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文 从以赛亚书看召命实践的过程
全文5223字,预计阅读25-30分钟。 (一)引言 潘霍华说,当基督呼召人时,就是吩咐他来死。[1] 无可否认,任何人只要愿意去实践从上帝而来的召命时,都必然会遇上挫折、阻挠,甚至是巨大的苦难。旧约圣经记载的先知也都或多或少经历过各种程度的挫折。其中作为上帝的仆人在实践召命时,遭遇挫折和苦难最为严峻的描述,非以赛亚书中对受苦仆人的记载莫属。而仆人的受苦也正与他实践召命的方式有直接的关系。诚然,召命的实践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非线性的。信徒在实践召命的过程中必然经历挫折和苦难,要如何面对?本文从以赛亚书的四首仆人之歌[2] 出发,讨论关于召命的实践,以及如何面对召命实践过程中的苦难问题。 在四首仆人之歌中,涵盖了上帝拣选、召命的指认、上帝帮助和实践召命的方式的主题,并深化和发展。本文也将对这些主题做讨论研究。 最后,笔者认为,四首仆人之歌是上帝对将要回归耶路撒冷的被掳群体的召命,是兼具个人性和群体性的召命。本文将聚焦在第二以赛亚的经文背景——将要回归耶路撒冷的被掳群体身上,讨论仆人式的召命实践对今日的信徒有何启发。
(二)第二以赛亚的经文背景 1892年杜麦出版的《以赛亚书的翻译与注释》,首次有系统地将以赛亚书的作者划分为三个不同时代的先知,即第一以赛亚(赛一至三十九章,Proto-Isaiah),第二以赛亚(赛四十至五十五章,Deutero-Isaiah),及第三以赛亚(赛五十六至六十六章,Trito-Isaiah)。[3] 经文背景分别为被掳前,被掳末期回归初期,以及第二圣殿时期。[4] 此后有众多学者对此观点或认同或抨击,在学术界的层面上仍没有定案。但如朗文所表达的观点:不论以赛亚书作者是否为主前第八世纪的以赛亚,还是另有人在后期增加或修改内容;以赛亚书四十至六十六章主要针对被掳的以色列人的需要所写的,这一点是毋容置疑的。[5] 哪怕是坚定拥护以赛亚书六十六章经文都是由一位作者——以赛亚所写下的学者,都不能否认这一点。因此,本文对四首仆人之歌的讨论,均立足在被掳末期回归初期的历史背景之下。 在以斯拉记和历代志下都记在了居鲁士的诏书,[6] 让以色列人可以选择回归耶路撒冷重建圣殿。考古出土的居鲁士圆筒(Cyrus Cylinder),也记录了居鲁士给其他被掳名族相似的诏书。对于公元前第五世纪的巴勒斯坦地区来说,这是一项极其开放的宗教政策。而在另外一些出图的泥板(韦德纳泥板、耶胡度泥板)则显示出生活在巴比伦的以色列人已在当地扎根,并且过着不错的生活。他们可以建造自己的房屋、耕种、嫁娶,甚至还能自由地进行买卖交易。在这种处境下,鼓励以色列人离开巴比伦,回归荒凉的耶路撒冷,似乎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先知写下了第二以赛亚的经文,鼓励如此处境下的以色列人回归故土。[7] 而笔者认为,四首仆人之歌是为在如此处境之下对以色列名族的呼召。
三 四首仆人之歌的重点分析 3.1 仆人的身份 自从杜麦清楚的指出四首仆人之歌后,学术界对仆人身份的问题产生了激烈地讨论。最主要的学者立场可以分为四种:历史上的个人(此观点包括:居鲁士、以赛亚本人、身处被掳末期的一位匿名先知等),神话的(虚构的形象),弥赛亚,或集体性的(例如:以色列民族,回归的余民,新约的教会等)。[8] 高铭谦引用了威尔考克斯及佩顿威廉斯的观点,并认为第一首仆人之歌中的仆人是指以色列名族,后三首仆人之歌的仆人式指先知本身。并且他认为经文估计不交代清楚仆人的身份是一种文学手法,意在突出与仆人相关的神学主题,即受苦、代赎、代求及代死等;而新约的作者是将仆人的特征“载体”(Typos,预表)到了耶稣的身上。[9] 而吴献章[10] 与沃克[11] 则坚称四首仆人之歌中的仆人是弥赛亚,后者甚至指出弥赛亚即是耶稣。 欧思沃引述了罗利(Rowley)的观点,认为仆人的身份是在集体与个人之间来回移动的。欧思沃将仆人的身份比喻成一个圆圈,从圆周(集体)收缩到圆心(个人),再从圆心扩散至圆周。他认为仆人既是上帝的子民,也是上帝亲自成为仆人的样式(弥赛亚)。上帝希望的是让人成为他的仆人,但人成为不了他真正的仆人,所以上帝亲自成为仆人的样式,显出仆人的职分和本质。籍此使人能成为上帝真正的仆人。[12] 笔者采取欧思沃的建议,视仆人的身份为上帝亲自成为的榜样(弥赛亚),[13] 呼召他的百姓以此为榜样,实践个人与民族的召命,成为上帝真正的仆人。因此,在四首仆人之歌中关于上帝的拣选、上帝的扶持(帮助)、召命(使命)、实践召命的方式的主题,亦可视为上帝对他的百姓的教导和指引。下文将聚焦讨论这四个主题。
3.2 第一首仆人之歌(赛42:1-9) 现代学者普遍认为第一首仆人之歌应该是赛42:1-9,而非杜麦提议的赛42:1-4。他们强调一至九节有连贯统一的主题。[14] 笔者认为,若将一至九节视为第一首仆人之歌的完整范围,便可以视它为后三首仆人之歌的序章。因为,前者涵盖了后者的所有主题:上帝的拣选、上帝的扶持(帮助)、召命(使命)、实践召命的方式;而后者在不同程度上对这些主题进行深化和发展。 上帝的拣选。开篇经文连续用了6个“我”字(赛42:1),在希伯来原文中可以清楚地看见:我的仆人,我所扶持,我拣选,我心里所喜悦,我已将,我的灵。其中,我的仆人,我拣选,我心里所喜悦的,直接与拣选相关。目的是强调仆人是耶和华亲自拣选的。而在谈论仆人的工作和使命之前,先宣告仆人的拣选是上帝亲自的作为,也说明了上帝看仆人的所是(being)过于仆人的作为(doing)。[15] 也说明了召命的实践是从指认上帝亲自的拣选作为开始。 召命(使命)。第一首仆人之歌所说明的仆人的使命有两个。一是将公理传扬(赛42:1b、3b、4b)。在第四节中,经文将公理与训诲平行,将公理等同于训诲。而训诲的原文是妥拉,即上帝的律法和教训。所以说真正的公理(真理)是上帝的律法和教训,而仆人的召命就是将这传扬至地极。[16] 仆人的另一个使命,是作众民的中保和外邦人的光(赛42:6b、7)。“作众民的中保”原文应作“作众民中的盟约”,上帝是要让仆人成为他与众民的中介,反映出上帝的真光。[17] 最终目的是为瞎眼的、被囚的合坐在黑暗里的人带来光明的希望。而这必须建立在上帝的律法被传扬至地级的基础之上。 上帝的帮助。第一节中的“我扶持”原文是“我抓住他”,笔者认为是呼应了第六节中“我必搀扶你的手”,加上“我必保守你”,形成了显而易见的上帝亲自帮助的主题。而经文在说明召命的中间(赛42:1b、6b、7)穿插了这一主题,是为了表达上帝亲自帮助仆人实践召命,仆人实践召命也必须依靠上帝的帮助。 实践召命的方式。关于这个主题,经文聚焦在赛42:2-3上。是一个令人难以理解的方式——默不作声(不喧嚷、不扬声、不使街上听见他的声音)。吴献章直接将这一方式连接到后三首仆人之歌中,认为这是在阐述仆人如何面对有实力的敌人。[18] 笔者不认同这样的处理方式。根据文脉,这默不作声的描述是对应第一节中的将公理传扬的使命。这是一种召命实践的方式。高铭谦认为,这是表明公理的传扬不是哗众取宠,公理的实践也不应该是一个口号,而是要有具体的行动。[19] 这具体的行动就是第三节中对弱势群体的怜悯和帮助。并且在第三节的最后,经文强调仆人传扬公理是要凭着“真实”。笔者认为,这是对不作声和好怜悯的注脚。上帝的仆人所作的都必须是真实的,也是甘心乐意的。
3.3 第二首仆人之歌(赛49:1-6) 上帝拣选。在第二首仆人之歌中上帝拣选的主题与第一首仆人之歌中的有所差异。前者是仆人向世界的宣告,耶和华自我出母胎就拣选了我(赛49:1、5a);[20] 后者是耶和华宣告他亲自拣选仆人。笔者认为,第二首仆人之歌的拣选是一种指认。仆人需要指认、承认上帝对自己的拣选。而经文也在这两次拣选的指认(赛49:1、5a)中间,插入了一段仆人灰心的自白(赛49:4),这段自白暗示了仆人在召命的实践中遭遇了挫折,使他意志消沉。然而挫折之后紧接第二次指认(5a),这是召命实践中能螺旋上升的关键。只有指认出,并坚信上帝的拣选,才能依靠上帝的帮助继续召命的实践。 召命。第二首仆人之歌的召命的描述(赛49:5b、6)是第一首仆人之歌的深化。它将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牢和坐黑暗的出监(赛42:7)具体化,成了使雅各归向上帝、使以色列聚集,使雅各众支派复兴、使以色列归回。把它们放在以色列被掳末期回归初期的历史背景上看,仆人的召命便是要呼吁以色列人离开巴比伦回到耶路撒冷。而令人惊奇的是,以色列人在巴比伦的生活被经文描述成是被囚和坐在黑暗;而他们愿意归回的前提是,他们的瞎眼得以看见。这也许是在暗示,仆人的召命是不容易的,他所面对的是一股黑暗的势力。而“作外邦人的光”和“施行救恩直到地极”,则是延续了第一首仆人之歌的召命主题。并将公理和律法关联到了上帝的救恩上。 上帝的帮助。与第一首仆人之歌相似,这里也将上帝帮助的经文(赛49:5c,我的神成为我的力量)镶嵌在两段关于召命的经文中间(赛49:5b、6)。也是为了表达上帝的帮助,和仆人必须依靠上帝的帮助才能实践召命。 3.4 第三首仆人之歌(赛50:1-11) 召命。在第三首仆人之歌中,仆人的召命是“用言语扶助疲乏的人”(赛50:4a)。高铭谦认为这是先知作为上帝代言人的工作。[21] 而拉里[22] 和吴献章[23] 则认为这是指弥赛亚的工作,并认为只有弥赛亚才能会完全顺服上帝的旨意,按上帝的指引来说话、教导被人。笔者认为,以被掳末期的历史背景去理解,这个召命可以视为上帝的仆人要按着上帝的教导,去鼓励帮助那些对回归耶路撒冷心存怀疑的以色列人;甚至是要鼓励那些在回归初期,走到一半,身处旷野,身心疲惫的以色列人。而这种扶助疲乏人的工作,似乎也是在回应第一首仆人之歌中对弱势群体的怜悯和帮助的主题(赛42:3)。 而在这首仆人之歌的召命主题中,带有一种其他前两首仆人之歌没有的观念:上帝亲自装备他的仆人。[24] 强调实践召命的才能是从上帝而来的。 实践召命的方式。第三首仆人之歌中实践召命的方式(赛50:6、7b),是第一首仆人之歌中相关主题的发展。联系上文,仆人被打、被拔胡须、被人辱骂的遭遇,极有可能是因为他忠实的传讲上帝的话语,扶助疲乏的人(赛50:4)。而仆人的“任他打” “由他拔” “不掩脸”似乎是一种默默承受的光景,与第一首仆人之歌中的沉默不语(赛42:2)有所关联。面对一切的羞辱,仆人实践召命的方式是沉默不语的“脸如坚石”(赛50:7b),并不以恶报恶的方式去反抗。[25] 上帝的帮助。第三首仆人之歌用了两句“主耶和华必(要)帮助我”(赛50:7a、9a)来强调。并且这两句的原文与正常希伯来文的语法[26] 相反,经文特别将主语“主耶和华”放在动词“必/要帮助”前面。如此做法是要强调,当仆人在实践召命的过程中遭遇困境和挫折时,上帝是主动的亲自出手帮助仆人。[27] 并且,因为仆人指认出“主耶和华必帮助”,所以他才能“面如坚石”面对一切的攻击和羞辱。说明这种对上帝必帮助的坚信,是仆人在召命实践中必不可缺的。
3.5 第四首仆人之歌(赛52:13-53:12) 最后一首仆人之歌可说是对前面三首中的主题,做终极的发展、融合和升华。 召命与实践。大部分学者都认同第四首仆人之歌的结构是一种扇形的结构。[28] A 仆人高升52:13-15 B 仆人被拒 53:1-3 C 仆人受苦 53:4-6 B’仆人被拒 53:7-9 A’仆人最终高升 53:10-12 从这个结构看,经文的重点是聚焦在仆人受苦的主题中。而这三节经文正表达出一个对于整个以色列历史来说都是崭新的主题:受苦仆人的代赎。这也是仆人召命的完整的形态——召命与实践的融合。上帝的呼召是仆人的用代赎的方式拯救他的百姓。 笔者认为,“担当”和“背负”(赛53:4、11b、12b)的主题,是第一和第三首仆人之歌中怜悯弱势群体的主题的升华。从怜悯(赛49:3)到帮助(赛50:4),最后是担当、背负他们的忧患和痛苦。也因此,仆人成为了那个“受害的”和“被压伤的”(赛53:5a)。更重要的一点,经文指出这群百姓身处忧患和痛苦的原因,是他们的“过犯”和“罪孽”。“担当”和“背负”的原文都是Qal字干的完成时态,再加上“诚然”作为肯定语气的加强。这是表明,仆人主动地与罪人认同,主动地担当和背负。这与赛6:5第一以赛亚蒙召时是一样的,他与百姓认同,不与罪人割席。 羊羔的意象和不开口的主题(赛53:7)也是沉默不语(赛42:2)和忍受不公(赛50:6-7)的升华。仆人在实践代赎的召命以至于生命收到致命危险时,他仍然相信上帝的帮助,愿意以沉默回应一切的挫折和苦难。 “未行强暴”和“没有诡诈”(赛53:9)也是呼应了“他凭真实将公理传开”(赛42:3b)这一召命实践的方式。赛53:9是一个葬礼的场景,“未行强暴”和“没有诡诈”是对仆人一生的总结。这一首位的回应,说明了仆人从最初接受召命直到生命结束,也都以“真实”履行上帝的公理(公义)。这正是上帝希望仆人实践召命的方式。
四、总结 综上所述,信徒在面对因实践召命而遭遇的困难时,必须指认召命的起点是上帝的亲自拣选,这是信徒坚信上帝将会扶持帮助的基础。而上帝的帮助,则是信徒面对挫折,仍能坚持实践召命的依靠。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螺旋向上的过程:拣选,实践,遭遇挫折,重新指认召命,经历上帝的帮助,继续实践召命。 正如前文所述,笔者认同欧思沃的观点。在四首仆人之歌和第二以赛亚的上下文中,仆人的身份像是一个圆圈,圆周是以色列民族,圆心是义仆弥赛亚。以色列人成为不了上帝真正的仆人,上帝只好亲自成为仆人的榜样,教导以色列人如何实践召命,让他们成为上帝真正的仆人。而在现今的时代,这个圆圈的圆周外还多了一个圈圈——今日基督徒。基督徒也能追随这位义仆的榜样,实践上帝所交付的召命,成为他真正的仆人。 (完) 注脚: [1] 迪特里希·朋霍费尔著,隗仁莲译:《做门徒的代价》,(北京:新星出版社,2012),页75。 [2] 1892年杜麦出版《以赛亚书的翻译与注释》,他将在第二以赛亚的的经文中找出四首仆人之歌:赛42:1-4;49:1-6;50:4-9;52:13-53:12。后来的学者虽然在经文分段,以及上下文的关联性问题上有所补充,但他们都沿用了杜麦提出的四首仆人之歌的观点。参: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香港:基督教文艺,2021),页11-13。 [3]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上册)》,(香港:基督教文艺,2020),页3-8。 [4] 欧思沃著,于卉译:《以赛亚书 : 一至三十九章》,(美国: 美国麦种传道会,2015),页48。 [5] 朗文,狄拉德著,刘良淑、黄业强、邬锡芬译:《21世纪旧约导论(增订版)》,(台北:校园书房,2021),352-361。 [6] 拉1:1-4,代下36:22-23。居鲁士或译塞鲁士、古列。 [7]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2-4。 [8] 欧思沃著,《以赛亚书 : 一至三十九章》,页99。 [9]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11-13。 [10] 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香港:天道书楼,2013),页141-146。 [11] 拉里·沃克著,林杨译:《以赛亚书》,(香港:恩道出版,2021),页38-39;271-278。 [12] 欧思沃著,《以赛亚书 : 一至三十九章》,页99-101。 [13] 在第四首仆人之歌的开头,就有高举、上升、至高的描述(赛52:13),与赛6:1耶和华坐在高高的宝座上的用字是一样的。这说明仆人拥有神性的地位,符合上帝亲自成为仆人榜样的说法。参: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228。 [14]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79-80。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页131-135。拉里·沃克著,《以赛亚书》,页271-278。 [15] 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页136-141。 [16] 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页137-138。 [17]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85。 [18] 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页139。 [19]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82。 [20]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164。 [21]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187。 [22] 拉里·沃克著,《以赛亚书》,页328。 [23] 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页420-423。 [24] 上帝亲自装备的主题是与第二首仆人之歌中“出胎”的主题有所区别,前者是上帝对仆人实践召命前的一种装备,后者是一种拣选。 [25]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189。 [26] 正常的希伯来文语法应该是,动词+主语+宾语的结构 [27] 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页425。 [28] 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页486。高铭谦著,《以赛亚书(下册)》,页217。拉里·沃克著,《以赛亚书》,页348-349。 参考书目 吕绍昌著。《以赛亚书(卷二)》。香港:天道书楼,2016。 吴献章著。《以赛亚书(卷三)》。香港:天道书楼,2013。 拉里·沃克著。林杨译。《房角石圣经注释丛书第八卷上:以赛亚书》。香港:恩道出版,2021。 迪特里希·朋霍费尔著。隗仁莲译。《做门徒的代价》。北京:新星出版社,2012。 欧思沃著。于卉译。《以赛亚书 : 一至三十九章》。美国: 美国麦种传道会,2015。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 (上册)》。香港:基督教文艺,2020。 高铭谦著。《以赛亚书 (下册)》。香港:基督教文艺,2021。 朗文、狄拉德著。刘良淑、黄业强、邬锡芬译。《21世纪旧约导论(增订版)》。台北:校园书房,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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