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3 12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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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郑佳露|巴特早期宗教哲學思想探究

 #编者按

本期推送的文章以卡尔·巴特早期的神学著作《思想与宗教》为基础,探讨了他在自由主义时期的宗教哲学。在巴特自由主义神学时期的思考中,「宗教哲学」甚至被巴特视为「信仰教导」的前奏。此时的巴特并没有在方法上将哲学视为外在于神学的存在,或者将神学视为外在于哲学的存在,而是试图在「宗教哲学」的语境中沟通新康德主义哲学和赫尔曼基督新教神学体系中的宗教思想,从而建立自己的「宗教哲学」体系。巴特在他的宗教哲学中肯定了“宗教”,因为他认为个人可以在“宗教”中体验“真理”,并试图通过“先验哲学”与“心理学”的结合来描述这种真实的宗教体验。巴特后来对“宗教”的排斥源于他在《圣经》中发现,他的“宗教”与“真理”之间的宗教哲学桥梁只是“宗教人士”的自我想象。然而,尽管巴特在后期的神学思想中改变了对“宗教”的态度,但他并没有放弃通过“真理”来思考“宗教”。巴特神学中的这种“真理诉求”也是他从宗教哲学转向圣经神学的根本原因。


本文原发表于《道风:汉语基督教文化评论》,第53期,2020年秋。发布前已获得作者本人和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授权,特此感谢香港汉语基督教文化研究所和郑佳露女士对“巴特研究”微信公众号的大力支持!


【重发】郑佳露|巴特早期宗教哲學思想探究


巴特早期宗教哲學思想探究

郑佳露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vestigates the religious philosophy of Karl Barth during his liberal period and is based on his early theological work “Ideen und Einfälle zur Religionsphilosophie”. Barth regards “Religion” as “Realitätsbeziehung” in his religious philosophical system, because “religion” as eternal “sense of direction” orients the “actualization” of the “cultural consciousness”. Moreover, “Religion” as “self-consciousness” is more important than rationality, because “Religion” is the direct encounter between individuals and “truth” and thus can awaken the real-life of individuum. However, Barth gave up this religious philosophy after the outbreak of the First World War in 1914, especially due to his participation in the “religious socialist movement”. In this transformation, Barth returned to the idea of the “kingdom of God” according to the revelation found in the Bible. Although from his new biblical perspective, Barth realized that people knew nothing about biblical “life” and “truth” because of the ambivalent and powerlessness of “Religion”. But in short, Barth affirmed “Religion” in his religious philosophy, because he believed that individuals can experience “truth” in “Religion” and tried to describe this truthful religious experience through a combination of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and “psychology”. Barth´s later rejection of “Religion” resulted from his biblical discovery, that his religious philosophical bridge between “Religion” and “truth” is only the self-imagination of “religious people”. However, although Barth changed his attitude toward “Religion” in his later theological thinking, he did not give up thinking about “religion” through “truth”. This kind of “truth appeal” in Barth’s theology was also the fundamental reason for his turn from religious philosophy to biblical theology. 


Keywords: Religion; Religious Philosophy; Truth; Individuum; Life  



一、

導 言


二十世紀瑞士基督新教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的主要貢獻之一是批判了十九世紀以來基督宗教神學對文化世界的妥協,動搖了自施萊爾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以來「宗教」概念在基督新教神學內部的核心地位,並致力將基督宗教神學重新建立在上帝之道(Das Wort Gottes),即上帝的自我啟示之上。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巴特被不少研究者視為新正統神學(neo-orthodoxy)的代表人物。[1]在《教會教義學》(Kirchliche Dogmatik)中,巴特一方面將神學視為教會的功能,試圖以此將哲學或形而上學趕出神學的領域;另一方面直接將「宗教」置於「信仰」的對立面,並發出振聾發聵的吶喊:「宗教即不信」(Religion ist Unglaube)。[2]但是,這並不意味着巴特在自己的神學生涯中從來沒有從哲學領域思考過宗教問題。相反,在巴特自由主義神學時期的思考中,「宗教哲學」(Religionsphilosophie)甚至被巴特視為「信仰教導」(Glaubenslehre)的前奏。例如,在一九〇九年的報告《上帝存在的宇宙論證明》(Der kosmologische Beweis für das Dasein Gottes)中,[3]巴特認為關於上帝存在的宇宙論證明處理的並不是某個具體的神學問題,而是「宗教」和「科學」之間的關係,即「信仰」(Glauben)和「知識」(Wissen)之間的關係;在一九一〇年的文章〈基督信仰和歷史〉(Der christliche Glaube und die Geschichte)中,[4]巴特在論述「信仰」(Glauben)和「歷史」(Geschichte)的關係時,不僅強調自己處理的是「宗教」內部的問題,而且專門以「宗教哲學」為方法整理並重新詮釋了基督宗教傳統中關於「信仰」和「歷史」的基本教義;在一九一〇年的手稿〈關於宗教哲學的主意與想法〉(Ideen und Einfälle zur Religionsphilosophie)中,[5]巴特甚至打算以施萊爾馬赫的宗教思想為出發點,整合新康德主義哲學家科亨(Hermann Cohen)和基督新教系統神學家赫爾曼(Wilhelm Herrmann)的宗教觀點建立自己的「宗教哲學」。因此,從巴特的早期的神學作品出發,探究他的「宗教哲學」系統並非無中生有,相反,這對於理解巴特的神學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另外,在巴特神學研究領域中,巴特與同時代哲學家及相關哲學流派的關係一直是研究者們關注的重點。總體來講,一些研究者傾向從神學史的角度探討巴特神學的發展,所以,在處理某些哲學思想對巴特神學的影響時,會試圖以某個神學家為橋樑,麥考麥克(Bruce L. McCormack)以赫爾曼為橋樑討論二十世紀初馬堡新康德主義哲學對巴特自由主義神學時期的影響時,採用的就是這種方法;[6]同時,另外一些研究者在處理巴特神學和某個哲學家,或者某個哲學流派的關係時,傾向於直接探討兩者的關係,羅曼(Johann Friedrich Lohmann)在探討巴特和新康德主義之間的關係時採用的就是這種方法。[7]雖然巴特從來沒有將自己視為一個哲學家,但近年來不少研究者甚至將巴特的神學概念置於哲學史的框架中,探究其神學思想對哲學發展的貢獻。[8]然而,在這些現存的研究中,巴特的神學和哲學之間是一種非此即彼的關係,即巴特的神學與某種哲學之間的關係。文章試圖研究的是巴特早期的「宗教哲學」,此時的巴特並沒有在方法上將哲學視為外在於神學的存在,或者將神學視為外在於哲學的存在,而是試圖在「宗教哲學」的語境中溝通新康德主義哲學和赫爾曼基督新教神學體系中的宗教思想,從而建立自己的「宗教哲學」體系,用巴特自己的話講:「我的系統就是對科亨和赫爾曼有意識的嫁接」。[9]


具體而言,一九一〇年的手稿〈關於宗教哲學的主意與想法〉是本文重構巴特早期「宗教哲學」思想的核心文本。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關於宗教哲學的主意與想法〉是巴特結束神學學習後在牧師工作之余進行的神學思考,但是他試圖對話的群體並不是他所服務的信徒或教友,而是他在馬堡大學神學系的老師和同學。畢竟到馬堡學習赫爾曼的神學是巴特學生時代的夢想,並且日內瓦助理牧師的身份尚未完全佔據他的生活。[10]雖然巴特並沒有直接從基督宗教出發闡述自己的「宗教哲學」,但他建構「宗教哲學」就是為了在新的時代背景中重新理解基督宗教,因此,基督宗教是巴特闡釋「宗教哲學」的基本語境。並且,站在施萊爾馬赫的傳統下,巴特在自己的「宗教哲學」中明確反對從「宗教先驗」或者「自然宗教」的角度出發理解「宗教」,因為「宗教」涉及的只能是具體的歷史宗教,這種「宗教」在巴特的語境中指的就是基督宗教。此外,一九〇九年的報告《上帝存在的宇宙論證明》,一九一〇年的文章〈基督信仰和歷史〉和一九一二年的報告《宗教與科學》(Religion und Wissenschaft)[11]等也是文章分析巴特早期宗教哲學的背景材料,因為它們是巴特在日常神學實踐中對自己「宗教哲學」思想的運用。最後,一九一五年的報告《宗教與社會主義》(Religion und Sozialismus)[12]和一九一七年的報告《宗教與生命》(Religion und Leben)[13]則意味着巴特在參與「宗教社會主義運動」和重返聖經的過程中告別了自己早期的「宗教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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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宗教哲學」視閾下的「宗教」


一九一〇年夏天的手稿〈關於宗教哲學的主意與想法〉是巴特對自己過去一年就「宗教哲學」問題所做的思考的系統闡述。二十世紀初,巴特在馬堡學習神學時接受的是基督新教神學家赫爾曼的宗教思想。相較於同時代其他的神學家而言,赫爾曼最大的特徵就是重新回到施萊爾馬赫,將「宗教」的本質視為個體的內在體驗,這樣的「宗教」雖然表明了自己與形而上學和道德的差異,但也將自己困入了「內在性」的牢籠,這不僅是赫爾曼受人批評的地方,[14]也是巴特在自己的「宗教哲學」中試圖解決的問題:個體內在體驗為本質的「宗教」與「文化意識」中的邏輯、道德和審美等其他人類意識活動之間究竟存在着怎樣的關係?總體而言,在這篇關於「宗教哲學」的手稿中,巴特試圖從「先驗哲學」和「心理學」出發處理「宗教」的「真理性訴求」和「個體性本質」之間的張力。



01 

甚麼是「宗教哲學」


在正式討論「宗教」之前,巴特首先定義了甚麼是「宗教哲學」:作為關於宗教的哲學,宗教哲學是對以某種方式呈現給科學意識的宗教事實的科學的、有條理的思考。[15]從這個定義中可以看出,「宗教哲學」之所以存在,取決於宗教中的「事實」(Faktum)。此外,巴特一方面秉承施萊爾馬赫對宗教的理解指出這種「事實」,即「宗教哲學」的對象,既不屬於道德領域,也不屬於形而上學領域。但是他同時也強調「宗教哲學」自身的科學性:通過對這一「事實」的「精確化」(Präzisierung)「宗教哲學」可以論證某種「宗教科學」(Religionswissenschaft)或者「神學」(Theologie)存在的可能性。顯然,這裏還涉及到如何理解「神學」。為此,巴特給出了自己關於「神學」的定義:神學是對一種特定宗教的始終科學的(有條理的)闡述,着眼於為在該特定宗教的信徒的虔誠團契中進行教會指導做準備。[16]並且,巴特認為「神學」陣營中真正能被視為科學性陳述的僅僅是「信仰教導」(Glaubenslehre),因為「歷史神學」(historische Theologie)或者「實踐神學」(praktische Theologie)處理的則是宗教對象在過去和將來的存在狀態,在這種情況之下宗教對象就不得不與「理論意識」(theoretisches Bewusstsein)、「道德意識」(sittliches Bewusstsein)和「審美意識」(ästhetisches Bewusstsein)交織在一起,而「信仰教導」觸及的則是宗教對象當下純粹的存在狀態。因此,巴特認為「宗教哲學」必須植根於「一種特定的宗教」(eine bestimmte Religion),因為「宗教作為客體只能現存於宗教哲學思維者的宗教意識之中」,[17]「宗教哲學」的任務則是要厘清「宗教」與其他意識之間的關係。在這種意義上,巴特將「宗教哲學」視為進入「信仰教導」的前奏。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從方法論的角度出發,「宗教哲學」是描述宗教對象的科學;從目的論的角度出發,「宗教哲學」是「信仰教導」的前奏。這就意味着不管是「宗教哲學」還是「神學」都不是「宗教」本身,而僅僅是關於「宗教」的科學性方法或陳述。因此,「宗教」是否存在並不需要「宗教哲學」或者「神學」去證明,「宗教哲學」和「神學」的任務是用科學的方法去面對和闡釋「宗教」,它們都是服務「宗教」的工具。所以,「宗教哲學」作為「信仰教導」的前奏處理的並不是「宗教」如何可能的問題,而是「神學」如何可能的問題。以此為基礎,巴特接下來處理的問題就是:以「宗教」和「文化」之間的關係為線索描述甚麼是「宗教」。具體而言,巴特將「文化」內的「宗教」視為「全然的方向感」(schlechthinniges Richtungsgefühl),將「文化」外的「宗教」視為「全然的依賴感」(schlechthinniges Abhängigkeitsgefühl)。值得注意的是,「文化」中和「文化」外只是是「宗教哲學」語境中的兩種方法性視角,即從「宗教」與「文化」的內在聯繫出發和從「宗教」自身出發,即這裏所謂的內外是一種認識論層面而非存在論意義上的關係。在闡述「宗教」的本質之前,巴特探討了「宗教」與「文化」的關係。首先,巴特肯定了「宗教」與「文化」之間的積極關聯,因為它們面對都是同一個對象,即「正常的生命塑造」(normale Lebensgestaltung)。因此,巴特認為「宗教哲學」既不能將「宗教」與「文化」之間的互動視為一種否定性的關係,也不能在處理兩者關係的過程中僅僅關注「宗教」的獨特性而忽視兩者的內在聯繫。相反,「宗教哲學」應該承認並探究「宗教」與「文化意識」之間的內在聯繫,這也是「神學」的任務。

在此基礎之上,巴特批判了赫爾曼、特洛爾奇(Ernst Troeltsch)、納托普(Paul Natorp)和科亨對「宗教」的理解。首先,鑑於「宗教」和「文化意識」之間的密切聯繫,巴特表明了自己的「宗教哲學」與赫爾曼宗教思想的區別。巴特指出,赫爾曼並沒有將「宗教」和「文化意識」不可分割的關係當作原則對待。相反,在自己的「宗教哲學」體系中,巴特則將「宗教」與「文化意識」其他諸形式之間的「統一」(Einheit)視為一個必要的原則。其次,鑑於「宗教」在「文化意識」中的獨特性,巴特反對特洛爾奇的「宗教先驗」(religiöses Apriori)。在特洛爾奇的「宗教先驗」中,「宗教」和「認識」(Erkennen),「意欲」(Wollen),「感受」(Fühlen)一樣,都屬於「普遍有效的,亦即先驗必然的意識形式」(allgemeingültige d.h. transzendental notwendige Bewusstseinsform)。在巴特看來,這種「宗教先驗」不僅會損害邏輯、道德和審美等認識形式中的「實在關係」(Realitätsbeziehung),還會忽視「宗教」中「極為不同的生命啟示(Lebensoffenbarung)」,因為「宗教」作為「實在關係」的方式不同於邏輯、道德和審美。再次,鑑於「宗教」在「文化意識」中的積極作用,巴特反對納托普僅僅將宗教視為意識的一種「伴隨性感覺」(begleitendes Gefühl),因為巴特認為「宗教」和邏輯、道德和審美一樣本身就是一種「實在關係」。最後,巴特反對科亨僅僅將「宗教」視為「文化意識」的「邊界概念」(Grenzbegriff)。巴特同意科亨對「宗教」在「文化意識」中的作用的非建構性判斷,但不同意將作為「實在關係」的「宗教」僅僅視為「文化意識」的界限。因為在巴特看來上帝問題和真理問題不僅是不可分割的:「邏輯認識、道德意欲和審美感受中(在批判的意義上!)真理內容都是宗教或者上帝意識」。[18]由此可見,巴特認為「宗教」和邏輯、道德和審美一樣面對的是同一個「文化」,它們唯一的區別只在於與「文化」的互動形式,文章將此稱之為宗教的「真理性訴求」(Wahrheitsanspruch),並將其視為巴特「宗教哲學」系統的根本出發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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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宗教的真理性訴求


具體而言,參照「理念」(Idee)在康德的理性批判中的作用,巴特闡釋了「宗教」的「真理性訴求」在「文化」內的運作方式。巴特指出,在康德的理性批判中「理念」雖然不是一種「建構性的先驗認識」(konstitutive transzendentale Erkenntnis),但卻是邏輯、道德和審美「先驗」(Apriori)在「實現」中的「範導性啟發」(regulatives heuristisches Prinzip)。這裏需要注意巴特對「實現」(Aktualisierung)這一概念的理解:先驗的「可能性」(Möglichkeit)進入經驗的「現實性」(Wirklichkeit)這一過程被巴特稱之為「實現」,這種「實現」也是「生命」產生的過程,而參與這一「實現」過程的意識活動也被巴特稱為「實在關係」。在這種意義上,對邏輯、道德和審美而言,正是因為與「理念」的這種聯繫,它們才能成為「實在關係」,即成為實現了的和完成了的人類活動。就此而言,「理念」對於「文化意識」的「實現」是必不可少的。巴特認為,這也正是「宗教」能夠在「文化」中發揮積極作用的地方。因為「宗教」和「理念」一樣在「文化意識」的「實現」過程中扮演的是一種規範性和引導性的角色:作為一種永恆的方向感,文化才在活生生的人心中成為文化。[19]因此,雖然「宗教」本質上是一種個體的內在體驗,但是它卻不單單只是一種經驗世界的現象,因為作為「文化意識」的實現,它也是一種「實在關係」。

由此出發,巴特認為宗教中的「上帝問題」和哲學中的「真理問題」就是同一個問題,並給出了一幅「真理系統結構圖」(Schema zum System der Wahrh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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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上圖可以看到:首先,巴特將「宗教」(Religion)與「邏輯」(L)、「道德」(E)、「審美」(A)一起放在「個體」(Individuum)層面;其次,雖然「上帝」(Gott)和「個體」之間存在着一種「無限距離」(∞),但在「上帝」和「個體」之間依然存在兩種形式的互動,一種是以邏輯、道德、審美為路徑,另外一種是以源自上帝的「啟示」(Offenbarung)和以人為出發點的「宗教」為路徑。然而,這幅圖中並沒有出現「實在關係」這個概念,也看不出「上帝」與「文化」之間的關係。在一九一一年二月寫給洛夫(Wilhelm Loew)的信中,巴特就自己的「宗教哲學」系統給出了一個擴展版的「真理系統結構圖」。在這個新圖中,巴特不僅將「實在關係」置於「個體」和「生命」聯結中,將「文化」和「普遍」(Universum)和「上帝」放在同一個的維度,並且還將「宗教」置於「上帝」、「個體」和「生命」構成的連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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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之所以在此處專門分析了巴特「宗教哲學」體系中的兩幅「真理系統結構圖」,是為了強調巴特在描述「宗教」與「文化意識」的互動中所體現出來的問題意識:即作為「實在關係」的「宗教」的「真理性訴求」,這也是巴特「宗教哲學」的基本內核。顯然,巴特的「宗教哲學」不僅不會割裂「宗教」與「文化意識」的聯繫,相反,理解「宗教」 與「文化意識」之間的內在聯繫是其根本任務。這也是巴特在一九一二年的報告《宗教與科學》中表達的基本觀點。在這篇辨析「宗教」與「科學」關係的報告中,巴特認為「科學」和「宗教」並不是「非此即彼」(Entweder- oder)的敵對關係,相反,它們是聯繫人們與真實世界的不同方式。

在《宗教與科學》這篇報告中,巴特區分了「科學」(Wissenschaft)與「科學性真理學說」(die wissenschaftliche Wahrlehre)、「宗教」(Religion)和「宗教性真理學說」(die religiöse Wahrlehre)。巴特指出,不管是「科學」還是「宗教」,從根本上說都不是某種「學說」(Lehre),而是人們面對「真實」(Wirklichkeit)的兩種不同方法。「科學」從經驗世界(Erfahrungswelt)出發為「真實」提供與之相符合的「科學性真理學說」;「宗教」從「啟示」出發為「真實」提供與之相符合的「宗教性真理學說」,但「科學」和「宗教」並不等同於這些學說,因為「科學在本質上是追尋,而非找到」。[22]因此,不能簡單地將「科學」和「科學性真理學說」劃等號,這一點也同樣適用於「宗教」。以基督宗教為例,如果要從成千上萬的「信仰教導」中尋找基督宗教的本質,無疑是南轅北轍,因為這些教條不過是每一代人在自己所處時代的約束中對聖經的解讀。真正使基督徒成為基督徒,將諸多教義聯繫起來的則是聖經中啟示出來的「生命」,這一「生命」全然地呈現在耶穌基督之中。個體在內在的體驗中被聖經中的「生命」所觸及和把握,從而進入「真實」,以此喚醒並更新自己的「生命」。所以,個體對這種「生命」的內在體驗才是基督宗教的本質。正是出於「宗教」和「科學」之間的這種方法性差異,所以,聖經敍事中的科學性並不會影響到隱藏在聖經敍事中的「啟示」的價值。此外,雖然「科學」和「宗教」面對的都是同一個「真實」,但是「科學」永遠不能讓人抓住「真實」,而「宗教」可以讓人被「真實」抓住,讓聖經中的「生命」喚醒自己的「生命」,在「真實」中感受「真實」。但是,巴特認為「宗教」和「科學」能夠在走向「真實」的道路上攜手並進,因為個體在「宗教」中體驗到的「真實」不僅為個體的科學性活動提供了目標,同時也為其提供了動力。因此,巴特認為「真正的科學毋寧說是被宗教承載和驅動着」。[23]簡而言之,從方法論的角度出發,「宗教」不同於「科學」;就與「文化意識」的內在關係而言,「宗教」高於「科學」,「科學」需要「宗教」。由此出發,巴特指出:「如果沒有宗教,科學就像是一個追逐影子的獵人。」[24]

綜上所述,以個體的內在體驗為本質的「宗教」並不是僅僅是個體內在的主觀感受,而是在與「真實」或者「上帝」相遇的過程中個體被給予的一種內在體驗,在基督宗教中指的就是聖經和耶穌基督所啟示的「生命」。但不可否認,巴特所描述的「宗教」始終是一種個體的、具體的、內在的活動。接下來,文章將會探討,在巴特的「宗教哲學」中,作為「實在關係」的「宗教」在何種程度上是一種「個體體驗」(individuelles Erleben),這也意味着,巴特在闡述「宗教」個體性訴求的過程中並沒有放棄「宗教」的真理性訴求,而是試圖在「宗教」與「文化意識」的互動中同時保全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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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宗教的個體性本質


如果說「實在關係」是巴特在「宗教」與「文化意識」的互動中為「宗教」的「真理性訴求」找到的保險櫃,那麼,個體「直接的自我意識」(unmittelbare Selbstbewusstsein)則是巴特在「宗教哲學」系統中安放「宗教」的個體性本質的庇護所。具體而言,這裏涉及的是「宗教」的產生問題:「這種與實在相關的生命塑造(宗教和文化的問題)是如何成為現實的?」[25]巴特認為這實際涉及到「文化的實現」(das Zustandekommen der Kultur)和「文化的主體」(dasSubjekt der Kultur),也就是「意識的形成」(Bewusstwerden),而非「意識的存在」(Bewusstsein):即普遍的「文化意識」如何在「理念」的幫助下進入經驗世界,成為具體的人的文化。於是,巴特就將「文化的主體」問題置換成了「理念的主體」(das Subjekt der Idee)問題:不同於邏輯、道德和審美層面的文化意識以普遍性先驗法則為主體,巴特指出「理念」的主體是「個體」。並且,巴特明確指出,自己所謂的「個體」指的並不是個體對「一般概念人的分有」(Teilhabe des Allgemeinbegriffs Mensch),而是個體「直接的自我意識」。在這種情況下,「宗教哲學」面對的對象就不再是普遍先驗的「文化意識」,而是在個體中實現了的、具體的「文化意識」。並且,巴特認為這種「自我意識」並不屬於「經驗心理學」(empirische Psychologie)的領域,甚至他自己也不確定應該使用怎樣的名稱來描述這一領域,只是提出或許可是使用「先驗心理學」(transzendentale Psychologie)來描述這一領域。文章認為這一不確定背後實際上包含了巴特對「宗教」真理性訴求和個體性本質之間內在張力的思考:從先驗的角度出發,如果個體「直接的自我意識」屬於「先驗心理學」領域,那麼,人們就不可避免地像特洛爾奇一樣將「宗教」視為一種和邏輯、道德以及審美並立的先驗形式。雖然這是由「先驗」本身的屬性決定的,但這勢必會傷害「宗教」的個體性本質。同樣,從心理學的角度出發,如果將作為「實在關係」的「宗教」置於「先驗心理學」領域,那麼,「宗教」就會成為一種個體內在的神秘性體驗。在這種情況下,「宗教」與「文化意識」之間的積極關係就不能被正確地描述出來。顯然,巴特在自己的「宗教哲學」竭力避免的正是這兩種情況。所以,巴特認為「先驗心理學」並不是一個令人滿意的答案,因為「先驗」和「心理學」這兩個概念之間存在不可調和的張力。

最後,巴特還從「宗教」自身出發討論了「宗教」的個體性本質。具體而言,在「文化」之中,巴特將「宗教」視為一種動態的發生過程,即「意識的形成」,這一過程最後以個體的「自我意識」為落腳點;在「文化」之外,巴特將「宗教」視為「直接的自我意識的確定性」(Bestimmtheit des unmittelbaren Selbstbewusstseins),「它是文化個性主體的一種並非先驗必然的、而是歷史地可能的和現實的關聯」。[26]因此,巴特再次強調「宗教」的本質並不是特洛爾奇所謂的「意識功能」(Bewusstseinsfunktion),而是赫爾曼所言的一種具體的「個體體驗」。但是,巴特還是以耶穌為例對赫爾曼的「個體體驗」進行了補充:耶穌的「個體體驗」並不是一種一次性的歷史活動,而是「對真理和現實的一種非時間的、連續的確信的形成」(unzeitliches und kontinuierliches Gewisswerden der Wahrheit und Wirklichkeit)。由此可以看出,當撇開「宗教」與「文化」的關係時,巴特雖然堅持從施萊爾馬赫與赫爾曼的傳統出發將個體的內在體驗視為「宗教」的本質,但他依然沒有放棄「宗教」的真理性訴求,即這種個體的內在體驗總是試圖以某種方式保持與「真理」的相關性。


【重发】郑佳露|巴特早期宗教哲學思想探究



04

「宗教哲學」的終結


就此,可以簡單總結一下巴特的「宗教哲學」:作為一種科學性工具,「宗教哲學」僅僅是關於「宗教」的「科學」,而不是「宗教」對象的組成部分,所以,「宗教哲學」的任務是回答人們可以如何理解「宗教」,即「宗教」可以被視為甚麼。具體而言,在巴特的「宗教哲學」系統中,「宗教」產生的起點是先驗哲學,「宗教」實現的落腳點是心理學,因為他試圖依託施萊爾馬赫的神學傳統和康德的理性批判傳統為建立一個現代人可以理解的「宗教哲學」系統,希望以此溝通現代語境中「宗教」真理性訴求和個體性本質。就真理性訴求而言,雖然「宗教」不同於邏輯、道德和審美在「文化意識」以建構性的方式發揮作用,但「宗教」卻可以和「理念」一樣以範導性啟發的方式發揮作用,即「宗教」可以被視為「文化意識」從先驗世界走向經驗世界的「方向感」(Richtungsgefühl)。就個體性本質而言,「宗教」作為個體「直接的自我意識」並不必然以先驗的形式存在,而是以歷史性的和個體性的形式存在;並且,宗教雖然是個體的內在體驗,但這種內在體驗中包含了「生命的啟示」(Lebensoffenbarung),因而也是一種「實在關係」。就此,巴特勾勒出了一幅應該如何理解「宗教」的藍圖:「宗教」是普遍的文化意識實現自身的「方向感」,是喚醒個體真實「生命」的「直接的自我意識」,是比「科學」更接近「真理」的人類意識活動,是與「真理」的相遇。

但是,這幅藍圖所描繪的「宗教」在巴特當時所處的社會現實中並沒有一個與之對應的對象。正如巴特這篇手稿的題目〈關於宗教哲學的主意與想法〉所暗示的一樣:這裏的「宗教哲學」只是他從「先驗哲學」和「心理學」出發設計的理解「宗教」的一些觀點和想法,它們僅僅是一種可能性。然而,當他日漸投入到日常的牧師生活之後,巴特不得不從現實性的角度出發談論「宗教」。因此,第一次世界大戰背景中的「宗教社會主義」(religiöser Sozialismus)成了他討論「宗教」的具體語境,「上帝之國」、「聖經中的生命」以及「世界中的生命」成為他重新認識和評價「宗教」的標尺。在這種情況下,「宗教」在巴特眼中就變成了一個棘手的現實問題,因為當時人們只把「宗教」當成「私人事務」,這樣的「宗教」在複雜的社會現實面前顯得格外軟弱無力。[27]但是,「牧師」又被視為一種關於「宗教」的工作。因此,作為一名牧師,巴特不得不認真對待和回應「宗教」問題,這也是他在一九一五年的報告《宗教與社會主義》和一九一七年的報告《宗教與生命》中討論「宗教」問題時的基本處境。在這種情況下,「宗教」的個體性和內在性本質就成了巴特批評「宗教」的靶心:在《宗教與社會主義》中,雖然「上帝之國」對整個世界的主權已經成了巴特論述的重點,但他認為個體還能從自己的「良知」(Gewissen)中感受到自己的「生命」與「上帝之國」之間的內在聯繫;而在《宗教與生命》中,巴特強調的只是個體是在「生命」面前的無能為力。

具體而言,在《宗教與社會主義》這篇報告中,巴特以「上帝之國」[28]為出發點批判了作為「私人事務」的「宗教」,因為「上帝之國」帶來的是整個宇宙、整個世界、所有形式的生命體以及非生命體的更新,僅僅被視為「私人事務」 的「宗教」只會誤導人們對「上帝之國」的認識。並且,巴特進一步指出,雖然「宗教」作為「個人的虔敬感」也是「上帝之國的徵兆」之一。但是,在「上帝之國」諸多的「徵兆」中,「社會主義」是比「宗教」更好的「徵兆」。[29]值得注意的是,巴特指出自己對「上帝之國」的確信除了來自耶穌基督帶來的啟示之外,也來自給自己帶來不安的「良知」。這意味着巴特在批評「宗教」的同時也肯定了個體與「上帝之國」的內在聯繫,即肯定了個體「內在的真實生命」(inneres reales Leben)。[30]如果說這尚且能夠被視為巴特對以個體內在體驗為本質的「宗教」的某種「肯定」,那麼,這種肯定在一九一七年的報告《宗教與生命》中已經蕩然無存了。值得注意的是,在《宗教與生命》這篇報告中,「生命」指的並不是「宗教哲學」語境中普遍的「文化意識」以個體為主體在「宗教」的指引下的「實現」過程,而是過去、現在、未來世界中自然、社會和歷史領域內的一切存在,即「聖經中的生命」和「世界中的生命」。不過,巴特依然將這種生命稱之為「真理」。但是,對「宗教」而言,這種「生命」是一種「奧秘」,因此僅僅被視為「私人事務」、「內在性」和「意念」(Gesinnung)的「宗教」不僅無法觸及這種最普遍的、動態的、真實的「生命」,甚至還是「生命的異化」(etwas Lebensfremdes)。就此,巴特徹底否認了「宗教」的真理性訴求,這也標誌着他早期「宗教哲學」思想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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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從感受「真理」到聆聽「真理」


總體而言,不管是選擇「宗教哲學」,還是放棄「宗教哲學」,巴特都在思考同一個問題:如何在自己所處的時代中成為一名合格的牧師。一名合格的牧師在面對「宗教」時,既不會囿於現代科學或理性的束縛,也不會囿於個體性或內在性的束縛,而是在尋求「真理」的道路上不斷接受「真理」的指引。作為一名牧師,巴特並從不懷疑「宗教」對象的真實性,他關注的是「宗教」是否有能力面對這一對象:如果「宗教」有這種能力,那麼應該如何去描述和理解這種能力發揮作用的方式,這是他選擇「宗教哲學」的原因;如果「宗教」沒有這種能力,那麼又應該如何去批判「宗教」的自不量力,這是他放棄「宗教哲學」的原因。具體而言,「宗教哲學」時期巴特肯定「宗教」的關鍵在於相較於「科學」等其他人類活動,「宗教」與「真理」之間的關係更加直接和密切,因為個體雖然並不能在「宗教」中主動地「認識」真理,但卻能夠在「宗教」中感受「真理」。雖然「宗教」只能以被動的方式與「真理」相遇,但這至少是一種真實的相遇,這也是「宗教」高於「科學」或者「理性」的地方。然而,薩芬維爾(Safenwil)的神學實踐讓巴特逐漸意識到,以個體內在體驗為本質的「宗教」並沒有面對「真理」能力,它僅僅是個人逃避現實世界和真實生命的藉口。因此,在個體的內在體驗中感受「真理」不過是「宗教人」(der religiöse Mensch)的自我想象。由此,巴特也從一個感受「真理」的「現代神學家」(moderner Theologe)變成了一個聆聽「真理」的牧師,就此告別了自己早期的「宗教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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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Michael Beintker (ed.), Barth Handbuch(Tübingen: Mohr Siebeck, 2016), p.276.

[2]Karl Barth, Die Lehre vom Worte Gottes: Prolegomena zur kirchlichen Dogmatik(München: Chr. Kaiser, 1932), p.327.

[3]Karl 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05-1909(ed. Herbert Helms, Hans-Anton Drewes et al; Zürich: Theologischer Verlag, 1992), pp. 373-417.

[4]Karl 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09-1914(ed. Herbert Helms, Friedrich- Wilhelm Marquardt et al; Zürich: Theologischer Verlag, 1993), pp. 149-212.

[5]同上,126-138.

[6]Bruce L. McCormack, Karl Barth’s Critically Realistic Dialectical Theology: Its Genesis and Development, 1909-1936(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7).

[7]Johann Friedrich Lohmann, Karl Barth und der Neukantianismus: die Rezeption des Neukantianismus im“Römerbrief” und ihre Bedeutung für die weitere Ausarbeitung der Theologie Karl Barths(Berlin; New York: de Gruyter, 1995).

[8]Anthony Feneuil, “A Philosophical Audacity: Barth’s Notion of Experience between Neo-Kantianism and Nietzsche: A Philosophical Audacity”,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ystematic Theology17 (2015), pp. 68-88.

[9]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09-1914, p. 127: “mein System, die bewusste Kopulation von Cohen und Herrmann”.Mark D. Chapman, “ ‘Theology within the Walls’: Wilhelm Herrmann’s Religious Reality”, Neue Zeitschrift für Systematische Theologie und Religionsphilosophie, 34 (1992), pp. 69-84.

[10]Eberhard Busch, Karl Barths Lebenslauf: nach seinen Briefen und autobiografischen Texten(Zürich: Theologischer Verlage, 2005), pp. 58-63.

[11]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09-1914, pp. 416-438.

[12]Karl 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14-1921(ed. Hans-Anton Drewes; Zürich: Theologischer Verlag, 2012) pp. 211-223.

[13]同上,409-434.

[14]Chapman, “ ‘Theology within the Walls’ ”, pp. 69-84.

[15]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09-1914, p. 130: “Als Philosophie über die Religion ist die Religionsphilosophie wissenschaftliche d.h. methodische Besinnung über das dem wissenschaftlichen Bewusstsein irgendwie vorliegende Faktum der Religion.”

[16]同上,頁130:“Theologie ist immer wissenschaftliche (methodische) Darstellung einer bestimmten Religion in Hinsicht auf die Vorbereitung zur Kirchleitung in der frommen Gemeinschaft der Bekenner dieser bestimmten Religion.”

[17]同上,頁131:“Die Religion kann aber als Objekt nur vorhanden sein im religiösen Bewusstsein des Religionsphilosophierenden.”

[18]同上,頁134:“aller Wahrheitsgehalt (im kritischen Sinn!) im logischen Erkennen, sittlichen Wollen, ästhetischen Fühlen ist Religion oder Gottesbewusstsein.”

[19]同上:“als das ewige Richtungsgefühl, durch das die Kultur erst in lebendigen Menschen Kultur wird.”

[20]同上,頁135,在這幅圖中,中間的省略號代表表示無窮(∞),字母L表示邏輯(Logik),E表示道德(Ethik),A表示審美(Ästhetik)。

[21]同上,頁129。

[22]同上,頁430:“Die Wissenschaft ist ihrem Wesen nach ein Suchen und nicht ein Gefundenhaben.”

[23]同上,頁438:“Alle echte Wissenschaft ist vielmehr getragen u. getrieben von Religion.”

[24]同上,頁438:“Ohne die Religion wäre und bliebe die Wissenschaft ein Jagen nach einem Schattenbild.” [25]同上,頁135:“Wie wird die realitätsbezügliche Lebensgestaltung (das Problem von Religion und Kultur!) wirklich?”

[26]同上,頁137:“eine nicht transzendental notwendige, sondern geschichtlich mögliche und wirkliche Bezogenheit des individuellen Subjektes der Kultur”.

[27]Paul Silas Peterson, The Early Karl Barth: Historical Contexts and Intellectual Formation 1905-1935(Tübingen: Mohr Siebeck, Habilitationsschrift, Universität Tübingen, 2018).

[28] 這篇報告中的「上帝之國」指的是「原初直接生命的重建」(die Wiederherstellung des Ursprünglichen Unmittelbaren Lebens)。參見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14-1921, p. 216。

[29] 這一點也與巴特當時的身份和這場報告的聽眾相關。在這篇報告中,巴特以個人經歷為出發點講述了自己如何在「上帝之國」的指引下理解自己的「牧師」身份和「社會民主黨人」身份。薩芬維爾(Safenwil)時期的巴特積極參與工人運動,被稱為「紅色牧師」,並於一九一五年加入瑞士社會民主黨,這篇報告也屬於當時「社會民主黨」(die sozialdemokratische Partei)的培訓項目之一。參見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14-1921, p. 211。[30]巴特認為這種與「上帝之國」相關的「內在的真實生命」正是當時的社會民主黨人缺乏的東西:“ein Manko an innerem realem Leben, an einem haltbaren geistigen Grund und Boden bei unzähligen einzelnen Genossen.”參見Barth, 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1914-1921, p. 223。





参考文献


Barth,Karl. Die Lehre vom Worte Gottes: Prolegomena zur kirchlichen Dogmatik. München: Chr. Kaiser, 1932.

___.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 1905-1909. Edited by Herbert. Helms, Hans-Anton Drewes et al. Zürich: Theologischer Verlag, 1992.

___.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 1909-1914.Edited by Herbert Helms, Friedrich-Wilhelm Marquardt et al.Zürich: Theologischer Verlag, 1993.

___.Vorträge und kleinere Arbeiten 1914-1921. Edited by Hans-Anton Drewes. Zürich: Theologischer Verlag, 2012.

Beintker, Michael, ed. Barth Handbuch. Tübingen: Mohr Siebeck, 2016.

Busch, Eberhard. Karl Barths Lebenslauf: nach seinen Briefen und autobiografischen Texten.Zürich: Theologischer Verlage, 2005.

Chapman,Mark D. “ ‘Theology within the Walls’: Wilhelm Herrmann’s Religious Reality”.Neue Zeitschrift für Systematische Theologie und Religionsphilosophie, 34 (1992). pp. 69-84.

Feneuil, Anthony.“A Philosophical Audacity: Barth’s Notion of Experience between Neo-Kantianism and Nietzsche: A Philosophical Audacity”.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ystematic Theology, 17 (2015). pp. 68-88.

Lohmann, Johann Friedrich. Karl Barth und der Neukantianismus: die Rezeption des Neukantianismus im“Römerbrief” und ihre Bedeutung für die weitere Ausarbeitung der Theologie Karl Barths.Berlin; New York: de Gruyter, 1995.

McCormack, Bruce L. Karl Barth’s Critically Realistic Dialectical Theology: Its Genesis and Development, 1909-1936.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7.

Peterson, Paul Silas. The Early Karl Barth: Historical Contexts and Intellectual Formation 1905-1935. Tübingen: Mohr Siebeck, Habilitationsschrift, Universität Tübingen, 2018.


作者简介


郑佳露, 德国海德堡大学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士、硕士,目前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西方宗教哲学、德国古典哲学。2022年在国际著名学术出版社Peter Lang Verlag 出版专著Karl Barths Verständnis der Religion zwischen 1909 und 1938: Eine Untersuchung zur konstruktiven Rolle von ‚Religion‘ von der frühen Religionsphilosophie bis hin zur These ‚Religion als Unglaube‘;2021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巴特宗教批判及其当代价值研究》;已在Zeitschrift für junge Religionswissenschaft,《道风 :基督教文化评论》(A&HCI)、《基督教文化学刊》(CSSCI)、《基督教文化论评》(A&HCI)等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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