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7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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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塞为何反对政府干涉甚至是慈善的事情呢?

社会是不是一个活物?大多数人都会认为肯定不是,但斯宾塞认为社会、民族、国家等是某种活物,它们都有生老病死。尽管我们可能不同意他前面的说法,但他后面的说法还是有一定的道理,这种观点被称之为“社会有机论”。
不过,作为有机体的社会和一只活蹦乱跳的松鼠也有区别。松鼠上的每一个部位都是为了整体而存在,但社会却相反,因为社会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有意识,因此作为一个社会,整体反而是为每个部分而存在。简单地说,斯宾塞认为国家为民做的太多,像货币的发行、公共设施的修建、国家的法定信仰教育等等,斯宾塞都认为政府都不应该做。
在自由放任的道路上,斯宾塞要比亚当斯密走的远得多,中国的老子一定会赞同斯宾塞的做法。要想理解斯宾塞的想法,我们或多或少需要了解一下孔德。他为社会学规划了研究的方向和方法,他认为社会学的两个方向分别是研究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
斯宾塞对孔德的评级不高,并认为他总是怀着偏见,被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怀,即法国人的骄傲干扰了他的理性。斯宾塞确实比孔德更冷静,他原本是一个理工男,文科知识一塌糊涂,但没想到竟然能华丽的转身到文科的阵营里面。
他的《社会静力学》和《人口理论》分别对应的就是孔德提出的社会学的两个研究方向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斯宾塞受到“进化论”影响的是拉马克,而不是达尔文,那时候达尔文的《物种起源》还没有问世。“进化论”这个词就是拉马克提出来的,但在当时生物学的主流“灾变说”的淹没下,拉马克被彻底边缘化了。
拉马克的进化论有两个核心原则:“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用进废退”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人需要锻炼,脑子也是越用越灵活,但它一开始也存在一个漏洞,无法解释“拟态”现象。达尔文则使用“自然选择”弥补这一漏洞。斯宾塞称达尔文成功地使这一假说由仅仅部分合理转变成十分合理,这样的评价虽然非常高,但属于站在同一阵营里面的评价,不免会有主观之嫌。
至于拉马克的另一核心原则“获得性遗传”,现在已被DNA双螺旋结构推翻了。因此,进化论在达尔文这里,自然进化的解释几乎说雄霸了天下,既然生物界是遵守自然进化,那么人类社会亦如此。这就是斯宾塞的观点,政府什么也不需要做,干预就是揠苗助长,社会和生物一样遵守自然进化,政府的干预属于捣乱,只能适得其反。
斯宾塞不仅是著名的社会学家,而且也是著名的教育家。既然他反对政府干涉一切事务,那么政府该不该干涉教育呢?或者说主管教育,干涉好像不太合理,其实在斯宾塞眼里都一样,管理就是干涉。斯宾塞依然反对,或者说义务教育就不应该有。
斯宾塞反对政府干涉慈善事业,义务教育在本质上属于慈善事业。我们必须承认,无论教育可以享受多大程度的慈善经费,但优质教育永远是稀缺资源。在义务教育普及之前,学习曾经是一种自觉自愿、自由选择的事情,没有一个地方的儿童会学习同样的功课,更不要说整个国家的儿童。
日本江户时代,富裕家庭的女孩一般会被父母送到贵族的府邸当差。我们来听一位妈妈的描述:“当差真的是难得的好事,并不怎么教训,举动自然地就规矩起来了。在家里无论怎样严格地说,但总是有些行为礼节改不过来。”
王尔德认为:“男孩天生对书本反感,手工艺应该成为它们教育的基础。我们应该教育男孩和女孩如何用他们的手来制作某样东西,这样他们就不会这么好破坏、好调皮了。”即使今天,很多最基础性的工作,依然需要某些技能,但遗憾地是这些技能学校从来不教授,不管是小学中学还是大学。
斯宾塞说:“义务教育在相当程度上斩断了家族技艺的良好传统,如果真要弘扬工匠精神,不如先从废除义务教育做起。想想看吧!一个面包师的儿子,在义务教育的干涉下,渐渐就会失去家族技艺的兴趣,最后他可能会成为一个蹩脚的医生,或三流的教师等,但原本他可以成为一流的面包师。”
实际上,慈善事业不可能帮助一个人改变贫穷的状态,穷人以为只要富人将钱分配给他们穷人,那么自己就不会穷了。拥有这样思维的人,永远也不可能富裕。穷人的思维还有另外一个缺陷嘴硬,因为他们也知道富人不会平白无故给他们钱。富人也搞慈善,但是为了宣传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扶贫的需要。
富人接受自己的钱可以被挥霍浪费,但不能接受应该分给穷人。富人挥霍浪费在穷人眼里叫犯罪,但想一想这是人家的钱,人家有处置的权利和自由,怎么能叫犯罪呢?穷人之所以节俭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他们的生活会更加艰难,但节俭硬被穷人说成是一种美德,这依然是穷人的一厢情愿。富人如果不大力消费,穷人连出力赚钱的机会都没有。因此,富人花几千万表演烟花比将其分给穷人更合理,因为前者可以让穷人至少有事可干,而后者也改变了不了穷人的窘态。
如果节俭是一种美德 那么武侠小说里面的大侠似乎没有一个人拥有这样的美德,反而天天下馆子花钱不找零是他们共有的特点。如果武侠是成年人的童话,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人都喜欢奢侈消费,穷人也不例外,只不过穷人现实不允许而已。
斯宾塞认为精英的挥霍就是凡人的福利,不要觉得先富可以带后富,有些人谁也带不动,勉强拖着他们前进非常不自然。而慈善事业就是阻挠自然选择,这会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恶果。
中国人通常认为为富不仁,按照斯宾塞的看法这是一种底层思维对精英的不合理绑架。富不一定要仁,富人也很清楚仁肯定富不了。甚至亚里士多德都悲叹拥有慷慨品质的人为什么往往没有钱呢?富人可以挥霍,但不能慷慨。挥霍是一种消费,慷慨是一种慈善。
我们退一步想,富人本来就没有义务搞慈善,斯宾塞甚至认为政府都不应该搞慈善。斯宾塞认为善心是通往地狱的台阶,比如有人义愤填膺地呼吁拐卖儿童一律极刑,拐卖能不能被制止暂且不论,儿童肯定会越来越危险。同理,强奸犯之所以不能被判处死刑,就是因为要保护受害者。义愤填膺的心情我们能理解,但是不是合理那是另外一回事。
实际上,帮助穷人的怜悯之心也一样,但是不是就一定合理那是另外一回事。富人不帮不能说富人不好,这和帮了也未必意味着富人一定好的道理一样。我们总是以情代理,所有的道德绑架都是混淆情理。你和我最亲,你不帮我谁帮我,殊不知道穷人越帮越穷,自己也跟着遭殃。
在斯宾塞看来慈善不一定是善行,事实上就不是善行。因此当一个人拒绝接受义务教育,也就意味着拒绝这种善行,那么他肯定会让出自己的位置,所以我们应该多鼓励人们放弃义务教育,因为这才是善行。斯宾塞认为强制义务教育不合理,凡带有强制性的东西人都不会快乐,孩子最典型,所以斯宾塞鼓励快乐教育。
斯宾塞反对政府干涉,但并不意味着取消政府。他认为政府的核心功能就是执法,执法是为了保障人们享有“同等自由”,即每个人都有做一切他愿意做的事情的自由,但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
简单地说,斯宾塞认为社会就是活物,故有其自然特征,政府很多所谓的管理,实际上在斯宾塞看来就是破坏这种自然性。这和亚当斯密认为经济有其内在的规律一样,即“看不见的手”。所以政府不应该干涉这双“看不见的手”,它的功能是保障人们的公平。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看不见的手”有时候可能会无法控制市场,故有政府宏观调控。社会学这个问题实际上要比经济学更为复杂,社会变革乃历史大变革,我们常讲顺历史的潮流还是逆历史的潮流,实际上就是有没有跟得上社会之大变革。政治上的改朝换代一般并不影响社会的潮流,中国两千年之所谓封建社会,就是因为社会一直保持其稳定性,直到近现代中国社会才产生极大变革,这主要是因为儒家思想对社会的影响远大于对政治的影响。
我们常说风俗习惯,实际是指社会自然而然地影响,有时候可能有些不好的风俗习惯,但它们在历史的过程中形成并使人们愿意遵守,那么就有其“合理性”,倒不一定合乎理性,而是合乎人们的习惯。我们要根除的不是所有的风俗习惯,而是恶俗恶习,以促使社会风气更加良好。良好的社会风气这种东西很难一时形成,不好的社会风气也很难一时去除,这和人的习惯一样。所谓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就是指良好的社会风气不再,斯宾塞是一个社会学家,所以他关注的首先肯定是社会,他担心政府的干涉必然导致社会风气的改变,就这一点他有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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