如何证明自己会在大事上顺服?如果我连这样的小事都不能认真对待,我如何证明自己会在大事上忠心?

 

在小事上不能忠心,往往是因为我们将事情划分为大、小事,又因为我们天性的骄傲,容易对小事不重视,也不上心,在遇到小事时就不会过多的去按着圣经的教导去思考,所以就容易按照自己的情欲随意对待,随之就充分暴露了我们的罪性是多么严重。但是神和人却不一样,人是看外貌,神是看内心,我们喜欢做大事而不拘小节,但是神并不像我们一样区分大事、小事,祂所看重的是我们在行事时的存心。以色列人在耶利哥城外的呼喊是极小的事,但因着相信神,这小事使最厚的城墙倒塌,还有以笏的匕首、珊迦的赶牛棍、雅亿的橛子、基甸的火把、参孙的驴鳃骨都是微不足道的东西,但是当他们顺服在神的话语之下时就能成就大事。

 

我们很容易就有乃缦那样的前设,以为先知以利沙要大费周章才能医治他的麻风病;我们也很容易就像乃缦一样,得知事情完全超乎自己的想象时就会抵触和发怒,认为去约旦河洗浴不过是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不应该是亚兰元帅当行的(乃缦是因自己的权位,而我们可能是因自己的见识、才能、学识、年纪等各种因素而不肯去做小事)。我们的头脑想的是大事,眼睛所望的也是大事,所以在小事上就尽情的“放肆”,当我们有乃缦那样的情绪出现时,我们应该记住那位仆人的话:“我父啊,先知若吩咐你作一件大事,你岂不作吗?何况说你去沐浴而得洁净(这样的小事)呢?”(王下5:13)

 

那么,怎样才算是在小事上忠心呢?首先是不抱怨,当想要开口评论的时候,要知道所呈现在面前的这件事背后的一系列过程是你所不清楚的。当事情已经发生时,只要这件事情没有违背真理,而且能带来一定的益处,那就要乐于接受神所让你遇见的事,并思考神所要通过事情怎样操练我们。其次,在参加时不能敷衍了事,既然选择参与,或者不得不参与,那就要认真去作好这件事,基督徒作事应当认真、负责,如果我们在敷衍,一方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另一方面也会影响他人。再者,努力去做事的同时,我们的心要跟上,不能手在做事,心却不服,否则我们离假冒伪善就不远了。最后,我们有了一颗顺服的心去行事时,要切记我们是行在神的面前,是为要讨神喜悦,我们的顺服和忠心所指向的最终对象一定是那位至高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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