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骄傲是:内心渴望充满某种“一览众山小”的豪气。
骄傲是:总想用某种方式去证明自己的强大或优越,并去得享一种春风得意、踌躇满志或扬眉吐气的感觉。如若自己实际上落后于人,或表现不好,就感到无比狼狈、窘迫、羞耻和痛苦。要是感受不到自己哪方面比人强,心里就好像漏了一个洞,就感到慌乱和涩痛。当看见别人某方面比自己强,内心就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失落感和危机感。
2
骄傲是:快乐和满足都建基于自己的成绩与成就,或自己的优胜与独特。而且不断在自己的“好”里去寻找安慰和安全感,而不是在至高者对不好的“我”无条件的爱里去寻找安慰和安全感。
3
骄傲是:透过观赏自己的样子或表现,去获得一种兴奋感和愉悦感。
骄傲是:喜欢沉迷在一种认为自己很强大很美好的幻觉中,并乐于用诸如此类的心理暗示去进行自我催眠——我真不错,我真了不起,我好强大,我好厉害,我好优秀,我好美好,我配得上被尊崇,配得上被称赞,配得拥有荣耀……总之,骄傲里带着一种自恋。
所谓自恋型人格障碍,从灵性本质来说,是人性被骄傲之罪所深深伤害和扭曲,是人心被骄傲之罪所深深捆绑和辖制。
4
骄傲是:不管自己实际上有多么糟糕和败坏,都能找到某种理由去自高自大。就算自己是一个弃战的逃兵,也能五十步笑百步地安慰自己:我这走了五十步的逃兵,比那走了一百步的逃兵厉害多了!
骄傲,让我们成为嘲笑阿Q的阿Q,藐视法利赛人的法利赛人。
5
有时候,我们面对自己的软弱和失败无比痛苦,是因为我们骄傲。
我们总想要去感受一个强大而荣耀的自我。我们内心的尊严感与价值感,快乐感与满足感也建基于此。是“自我”这尊偶像的存在,才使我们为自己的软弱玷污了自己的强者形象,为自己的失败亏缺了自我的荣耀形象而痛苦不已。
6
我不能依靠自己的某种良好表现,或对某种美好自我形象的想象,去建立我的尊严感和价值感,而只能在至上者对我无条件的爱那里去寻找生命的尊严感和价值感。祂爱我,这就是我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我被爱,不是因为我配,不是因为我无罪无过犯,而是因为祂就是爱。
虽然我的糟糕和败坏是真实的,但祂对我的恩慈也是真实的。虽然我犯罪得罪过他是真实的,但祂对我的饶恕和赦免也是真实的。
既然至上者都乐意饶恕我,我也要饶恕我自己。我若不饶恕自己,不放过自己,就是在效法那自己审判自己,僭越至上者审判权的犹大。犹大的自恨不是出于谦卑,而是出于骄傲——因为他宁肯毁灭自己,也不愿去寻求和领受至上者宝贵的饶恕之恩。
7
如若我作为一个心理上的完美主义者而恨恶自己的缺陷和软弱,我的这个心理趋向,不是出于我的谦卑,而是因为我的骄傲——我是在试图去把自己拔高到自己所无法达到的一个高度,并且不肯放弃这样的奢望与妄想。
我若拒绝接纳一个有欠缺的、会犯错的、会失败的,会表现不好的自己,也不是因为我谦卑,而是因为我骄傲——我是因为自高自大才会去拒绝接受这样一个不够荣耀的自己。
8
克尔凯郭尔曾这样祈祷:“天上的父,请让我真实地感受自己的虚无(nothingness),不为此而感到沮丧,而是更强烈地感受到,你对我的美善(恩慈)是何等地浩大。”
我也要这样祈祷:“慈悲的父,请你让我真实地看见自己的骄傲和败坏,让我真实地看见我的软弱、渺小和卑微,让我真实地看见自己是何等可怜的罪人!然而,却不要让我为此而沮丧,而要让我更强烈地感受到你对我的恩慈何等地浩大,你对我的爱是何等地深厚,你对我的怜悯是何等地真切!让我因为你的美善和恩慈而感谢赞美你,让我内心的刚硬和冰冷都被你的爱所融化,让我从心里恨恶自己的罪而爱慕你的圣洁公义良善,让我甘愿地、喜乐地把自己的心作为祭物,全然献给你,让我的心渴慕你,让我看你为我生命中的至宝,让我愿意欢欢喜喜地去变卖一切,去换你永恒之国的宝藏,去宝贵你国那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