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会里最常见的错误就是对律法的误解,我们要不走向律法主义,在胆战心惊中死守律法苦不堪言,要不就走向另一端变成反律法主义,在自由的谎言中放纵自己。我们都会在口头上承认律法是不可被废弃的,毕竟这是耶稣亲自所讲的话语(太5:18)。但我们常以耶稣已经成全了律法为由而轻视律法。我们高喊着要回到律法的精义,却对律法的条文知之甚少,于是我们在成全律法的名义下,行了废弃律法的事实。
其实,耶稣一直在强调祂来并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成全律法的意思不是简单的指耶稣自己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更多的乃是指耶稣恢复了律法原本的意思。所以,我们在理解律法时,一方面要竭力抓住其原本的意思,另一方面也不可忽视律法在救赎历史发展阶段所表达出来的差异性。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提出了“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太5:44)的要求,这要求常常被误解为废掉了旧约所提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律法(出21:24)。如果我们始终记住耶稣来并不是废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我们就会发现旧约和新约这两种教导并没有冲突之处。耶稣所提倡的和摩西所吩咐的并没有任何冲突,要知道摩西的律法本身就是神赐下的。神并不像人,祂并不会前后矛盾,背乎自己。
我们当注意到“以牙还牙”是在救赎历史的较早阶段所提出的,那时福音还处在隐藏的状态,人心还没有被圣灵所改变。在这样的历史阶段里,神藉着摩西提出“以牙还牙”的律法,其实是为了要保护人。这条律法的假设条件是“人若彼此争斗”(出21:22),这条件指出了人因为心硬的缘故而会发生彼此争斗,为了减少人因彼此争斗而带来的人身伤害,神就明文提出“以牙还牙”的律法。这是要让人知道争斗的后果,以此威慑、阻挡人犯罪作恶,以达到保护人的目的。
这其实和当初神对待该隐是一样的。该隐杀了他的兄弟亚伯,这显明了人类因为罪的玷污,整个人都败坏了,兄弟间会心生嫉妒,人会杀害人。但每个人都是按着神的形象所造的,神并不希望人类相咬相吞。所以,神对该隐的惩罚是“地不再给你效力,你必流离飘荡在地上”(创4:12)。神拥有绝对的权柄可以惩罚人,使人生或使人死。但神这位审判者在人类第一宗杀人案中,不忍按照“以命还命”的法则而处死该隐。祂给了该隐机会,并且为了防止人类想要复仇而杀人的事情出现,神就给了该隐一个记号,免得人遇见他就杀他(创4:15)。
这也是神后来藉着摩西颁布更详细的律法的用意之一,就是藉着律法让人知道何为罪,以及人因罪当付的代价。这是为要达到约束罪恶泛滥的目的。我们都知道,如果作恶无需审判,人类必然顷刻间被罪恶吞没,彼此残杀,那样人间瞬时就变成地狱。故此,“以牙还牙”的原本的意思乃是为了保护人,这和神原初对待该隐的意思完全一致,也和后来耶稣的教导完全一致。耶稣提倡的爱仇敌的教导并不是取代或废掉了“以牙还牙”的律法,乃是恢复了这律法的原本意思,把神的心意显明出来了。
不管是该隐的记号,还是“以牙还牙”的律法,其根基都是神的爱和人身上所拥有的神的形象。神爱世人,并不愿意世人受祸患,也不希望罪恶泯灭人身上的神的荣耀形象。所以祂在旧约时代以律法的形式彰显其心意,但到了新约时代,这形式就从较为隐藏的状态转为较为明显的形式了。
我们要注意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教导的对象是门徒(太5:1),这意味着耶稣这里所提倡的伦理乃是重生之人当有的伦理,祂并没有要求未重生之人去实践这些伦理。因为人若未重生就没有圣灵的大能覆庇,也就不能实践这些伦理。重生之人最大的特点就是他们经历了神的爱,他们的经历和所受的教导使他们明白神的心意。他们都承认自己是罪魁,但神奇妙的爱就是临到他们身上,使他们惊叹不已。由此他们明白了神长阔深高的爱。他们也从神活泼的道中得知神在创世以先对人的爱,神在人类历史中不断表达出的深沉的爱。因此,这一群被称为神的儿女的人,就愿意在自己身上彰显出这种爱。
所谓神的儿女,就是一群分享了神的性情,明白神的心意,体贴神的心意,愿意在自己身上彰显神的心意之人。这些人是率先经历神的形象在自己身上觉醒的人,所以他们很重视人类身上特有的、无价的神的形象。他们知道神因此“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作为神的儿女,他们愿意身体力行以显明这位父神的美德(彼前2:9),所以他们就能理解“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的命令。他们理解了,也认同了,并且首先经历了。他们以前都是神的仇敌,但是神却爱了他们,他们能明白这种爱。
要活出这种爱并不容易,其必不可少的前提就是人的心被神所改变,人拥有了神的性情。这种爱,对于被罪腐蚀而逐渐心硬的人而言是天方夜谭,这种爱只可能来自于神。所以,在基督还没来之前,神用消极的方式表达了这种爱,用“以牙还牙”来保护人。但基督来了,人被福音所改变之后,情况就不再一样了,此时人拥有了可以主动表达这爱的基础,即基督所赐的新生命。所以基督就把神原先较为隐藏的意思显明出来,让祂所拯救的百姓去积极操练已经拥有的新生命,将神的爱活画出来。
由此,我们看到“以牙还牙”和“爱仇敌”的教导是完全一致的,二者都是出于神的爱。只不过因着所处的救赎历史阶段不一样,表达的形式有所变化罢了。从“以牙还牙”到“爱仇敌”,并不是律法有所更改,而是救赎历史进入了新的时代。对于已经被福音改变,尝过主恩的人,应该要明白“以牙还牙”并不是恨的产物,乃是和“爱仇敌”一样,是爱的流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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