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4 1 月,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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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太太|记一个无名律师办的知名案件

——摄于纽约上空


前几天偶然在朋友圈刷到任法官的一篇文章,她在里面提到了一个故事

那天,我接到一个辩护人打来的电话:法官您好,被告人的妻子从广东赶过来了,您能见一下她吗,我们保证不谈论案情。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拒绝。跟我的领导提及此事时,他建议我:被告人的家人已经千里迢迢到了法院,还是见一下吧。 


于是,我带着年轻的助理,在接待室见了被告人的妻子。这是一个长相娇好的年轻女人,话不多,见面时就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和一个老人,一起坐在一张长凳上,微笑地对视着。孩子一脸的天真,老人满头的白发。女人说:孩子不知道爸爸被抓,老人则是知道后短短几天白了头。 


我的法官助理“不争气”得流泪了。

任素贤,公众号:刑说l长三角法创研究任素贤:良知的力量||《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行为刑法规制研究》后记

那么巧,这个案子是我们办的,一晃也快10年了。

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



这个案子非常有名。

一审判了以后,家属找到了我们。我和我老板一起接待了家属(我老板的故事见《我的基督徒老板》、《得知老板要去读神学院以后》、《老板家访记》等文)。

家属气质极佳,谈吐优雅,思路非常清晰,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从律师的实战角度,办二审案件,第一步就是要想办法让法院开庭。因为我们国家的二审以书面审理为主,如果当事人和律师找不到好的理由,法院完全可以书面审,直接判。

其实二审案件总体的翻案率非常低,对法院来说,开庭不开庭大概都差不多,但对当事人的意义则全然不同:有时候当事人甚至都不期待结果,只是希望换一个法官再来听一遍案件,让他们再有机会说一次自己的苦情。

我们去上海市第一看守所会见,我老板在和当事人的对话中,发现了一个可以证明他有自首情节的细节。

他决定就从这里切入,提交新证据,申请二审法院开庭。


难点来了。

虽然我们的当事人的自首情节是有证人的,但是这个证人呢,当时还被关在监狱里。

律师可以不可以去监狱找证人取证呢?理论上是可以,实践中就很难说。

第二天早上,我和老板说,我打电话去监狱问问呗。

我老板说:“这个案子这么敏感,监狱怎么可能让我们去见这个证人呢?问了也是白问。”

但我那时候又年轻又固执,我和他说:

“哎呀,你就让我试试嘛!”

他看着我,他就笑了。

于是我就打电话去监狱了。

上海小姑娘的优势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了,我们嘴巴甜呀。我一口一个阿姐:“阿姐啊,我想问问看我们律师到底要怎么样才可以来你们监狱取证做笔录呀?”

阿姐也很爽快的,说这事儿不难呀,你带啥啥啥,啥啥啥,材料齐全了,我们就让你会见呀。

我一看有戏,我说:“阿姐,那我们今天下午就来哦。但是你要确定好哦!你们这里很远的,你千万不要等我来了,你又说我不能会见了,那我就白跑一趟了你说对伐。”

阿姐很有信心地和我说:“不可能的。你来,材料齐全,我就让你见。”

挂了电话,我和我老板说,我们下午就去监狱。我老板觉得这事儿办得真妙,但是他还是不觉得我们可以见到这个证人。

他说:“我们到了那里,他们就会反悔的。”

他嘴上这么说,实际上咱说走就走。各种手续我检查了三遍,阿姐电话说的东西,我肯定都是带齐全了——她没说的,我也都带上了。



到了监狱,我笑盈盈地和阿姐说:“阿姐,我就是早上打电话给你的那个律师呀。喏,你看,你说的手续我们都带齐了。”

阿姐一看介绍信上的名字:“呀,哪能你要见的是他啊!”

我假装惊讶:“阿姐,我早上电话里就问过你的哦,我们跑很远的路跑来见的哦!”

阿姐也有点尴尬,她说:“其他人都好说,但是这个人有点特别……你不要急,我帮你去问问领导。”

我坐回我老板旁边,他说:“你看,我就知道,哪有这么简单。”

但是反正来了嘛,就等着。

我们等了很久很久,那天领导刚好还不在监狱,阿姐也是很努力地在帮我们各种沟通。

然后她对我们说:

“好了,领导说可以。你们去见吧。”



我们拐弯抹角地坐到了会见的那个小房间里,等着监狱把我们案子的证人提出来。

直到这时候,我老板还是不太相信我们真的能见到这个证人。

大家不要怪我老板悲观,实在是我们见过的怪事情太多了。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在某地看守所会见,刚见了5分钟,蜀黍又跑来把人提回去了,说刚才搞错了,这个人你们不能见。

但是,那一天,上帝顾念我们,我们的证人真的就被提出来了。

啊啊啊啊啊,那一刻内心还是激动的。

所以这么千辛万苦,见的到底是谁呢?

嗯,我就是要卖关子。啦啦啦啦啦。

很多律师喜欢把自己做的那些大案子都宣传一番,我们则恰恰相反——开了十年公众号,你什么时候听我说过一个我办的大案子。哈哈哈哈哈。

这位证人文章写得甚好,人人都有失散的朋友——其实,他自己岂不也是失散的那一个。

我们寒暄几句,表明身份和来意,然后就是简简单单的做笔录的环节。

有个蜀黍始终坐在我们后面,但是我们说的事情也大大方方,没什么不能给别人听的。

做笔录的时候,我忍不住多端详了这位证人几眼。他坐在铁窗后面,语气平静而又肯定。

我在网上看到过他的照片,他本人和照片上看起来还不太一样。光看照片,看不出他的书卷气,但他本人剪短了头发,实在是一个干净斯文的人,没有一点点油腻。


任法官是这个案件的二审主办法官。

当我们把这份笔录当面交给任法官的时候,她也震惊了:“你们是怎么搞到的这个笔录?……监狱竟然会同意你们会见他?”

我们都笑了,百密一疏啊是不是。

我老板也很简单。我们交新证据就是希望能开庭,求来求去,也无非就是想给当事人争取一个缓刑。案件实在是有委屈的地方,何况现在这个自首的证据也找到了。

我现在想起来,我们的这份笔录做得铁板钉钉,逻辑也没毛病:证人证实了,我们的当事人当初是和他是一起去自首的。且证人在他案中也已经被认定为自首——那我们的当事人是不是也应该有个自首?

任法官说她会好好考虑。

再然后,就是文首任法官自己说的那个故事了。

我老板那天没有去,他特地让我去,他实在是很知道他自己要干嘛。

在场的家属,律师,法官,助理全是女的。

那天流眼泪的何止法官助理呢?

我也抹眼泪了。

任法官是何等聪明的人。

她那天对我说:“你回去和你们张律师说,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律师。他想要达到的效果都达到了。在这个案件里,能做的他也都已经做到了。”


写到这里,有个法律问题:

如果辩护人提交了一个显然可以影响当事人刑期的新证据,那二审法院应该不应该开庭?

但这个二审案件终究没有开庭。

过了没多久,我们就收到了要直接宣判的通知。

大家都是干这行的,我们就懂了,这就是要维持原判了。

这个案件的宣判庭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大部分的宣判庭,家属去旁听,去了也就去了,但是那个宣判庭,案件比较敏感,法院就做了预案,家属是一组组,由法官助理分批带进去的。我坐在辩护人的席上,往下看去,在旁听的家属中间还夹坐着很多蜀黍。

以前这种做法真的还挺少见,然而近几年看多了都不新鲜了。

宣判的时候,我们的家属也坐在下面,她很平静。当事人出庭的时候看了她一眼,他们目光相交,她点点头,表达了坚定的支持。

在听庭审的时候,家属里有不少抹眼泪的,但是整个庭审就是静悄悄的。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和家属,都是读书人,他们的隐忍克制,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如临大敌,形成了鲜明对比。

案件结束以后,我去会见我们的当事人。这是律师最后的会见了,他也很平静。我还记得他让我告诉他老婆,他最近在看守所里面在读的是哪一本书。


我不知道读者看完整个案子,是一种什么感觉。

这个案子可以说是我在过去十年里做过的大部分案子的一个缩影:

糊里糊涂,莫名其妙。

简单来说,我们律师能做的都做了,做得也相当到位了,到位到法官甚至都在夸奖了。

任法官也是个好法官,人聪明得很,脑子不糊涂,心肠也好,理论功底实战经验都是一流。

我们七七八八做了很多工作,我知道法官她背地里肯定也为我们做了很多工作。

家属付了钱,大家也都忙活了,然而绕了一大圈,所有的努力都烟灰云散。

案子就这样糊里糊涂,莫名其妙地结束了。


我老板以前和我说,我们做的事情在世界上看起来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在永恒里是有意义的。我们把很多事情直白说出来,敲打了坐在法庭里的人的良心。

但是这些细细碎碎的事情,也真实地在消磨我们自己。

这些案件的痕迹之于我,是把我消磨到几乎都已经没有办法再干这行了。

我想起我办过一个最高院的再审案件,三年,也是那八个字,糊里糊涂,莫名其妙。那三年里,我在最高院巡回法庭里见了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那三年以后,我再也没有接过一个再审案件。

——对,不好意思,我是真的办不了了。

我年纪大了。我血压不行了,心脏不行了,天天咬牙切齿的,我现在连牙齿都不行了。

前阵和老板聊天,我告诉他,我和他有一个很大的差别:他出道早,所以他还有过几张无罪案件的判决书。然而我出道没有赶上好时代,我到现在做了十几年刑事律师,我的无罪案件都是检察院的不起诉,我甚至都没有一张法院阶段的无罪判决。

做人总归有点小目标小追求是不是?

想想这个画面是有点滑稽。人家都在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开拓市场,找新客户,而我快四十岁的人了仍然理想主义爆棚:

学了十几年的屠龙术,总要杀过一条才过瘾。若在这个国度里找不到龙,我就是换个山头也要继续找。

我就抱着这个小小的愿望,磨光了枪,决定下一个十年,继续做一个无名的刑事律师。

想起一句唱词儿:

“看前面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后记:

这一季的外传就这样结束了,十二月我要磨刀开干了!待明年春暖花开,再和大家话家常。

祝大家感恩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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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四宝妈妈,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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