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萝西·塞耶斯指出了工作中的伪热忱。她在《信仰还是混乱?》一书中阐述了传统的七宗罪,包括通常译作“懒惰”(sloth)的“怠惰”(acedia)。
塞耶斯认为这是对“怠惰”一词的误解,因为人们常常用“懒散”(laziness)来定义“懒惰”,这并未表达出“怠惰”的本质。
她认为“怠惰”意指单靠成本效益分析来计算“于我何益”的人生。她写道:“无所信,无所爱,无所恨,无所追寻,生无所求,仍旧活着的原因是因为死亦无所求。我们对此并不陌生,只是或许尚未意识到它也是重罪。”
塞耶斯进而写道,怠惰之人狂热追逐自我需要、安逸和利益,其外在表现并不一定懒惰。事实上,这类人通常十分活跃。但塞耶斯认为,怠惰是“空虚灵魂之罪”,它使你暴露于众罪之中,使那些罪成为你工作的动力。
——凯勒 等《工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