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宋博士是20世纪神在大陆兴起的布道家,被称为中国的施洗约翰,又被称为当时中国的四大使徒之一,其一生虽然短暂,却为主尽忠,如王明道所言:是一根蜡烛两头烧。宋博士非常重视圣洁,这也造就了他的布道非常有能力和果效,这正是今天教会所缺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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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到美国的苦况(1920-1921) 一九二○年四月二十日到达美国俄亥俄州德拉华城威斯理大学。学校果真给我留了一个免学费的名额。这时一个美元值二元多龙洋,我身上尚余二百四十六美元,把二百四十美元寄还给父亲,足够还债,自己仅留六美元。我改变初志不读神学而读化学。为解决自己每日需一元的膳宿费,急急去找工作,求见一位青年会的书记帮助我度过难关,由于自己英语欠佳,被书记一口回绝。在急难中只有呼求神勿使我流浪在异国做个落魄人。感谢父神又一次垂听我的祷告。被一家布店雇用,洗刷地板及擦玻璃,每四小时可得工资一元。此时我给父母信中写道:“儿近日觉得环我目者皆是忧愁,惟神用其全能之手扶持安慰。校内无工作可作,儿乃亲往各店询问,始找到工作,足资糊口矣!故无片刻之暇。” 两个月后,暑假到了,我需要在暑假中找到待遇较优厚的工作,筹足开学后所需的膳宿费,便于专心求学。后来在孟斯秘鲁器具厂里面作夜工,每天作十一小时夜工,除去膳宿费用,每月仅赚八十元,不够开学后的开支,故继续不断地祈求父神。厂内的经理听到我在工作时唱的祖国家乡小调后,专请我唱给他听,了解我经济拮据状况后,问我愿意作每小时一元,但危险性很大的工作?我立刻答应了。这时Mansfield南方旅馆,逃走了一个黑奴,他们急需找人打替工,时间是在白天,那黑奴一天的工作,我努力地在三小时内完毕。这时给父母信中写道:“儿于制造厂每天下午六点工作到次日早上五点半,下午二点到五点在南方旅馆工作,修理馆舍,三餐免费。旅馆主妇是信徒,待儿极佳。此城救世军宣道之勇敢与热切,实足鼓起儿以前在北高镇与何塞乡的布道精神,父母必挂虑儿工作是否过劳,殊不知儿之身体反而强壮。” 这一个暑假,我净赚六百元,足够一年的费用。开课第一天,跑去征求校监同意我在三年中读完四年大学学分,校监摇头说:“照你的英文程度,五年后能读完大学课程,已属万幸。” 我一面求主赐我智慧,一面发愤努力。一九二一年五月四日给父母信中写道:“最近校报登载,儿班上同学七百余人,考得最优成绩者约六、七人,儿其一也。天文学月考时,选课者一百五十余人,十分之九不满七十分,儿独得一百分,教员夸奖不已。儿近来脑力益健,心思益捷,皆神所赐也。”我将第一年的两季的学习成绩卡两张寄给父母,经教员商议后,根据我的学习成绩,允许我在三年内念完四年大学课程。 |
(2) 病中经历神的慈爱(1921)
一九二一年的夏天到了,这次找工作真不容易。一因美国经济恐慌,工厂倒闭不少;二因大哥尚廉也来美国留学。我跑到街上叫卖式的过了几天,才找到一个工作,安置了哥哥。此时给父母写信:“儿往电机制造厂,满目凄凉,工厂每周只开工二、三天,儿希望再找些工作。”
为解决面包问题,只得忍苦去一家铁厂当苦工。进厂作工不到一天,忽然觉得神志不清,心房震颤,头胀痛得要炸裂似的,发着高烧,仍得负病工作。未几臀部生一个很大的痔疮。经医生诊断非动手术不可。我明知身无一文,经朋友苦劝,只好住院。动手术前,写一封与骨肉之亲诀别的信。手术后,医生派来最有爱心、最能体贴病人的护士来护理。为我唱诗,讲故事或念圣经上的话来安慰我,设法减轻我的痛苦。愿主多兴起这样荣神益人的护士来,我在病中忧虑的是如何向医院交我应该付的医药费。
一天,忽然走进一群和蔼可亲的弟兄姐妹,有的手中拿一束鲜花,有的手中提一筐水果,微笑地走近床前和我握手,一看原来是我常去礼拜堂的牧师和主内弟兄姐妹。他们的爱心不能不使我感动地流泪。
虽然伤口未愈,但为经济所迫不得不要求提前出院,向医生告别时,悲伤的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医生知道我有难言之苦,拍拍我的背说:“亲爱的朋友!你不是为医药费担忧吗?如今按八折计算只需33元,但现在全被主爱感动的同道付清了,你可以平安地出去,愿神祝福你。”我快乐地几乎要跳起来,神又一次听我在病中不住的恳切祷告。谢谢医生后,一拐一拐地出了医院。出院后伤口的脓血不住地外流,仍需每天去医院就诊。幸蒙两位医生的爱心关怀,免去诊金和药费。医生肯定地诊断这病将与我的生命永长。从那时起,每当我工作过累,心灵不安时,它就在我里面一刀刀地刺我。在美国时,差不多每月剧痛几次,我为这根“爱刺”感谢父神,主藉着痛苦不断提醒我自己原是卑污不堪的罪人,永远要谦卑在他的大能手下。
在第二年的大学生活中,为了膳宿费继续工作:洗碗,洗地板,拍地毯尘埃。一面读书,一面做苦工。学年考试成绩依然是最优等。我给父母的信写道:“学校开奋兴会,圣经科主任瓦克君演讲成效卓著,每夜到台前认罪献心者不下四、五十人。儿到美国以来,道心渐冷,初志渐灰,今日始觉之。今后除了布道奋兴事业外,必不他图矣!某夜瓦克君请儿登台向众人说自己一生最得益,得力之圣经节,儿述以下三节:“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加福音22∶42)“路得说:‘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哪里去,我也往哪里去。你在哪里住宿,我也在哪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里死,我也在哪里死,也葬在那里,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不然,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路得记1∶16-17)“我又听见主的声音说:‘我可以差遣谁呢?谁肯为我们去呢?’我说:‘我在这里,请差遣我!’”(以赛亚书6∶8)
(3) 订婚(1922)
一九二二年春,父亲给我来信,提一门亲事,女方是一位爱主的义工农民余庆升的女儿余锦华。余庆升生前表示,希望他自己的最小女儿能嫁给一个真正的传道人。信中提女方各种优点,寄来一张照片,女方所站的地方恰好是我少年时代常去山上祷告的地方。给父母寄的第一封信:
双亲大人:
接父亲手谕,惊吓不已,男儿志在立国,患己无才无德,岂患无妻女哉!父亲所示娶妻之道,正合儿之素怀,娶异国女非救国好男子所愿也。儿不欲娶妻以自分己志,救国伟人每以国为妻,儿窃效之,古今无数志士丧于女子手,儿何人斯,愿蹈覆辙乎?
一九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我给父母信中写道:“论及亲事,儿不欲美女,但欲贤妇也。儿对美国男女婚娶之习不甚赞成,许多女子在未婚前已失足矣!男女未订婚前,至少须有一年之交往,互识性情,互通意见,后则订婚。如不合,则去。观其相片,其貌不娇、不恶,其容颜有威,重而不浮,可取。其体不瘦、不胖、不高、不矮,可取。两位妹妹言该女体格好,寡言性静、针线好、亦会弹琴,可取。女系贫农家女,可取。有四可取,又合双亲之意,儿不敢不遵命。按儿之意,必欲华入大学。所有费用,父母请先出,儿必寄还。望父母暇时,训喻锦华、盖华亦双亲之女也。目前有几个问题,女士有志入大学乎?女士年龄多大?能等五年后结婚吗?女士知儿之品性、志趣与将来之事业乎?儿欲女士写一封信,述她本人历史与志趣。”此信作为自己同意订婚的表示。但不久又写一信:“儿自订婚后,无日不自悔也。因与她素不相识,未知将来能同心否?”后来双方彼此通信,锦华也将自己的绣品寄赠给我。
(附:据宋师母生前说,两家议婚时,余家提出男方要女方等待五年,万一男方在美国与他女相恋,女方岂不白等?宋学连牧师说,这个儿子是言而有信的,与其他孩子不同。宋牧师讲道很好,唱诗的声音洪亮,余家相信宋牧师的话。)
(4)下乡布道见异象(1922)
第三年的大学课程与以前大不相同了,除了在教室听课,还得闷在实验室作化验。生活很单调、枯燥。我和一些同学组织福音队到乡下各教会去布道。我感到农民的忠厚、朴实、敬虔的美德,远超过都市居民。我给父母信中写道:“我在Lodi,Ohio领奋兴会,住在圣徒伯司家中。他待人甚佳,其家可称为真正信主之家。”在另一封信中写道:“今天早餐毕,牧师让儿到他负责的两个教堂讲道。十一点在棕树教堂演讲,大受听者赞扬。午餐毕,又到一堂演讲,因道路泥泞,陷于泥中,儿之大衣蒙垢,又大受赞扬。夜返司米村,众又让儿讲道。儿之讲题为'有生命的教会',今将此日日记寄给双亲,使你们知儿之心,无时不在天国也。”
我在美国时,有一个可爱的家庭,给我留下难忘的印象。一对相敬如宾,爱主热忱的夫妇。妻子待人和蔼可亲,只要你和她丈夫交谈,即知他生命之经历远超过没有生命而负盛名的牧师。他们活泼美丽的小孩子每晚临睡之前,两只小手合掌跪着祷告,实在是可爱的小天使。我渴望中国也能产生许多这样基督化的家庭。
一九二二年的感恩节,我们的福音队被邀请往Smithville去布道。那晚住在一位信徒家中,似梦而又非梦地看见一个奇妙与我以后一生有相当关系的异象。
在异象中,我走向过去常祷告的兴化东岩山巅,听见有呼叫声,有人溺水了,我不顾自己连跌带冲下山救人。脚下奇石崛起,荆棘丛生。我鼓起百万血肉之气走到山下,看见自己,已是浑身鲜血斑斑。
小溪水逐渐高涨,变成一片汪洋大海,大海中沉溺着各种民族的人,发出凄切悲惨的呼救声。焦急万分的我迸出祷告:“神啊!我愿奉你的使命,得你的臂助,去救那与恶浪挣扎的千万人。”
在我祷告后的一刹那间,发现自己变成小孩子,同时又发现自己是个罪犯,全身被金索、金链、铁索,束缚得紧紧。仍然想往前走,结果不但寸步难移,觉得有人把我向后牵动。
正当我颓然丧志时,从天边远远飞来一只鹰,自远而近,自高而下。定睛一看,却是血一样鲜红的十字架,其上写着八个大字:“仰望十架,往前奔跑。”一霎间,十字架飞过我头顶时,我身上的锁链不砍而断,哗啦啦地落在地上,恢复了自由。我再向前,想找一个妥善的方法去拯救海中可怜的人们。稍不留神,扑通一声跌在万丈巨涛的中央,自己知道命在顷刻,大声呼救,求神接我的灵魂。
祷告后,觉得脚跟着地挺身站起,站在如鹰飞来的十字架上。那时十字架已漂泊在大海中心,好像一块磁石,吸引在水里的人们,凡漂泊到十字架边上来的,其铁链没有一个不断开的。十字架横在海上,慢慢的扩大,被救起的人数也渐渐增多,直到数不过来。
十字架扩充到全部海面,终于不再见到海水,成了一片花香鸟语的乐园。正当我欢笑雀跃时,忽然听到号筒声吹响。在美妙的歌声、琴声中,许多人跑来与我握手,原来是我的骨肉同胞与亲友。我快乐的手舞足蹈。这一跳,差一点将那夜与我同睡的Smith君一脚踢出床外。
次日,我将异象作为见证的内容,很多人听了受感动。后来在美国或中国,每讲此异象,人们都大受感动。每一次追忆都能更深一步领会这异象的属灵妙意,使自己与听众在灵性上得帮助。
(5) 大学毕业(1923)
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三日,我在三年内完成四年的课程,在给父母信中写道:“我大学三百多位毕业生中,有十七位得到最优等成绩的奖励,男生共有四位,儿其一也。”
由于我是一个贫苦的工读生,自理膳食,又能在三年内念完四年课程,得到奖章和理化系奖金,因此美国各报的记者大忙特忙来采访,并将我的相片也登在报上。不久欧洲各大国报纸也转载此事。
我虽然获此荣誉,在圣灵光照下认识自己在生命史上有三件令我痛悔的事:
第一件:我自以为聪明过人,傲慢成性,烧菜煮饭,都让哥哥料理,稍不称心,大发脾气。在冬天一个晚上,将哥哥关在门外。第二天清早,哥哥面色发青,整天不吃东西,到了晚上,吐了许多血。他说:“你不是我的弟弟。”我实对不起他。每想起这事,我痛悔万分。
第二件:美国大学没有监考人,考完后在考卷上写着:“我有神见证,诚实无伪地考完了。”我在小学、中学、大学考试都是诚实。但在最后一次考试却不诚实。
第三件事:美国的工资是按时计值的,我为多用时间读书曾几次谎报时数,幸亏发觉还早,后来宁可延长工作时间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大学毕业后,我给父母信中写道:“有一富翁欲助儿去哈佛大学学医,拟先给儿三百元,儿深知他人之不足恃,故却之。明州(MINN.)州立大学,请儿作助教,每年薪水六百五十金,一年后能得硕士学位。因离俄州哥哥处太远,却之。俄州州立大学,为美国第七大学,每年能给儿三百金不作助教,只读书,需一年,离哥哥近,故决定赴州立大学专攻实用化学。”
因有人知道我当初赴美的目的,为要学成归国传道,愿意帮助我去神学院研究圣道。但当时已得的荣誉,使我作继续攻读化学的决定。但不知为什么心灵总是忐忑不安。为求得心灵的安舒,我毅然邀请一位福音队的同道,一同去日内瓦湖滨中西学生夏令退修会。两地相距千里,来回需川资五、六十元。
一九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启行时,我口袋只有少许钱,与达克君决心靠信心起步。由于天气炎热,汗流得使衬衫都湿透了。两人站在马路上,向驶来的汽车扬手,果然遇到慈祥的车夫载我们行了二百二十八里,但是到了晚上,借搭的汽车把我们放下来。在冷僻的乡下,找不到住处,我们又饥又渴,只好睡在野地里。在披星戴月,餐风露宿的那夜,深切地忆起伯特利的雅各。
天亮了,两人肚饥腿酸,我拉着达克的手说:“我已力疲气竭,决定在此等候神的预备。”说完了话,一辆汽车如飞的驶来,我一面默祷,一面手中扬起手帕。汽车主人和蔼地欢迎我们上车,允许载我们到芝加哥。经过交谈,原来这一对要去芝加哥度蜜月的夫妇是我们的校友,他们从报上看过介绍我的报道。到了芝加哥,请我们到一所大旅馆休息并美餐一顿。出旅馆后,两人只用少许钱,便到达了目的地。
这次退修会并不专注灵修,使我十分失望。最后我独自到近湖滨的山顶去读经祷告。主耶稣所行的五饼二鱼神迹使我得到极其宝贵的灵训。人的五官、五脏、五指……不是可以拿五饼来喻解吗?人的两耳、两眼、两手、两足不犹如两鱼吗?无私地将身体当作活祭献给主,他用奇妙的能力变化你,使无数的人由你得到饱足,使许多饥渴慕义者的心灵由你得安慰。我虽在退修会中毫无所得,但在山上所得的灵训却使我终生难忘。
六月二十七日回到德城,七月一日被请到托雷城演说,回到德城,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不料患上肺病,进工厂一小时后,头昏发烧,只好离厂。七月三日承蒙一位牧师介绍就工于某农民家,忍耐地工作三个星期。不仅受足了东家的闲话,半文工资也未拿到,就离开那里。友人又介绍到马良城工人饭馆洗碗,洗的两手发涨。工作了两个星期,因为管事人待我如黑奴,我看不惯他狰狞的面目和骄傲的神气,未取一文就离开那里。
七月底到马路两旁去割草,在给父母信中写道:“儿每天早晨五点起床,自理早餐。六点半搭车出城,每天割路旁野草,在此炎夏,汗流如雨,工作非常辛苦。儿所以选择此工作,盖深望筋骨强壮。”信中只字未提自己得肺病事,以免父母挂念。感谢父神,未用半文钱去买补品,愈割草,体愈健。不到三个星期,我的肺病不药而愈。这样一直工作到九月十五日。
(6) 攻读硕士学位(1923-1924)
暑假后,我搬到哥伦布城,活跃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这大学有学生一万数千人,来自十三个不同的国家。因此成立一个国际学生会组织。因为一向没有负责人主持,以致会务停顿。开学不久,我被公推为大学国际学生会会长,我求告神赐我智慧与能力来胜任这工作。首先召集同学中爱好音乐的用各国自己的乐器来表演,使各界人士仅出低廉的代价听到各种美妙的音乐。所得的一切收入,除去音乐会的开销外,余款作为国际学生免息借款基金。不久,又请女同学烹饪各国餐食,用膳者即可联络友谊,又可交换思想学识,十分迎合青年人的心理。这样一来,报纸一鼓吹,国际学生会也就名闻遐迩了。
我给父母信中写道:“十二日晚在哥城中央美以美会教堂讲论基督教之精义,本日谒教育家杜威博士,请他到社讨论中国教育问题。本晚俄州报载我演说事,赞扬之句甚多。近日事务渐多,盖欲为社会活动之一分子,不免牺性些读书之时间。”
国际学生会的事务虽然繁忙,但我没有因此疏忽功课。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获得硕士学位。给父母信中写道:“儿于十日获得硕士学位,儿被大学奖举为全国科学上等名誉会员,此皆天父之鸿恩,非儿所料到。儿又得金钥一个,即科学会员所挂者也。儿拟明年冬天得博士学位。儿决志为化学发明家。化学真为世界最有趣味之科学,奥妙无穷,有待于发明者亦无穷也。儿深信一日必能大有所发明。儿近来读化学家帕司特(Pasteur)传,受益不浅。男儿在世当如帕司特或林肯,方不愧一世,愿以一生才智造福同胞。”
我给父母的另一封信这样写:“儿不知欲作著名之化学家,亦同时能否作著名之宗教家?细查古今历史,唯专一门才能有所成功,儿既想专门攻化学又欲以宗教事业为毕生之事业,甚恐两者都无成就。儿觉得自幼及今,天父无日不召唤儿,望儿为天国效力也。为何天父既召儿为宗教奋兴家又赐儿嗜读化学之癖性?儿拟仍在本校攻读化学博士学位。”
(7) 攻读博士学位(1924-1926)
硕士生要攻博士学位的大难关在于必须掌握法文与德文。我曾对法文在大学时下过苦工夫研究。但对德文则连字母都不会。于是苦读二个月德文后去报考博士。教授叫我将一厚册德文化学翻译成为英文。教授看完我的译稿十分满意。胜利通过德文考试。这样一面攻读博士学位,一面仍在国际学生会里活动。
那时在美国存在着很深的种族歧视,虽然林肯总统为黑奴血战一场,争得一些自由,但离“平等”还差很远。学校黑白两种同学从末携手同游、促膝谈心。这时有人送五十美元给我,我请志同道合的男女同学,采买各种食品,在一九二五年二月七日召开种族交谊会,请黑白两种族同学,一间一的坐着,把餐桌排成中文的“爱”字。每客只用五角,黑人免费。演讲的题材是基督的博爱与互助问题。交谊会中请世界闻名的龚斯德博士和劳工神圣主义运动领袖华德博士来列席聚餐。
一九二五年六月下旬,我给父母信中写道:“儿回国必设自立教会,不为外人所控制。杜威博士与儿交情颇厚,其爱慕中国之心甚挚。昨晚万国学生会召开,到会百余人,儿乃主席。各国学生讨论关于世界和平问题。儿近来到处演说,颇为繁忙。今日所处之地位实非平生所想到的。将来回国愿作青年会干事。本年所得领袖之经验实非常也。我又召开庆祝圣诞大会等种种有趣味之工作,所得之款项用以买礼物给美以美会孤儿院。印第安那州美以美会赠送传道凭照给我,故儿乃该堂之传道。六月十二日到二十二日赴日内瓦湖十日,饱受人生之眼福、心福。”
我除了在国际学生会活动,每星期至少有一、二次被请到各教会领少年会、勉励会。三年之内到过一百多个礼拜堂领会。讲时无非仗着自己的口才和学理,宣讲人格化的基督。那时许多男女以结交我为荣。由于我一面攻读博士,一面当助教,收入颇丰裕。另外国内政府得知我的学习成绩优异,拨下官费津贴我,因此摩登青年的享乐生活也都一一尝过。
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九日是我得博士学位的一天,礼堂点缀得富丽堂皇,花蓝堆起如山,很多朋友向我握手道贺,只有我被一种莫名其妙的忧郁所侵袭,几乎连呼吸都困难。作为博士,各种的实验都该从极精细的观察研究而来,而我用于社会活动的时间太多,虽然我常开夜车到天明来弥补,但仍有许多敷衍塞责的地方。
毕业后,我留在本校担任助教,我给父母信中写道:“儿近来所作之工,即采集有关美国及他国在工业上消除烟雾及一切毒气的问题。”工艺化学系教授介绍我到俄州立法机关,搜集关于化学工厂的法律,因此懂得很多法律常识。此外我还研究哲学、史地、社会、经济。同学笑我要当拉杂博士,而我真有野心想做个“万能博士”。
(8) 进纽约协和神学院(1926-1927)
当了半年助教,化学教授设法为我措得经费去德国专攻化学。北平协和医学院电聘我教授化学课。在一个犹疑不决的晚上,主耶稣的话,“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6)向我发出警告。
次日早晨,一位叫Wilker Fowler的牧师来探望我,开口第一句话:“你并不像一个科学家,确实像个传道人。”我的心立刻与他产生共鸣。把自己留美的初志和昨晚听到主的警告和盘托出。这位牧师急不可待地要我答应去纽约协和神学院研究神学,我笑着很痛快地答应了。原来我内心有自己的贪图。首先,纽约是美国的最大城市,附近还有驰名世界的哥伦比亚大学。在协和神学院可以得到一些宗教知识,学费全免,供给住所,每年还有五百美元津贴。其余时间可到哥伦比亚大学研究其他广博的学问,何不去纽约一行呢?
此时,我给父母信中写道:“北平协和医学院电聘儿回国教授生理化学课,年俸一千八百元,但儿因遵循天父的旨意,故坚辞之。俄州大学要聘儿为化学实验员,每年薪俸二千美金,儿坚却之。儿得天父默示须赴纽约协和神学院专修神道一年。儿舍弃一切,决意就命,望双亲体天父之心,鼓励儿前进,望双亲献儿为生命祭与天父,常代儿切祷。求天父赐儿以救国之呼召与神力。”
我在一九二六年九月十九日赴纽约,道经尼亚加拉(Niagara)大瀑布,看了高达百丈、一泻百里、声如雷鸣的大瀑布。我向神祷告求主使我内心涌有生命的活水,如瀑布一样滔滔不绝的倾泻着。
九月二十日到达协和神学院,课程本应三年读完,我要求在一年内学完,这样每日要比任何同学多读七、八小时书。同学问我:“你已得了科学博士学位,为何还要来研究神学?”我想如果是普通基督徒问没什么稀奇,出自神学生的口,未免令我大失所望。不久我发现自己来到一个徒有神学招牌而没有属灵空气的神学院,头脑知识多了一点,而灵命是不会长进的。不过那里仍有少数信仰纯正的教授与学生。此神学院的宣道法和解经法是这样的:哲学解经不通,便用科学来证明,科学不能证明的,算是理论上的寓言,用心理学来做宣道法。任何学科不能证明的,便喊“不可信,不合理。”把真理抹杀了。
院里常请来宾演讲。新派、旧派都允许来讲。师生对讲员抱着看戏的态度,听的好,拍拍手。听的不好,摇摇头。我的信仰早已熔解在社会福音的大熔炉里,时常攻击热心祷告的信徒,认为他们是情感作用、迷信派、糊涂热心。我觉得课堂里所得的不及图书馆给我的一半,我用更多时间在图书馆里埋头研究诸教。跑到纽约各教团体里去消遣,尤其注重佛学,此外,还译出一部道德经,甚至认为各教都是“殊途同归”。有时我关了门在自己的屋子里打拱静坐,默诵佛经,克身修心。
入神学院后,给父母信中写道:“已收到家信及华的绣品,慰甚。儿在万国礼拜堂担任中国儿童教育工作,每星期工作八小时,每年薪金四百。儿回国欲在上海或北平作工,藉以练习国语,以备他日在全国布道。儿欲自食其力以作布道工夫,不愿摇尾乞怜于他人之鼻息。此乃天父之默示,非儿之心骄气傲也。真救国者须先备尝民间苦况,地位与薪水实所不顾也。然而想到家中财用不足,岂可坐视而不助乎!三思至此,每自叹息,儿欲赤心为国忍受艰苦,谁能与儿同生死乎?望双亲视锦华若自己女儿而教导之,此信令华读之,使她知儿之近况。”
(9) 神在婴孩口中建立了能力(1926)
我由于研究诸教,在信仰上弄得自己神错意迷,莫衷一是。圣诞节前,同学三、五人,邀请我去赴一个奋兴会。出人意料的是,讲员不是什么学富五车的博士,而是一个年龄不到二八的姑娘。白鞋、白袜、白衣裙。她打开金边圣经高声朗读,用清脆洪亮的声音,高举十字宝架,将得救大道讲的透彻清楚。
由于圣灵的工作,会场的空气改变一新。讲完道,跑到台前痛哭认罪的人中有民众领袖、政府元老、教会名牧。我十分佩服这种有灵感能力的讲道,一连去听了五次。我觉得即使当了道貌岸然的神学院院长,如果没有她这种属灵能力,还不是和纸糊人一样没用而虚伪吗?但是我的同学们却讥评这位姑娘,说她富于情感,一味迷信而已。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一位朋友详述自己最近的感触:“要是传道人没有生命,基督根本否认他是你的见证人,你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可曾受过圣灵的洗?得了丰盛的生命?”信没写完,我内心受到责备,自己虽然进了神学院,却没有受到圣灵的洗,因此不顾一切!决心追求新生命。
(10) 重生的经过(1927)
神学院放寒假了,我多用时间阅读教会伟人传记,每读一本,就赞一声:“啊!他也有新生命和灵力!”我渴望自己也快快得着新生命与新能力。
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我正跪着祷告时,神在灵里向我说:“我要灭绝智慧人的智慧,废弃聪明人的聪明。”(注:参阅林前1∶19)声音是细微而温和的,人的学问才干算得了什么?我一夜未闭眼,心神彷徨,直到一九二七年一月一日的早晨。
时间一天天过去,心灵被罪担压得没有片刻的宁静。一九二七年二月十日晚上,我迫切流泪地祷告。夜里十点开始,一幕幕的罪剧开映,甚至隐而未显的罪也清楚地现出。剧中的主角是我,一转念想起箱底有一本久被遗忘的新约圣经,打开路加福音二十三章,我仿佛魂游象外,跟着背负十字架的耶稣来到各各他山上,我感到自己背负的罪担重得几乎要把我压死。
主已高悬在十字架上,两手的鲜血淋漓,惨不忍睹。我谦卑地跪在十字架下,求主用宝血洗净我一切的不义。“小子,你的罪赦了。”我亲自看见主耶稣,脸上发光,手有钉痕地对我说:“你要改名为约翰。”主还给我解释:施洗的约翰修直主的路,作他的先锋。当主第二次来,主仍要选先锋,先锋不是一个人,他召我作先锋之一,宣扬天国近了,主必快来的消息。
晚上一点时,我全身疼痛难当,全身骨节、心脏肺腑,没有一处不疼,好像受了重伤。蒙圣灵提醒,使我明白与主同钉死的真理。
难忘的重生之夜,看到属灵活动影片,共有七大本,从看见自己罪恶的真相,映到奉差遣的一本为止,这时天已破晓。
一到天亮,我不顾一切逢人便述说昨晚主向我所作的是何等奇妙的事,明知要受到讥诮讽刺,我毫无顾忌。
(附:舒邦铎牧师所写的《怀念宋尚节》一书中写道:“宋博士在协和神学院时,是法斯狄克博士的得意学生之一,宋博士重生后,对法斯狄克博士说:你是属于魔鬼的,你已经使我丧失了信仰,并使其余的年轻人,也开始丧失他们的信仰。”)
重生以后,我感到万物焕然一新,在万物中处处能看到神创造的伟大奇妙。自己无论在言语、思想上都犯了一些罪,一读圣经,圣经便会指出我的不是,直到我求主赦免我。圣经真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
二月十二日参加万国学生交谊会,我鼓足百万分勇气,征得主席同意给我五分钟向会众见证基督如何改变了我,简述基督的舍身救法。从此不再胆怯向任何人作见证。
重生后的我,除在房间内灵修外,不时到外面去布道作见证,流泪劝人们来就基督,而且很诚恳地指出一些传道人、牧师的罪,用爱心请他们和自己一起跪下祷告,求神饶恕自己疏忽圣工的罪。可惜他们很少有人肯谦卑虚心领受。我本来就有音乐的嗜好,等我重生后,时而高歌赞美,时而流泪低吟。这一切都被协和神学院当局断定我患了精神病。
(11) 入疯人院接受神的特殊造就(1927)
新生的我以主的话为至宝,觉得自己的圣经旧了,在二月十七日那一天,我走出校门去卖一本新的圣经及一支自来水笔。回神学院途中,碰上一个天使般的小孩,蹲在路中央写“Rest”(安息,休息之意),再走几步,又遇见另一个可爱的孩子在地上写“Rest”这个字,我仍不在意地向前走,第三次又见另一个儿童写最后一个“Rest”,不得不引起我的思索,这时已到神学院门口。突然校门关起来,院长说为体贴我精神欠佳,要我住在离院很远的静室去休息,调养身体。话虽慈和,却是一道命令。我心想这是个好机会,休息一礼拜,可以多读圣经,以后精神饱满,多作主工。我表示绝对服从命令,但要求进宿舍拿几样日用品及衣服。院长非但不许可,反而催促我加快速度跟一个人走,到了一所有名的精神病院Bloomingdale Hospital(百花谷医院),此院规模宏大,共分七宅。我一进院,被领到第四宅X号病房,显然院长早已和医院事先联系好了。
第二天医生先是抽血化验,后盘问身世,看精神病是否由遗传而来。医生讲一个简短故事,让我听后写出。我一字无误地写出。我对医生说:“往日我曾译过道德经一厚册,著有英国孤儿院史记和耶利米注释等,由书中可以见我思想的全部,看看其中是否缺乏系统的破绽,使人怀疑我有精神病。”医生听了默然不语,吩咐我卧床休养。我从镜子看到自己面黄肌瘦,想起三个孩子都在地上写着“Rest”,岂不是奉神差遣向我作住院的预告?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晨起与神相会,读可8∶32-38,神的眼光应当成为我们的眼光。为福音当努力失掉“自己”。读路21∶13-27,完全信靠神是唯一抵抗撒但的军装。读罗15∶27-33,16∶2-7,当记得走这条道路不是孤单的,这条道路是经过许多先圣用血和泪铺成的。被圣灵引导读救主钉十架的一段,不禁泪下,望神教我学习背负十架,提醒自己永不能离开神,当永远信靠他。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昨夜由圣灵教导消化马太福音11章25-30节。读后思想十字架的救恩,之后安睡。梦中再研究圣经,用绘图方法很有滋味。早上刷牙后,谦然献上早祷,念主祷文。上午八点圣灵降临,由马太福音6∶30念到11章。研究圣经后,出去散步,心中充满神的爱与喜乐。有神的同在,无所怕矣。
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这一天五次祷告,晨、午、三点、六点、十点。与神更熟悉,对旧约的价值亦明白,信心增进。
一九二七年三月三十日:昨夜二点十分到三点三十七分读完约翰福音,何等快乐!神的爱在十字架上表现出来,他永不离开我,后来被迫卧床。但一小时后,又起来住在主的爱里,神把我个人的欲望投到太平洋海底埋葬矣!神劝我不可灰心,继续前进。
我蒙神指示用四十种不同的方法读完圣经四十遍,不是咬文嚼字地读,如用“爱”或“信”、“义”字来把全部圣经贯通起来读,如饥似渴地读经。幸而当时给我吃的是最有滋补的食物,否则体力不足。
我初进精神病院,是住第四宅。二月二十八日搬到第六宅住了一礼拜,又搬进第二宅。由于住不同的病房,认识各种不同的病人,使我从每个病人身上得到神要我学的功课。
入院初,医生应许我住四十天院即可。但是时间一天天过去,一直不让我出院,我肉体的软弱与败坏显出来了,开口大发牢骚,与医生辩论,结果反而激起医生生气,竟把我锁进第七宅。那里住的都是整天打架骂人的武疯子。有一个疯人,是个财主,一到晚上大哭,说出自己曾犯的罪,曾和姑姑犯过奸淫,咬自己的指头。医生来了,用橡皮塞在他口里,一到天亮又好好的。一到晚上,又闹起来。我问他为什么这样?他说“我在地狱里被火焚烧,极其难受,所以呼喊,咬自己的指头。”主指示我,人死后在地狱里永远追想自己生前所犯过的种种罪恶,越想越痛苦。
我在五月九日──国耻纪念日,想起远隔重洋的祖国,流下了伤心的泪,苦苦求医生让我移住第三宅。
六月二十三日下午,看见监护我的青年打盹睡觉,认为是自己逃走的大好机会。跳下凉台,拔脚偷跑出二、三里外,藏在麦田中。不料被一只警犬发现,被院方像押解强盗似的送进可怕的第七宅。武疯子们不是高呼狂歌,就是跳脚踏板咒骂人,心灵被骚扰得无片刻安宁。
一天晚上,撒但工作,回想过去所得的荣誉已化为尘烟。过去我有一百多个朋友,每月会收到五十多封信,现在谁还敢理疯子,想以自杀了结自己的一生。正在这时听到上面的声音:“小子!你是我宝血所赎回的,怎么可以随意轻生?”我回答说:“主啊!卑微的我,生无见天日的一天,欲图报而无从,生不如死,所以自杀。”主继续对我说:“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你若能忍耐,经过一百九十三天的苦难,就知道怎样背起十字架跟我走各各他顺服之路了。”眼前一团黑暗不见了,主的荣光四面照着我。
过了一个星期,我恳求医生让我移住第六宅,声明逃走不是由于神经错乱,乃为天性好动不好静,不得已才偷跑,医生答应了。又过些天,护士竟然答应代我传达书信。我立刻写了一封信给中国驻美公使,报告自己被美国人无理拘留在精神病院中,丧失一切行动与言论上的自由,再三请公使按法律代我与美国政府交涉。
一九二七年八月三十日,我最知己的美国朋友(根据赖恩融先生写的“John Song”一书中,说此人是Dr.Rollin Walker)从欧洲回美国,登陆后得知我已进了精神病院,立刻赶到纽约的医院来看我。他听完我哭诉种种情况后,安慰我一番,就去见神学院院长,由他签名保我出院。神学院长正接到中国政府通电调查,焦急万分,走投无路,忽得有人来担保解围,当然答应。我当天就恢复了自由。从二月十七日入院到八月三十日出院,不多不少正好是一百九十三天,同时也是我重生二百天的纪念日。神的应许一句也不落空。
(附:日记中有主仆人写的一篇短文,题目是“科学、历史与宗教”,此文可算为主仆人留美七年的总结。中文写道:"忆高小毕业时,我目空一世。中学时期,我目空一国。大学时期,我目空一校。硕士时期,我空一己。到博士时期,则空空如也,恨早不自谦也。在哲理中学,我各科都是最优等。在大学时期,我学冠三百人以上。在攻读硕士、博士时期,我各科亦最优等,我非不苦学也。初到美国,只有六元美金,以后一切都自给,得三个学位,得两个最优等荣誉奖章,费时五年六个月。
我作农工两星期,电机工一夏,刈草工一夏,屋工一夏,缏工一夏,此外杂工数十种。初到美国以作工为耻,今则以为荣也。工作中所得之经验助我研究科学也。攻硕士期间,我不注重交际,后我极重交际,如倡万国学生讨论会、种族和合会、乡村布道团、童子会,所得之经验乃学识之实验也。工作之经验、组织之经验与历年苦学之经验合以得科学研究法之钥匙。
得博士后,我有作助教之机会,因得时间精研历史、哲学。此时我屡有无神观念。用科学方法研究历史,初无趣味,后列中外史比较之,始悟无神说之不正。重读科学及历史,悟科学之学理可变之为宗教学理也。但对宗教,仍未入门。我乃排除一切引诱,入美国纽约协和神学院研究心理学,宗教史及各种宗教信仰,始悟宗教与历史是二而一,一而二矣!又悟历史之总括与耶稣一生之事迹两相符合。宗教、历史、科学是三而一,一而三矣!因悟科学研究法之妙用矣!我融会贯通之日,亦即我受难之日。
在精神病院近七个月中,我得遍览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变迁史,我始终不信自己有精神病也。但我之观念变矣,基督即我之生命,历史即我之师,科学即我研究之工具。我乃已死之生人。就世界与我而言,我只有四个主义:(1)实行主义,(2)神爱主义,(3)无己主义,(4)空世主义。人以我为痴亦可,以我为狂亦可,以我患精神病亦可。”)
回忆这难忘的一百九十三天,精神病院是神为我预备的特殊神学院。当时我曾错怪神让我吃苦太甚,后来知道我进精神病院时,美国正闹大水灾,溺死民众极多,神给我创造良好的机会,让我有许多时间读圣经,我理当为此向神献上感谢与赞美才对。这一百九十三天实在是我生命史上最宝贵的一页。
出院后,Dr.Rollin Walker很诚恳地请我到他的家乡辛城(Cincinnati)休息一个月,神学院院长把我的行李、杂物都送还我。在这期间,一位牧师请我到他家里吃饭,他请我弹琴,旁边坐着一个又聋又瞎又哑的三不全女子。我弹完了,牧师请这位三不全女子弹琴,她竟然将我弹过的调再弹出来,弹的和我弹的不仅完全一样,而且弹的很好,这件事对我有很好的灵训:作神的忠心仆人,眼睛要完全不看世界的财利,耳朵不听人的讥刺和辱骂。人骂我,讽刺我时,我不还口。惟有这双手要作神要我作的工。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
一九二七年十月四日,我泪别了患难知友,到西雅图Seattle搭海轮回国。十月十一日离开美国。回想自己一九二○年二月十一日离家到一九二七年二月十一日重生,恰好七年。自重生日到离美返华日恰好八个月。这七年八个月的经过与将来事工的关系,人岂能设想!
(附:主仆人在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三日在厦门鼓浪屿领会讲道记录中写道:我在船上,见我同胞抽大烟、赌钱。又听见一个外国人说:“中国人比狗还不如。”我听了这句话,跑到自己房里,流泪祷告:“神啊!求你救我的同胞,”我把我所得的博士的金钥抛在海中,我立志,死也要在中国传道,只要我的同胞得救,就是死,我也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