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3 12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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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撒娶妻看基督徒择偶问题

作者:陈小


创世纪24章详细记载了以撒娶妻的整个过程,这是创世纪篇幅最长的一章,如此大篇幅记载一个人婚姻,在圣经中实属罕见。可见本章意义非凡,最主要的是本章实际上是神应许亚伯拉罕后裔繁多的起点,以撒娶妻生子就意味着“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创22:17)的应许开始展开了。


除此之外,以撒娶妻是基督徒预备婚姻时很难得的圣经教材,虽然这事本身有特殊意义,非后人所能及,但我们仍然可以从这个案例中总结出一些适用于基督徒的普遍原则。


一、确立不可妥协的原则(1-10节)


1-10节所记载的是亚伯拉罕和老仆人就以撒娶妻之事而展开的对话。亚伯拉罕提出了两点要求: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3-4节)


亚伯拉罕家大业大,又是民中的尊贵人,可以说他具有极大的优势为儿子提出各种择偶标准,如今天的豪门贵族一样,但我们发现亚伯拉罕竟然只提了两个标准,而这两个标准仅仅涉及族群的问题,并没有对个体有什么要求。亚伯拉罕明确要求以撒不可娶迦南地这外邦女子为妻,因为这是崇拜假神的异邦女子。为保证血统的纯正,以撒必须在本族中娶妻。


这个老仆人是大有智慧之人,他清楚亚伯拉罕的要求之后,就马上想到一个问题: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吗?(5节)这个是很现实的问题,而且与亚伯拉罕所提的要求并没有冲突,但马上遭遇到亚伯拉罕的拒绝: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6节)


亚伯拉罕为何如此果断的拒绝这个方案,而且特别嘱咐老仆人要在这个问题上谨慎?亚伯拉罕给出了答案: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7节)


这个答案实际上是神对亚伯拉罕的呼召和应许,这份呼召要求亚伯拉罕家族不可以再回以前的家乡,亚伯拉罕作为立约的一方,他必须持守这份约定,他不能因为以撒要娶妻就废掉这个约定。从另一方面来讲,这也是亚伯拉罕的信心,他相信自己持守约定肯定不会有错,他也相信婚姻是神所预备的,神绝对不会通过让人违背基本原则而达致促进婚姻的目的。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择偶时的首要注意事项,就是确立一些不可动摇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原则并非来自自己的私欲,而是来自神清楚的旨意。对所有人都适用的原则就是“不娶迦南女子”,即不与外邦人结合。


另外就是看个人长期、有效的呼召,如果你很确定这份呼召,而你所面对的对象会叫你违背这份呼召,那很可能这不是神为你所预备的。比如,你谈的男朋友不让你继续信主或是参加聚会;又如,你很确定神呼召你在某地服侍,而你女朋友一定要你放弃这个呼召。


二、神带领的一般原则(20-21节)


这一段记载的是老仆人向神求“印记”的前后经历。他所求的印记是一个女子能给他水喝,又能给骆驼水喝,这个印记表面看起来很简单,但如果我们注意到当时的背景就知道并非易事。中东沙漠地带,水资源比较稀缺而珍贵,后来以撒的仆人就和基拉耳人因为水的问题而产生一定的纠纷。在客旅祈求时,能给予水喝,这还算正常,但要主动为一整队骆驼(十匹)喂水,就不简单了。


可能有些人看见老仆人的做法后,就想效法,去求些比较特殊的“印记”,但我想要提醒大家的是,尽量少求印记,更重要的是明白神的一般旨意如何。如一开始所言,以撒娶妻在神的计划中本就是大事,所以他的婚姻比较特殊,再加上是老仆人全权办理,所以就不具备可模仿性。


作为普通人,我们更应该抓住的是神的一般带领,也就是那些促使两个人走到一起的基本因素。第一大点已经提到,那些不可妥协的原则一定是我们的底线,但也不是说只要符合这些底线,随便抓一个人就可以谈婚论嫁。


神所创造的人是有理性与感情的,而爱就是其中最奇妙之处。一般情况下(特例不在本文讨论范畴),婚姻始于两个年轻人相遇又相爱了,如亚当看见夏娃时那愉悦之情,又如雅各看到拉结后就爱上了她。但需要留意,不是有了爱就万事大吉了,也不是产生了爱就一定是出于神,又了爱意之后就要小心考察。


第一个考察因素还是第一点所提的不可妥协的原则,对方是否符合这些原则,千万不要以为“爱情万岁”,如参孙那样毫无约束的滥爱会害死人的。


第二,要看对方是否仍然处于“名花无主”的状态。基督徒千万不要做“挖墙脚”的事,因为就算是恋爱,我们都应当视为双方的一种约定,需要彼此委身。在双方关系未解除时,不容许有其他人去破坏。说到这一点,我要再提醒大家,基督徒应当视恋爱为进入婚姻的预备,不要因为寂寞,或者跟风而没有指向的进入恋爱关系中。


第三,要查验自己的爱是否纯洁。当你看见某个人,让你心仪,让你陶醉,你感觉自己爱上TA之后,先不要着急去表白,也不要怕会错过,先冷静下来查验自己的这份爱是否纯洁。你要首先在神面前好好祷告,求神让你明白这爱是否真实、合适,婚姻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值得花时间去祷告。你还要让时间来检验,看是否过了一段时间,或更多认识TA之后,这爱仍然那样浓烈。如果这爱是上帝置于你心里的,那就能持续一生之久,甚至越来越浓,绝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和认识的加深而变淡。如果你自己没把握,可以请几个要好的肢体或者牧者帮忙判断。


三、寻求心仪对象的确定(22-59节)


当老仆人看见自己所求的得到应验之后,他最后要确定的是利百加的身份,她是拿鹤之子彼土列的女儿,正是亚伯拉罕的本族。至此,利百加符合老仆人向神所祈求的,也符合亚伯拉罕的要求。


接下来,老仆人所要做的就是,通过言行把自己的信息向利百加和他的家人披露。26-27节是老仆人在利百加面前即时敬拜神,虽然此时利百加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含义,但至少让他看见了一个敬畏神的人(或者说是一家人)。所以当利百加先回家告诉家里人这件事后,拉班会说出“这蒙耶和华赐福的”话来。


老仆人来到拉班家里之后,他就把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利百加及其家人,这一段基本上是在重复前面一段经文的内容,圣经如此“啰嗦”的用意是为要让拉班一家看见这事乃出于耶和华。从50节来看,在老仆人的见证之下,这个效果达到了,拉班和彼土列同意将利百加许配给以撒为妻。


最后,就是要征得利百加的同意,58节记载利百加的兄长、父亲询问她的意见:你和这人同去吗?利百加很清楚的回答:我去。


我们可以从中得出择偶第三个阶段的注意事项。当你确知自己真的爱上了某个人之后,你需要真诚的将自己的情感和自己的求证告诉你所心仪的对象,并要征得她的意见。特别要注意的是,你不能单方面说我已经禁食祷告了,很明确的得到这是神的带领,所以我们确立恋爱关系吧。因为婚姻涉及的是三方关系(神,男方和女方),神不会只带领一方,而让另一方完全没有感知,祂所配合的工作一定是做在男女双方身上。如果你的心仪对象没有任何感觉,那么你就要重新回到神的面前,再次查验是否为神的带领,如果确定无疑,那就可能是神所预备的时间未到,需要继续等候。


这一段圣经中,利百加很明显的体会到神的带领,一方面是老仆人的见证,她自己是这个见证的实际参与者,另一方面我想利百加心里也清楚了这事出于神(连拉班和彼土列都知道,利百加更应该是明白的),所以她愿意离开娘家。这不是简单的决定,因为她没见过以撒,也没考察过他的家庭状况,一个人孤身来到另外的城市,是需要勇气和决心,特别是当时的时代,这就意味着失去了娘家的保护,同时也看到了利百加对神生发出的信心和依靠。


另一方面,从62-67节也可以推测出以撒也清楚了神的带领。63节提到他在田间默想,也就是说他至少是在老仆人为他婚姻张罗的这段时间在积极亲近神、寻求神的带领,而当他看到老仆人之后,他第一时间不是去观看利百加的容貌,或者询问其它外在条件,他是听老仆人讲述整个事件的经过,也就是神如何带领这个过程。在这之后,以撒就很顺服的娶了利百加,并且爱她,还得了安慰。


四、跨越潜在的困难


以上所提的三点择偶建议是围绕信仰而谈的,这当然是我们所注重的核心,我觉得我们不应该谈诸如“有车有房、父母双亡”之类的外在的条件,因为“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财宝要换爱情,就全被藐视”(歌8:7)。我不是说我们不可以有外在条件的考量,我要强调的是不要轻重不分。如果只注重外在条件而嫁娶,你要知道,外在条件会改变,这并不能保证你婚姻的幸福,更不能达到婚姻的意义(我婚姻要指向敬拜,要指向基督与教会关系)。唯独神所配合的,没有什么能破坏,可能会经历艰难,但总会有力量可以胜过。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如果你很确定某位肢体是神为你所预备的,你们也彼此接纳,那么就不要被外在的环境所吓倒,因为将你们拉到一起的神比谁都大。人生总会有各样的难关,或许你们一开始确立关系时就会遇到难处,可能是父母给予的,或者是自己心里落差产生的,但请相信神的美意是超乎你所求所想,也请相信神所加给的恩典够用。


真爱所产生的力量是惊人的,更何况有神的人,各样的困难又何足挂齿。那只不过是让你们生命成长,并促进你们关系趋于稳固的一个个训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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