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卑也可以防止顽固任性的举止。
那些受谦卑之灵影响的人无论在公共事务还是个人私事上都不会固执己见。
他们不会冥顽不灵、坚持每件事都必须按照他们起先提议的那么进展,所显露的意向完全不是要使一切更容易,而是尽一切可能地制造困难、使得他人跟他们自己一样不得安宁,并且如果事情不是照他们的观点和意志进行,就拦阻一切事、使之不能安宁地达成。
谦卑的人绝不是使徒彼得描述的那些人(彼后2:10)——专横而顽固,总是决意达成自己的观点,如果事与愿违,就铁了心地抵挡和搅扰他人。
相反,谦卑使得人对他人具有让步屈就的灵。为了和平以及使他人满足的缘故,预备在许多事上顺服他人的喜好,只要他人的意见并非与真理和圣洁相冲突,就顺从他人的意见。
一个真正谦卑的人在任何事上都不会不屈不饶,除了那些关乎主的事,也就是关乎真理和美德之事,在这些事上他是不可摇动的,因为神和他的良心如此要求。但至于那些次要之事,那些无关乎他作为基督门徒的原则之事,那些只关乎他个人兴趣之事,他则倾向于顺服他人。
并且如果他看到其他人冥顽不灵、不可理喻,他不会允许这种情形刺激他也顽固任性地敌挡他人,而是按照圣经指教的原则行事:“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罗12:19);“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林前6:7);“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5:40-41)。
此外,谦卑还可以预防轻贱他人的举止。
有些人随时准备好要将那些高过自己的人拉到跟他们同一水准,与之同时却从来不愿意将那些在他们以下的人抬高到他们的位置。
但那些受谦卑之灵影响的人却避免这两种极端:一方面,他愿意所有人都升高到他们的智识和品格配得的位置;另一方面,他也愿意比他高的人按照他们的位置被人承认,愿意给予他们当得的尊敬。
他不会期盼所有人都处于同一等级,因为他知道社会存在等级是好的、必要的。有些人应当高过他人,当受相称的尊敬与顺服。因此谦卑的人乐意满足于神的安排,在他的心灵与行为上都愿意顺服以下教导:“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罗13:7);“你要提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多3:1)。
最后,谦卑还可以预防自我开脱的举止。
那受谦卑之灵影响的人如果犯下过错,正如所有人有时都会跌倒一样,或是他在任何事上伤害了他人,或有辱于基督徒的名号和品格,他会愿意承认自己的过犯,将这过犯的羞愧归于自己。
他不会心里刚硬、很难意识到自己的过犯,也不会难以显出对自己的错误有合宜的认知。他会内在因过犯而降卑,并预备好以使徒指明的方式显出自己的降卑:“你们要彼此认罪”(雅5:16)。
使得犯罪之人极难承认自己过犯的是骄傲,也是骄傲使他们认为承认过犯是他们的羞耻,而实际上正是他们最高的荣誉。
但言行中的谦卑却使人在这方面敏捷于自己的本分,并且如果谦卑如它应当的那样得胜,就会领人以甘心乐意的心承认自己的过犯。如果任何人对这人给予基督徒的警告,或为任何过犯责备他,谦卑会致使他以恩慈甚至感恩回应。
骄傲使得人在受到邻舍指责时感到反感,因此他们时常不愿意承受责备,却变得愤怒,并显露出极大的心灵的苦毒。
与之相反,谦卑却使得人不但能忍受这样的责备,而且还尊敬、珍惜它们,以之为恩慈与友谊的标记。诗篇作者说:“任凭义人击打我,这算为仁慈;任凭他责备我,这算为头上的膏油;我的头不要躲闪”(诗141:5)。
——约拿单.爱德华兹,《爱与爱的果实》。乔兰山以妲译。基督教改革宗出版社。页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