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4 11 月, 2024
spot_img

萧三匝:300年前,中国出了一个先知

 

第三十六讲   黄宗羲   近代政治学先知

这一讲我们讲黄宗羲。

 

黄宗羲(公元1610年-1695年)是一个豪杰,一生几乎贯穿了整个17世纪。那是一个剧烈变动的时代,明末党争、李自成起义、清军入关、清初暴政,他都曾亲历。理解一个人的思想,有必要了解他的经历,对黄宗羲来说,更是如此。

 

黄宗羲的父亲叫黄尊素,是著名的东林党人,因为得罪权阉魏忠贤而屈死狱中。父亲死后,母亲不断提醒黄宗羲,不要忘了父亲的死因。新皇帝崇祯即位后,黄宗羲身带奏疏和长锥进京,他要锥击魏忠贤。不过,到北京以后,他才发现,崇祯已经赐死了魏氏。于是,他在上奏皇帝时控诉了魏忠贤的两个余党曹钦程和李实,是他们协助魏忠贤迫害他父亲的。当时,魏忠贤的另外两个同党,许显纯和崔应元已经被朝廷逮捕,许显纯还是孝定皇后的外甥。审问时,黄宗羲用力锥击许显纯和崔应元,致使许显纯浑身流血,崔应元胡须脱落。皇帝有感于他的孝道,也希望通过惩处魏阉余党彰显他澄清吏治的态度,所以没有阻止黄宗羲。许、崔二人咎由自取,下场都不好。

 

黄尊素入狱时,曾对儿子说,真正的学者应该读通历史。黄宗羲在北京报仇雪恨以后,就回到故乡读书、思考、写作,他曾读遍二十一史。遵从父亲的命令,他还拜了名儒刘宗周为师。刘宗周厌恶王学左派的狂禅思想,深得黄宗羲赞同,他也跟老师及其他同门一起批评王学末流。

 

但政治形势的发展逼得他不能安心读书。1644年,清军攻陷北京,福王在南京即位抗清,任用了阉党柄政。黄宗羲联合同志极力批评,因此被福王的小朝廷列入通缉名单,为此还不得不亡命日本。不过,南京很快也陷落了,福王政权也就覆灭了。此时,黄宗羲得知,他的老师因不愿活在满清统治下,已经绝食殉国了。那时鲁王已经在浙江树起了反清大旗,黄宗羲于是组织世忠营义兵勤王,鲁王还任命他担任了兵部职方司。可是,清兵势力太盛,鲁王又不得不逃往福建,他也跟着去了福建,担任御史。后来,他又奉鲁王之命去日本求援。这之前,他还曾组织四明山寨,推动纯民间的抗清运动。

 

反清运动终于力不能支,逐渐被清军扑灭。公元1668年以后,黄宗羲决定著书、讲学。十年后,有人向朝廷举荐他为当代博学鸿儒,他拒绝入京朝见。康熙很敬重他,朝廷决定修明史时,命人将他的著作抄付史馆。又有人力荐他主持明史编撰工作,他力辞不就,但修明史的学者基本都是他的学生,重要论断都会请他定夺。他晚年在父亲墓旁造了一座自己的墓,墓里放了一张石床,不置棺椁,他希望自己死后速朽。不过他得享高寿,活了85岁。

 

本着经世致用的宗旨,黄宗羲一生著书近两千万字,举凡政治学、史学、哲学、天文、历法、象数、音律、文无不涉及,堪称百科全书式学者。就思想史而论,其最重要的贡献在政治学,其次是以史学面目呈现的哲学思想;前者以《明夷待访录》为代表,后者以《明儒学案》为代表。

 

先来看黄宗羲的政治思想。

 

《明夷待访录》是一部真正的名著,其最大特色在于,它是中国第一部公然抨击君主专制的书,它把对君主专制的批评提到了空前的高度。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的另一位——顾炎武,对黄宗羲佩服至极。他写信给黄宗羲说:“(《明夷待访录》)读之再三,于是知天下未尝无人,百王之弊可以复起,而三代之盛可以徐还也。”民国学者张君劢甚至说,这本书的地位相当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或洛克的《政府论》。事实上,这本书对近代中国政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清末的时候,维新派的梁启超在鼓吹变法时,就曾印发此书作为助力;孙中山和革命党也曾用此书宣传革命。

 

黄宗羲在这本书里,不仅全面反思了中国传统政治制度,而且提出了他心目中的替代方案。那就是,一种近似于洛克的“两权分立”制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看,张君劢说《明夷待访录》与洛克的《政府论》相似,也不是没有道理。在一个长久封闭的国家,能提出如此惊世骇俗的思想,我们甚至可以说,黄宗羲就是近代中国的先知。

 

这本书到底讲了些什么呢?让我们先来看看书名。“明夷”这两个字,出自《周易》第三十六卦,“夷”的意思是伤害,“明夷”就是光明受到了损害;“明夷”卦的卦辞说:“明夷,利艰贞”。就是说,君子即便处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也应该坚守正道。“明夷待访录”的意思,就是“一个身处困境,但仍然坚持正道的君子,等待来访的记录。”

 

政治怎样才能由黑暗返归光明呢?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分了13个方面来阐述自己的主张。其中,“建都”、“方镇”、“兵制”等主题,主要针对明代弊政,今日看来仅有史料价值,已不足论。但“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五大主题,具有超越时代的恒久价值。这五篇文章是黄宗羲政治思想中的精华,可将这五篇文章的思想概括为两个关键短语:一是否定君主专制;二是限制政治权力。

 

先来看黄宗羲对君主专制的否定。

 

所谓“原君”,就是探索“君主”的本质。在黄宗羲看来,君主的本质是服务者,其存在的意义,是为天下兴利除害。“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但后来的君主把天下之“利”都给了自己,而把“害”都推给了别人。“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始而惭焉,终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所以黄宗羲在《原君》中说:“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黄宗羲不仅直接喊出了“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口号,而且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替代理念,不仅勇猛无忌、痛快淋漓,而且充满原创智慧。

 

黄宗羲的上述言论至少有两点值得高度重视:一是他是从利害角度而不是道德角度着眼论政治,这就突破了此前儒家的大局限,因为此前儒家从来都主张政治不过是道德的自然延伸。二是他直面的是权力的合法性问题。也就是说,君主只有认真履行其职责,尽到自己的义务,才有权统治人民,否则就应该遭到人民的反对,甚至推翻。可以说,黄宗羲不仅继承了孟子的民本思想,而且发展了孟子的民本思想。

 

关于合法性问题,黄宗羲想得很深。在《原法》中,他又提出了“法”的合法性问题。“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三代以上之法也,固未尝为一己而立也。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非天下之法也。”在这里,黄宗羲把“天下之法”与“一家之法”对举,认为前者是为天下人谋利,是“合法”之法,后者只是为君主个人及其家族谋利,即是“非法”之法。“非法”之法,即便是所谓“祖宗”所立,也应该祛除,黄宗羲是反对所谓“法祖”观念的。

 

更重要的是,他还把关于法的思考推展到了类似现代“法治”观念的高度,这就是所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也就是说,他认为,好的制度要优先于人才:有好的制度,人才才有用武之地;如果制度本身就坏,即便有人才,也成就不了良治。这种观念,真可谓发前人所未发,创见迭出,振聋发聩。

 

但是为什么“天下(即人民)为主,君为客”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中国没有源于基督教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思想,没办法从宗教层面为“天下为主,君为客”提供最终依据。但在儒学体系内,却有着人格平等的预设,即“人皆可以为尧舜”,既然众人在人格上平等,让多数人为少数人的私利服务,就是天然不合理的。

 

中国帝制时代的统治者们也深知这一点,除了汉朝之外,统治者很少打出“君权神授”的幌子,因为“神”在中国古代社会,并不具有权威。所以统治者和儒生们,想出了“家国同构”、“移孝于忠” 的法子。

 

但黄宗羲用“气论”哲学击碎了“移孝于忠”的传统政治理论。他在《原臣》中说:君臣关系与父子关系,绝对不是一回事儿。“父子一气,子分父之身而为身。”也就是说,父亲和儿子,是同一的关系,天经地义。但是君主和臣下的关系,是为了治理天下才产生的,并不存在相互联系的“气”。如果我没有治理天下的责任,那么君主对我来说就是陌路人。如果我出仕做官,不把治理天下当成自己的职责,那就是君主的仆人和婢女;如果把天下当作自己的职责,那就是君主的老师朋友,这样才能叫做“臣”。

 

简而言之,君臣不似父子,不存在天然的联系,君臣之间只是“同事关系”,即便君比臣位置高,也不过就是一个领导,并不拥有超然于整个政治架构之上的权力和地位。所以黄宗羲在《原臣》中说:“天下之大,非一人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意思是说,君臣都是天下的服务者,只不过分工有所不同。另外,“臣之与君,名异而实同。”意思是说,臣下和君主,名称虽不相同,但在都是人民的服务者这一点上,本质是一样的。臣不是君的仆从,也不是为君工作,当然更不必为君而牺牲。

 

黄宗羲说:“臣道如何而后可?曰:缘夫天下之大,非一人之所能治,而分治之以群工。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吾以天下万民起见,非其道,即君以形声强我,未之敢从也,况于无形无声乎!非其道,即立身于其朝,未之敢许也,况于杀其身乎!不然,而以君之一身一姓起见,君有无形无声之嗜欲,吾从而视之听之,此宦官宫妾之心也;君为己死而为己亡,吾从而死之亡之,此其私昵者之事也。是乃臣不臣之辨也。”又说:“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末尝不背也。”这不啻是对千百年来君主“家天下”传统最猛烈、最有力的批评。

 

将君主纳入政体之内,并从社会分工角度来谈君臣关系,单凭这一思想,黄宗羲就足以成为17世纪中国的伟人。

 

以上讲的是黄宗羲对君主专制的拆解,但黄宗羲并不只懂破坏,他也提出了一系列极有创见的建构性理论。这就说到了我们的第二个关键短语——限制政治权力。

 

如何限制政治权力?首先是“置相”,恢复行政机构内部的分权与制衡。

 

所谓相权,也就是管理政府的权力。黄宗羲认为,明代政治腐坏,是从朱元璋罢黜丞相时开始的。朱元璋罢黜的不只是丞相胡惟庸这个人,而是以此废除了丞相一职而自领六部,直接管理政府。所谓“内阁”,实际上不过是一个秘书机构。所以在丞相废除之后,君权就变得毫无顾忌了,进而认为“百官之设,所以事我。”也就是说,百官只是为了服务君主一个人才设置的。

 

黄宗羲关于“置相”的议论,虽然主要是针对明代政治的弊端而发,但他想恢复的并非是一般的丞相,而是与君主拥有平等地位的丞相。黄宗羲说,夏商周三代,凡是天下大治的时候,君相关系是非常平等的,“臣拜,君必答拜”。也就是说君臣之间礼节一致。秦汉以后,不再讲究这些礼仪,但是在丞相晋见的时候,如果天子坐着,也要起身,如果天子坐在车里,还要下车。君主虽为天下之主,但丞相才是政府的负责人。君主可以任免丞相,但却无权越过丞相直接指挥百官,丞相具有绝对的行政权。

 

这样就有了必不可少的内部制衡。为什么这种内部制衡必不可少?因为如果有这种内部制衡,只要宰相贤能,即便君主昏暴,宰相也能依其职权减轻君主昏暴对人民的伤害。黄宗羲说:“古者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也。其后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不失传贤之意。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不亦并传子之意而失者乎。

 

黄宗羲还举了两个例子说明宰相的权力:一个是伊尹流放太甲。说的是商朝的重臣伊尹,流放了胡作非为的商王太甲。另一个是周公摄政。说的是周武王死后,成王年幼无法亲政,武王的弟弟周公只好出面摄政。黄宗羲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如果君有缺失,或者还不够资格承担责任,那么宰相就可以摄位。

 

当然,只有这种内部制衡还远远不够,黄宗羲的思想精华在于政治权力的外部制衡,可以称之为“二权分立”思想。主要是行政权和监督权分开。

 

政府掌握行政权,那么谁来掌握监督权呢?黄宗羲给出了他自己的答案:学校。在黄宗羲看来,学校不仅是一个培养人才的机构,也是一个议政机构。春秋时曾有乡校,也就是地方上的学校,乡校也是议政场所,这才有“子产不毁乡校”的故事流传,说的是春秋时候郑国的执政子产,愿意保留学校作为公共议政的场所。但是春秋时的乡校,与黄宗羲设想中的学校有巨大区别,乡校只是政府执政时的一个消息来源,可参考,也可不参考。黄宗羲设想的学校,则是一个权力机构,通过学校,要让“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是非,而公其是非于学校。”。这样一来,君主就不敢默认自己的想法无比正确,而要把是非对错,拿到学校来检验。

 

简而言之,行政机构需要提供解决政务的方案,至于是否实施,则需要由学校来决定。郡县有郡县的学校,中央也有太学,如此一来,就建立起了全面系统的政治权力监督体制。

 

那么,在学校中,该让什么人来主持公议呢?黄宗羲认为,无论是平民,还是退休的宰相,都可以担任主持,不必拘泥于这个人是否当过官。如果这个人行为不端,有碍公正,那么学校的学生可以要求撤换他。

 

学校的学官,也就是“校长”,不可由上级指派,要在地方上公议,推选出一名德高望重的儒者来主持。老师也要由学官进行选拔,行政机构不得染指。国家最高学府的学官,也就是太学的祭酒,也要通过推选的方式,请当世大儒来担任。

 

由谁来推选呢?《明夷待访录》中没有直接表明,但稍加推敲即可知,太学祭酒应该由地方学官推选。而且,这个推选出的太学祭酒,地位与宰相相当。每月初一,君主都需要带领百官去太学听课,面对祭酒,君主也要行弟子礼。君主在政治上如有缺失,祭酒可以直言不讳。太子年满十五,也要进入太学学习。

 

至于政府官员的选拔,毫无疑问也来自于学校。黄宗羲设想中的学校,掌握了教育权、监督权,甚至一定程度上的政事决定权。至于立法权的掌控机构,黄宗羲虽未明言,不过推想起来,也应当是太学和地方学校。如此一来,学校成了制衡政府权力的机构。

 

黄宗羲设想中的学校,与现代民主国家的议会有很多相似之处,议会同样拥有立法权、重大政事的决定权,也拥有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所以,在清末走向共和的尝试中,黄宗羲的理念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本土思想资源。当时鼓吹政治变革的思想家梁启超,甚至也说:“我自己的政治运动,受《明夷待访录》这部书的影响最早而且最深。”

 

由上可知,如果从政治学发展史的角度看,在中国有史可循的几千年时间里,黄宗羲堪称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虽然黄宗羲的政治思想,主要承接孟子的“民贵君轻”的观念,但他的创新成分远大于历代其他思想家。孟子警惕君权,黄宗羲直接否定了专制君权。在黄宗羲之前,中国历史上也有否定君权的思想家,比如汉末王充、魏晋鲍敬言、晚唐无能子,但真正提出了一整套君主专制替代方案的,只有黄宗羲一人而已。这个替代方案的实质是什么呢?我可以直截了当地说,那就是君主立宪。黄宗羲虽然保留了君主制的外壳,但其所倡导的政体,含有明显的共和意味。如果我们认可“宪政”的实质是“限政”(限制政治权力),那么说黄宗羲理想中的政体是君主立宪就并非信口雌黄。

 

黄宗羲虽然反对君主专制,但遗憾的是,他却主张某种意义上的文化专制。他认为佛教和道教,都没有存在的必要,无论是在城里还是在乡间的寺庙、道观,都要改造成学校,它们的产业都该归学校所有,用以资助贫困的学生。在《明夷待访录》里,他把佛教与巫术等同,认为佛教预知祸福,在民间大行其道,实在是劳民伤财的一种迷信。

 

这样一来,除了儒学之外,这个国家不需要有其他学说。他还认为,那些没有章法的古文、没有心得的语录、无益于实用的奏议、无补于史学的叙事,一律不准刊刻流传。而已经刊刻的,要全部追回烧毁。

 

黄宗羲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这就要谈到他的哲学思想。当然,作为儒家的黄宗羲,其哲学思想仍然属于道德(伦理)哲学。

 

黄宗羲的哲学思想是透过他的史学名著《明儒学案》间接呈现出来的,《明儒学案》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思想史。作为思想史,《明儒学案》做到了如下几点:一,不以个人主观好恶,而以客观事实选择明代儒家学派进行叙述。正如他自己所说:“此编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二,能抓住各派的要点和思想家的运思逻辑,而不是简单摘录、罗列别人的观点。“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入门处。……讲学而无宗旨,即有嘉言,是无头绪之乱丝也。学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读其书,亦犹张骞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氏要领。……每见钞先儒语录者,荟撮数条,不知去取之意谓何。其人一生精神未尝透露,如何见其学术?”三,能联系时代背景和思想家经历来理解思想家的思想。

 

黄宗羲既主张“学有宗旨”,那么,抛开他史学家的身份,作为哲学家,他的宗旨是什么呢?要言之,他推崇阳明心学,但对阳明心学又进行了重新解释,并在这种解释中加入了关于实践、力行的成分。他在《明儒学案》序言一开始就说:“盈天地者皆心也,变化不测,不能不万殊。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故穷理者,穷此心之万殊,非穷万物之万殊也。”这段话高度概括了黄宗羲的哲学思想:首先,“盈天地者皆心也”,表明他尊阳明心学;其次,“心无本体,工夫所至,即其本体”,表明他强调的是实践“工夫”。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他便如此解释阳明的“致良知”:“阳明说‘致良知于事事物物’。致字即是行字,以救空空穷理,在‘知’上讨个分晓之非。乃后之学者,测度想像,求见本体,只在知识上立家当,以为良知。则阳明何不仍穷理格物之训,则必欲自为一说耶?”事实上,黄宗羲一生对所谓本体问题都没有兴趣,他在乎的是力行。

 

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他认为儒家的学问是“经天纬地”的学问,包括各个方面,而不能自限于所谓义理之学。他并不反对义理之学,只是认为不能把儒学说“小”了。所以他反对在《明史》中专列“道学”或“理学”专章。他说:“某窃谓,道学一门,所当去也。一切总归儒林,则学术之异同皆可无论,以待后之学者,择而取之。”由此可见,他反对任何形式的道统说。

 

值得注意的是,黄宗羲反对把义理讲得过于细密。他说:“尝谓学问之事,析之者愈精,而逃之者愈巧。”他还从气论哲学的角度说明了这一点:“道理皆从形气而立。离形,无所谓道。离气,无所谓理。天者,万物之总名,非与物为君也。道者,万器之总名,非与器为体也。性者,万形之总名,非与形为偶也。”

 

综合黄宗羲的哲学思想,我们可以得出几点结论:一是他主张阳明心学,但对其进行了修正,转到对实践的强调。二是他反对过于讲求玄理,认为这样做无济于事。三是对儒学内部学派分歧,他能抱持宽容态度。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对佛、道二教不能宽容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

 

从现实原因看,这与明末清初对理学的反思有关。宋明理学是儒学与佛教结合的产物,讲求“明心见性“与”天理境界”,虽然解决了儒家和佛教的矛盾,但它强调的不是外王事功,先秦儒家原本刚健有为的特质被一扫而空。知识分子群体“平时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实际上于事无补。明末清初那一代知识分子,在亡国亡天下的刺激下,强调实践、强调有为、强调经世致用,于是按习焉不察的传统思维模式,把罪责追究到了佛教、道教身上,因为宗教管的是人的心灵,而不是现实事功。按黄宗羲的说法,就是“儒释之淆乱久矣”。这或许可以说明他为什么主张如此暴烈的文化管制,在现代人看来是文化专制,在黄宗羲看来却是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从个人特质来看,这与黄宗羲不是真正的哲学家有关。黄宗羲是从经世致用的角度反对谈玄说妙的,他也没兴趣谈玄说妙,或许也没能力谈玄说妙。但真正的哲学、神学都必须谈玄说妙、入幽探微,也必须讨论包括本体在内的形而上问题。而人类天生就存在求解这类问题的永恒需求,因为人是追求意义的动物。

 

儒学关注现世,宗教性明显不足。黄宗羲的问题与此前的事功派思想家一样,一旦发现天下人心涣散,不是去追究、弥补或置换儒学本身宗教性不足的痼疾,而是攻击宗教败坏人心。问题在于,无视问题就能解决问题吗?将儒学改造成经世致用之学就能解决人心的焦虑不安吗?质言之,黄宗羲并没有认识到心学导致的“天塌了”的巨大危机。从这个意义上讲,他和清代绝大多数思想家一样,选择的还是一条舍天求生的思想路径。

 

总之,黄宗羲的政治思想超迈千古,怎么评价都不过分,但其道德哲学其实很浅陋,他甚至不能称之为一个杰出的哲学家。《明儒学案》只是思想史名著,不是思想巨著,因为它没有提出体大思精的理论体系。如果让我评价他的两部名著,我认为《明夷待访录》的前瞻性远远超过了《明儒学案》,黄宗羲作为思想家的地位,主要也是由《明夷待访录》奠定的。


所属主题
匝说
匝说
因真理,得自由,以服务。
阅读更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