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1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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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像一棵枯萎的小草

   

我也曾像一棵枯萎的小草



              我也曾像一颗枯萎的小草                                                   

       01        

我对圣 民 群体的最初认识来自我的外婆。似乎在我小学的时候,她信了。教育塑造了我对她的看法:即使那不是m信,也是一种不审慎的浅薄情感寄托。每当她跟我自豪地谈起她关乎死 后盼 望的时候,我却颇为清高地想:我当然应该体谅她年老后的寂寞空虚。无论她相 信什么,我似乎都没有理由反对。

我高中时的周记作文有一次写了我杜撰的一个故事:我恶作剧地把她的“书”藏起来,弄得她失魂落魄。后来我“良心发现”,乖乖地还给她。我在文末还故作点睛之笔地写道:我不能残 忍地去揭露她所信之虚幻,不能残忍地剥夺她选择相 信的权 利。

那篇文章表达了我自感“思想宽容”的高调,骨子里却认为,我比她更有文化更理智,不会被虚妄所欺骗。

上大学以后,我的认知慢慢发生了变化。阅读开阔我的眼界,发现信的人并不都是一些浅薄无知的“文盲”,竟然还有很多思想家、科学家和文学家。曾经,我鄙薄那些相 信 者的肤浅。后来发现人类文 明史中最璀璨的光华竟然是从圣 书和圣 民群 体那里发出来的。


我终于看见了自己的无知,开始想从思想方面去理解。从此想要钻研圣 书,却发现自己很难顺畅地通读它。无法顺利越过《出 埃 及记》,就只能去翻阅 篇以及 新 约,发现其中大篇幅记载的神 迹荒诞离奇,索然寡味,无法卒读。后来我就只能去阅读一些文学名著,指望能有所启发。


因为一些当代思想者的推介,我翻开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这本厚重之作具有如此强大的震撼力和感染力,以至于我在还没有读完它的时候,便开始渴望相 信。


我也曾像一棵枯萎的小草


理性上我觉得与伊凡更有共鸣。他对弟弟阿廖沙所信的质疑是如此地气势磅礴,似乎无可辩驳。但我情感上却无比亲近和喜欢阿廖沙,觉得人就应该像他那样柔和谦 卑,因为敬畏和相信而对任何人都充满了爱和善意。虽然整本书的主旨是“至 圣 者存在、灵 魂永 生”。但我在如饥似渴地读了这书两遍之后,对他的存在还是没有确据,却奇怪地开始想要像阿廖沙一样坚信 ,愿自己的心被圣 爱所征服。同时又隐隐认定自己在本质上和伊凡是同类:心中反对他存在的证据总是比认同的证据更多、更有力。然而,我却像陀翁在书信中的自白一样:“我反对的论据越多,我心中的渴望就越强烈……”


                             02


在我开始寻求终 极真 理之前,我心中早就已经形成了一个认知和思考的据点:自 you 主 义,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对追求正 义和持守良知的道德理想的确认。我从理性上和良心上都认同自 you 主 义是“真理”,并视之为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真知识和真德行的标准。


我曾从文字上,更多时候仅仅从情绪上反对不义,以此来表达我心中对正 义和道德理想的追求。在一种自以为义的精神甚至情绪状态中,我走向了一条自我建造与自我拔高的轻省途径。成为一个坚定的自 由 主 义者,使我的自我价值感、独特感和尊严感,仿佛都有了一个坚实的据点。我终于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满足了自己心中隐藏的渴望——把自己从芸芸众生中“分别”出来,以某种方式让自己被“分别为圣”。


“圣”字天然与“义”字相连。似乎有一种人,对正 义的渴求天然存在于他们的良心,这就是知 识分子。这是一群以针 砭时 弊、抨 击罪 恶、反 抗不 义为天职的人。大学时代,因为一些青年思想者激扬文字的影响,成为知 识分子也是我所规划的一种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 


在我的道德理 想 主 义情结被激发出来的过程中,我越来越多地看到一些歌 颂“圣 爱”的文字。一些信者所活出来的宽 恕之爱也深深地感染了我,让我在坚守“不喜欢不义”的知识分子理 想的同时,又产生出一种想以“活出爱”去实现灵 魂救 赎的精神向往。我想借此去获得一种认识和亲近那圣 者的神 秘情感,获得一种虔 敬而神 圣的生命状态。但这一切内心渴求的认知底色仍是人本主义的——那时候我内心深处仍潜在地认定:一位慈 爱而公 义、会审 判人的超越者是不存在的。

 

虽然我内心开始认同“真理根本不存在无爱的人身上”(帕斯卡尔)这一类的说法,也开始渴望能实践正 义追求、良 知持守等等道德主 义理 想。但这些看似积极而高尚的心理趋向并没有将我带进灵 魂的安 息之地,反倒将我带进了一场可怕的内心分裂的风 暴中。


不喜欢不 义,只喜欢正 义;不喜欢冷漠无情,只喜欢爱满盈溢,这些确实是从我内心深处发出来的真实期望。但义与善,却不是我身上真正拥有的东西。诚实的内省告诉我:我心里没有爱,我也不是一个义人。


我心里越来越清晰地形成了这一类的推论:一个人是不是真的尊重良知和热爱正 义,不是单看他在自己的权 益被侵 害和剥 夺的时候,有没有以“高举正 义”的名义去争 取和维 护自己正 当的权 益。更重要的是,当正 义的伸 张意味着他自己要被定 罪,要蒙受羞辱,要承担损失,他还愿意继续支持正  义,那么,他就真的是热爱正 义之人。


柏拉图《理想国》里的色拉叙马霍斯提到一类人之所以谴 责不 义,不是因为害怕做不 义的事,而是因为害怕吃不 义的亏。这意味着对某一类人来说,如果正 义的实施能带来对自己利 益的维护和保障,他们就谴责不正 义;如果正 义的实施将使他们的利 益受到剥  夺和亏损,那么,他们就抵挡和践 踏正 义,阻止正 义的伸 张。我反观自己:难道我心中真有一种真实的、超功利的正 义渴求,甚至甘愿为了义的伸 张而舍 命,以至于足以使我被放在“义人”之列吗?


在人内心的那一场义利之争中,我真的是那种不为利而求义的人吗?虽然我渴望正 义的伸 张不是为了争取有形之利,但我心中对一种更隐蔽之“利”(那种关乎个人声名和荣 耀的无形之“利”)难道就毫无渴望和贪恋吗?


西蒙娜·薇依曾透彻地说:“一个人出于G 家、Z 治或Z 教原因而效  忠某种事 业、集 体、理 想或信 仰,他就算为此遭到迫 害和定 罪,也不会完全丧失声誉,他就在受尽各种可怕的折 磨和羞辱之后赴死,这些痛苦还是与什 架上的受 难相去甚远。”“人们总以为很容易做到,甚至已经做到。这是因为,人往往辨认不出自己所眷恋的声誉。放弃一切声誉……犹如灵 魂的赤裸。”


如果为义而受苦换不来相应的名分与声誉,而且永远也得不到任何人的承认和肯定,反倒遭受整个世界的毁 谤和羞辱,那么,一个人还仍能义无反顾、心甘情愿地舍 身取 义,那么,这种持守正 义与良善的力量,一定不是出于某种渴望得到“义 士”的身份和声誉的虚荣心,而应当是为了忠 于 正 义和良善本身而作出的抉择。


我是这样的人吗?我渴望追求“正 义”,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义人”,是因为我对“义”本身忠 诚,还是因为我要借此去作出对自我身份的确认和定位,获得一种深层的自我价值感和尊荣感?若是为了自己,我的追求本质上就是功利主 义的。若是为了正  义本身,那么正 义本身到底又是什么,值得我即使舍 弃生命也要去维护它?正 义或公 义、良善的背后是否真有某种存在实体,就是全 知全 能圣 洁公  义良善的至 高者?


如果这个实体不存在,那么,从终  极意义上来说,不管人活着的时候选择义或不义,从根本上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义人或恶人,最终都成为一抔黄土。如果死是众人的结局,那么,从本质上来说,人存在的精神性层面,也是没有意义的。不管一个人为什么而死,都没有终 极意义。从根本上来说也没有什么值得称道和效法的。无论他是为人 间正 义死,还是为自我利 益而死,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选择抓住和实现自我的“渴望”而已。所不同的只在于:有人渴望有形的利 益,有人渴望“义士”的声誉和荣 耀这种无形的利 益。

 

这样,我渐渐从政 Z上的自 you主 义者,倾向了哲学上的道德虚无主义者。一方面我不确知正 义的终极意义,另一方面我发现自己并不真的热爱“正 义”,却在渴想拥有追求“义士”的身份和声誉。即使我对正  义和良善的向往,带着某种程度的真诚,然而这个动机背后却夹带着一种渴望享受义 人荣 耀的虚荣心。这种自我体认让我有一种深深的罪 恶感和羞耻感。就好像,我本来想将自己的心全部交给上 帝,但是魔 鬼的黑手却先下手为强,夺走了我的心,使我成为它的掳物。


我也曾像一棵枯萎的小草


我越来越清楚地看见自己的心就是一个肮脏的酱缸:骄傲和虚荣,是我渴望去“行公 义、好怜悯”的真实原动力。我没有对正 义和良善真正的渴求和向往,也没有对身边活生生的人真实的仁爱和怜悯。骄傲、冷漠和空虚是我内心的真实底色。


我惊恐地发现自己正如俄罗斯作家莱蒙托夫《当代英雄》的主人翁毕巧林,是一个“心灵上的残废”,“心灵的一半不存在了,干枯了,蒸发了,死了,我把它切掉扔了。”“除我们自身以外,我们对什么都冷若冰霜。”“我观察别人的苦乐,仅仅是出于一己之私,把它们看作维系我精神力量的食粮。”


毕巧林热衷于挑起女子对他的迷恋,却丝毫不尊重和怜爱他们,只是以感情游戏来填补他内心的无聊、苦闷、虚空和绝望。“我是为自己才爱别人的,为了自身的满足,我欲壑难填地吞咽着她们的爱情、她们的温柔、欢乐和痛苦。”……


我却专以对社 会上一切不 公不 义现象的痛 恨,去填补我那因为找不到自己在世上的定位,无法确立自我价值感和尊荣感而有的内心空洞。


看起来,我之所以追求正 义,不是因为我生而性善,或生而有义。看起来仅仅就是因为我骄傲而又无聊,苦闷而又空虚,落寞而又绝望。我以对我所认定的黑暗势力的痛恨来作为“维系我精神力量的食粮”。看起来我的追求脱离了毕巧林式的低 级趣 味,显得更加脱俗而“高 尚”,但本质上我仍如同他头脑活跃而心灵枯槁。我虽熟悉关于正 义和自 you的理念,然后内心所燃烧的却不是对正 义和自 you的纯洁热爱,而是一种想要高举和尊荣自我的私欲。那种看似出于心中之义 愤和正 义感而有的、对罪恶权 势的痛恨,对弱 势群体的关怀、同情和怜悯,从某个层面上竟然指向了一种以高举和尊荣自己为目的的功利主 义情感。本质上,我谁都不爱,只爱自己。


虽然现实看似平静的,但我的内心却因为困惑于真实的自己而充满了风 暴。

 

我曾在日记本上痛苦地记下对自己的判定:“我是一个可耻(可悲)的罪人……”


我从没有与这罪 恶的世界脱离关系,它的罪 恶也是我灵 魂里面的一部分。我的存在,我心灵中的黑暗,仿佛是与这个罪 恶的世界是一体的。我不是这个世界的“敌 人”,而是它的“朋友”。我虽愿自己是这罪 恶世界的“敌 人”,并以此来定位我的身份,但我实际上却是它的“朋友”:因为它的本质,就是我的本质;它的黑.暗就是我的黑 暗;它的罪 恶就是我的罪 恶;它的破败就是我的破败…

 

心中的撕扯之痛迫使我正视内心的幽暗;内里的分裂之苦强逼我捡上“诚实”作为救 命稻草。终于,我不再在心版上刻写“众人追求黄金,我追求良心”之类的虚谎词句。我虽不热衷于追求物质意义上的黄金,却贪恋精神层面上的自我荣耀和满足感,这才是我所拜之“金”。我的“己”,成了一尊欲享荣耀的“金像”。这尊偶像的存在,让我心中对义与善的寻求,总是伴随着某种罪与恶的魅影。


在这样混 乱纷扰的内心状态下,我开始正视圣 民群 体所宣扬的罪 性论。“罪人”一词深深地刺痛着我,与此同时又给了我一种奇怪的慰藉。就好像只要我承认自己是罪 人,我身上的重担就减轻了。只要我不认 罪,我的心就会感受到某种裂伤和烈痛。


我被自己的罪所压伤,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忏 悔诗那里找到了共鸣:


“我闭口不认 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


诗 篇中这些话犹如明光照进我心,让我如在旷野迷路之处看见了出路,在沙漠受困之地看见了泉源。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因对某种乌托 邦社 会理 想感兴趣,参与彼得堡某社 团活 动而被判死 刑,却在临 刑前收到特 赦 令,改为流 放。这个游走于生死线上的经历让他走到了人的尽头。他写信给友人说:“在这样的时刻,谁都会像一颗枯萎的小草一样渴求信 仰……”


我也正如他,在发现无力自己对抗那个既外在于自己,又内在于自己的黑 暗权 势之后,像一棵枯萎的小草渴望阳光和雨露一样,渴望抓住那位超 越 者,被赐予新生。

                     03

                             

内心深处的隐秘挣扎和灵 魂深处的混杂动 乱,几乎伴随我度过了整个的大学时期。大学毕业那年,我写了一篇剖析我内心血肉的文《一个自 you 主 义者的灵 魂剖白》。形式上是在认 罪忏 悔,但本质上却是在自诉。虽然我在文中呼求了至 高 者,还赞 美了他的圣 洁光明,但是我对他的真实存在和圣  洁属性并无确据。我虽想经由忏 悔来获得灵 魂的洁净,却不知道到底该向谁忏 悔。我只是不得不假设有一位至 高 者存在,他的公 义 良 善圣 洁光 明映照出我心中的罪 恶和污 秽。我唯一确定的是——惟有他真的存在,我辨识和承认自己生命中的罪和心灵中的污秽,才有意义。也唯有他真的存在,我的罪才真是罪,我才应该且必须去辨认和恨 恶自己的罪。若他不存在,我的自省,我对罪的恨 恶与争 战,本质上就毫无意义。他若不存在,从终 极意义上来说,也就无所谓义或罪,无所谓善与恶,无所谓光 明和黑 暗,也无所谓认 罪和忏 悔。


至此,对于“他”,我所确知的,仍然是我一无所知。虽然我初步看见了自己的罪,但我对罪的认识,仍是人本主义的。我虽恨 恶自己的罪,却不是因为它亏缺了至 高 者的荣 耀,而是因为它伤害了我心中的完美自我形象。


大卫忏 悔的时候说,自己犯 罪是惟独得 罪 了 至 高 者,以致他责备他的时候显为公 义,判断他的时候显为清正。


当我为自己的罪而哀痛的时候,却不是因为自己得 罪了 他而忧伤,而是因为罪玷污了我的自我形象而沮丧。本质上,我的哀伤,是因我的罪 惟独得罪了我自己。即使我自我责备和自我审 判,也是为了显我自己为义。我既是原 告,又是被 告,还是审 判 官,以控 诉和审 判己罪的方式,去寻求建立和显明自己的“义”。 

 

离开学校两年之后,我因为阅读一位M 人的文字,被引导去注目羔 羊并他 钉什 架。因着圣 灵的开启和感动,我相信了他是从死 里复 活的,我立刻就承认了他是我的 主。我心灵眼睛上的鳞片终于脱落,内心对他的真实存在以及属性有了确据,从此才开始真正进入认 罪 悔 改的生命旅程。原来,我犯罪,是惟独得 罪了他。我之所以需要向他认 罪悔 改,不单单是因为我被自己的罪所压伤,我因自己的罪受苦(我的罪,带来我良心上的责 罚,也带来了我与他人关系的裂痕与破裂,以至我活在伤人自伤的痛楚里),也不单单是因为罪破坏了我自以为义的自我形象;更是因为我得 罪了他。他既是爱我,为我舍 己,我就更应该恨恶那成为他受 苦理由的罪。


为此,我就理当去求一颗清洁的心、正直的灵,使我恨 恶己罪,爱慕圣  洁。


当我认识到罪是指人背离和得罪了至 高 者,我也开始理解到,义是指人因 信而与父和好,以至于被称 义(因 信称 义)。人的义惟有被“称  义”这种形式。一个人能被称为义 士的前提只能是:他与羔 羊有生命的关系,而且羔 羊是他生命的目的和意义。他一切的义 行,都不是为了自我称 义、自我拔高和自我荣 耀,而是为了顺 服、尊 荣、见 证 至 高 者的义。除此之外,我们没有别的可求之义。


我终于看见了生命的另一种可能:我们求义不是为了见证自己的义,以显明自己是“义 人”,而是为了见 证和传 扬至 高者的义。我们不是要通过去论 断和审 判他人的罪来反衬自己的义。 如果我们在责备、抨 击和痛 恨他人罪恶的过程中有一丝一毫的道德优越感,如果我们在寻求“义”的过程中内心在不断地远离谦 卑和仁爱,在不断地滋生和纵养骄傲、冷漠和残忍,在被逼 迫和受 苦 害之中不断地积蓄着苦 毒和 仇恨,我们还要固执地定自己为“义”,那么,这“义”也只是被那义者所否定甚至痛恨的法  利 赛 人的义。


惟有不自以为义,只以 他为义,才是真正的义 士。人若为忠于他,为遵 行他的旨 意而受苦,才是真正的为 义受 苦。人在这样的受 苦中,即使得不到任何人的承认和肯定,反倒遭受整个世界的毁 谤和羞辱,他仍当有力量和勇气去坦然面对。因为羔 羊的生命是他效 法的榜样。这样的受苦才与什 架上的受 难有关系,而不是如薇依所说的“相去甚远”。


当人为了自我的利益和尊荣,为了拥有义 士的声誉和名分而忍受逼  迫乃至受 难,这样的受苦不仅与什 架的受 难相去甚远,还是与之背道而驰。

感 谢他 开 启我心灵,让我知道了道 路、真  理和生 命。感谢他赐予我信  心,让我确 信认识和敬 畏他才是知 识和智 慧的开端。感 谢 他让我看见自己活在地上的使  命是见 证他所成 就的奇 妙 救 恩。感 谢 他赐予我力量和勇气,愿意与自己里面的罪一生争 战,使我活在地上的日子不是奔跑无定向,也不是斗 拳打空气。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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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悯 眼中瞳人
廖悯 眼中瞳人
你在他眼中最宝贵。他看你为眼中的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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