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两次谈到快乐,前面主要是针对斯彪西波关于快乐不是善的否定,这里则是针对欧多克索斯关于快乐就是善的极端快乐主义观点。他认为快乐似乎与我们的本性相合,所以我们把快乐与痛苦当作教育年青人的手段,而且我把爱所应当爱的,恨所应当恨的看作养成德性的品质的最重要内容。
欧多克索斯认为快乐是善,但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信服他的这些说法是因为他的品质出众,而不是因为这些说法本身。欧多克索斯的理由是快乐是所有生命物所欲求的、快乐也是所有生命物所躲避的东西、快乐没有自身之外的目的、快乐使善的事物更值得欲求。
柏拉图认为明智加上快乐比单纯的快乐更值得欲求,如果快乐在与明智结合后更善,这就表明快乐不是善,因为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加到善上面并使得它更值得欲求。
我们不能因为某些东西对病人是有利于健康,就认为这些东西本身就有利于健康。财富值得欲求,但如果这要求你去背叛,它就不值得欲求。快乐本身是值得欲求的,但对品性恶的人是快乐,我们却不能认为这就是快乐,它也不值得欲求。
谁也不会愿意一生都处在儿童的心智阶段,即使他一直能从令儿童愉悦的事物中得到最大的快乐,也没有人愿意总是以卑贱的事情来取乐,即使这没有痛苦。有许多事情,虽然不会带来快乐,我们也会积极去做。比如;记忆。
亚里士多德认为快乐产生于实现活动,但它不是作为感觉者内在的东西而影响的实现活动。正如美丽是青春年华所产生的东西,而不是青春年华的内在原因。没有实现活动也就没有快乐,而快乐则使每种实现活动更加完善。
有人说生活就是一种实现活动,快乐完善实现活动,快乐也就完善生活,至于是为了生活而追求快乐,还是为了快乐而追求生活,好像二者似乎无法分开。快乐也加强着现实活动,而有些实现活动也会被其它的快乐所妨碍,爱听音乐的人听到自己喜欢的音乐会中止谈话。
当我们进行两项现实活动时,其中更令我们愉悦的一项会排斥另一项,而且越令我们愉悦的一项,就越排斥另一项,甚至使后一项全然停止。如果我们能从一项活动中得到强烈的愉悦,我们就会持续专注于这项活动,而如果我们只是得到一般的快乐时,就有可能转向别的事情。在剧场里吃甜食的人,演出越糟糕,就越想吃甜食。写作业令人痛苦,所以它会经常毁灭自身这项现实活动。
亚里士多德甚至认为快乐比欲求更属于实现活动本身,因为欲求在时间和本性上都与实现活动相分离,而快乐则与是实现活动相联系,难以分离,以至于产生它们是否就是一回事的问题。
亚里士多德还认为快乐既不是思想,又不是感觉。尤其后者,我们常误以为快乐就是一种感觉,并且每个人的感觉也不一样。即使个人,也不一定每次的感觉都一样,健康和生病对待同样的事物感觉大不同。但亚里士多德认为快乐不是感觉,是因为事物对一个好人显得是什么样,它本身就是什么样。快乐亦如此,德性和好人时所有事物的尺度,因此对于好人显得快乐的东西才是快乐,而对于好人感到不愉快的事物就是不愉快。
虽然对于好人显得不愉快的事情,但对于坏人而言可能是快乐的,但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因为人容易在多方面堕落活扭曲的结果,那些视卑贱为快乐并不是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