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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使我们看待自己和他人的关系,总是一种比较高低贵贱,彼此对立和争竞的模式。
骄傲让我们倾向于唯我独尊,只把自己看得很重要,而倾向于藐视轻看和贬低他人。骄傲让我们可以抓住任何一个理由、选择任何一种标准来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开来,以凸显自己与众不同的尊贵和优越。骄傲使我们不能按照一个人所应该得到的尊重去尊重他。骄傲使我们与至高者敌对,因为我们试图窃取他的荣耀来归给自己。骄傲也使我们与人为敌,把他人看成是阻碍自己得尊荣的竞争对手。
爱与骄傲是不能共存的。一颗骄傲的心是爱所无法生长的土壤。骄傲是拦阻我们去爱的强大障碍。
骄傲的人心中无神,目中无人,只求自我的尊荣,只执著于突出自己,而不寻求他人的利益。爱却要求我们把他人看成另一个自己来怜悯和尊重。爱要求我们尊重、爱护他人如同尊重、爱护自己。在爱里没有对他人的藐视和轻看。
爱与谦卑才是共存的。谦卑的人真正地尊重他人,把他人看成另一个自己,不以任何理由藐视、轻看他们。爱与谦卑让人不在自己和他人之间去做高低贵贱的比较,而让人发现别人生命中的需要,并问自己:“我应该怎样去行,才能够服侍到他,满足他生命中的需要?我应该怎样行,才能使他变得越来越好,生命变得越来越丰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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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一颗被嫉妒所充满的心是爱所无法生长的土壤。嫉妒,也是拦阻我们去爱的强大障碍。
爱与嫉妒是不相容的。如果我们真的爱一个人,就不会嫉妒他,不会因为他被祝福,得到了很多恩惠,而心里不舒服。因为把他人看成另一个自己,就会为“另一个自己”的蒙福而欣慰、喜乐和感恩。
骄傲和嫉妒是一对孪生子。一个骄傲的人很容易嫉妒别人。一个人嫉妒心很强,是因为很骄傲,只愿尊荣自己,强烈地只想自己被显为大。而且要通过与别人的比较来达到目的。一旦他感受到的是别人比自己更厉害、更强大、更优秀、更丰富、更有尊荣,就痛苦不堪、饱受煎熬。因为他心中那种想要为大的渴望受到了击打。
嫉妒如骄傲一样,都是出于强烈的争强好胜心。因为内心渴望高过别人、优于别人、自己比别人强,一旦实际感受到别人比他强,他的自我尊荣感和突出感就因此受挫。
内心不舒服,不自在,还只算很轻微的嫉妒反应。更为严重的嫉妒反应是:把优秀的他人看作是带给自己痛苦和煎熬的“罪魁祸首”,视对方为“眼中钉”和“肉中刺”,一心想拔掉,想除掉对方,不让对方的存在再遮蔽自己的光芒。更可怕的是,嫉恨心演变成了“欲除之而后快”的杀心。某著名大学的同学投毒事件,就是嫉妒心作祟,所衍生出来的邪恶和罪行。
嫉妒让我们的人性发生扭曲:不希望自己的同类蒙恩惠、得祝福,不希望他们好。这种以同类为敌的心态,与至高者的良善本性完全对立。嫉妒让我们在别人承受损伤剥夺贫乏的时候感到幸灾乐祸,让人把自己内心的满足和快乐建立在别人的不好与痛苦之上。嫉妒又让我们为别人的好感到难过悲伤,为别人所蒙受的祝福和恩惠而忿忿不平,感到痛苦煎熬。
这些就表明我们心中仍有很严重的,很顽固地与同类为敌的倾向——我们身上有很深刻的罪的烙印,有很顽固的与撒但之灵相似的败坏心态和性情。当我们嫉恨自己的同类,对他们有一种伤害、剥夺和毁灭的欲望的时候,我们的灵性面貌跟撒但与恶魔的灵性高度相似。
以色列王扫罗之所以被恶魔所搅扰和辖制,就是因为他心里充满了对大卫的嫉恨。因为嫉恨,就对大卫想欲除之而后快。每一次对出于肉体与罪性的嫉妒心的体贴,就是对魔鬼试探的每一次屈服。强烈的嫉妒心,招引恶魔之灵的纠缠和捆绑。因为恶魔的主要性情就是骄傲和嫉恨。
如果我们放任骄傲嫉恨等等败坏的欲望和罪污在自己心里滋长繁殖,而不靠着上头的力量来对付它们,我们就是在给魔鬼留地步,就是在让自己的心向恶魔敞开,任凭它在我们心中兴风作浪,任凭自己成为它的俘虏至差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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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不嫉妒,不自夸,不张狂。
爱是哪怕自己付出受伤受苦甚至受死的代价也愿意对方生命得益处。爱是不求自我的尊荣,而求别人的益处。
当我们恨恶自己肉体里面的败坏和罪污,并为之而忧伤哀恸,当我们愿意不计一切代价追求爱和谦卑,寻求他人的益处,我们才是真的在追求那种属天的、真实的尊荣——效法那义者而有的尊荣!这是谦卑舍己者反被至高者所升高的尊荣。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