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加尔文与商业》及《经济学的故事》。书第23-27页:财富是上帝的馈赠,私人财产是完全合法:
圣经中,人类被看作管家,负责将上帝托付之物尽其所用。工作是好事,是上帝为人类所做的神圣计划的一部分。上帝告诉亚当,要繁殖和充实地球,就是在伊甸园,也要精耕细作。亚伯拉罕因忠诚而受到丰厚的奖赏。这些文字所描述的,可以说是神在恩赐经济增长,让人们积累财富。
虽然财富是给予正人君子的奖赏,但《旧约》批评道,(过分地)追求个人财富,以致崇拜金钱(玛门)是神所憎恶的。
人按自己的形象造人,使他管理世界,耕作土地(创世记2-5:因为耶和华还没有降雨在地上,也没有让你耕地。)服从神的旨意,就是要像个负责人的管家一样工作和行事,这些行为不会被定罪。但是,人们因为(过分)追求财富而被怂恿着做坏事,所以(过分)追求财富是错误的。
因此,只要以色列人照顾自己的人,只要行为公平,《旧约》就鼓励他们从事商业活动。《旧约·传道书》甚至鼓励人们从事外贸活动。
《旧约》写的不是如何脱离世俗。只有当金钱成为唯一的动机之时,人才会堕落。
……
奥古斯丁《上帝之城》这本书之所以意义深远,是因为他展望了创建一个新社会的可能性,而不是一味地回顾保留或再造过去的社会。奥古斯丁不同于柏拉图,他不追求建立一个新社会的蓝图,因为在人间创造一个完美社会是无法实现的。相反,他认为努力向一个完美社会靠近再靠近就是进步。
奥古斯丁论证道,财富是上帝的馈赠。不过,虽然财富是好东西,但不是最好的。它应当被视为一种手段,而不是结局。虽然他认为最好干脆不要拥有财产,但他也认识到,不是人人都做得到这一点。对于奥古斯丁来说,私人财产是完全合法的,但禁止人们爱财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这会使人误入歧途……
奥古斯丁从希腊思想中汲取了很多观点,但他的视野广阔得无与伦比。色诺芬甚至亚里士多德仍在关注城邦或者城市国家,奥古斯丁却已经在研究由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协定来界定的一个种群了,这个种群是不论出身或地点的。社会要么进步,要么倒退,全看这种共同利益是何性质。
他拓展了《旧约》关于发展的观点,使之与整个基督教界相关,而不仅仅与以色列相关。他还提供了观察历史的视角。
事实证明,他的视角在西欧新兴社会中深有影响。
亲爱的朋友,如果您读过《上帝之城》,可否告诉我奥古斯丁这段论述的原始出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