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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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母亲尊严的于欢是一条汉子

维护母亲尊严的于欢是一条汉子与我同行的人,比我要到达的地方更重要。


于欢被判了无期徒刑,围绕这个辱母案件的法律分析已经够多,我想谈的只有一点:维护母亲尊严的于欢是一条汉子,中国缺的就是这种有骨头有血气的男子汉。


于欢是1994年出生,才22岁多一点,这个年纪真不算大,可以说大部分这个年纪的中国男孩面对当时的场景,恐怕未必有于欢的果断和血气。面对对方人多势众,气焰嚣张,不知道多少男人要被吓得屁滚尿流,要躲在母亲后边,连一句话也不敢说,甚至要跪地求饶。


我们这里一直在对男人进行精神阉割,中国的男人像女人的很多,像孩子的很多,像太监的很多,唯独像男人的太少,真男人更少。


我不是鼓励大家去捅人,我也不是鼓励杀人,但是谁敢侮辱我们的母亲,我们就应该让他付出惨重代价,如果这点做不到,那就不要再说自己是一个男人了。


于欢被重判这件事的痛点不在于判决的不公平,任何稍微了解中国现实的人都知道,这样不公平的判决并不少见,比这不公平的判决多了去了。


于欢刺死辱母者被重判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公愤,就在于人们发现了一个悲惨的现实:就是在如此的法治环境下,警察拒绝保护我们,而我们也没有能力维护母亲的尊严。即使我们保护了,我们面对的也是极重的刑罚。这几天,每个人都是于欢,人们有强烈的共情体验。


聊城中院的判决书伤害了人们最朴素的感情,在于欢的母亲被杜某脱裤子性猥亵和性侵犯的情况下,大部分老百姓都认为在这种情况捅死他不算防卫过当,何况你的法理还站不住脚,最起码量刑就有明显的问题,判决书也回避了很多重要的事实。


并不是我支持情绪宣泄,而是法律在制定时就应当考虑立法的正当性,要考虑普通人的常识认知和良心自由,要考虑人格尊严的重要性。如果这种情况你一定算防卫过当,那么只能说你的法律制定的有问题,因为你已经冒犯了大部分人的常识和情感也说明立法轻视了对人格尊严的保护。


人格尊严比性命还要重要,这个事件之所以如此火爆,在于这个时代已经变了,人们在呼唤尊严,人们在寻求有尊严的存在,而不是继续像猪狗一样活着。


要为这几天愤怒的中国人点个赞,我们愤怒,说明我们还渴望尊严,说明我们还是个正常人,不是行尸走肉,也不是太监。若鲁迅在世,我想他也要为今天愤怒的中国人点个赞。


作为儿子的于欢,这个时候不动手,以后还怎么做人?还要不要在社会上立足?还是个男人吗?儿子捅死当面性猥亵自己母亲的人能算防卫过当吗?我相信任何一个男人如果当时手里有刀,看到自己的母亲被那样侮辱,都极有可能会捅死那个羞辱自己母亲的人。


如果不捅死他,我们还不如自杀死掉好了,因为我们不再是男人,我们失掉了男人的尊严。


是否记得2011年的杨武事件,他的妻子被联防队员杨喜利强暴,而他就躲在四米外不敢反抗,目睹着这一切发生。聊城中院的判决无疑是鼓励人们做杨武。


懦弱不应该被标榜,值得鼓励的是勇敢,这才是正常社会的逻辑。


“再坏的人,也爱他的母亲。”

维护母亲尊严的于欢是一条汉子

这是我多年前看电影《决斗犹马镇》后记住的唯一一句台词,那个臭名昭著的抢劫犯被押送,而押送他的人在路上不停地用恶毒的语言羞辱他的母亲的名号,大概是骂她的母亲是妓女和荡妇。抢劫犯虽然是个罪犯,却不乏美国西部牛仔的男子气概,他找机会把羞辱他母亲之名的那个人扔下了山崖,然后说出了这句话。

维护母亲尊严的于欢是一条汉子

再坏的人,也爱他的母亲。无论多大的代价,我们也要维护母亲的尊严,如果我们不这样做,我们就对不起怀胎十月、乳养和抚养我们多年的母亲,而于欢做出了他的选择。


于欢,你是一条汉子,就凭这点,我要给你点个赞。


聊城中院,你们不懂人格尊严的重要性,你们也不懂这个变革中的时代,这次你们输定了。




李晓明律师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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