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了,他幸福地死去,因为他真正地活过
【前情提要】
1.价值
2.血性
3.真实
01
价值
这部电影的题材就值得尊敬。它围绕着一个选择展开。而这个选择的背景是关于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它的基本精神是捍卫自卫的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有着难以承受的界限。电影《第二十条》一开始就交代了这个背景,男主角韩明检察官在办理张贵生案件中,被嘉奖“守住了法律的底线”,其实这起案件却是:张贵生见义勇为,但却以防卫过当的罪名被判刑三年。张贵生出狱后,经常上访。韩明找到张贵生,让他不要上访,并拿出了当年案件的视频,并告知张贵生,该视频哪一段是属于正当防卫,哪一段属于互殴,哪一段属于故意伤害。看到这个时候,观众大概知道了这条法律在执行中有多么的“理性”,也多么的“不合理”。自卫也好,见义勇为也好。当事人是在具体行动中的,不可能按“理性人”的设定去解释整个过程。导演通过影片也说出了一个事实:在众多自卫或者见义勇为案件中,凡是施暴者被自卫者伤害到,自卫者几乎都被判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
最有名的就是“于欢刺杀辱母者案”,2016年4月14日,于欢眼睁睁看着男子脱下裤子侮辱其母亲,内心濒临崩溃的于欢拿起水果刀向男子一阵乱捅,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这起发生在2016年轰动全国的于欢刺死辱母者案,引起了全国民众的热议。于欢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民众却为其喊冤、求情,舆论一边倒地支持于欢,最终于欢二审改判五年。
有了这样的背景,电影进入了主要剧情,其实,主要剧情很可能是由“于欢刺杀辱母者案”改编而来。王永强被施暴者用锁链锁在家门口,看着施暴者强奸自己老婆,当施暴者扬言要去车里拿刀来捅自己时,王永强先一部用手里的剪刀刺死了施暴者。
两个检察官韩明和吕玲玲,一开始努力寻找那把刀,因为如果找到那把刀,这起案件会被定性为防卫过当,如果找不到,就会被判故意伤害。以前的案子都是这么判的。
上面准备尽快结案,按照以前该类案件的判罚,起诉王永强故意杀人罪。这是很稳妥的。但吕玲玲坚持要搜寻案件线索,她认为王永强是无辜的。
后来,在两人的努力下,找到了这把刀。但王永强依然会被起诉为防卫过当。韩明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按照自己的良心,去办案,认定王永强无罪。但这会面临风险,给自己带来麻烦,因为没有这样的先例;要么按法律条款来办案,以防卫过当的罪名起诉王永强。但这会让自己良心收到谴责。在两者之间,韩明选择了前者,他在听证会上,把自己带入到王永强的身份里,当自己看到妻子被强奸,面对施暴者的进一步威胁时,已经退无可退的情形下,任何一个正常人会怎么做?在这样的选择中,韩明也完成了救赎。
人的选择往往不是按理性进行的,如果按理性,没有多少人会选择见义勇为。人的内心用一个秩序,我们可以称之为价值,或良心。人是按照价值做选择的物种。国家也有一个秩序,有国家的价值。法律就是在这两种价值中的平衡。但由于国家处于强势一方,国家的本质就是垄断暴力。所以,大多数时候,国家的秩序都会高过个人的秩序,如果人人无节制的自卫,见义勇为,那作为垄断暴力的国家,其秩序就会受损。所以,每个国家在对个人用暴力上都有一个尺度,有的国家可以用枪来射杀闯入家园者,有的国家的自卫者却必须谨小慎微。这部电影让人敬佩之处就是把当前法律对于个人自卫空间的限制和憋屈,赤裸裸的展现了出来。
韩明用这起案件,为自卫空间做了拓展,更难能可贵的是,用良心正义的标准,给了该类案件以人性的尺度。
02
血性
这部电影的男主角韩明,原来是一个有棱有角,敢说敢做的人,但在系统里做久了,慢慢变得“灵巧入蛇”,但也有点明哲保身。不过良知一直没有泯灭的他,最终做出了“非理性”的高光时刻,赢得了检察官的职业尊严,让作恶者得到报应,为受害方平冤昭雪。
他以前也努力过,但没有效果,在庞大的利维坦面前,自己是微小的,渐渐的他也麻木了。这是我们很多人生所经历的。我们谁没有热血的时候,但当环境一再的负面反馈时,我们就只剩下自己的小日子可以把握了,所以在得过且过中寻找小确幸。而影片中,韩明在身边人一再唤醒之下,蜕掉了麻木,实现了真实自我。好好的活了一次。
在这起案件中,唤醒韩明的都是小人物,韩明的儿子,其实就是年轻时的韩明,见义勇为,阻止并打了霸凌别人的同学。宁愿被开除也拒不道歉。张贵生的女儿,一再劝说见义勇为却以防卫过当入狱的父亲,为自己上访。同事兼前女友吕玲玲,面对各种威胁,危险,也要讨一个公道。被多次强暴的郝秀萍宁愿跳楼,也要表达自己微弱的不服和绝望。
我们都曾被教育,你这样做不会影响结果,但我们有自己内心的秩序和价值,我们不是为结果的理性衡量而活,是为价值而活的。有人把这称之为“自由”。
最终,影片展现了,小人物的微小努力也翻江倒海,翻天覆地的结局,而且是在我们这样的环境里。假设最后的结果没有如愿,为价值而活,也是目的本身。如同《悲惨世界》所说,“他安息了,冉阿让幸福地死去,因为他真正地活过。”
其实,很多国家的案件都是小人物的微小努力推动的,最著名的就是美国平权法案,以为黑人女士因不愿在公交车上坐在黑人区,而坐在白人区被起诉入狱。引起轩然大波,最后导致了种族隔离的终结和《平权法案》的出台。这样的社会之人,也有着一股让人羡慕的血性和不被欺负的脸。在美国,很高的赞美是:当邻居被欺负时,你能拿起枪去帮邻居。前提是,这样的情形,他们绝对不会担心防卫过当。
防卫者已经收到一次侵害,愿他们不会被法律二次侵害,而这些都是小人物的微小努力所造就的。
03
真实
张艺谋的这部影片社会意义高于艺术价值。在艺术上,这部影片也不错,七十多岁的张艺谋还保持着旺盛的创造力。不过,白璧微瑕的是这部影片暴露了他在讲故事上的不足。
这部影片的“上帝角色”(提供价值观)过多,且过于高大上。
第一个上帝角色:检察官白玲玲,整个案件的推动者,也是唤醒韩明的关键人物。过于一身正气。这股正气是怎么来的?影片没有交代就有虚假之嫌。影片为了消解这种“高大全”,故意设置了白玲玲是韩明的前女友,与韩明的妻子擦出了很多戏,也充实了贺岁档必不可少的笑料。但这样的消解并没有解决她一身正气的价值观从何而来的问题。
第二个上帝角色:韩明的儿子,为同学见义勇为;第三个上帝角色:张贵生的女儿,为父申冤······似乎有点多。
我们来看看另一部法制类影片《我不是药神》,上帝角色是那个钢管舞女郎刘思慧,单亲妈妈,因为女儿患有白血病去跳钢管舞。她之所以要帮助其他人,是因为自己女儿就是白血病。这样的动作就很合乎人性。而且影片中,有一幕,她准备用性来报答男主角。这样的消解,让这位伟大的母亲显得自然而真实。
所以这部影片,如果是白玲玲的儿子去见义勇为,促使她感同身受,走上了为受害者争取法律权益之路。是否更好些?我不知道,随便一说。
最后,再次向这部影片致敬,向所有为良心而真正活过的人致敬。因为我也想这样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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