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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里说人只是财富的管家。财富的主人是上帝。人必须用合神心意的方法管理和使用财富。首先要做的是顺服上帝的心意,取代个人的自私与本能上的冲动。公正匀平为真,坚韧不拔为善,自我克制为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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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支持财产私有制,从未提及将私有财产充公的权力。第八诫命“不可偷盗”,明确保护个人对财产、地产以及商业的所有权。圣经希望每个人都居住在自己的居所,以自己的财产维持生计。(Every man will sit under his own vine. and under his own fig tree, and no one will make them afraid, for the Lord Almighty has spoken. Micah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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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批判冷酷的富人说,凡是对穷人的正当需要置之不理的,是在“轻视造物主”。 但遭到批判的,不是财富本身,而是人们没有行使好管家的职责,没有将财富用在慈善事业上,或是滥用这些财富。《利未记》25章之所以确立禧年法令,目的是出于对穷苦人的关怀,免得他们永久性地失去土地。(The land must not be sold permanently. because the land is mine and you are but alines and my tenants. Throughout the country that you hold as a possession, you must provide for the redemption of the land. If one of your countrymen becomes poor and sell some of his property,his nearest relative is to come and redeem what his countrymen has sold. Leviticus 25: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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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从没有要自己的门徒把财产交给某个统一部门,也无意使这些信徒脱离商业,放弃事业,不再从事生产活动。耶稣和保罗在新约中经常用到这个带有经济概念的术语(oikonomos),描述基督徒的管家职责。当我们领会这些洞见,就能想而易见地知道:我们要工作,要节省,要投资,要为将来作好准备。最终目标是要改善产业;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是一种救赎形式,即救赎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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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在圣经上得出的结论是富人要慷慨捐赠。诚如约翰·卫斯理在一次题为《金钱的用处》的布道中所说的那样:“尽可能的赚钱,尽可能的节约,尽可能的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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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西方现代的慈善和公益就发源和奠基于基督教的“十一奉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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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说:每个人都需要三重的归信:理性归信福音的真理;心灵归信耶稣为救主;金钱归到基督的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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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 巴刻在《软弱之道》中说:当我们的生意获利甚丰、财源滚滚时,我们当怎样行?耶稣和保罗给出了同样的回答。要把这些钱用在上帝和上帝的子民身上而非用于自己;用这些金钱去拓展上帝的国度;用它们去帮助有需要的人。把自己看做一个管理者、一个管家,一个上帝基金的受托人,要为你的职分感到荣幸,同时也要全然忠于把钱财托付给你管理的上帝。(《软弱之道》第047页)
阿信,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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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与商业》读书笔记之9:管家职责与公益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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