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看过一篇小说,当里面的女主人公被儿子问到:“什么是苦毒”时,她的回答很简单,但很形象:“就是心里觉得自己苦,时间一长,苦就变成了毒。”
你是否觉得自己苦?书中说:“苦毒的种子就是受伤。”(p5)你是否觉得某人伤害了你?然而,你要仔细想一想:这是不是一种真的伤害,还是你自认为/觉得被伤害?书中引用《路加福音》17:3-10特别提出这个观点(p14):
1. 耶稣是说“若是你的兄弟得罪你…”而不是说:“如果他没有把你想要的东西给你”、“如果他让你失望”、“如果他伤了你的感情”等等。或许,你的弟兄在得罪你的时候,以上的情况都发生了;但是,除非他真的有得罪你,否则,不是他需要悔改,而是你需要悔改。
2. 如果你的弟兄所做的事的确让你失望,却没有犯罪,那么,你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应该跟他谈谈;但条件是,你要承认他并没有得罪你。换句话说:如果在对方并没有真正犯罪伤害你的情况下,不是对方需要悔改,而是你需要为自己有不合乎圣经的思想来悔改:因为你认为对方得罪你,但神却不这么认为。
对照以上,我曾经因为一位不熟悉的姊妹对我见面不打招呼也不微笑而感到受伤。实际上,她没有真正犯罪得罪我,而是我自己的面子让我感到受伤。我也曾经因为一位好姊妹没有把我想要的花瓶送给我感到受伤,但实际上,她没有义务和责任把我“想要”的东西给我,是我的自我中心让我感到受伤。我常因别人对我的批评而耿耿于怀,实际上,不是别人的批评伤害了我,而是我自己的骄傲让我感到受伤。我又常因对人不切实际的期望而觉得失望,感到受伤,实际上,不是他们伤害了我,而是我所拜的“他”这个偶像伤害了我。总之,我觉得别人得罪我的事情大部分实际上神并不这样认为,所以不是他们需要悔改,不是他们需要我的饶恕,而是我自己需要悔改,因为我有不合乎圣经的思想——如面子、骄傲、该死的自尊心、自我中心的态度、把罪人变成偶像来折射自己的欲望等等。
是的,我感觉自己明明受了伤,但也是明明不合圣经的思想,所以是我需要首先在神面前有认罪的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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