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锋)
萧三匝对话王文锋(三):耶稣会和孔子打架吗
萧三匝:知识分子必须独立思考,信仰上帝之后是否就不能独立思考而只能传播福音了?
王文锋:的确,很多知识分子在接触基督教信仰(宗教信仰)时都有过类似的顾虑。首先,我不否认,一个人接受信仰后,的确会在其思考问题时预设了上帝信仰的前提,并且很多问题的推理缘由及终极答案都指向上帝存在的终极意义。但是,我觉得这也未必与独立思考冲突。其实,任何一个人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有预设的前提,比如你不相信上帝存在也是一种预设,这让你思考问题的思维意识都定格在“上帝不存在”或“无神论”的预设里。因此,如果说“相信上帝存在”会妨碍独立思考(事实未必如此),那么“相信上帝不存在”也同样会妨碍独立思考。因为,你在思考任何问题之前都预设了上帝不存在的前提,很显然这也是一种“偏见”和“武断”。因为,在人的理性功能方面,“上帝存在”和“上帝不存在”都属于超越理性思维的一种信仰,即凭理性功能,你既无法证明上帝存在,也无法证明上帝不存在。如康德所言:“证明上帝存在,很难,证明上帝不存在,更难!”因此,就这个缘由来说,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完全独立思考这一回事。
那么,信仰上帝与独立思考究竟会处于怎么样的一种关系呢?在我看来,信仰上帝好比选择一条路径,比如高速路、国道、省道,它是要为你的出行(独立思考)确立一种行驶的规范,人只有在这种规范下才能顺利出行、行驶。当有人认为信仰上帝遏制独立思考时,事实上就好比说一个驾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的人总是埋怨高速路道太霸道,让他无法随心所欲地行驶。其实他不明白高速路的规范和秩序恰恰是安全出行的保证。而事实上,行驶的人仍然有充足的自由行驶空间,比如他可以在高速路上转换车道、加大油门、切换车档等。因此,高速路道的规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自由行驶的空间,但如若想安全出行,规范和秩序必不可少。
此外,就具体事实而言,其实很多知识分子在信仰上帝后不但没有放弃独立思考,更是保持了旺盛的思考意识和研究能力。这也体现了上帝赋予人自由意志的意义,因为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因此自然就会有独立人格,这个独立人格包括独立思考、独立选择、独立意识。
如果我们拿一些国家做例子,比如像信仰上帝的犹太人,他们不仅没有因为信仰制约了独立思考,反而大大激发了他们探知宇宙、自然、人类的奥秘。事实显示,恰恰是一些有基督教信仰背景的国家孕育了近代科学知识和技术更新。这种状况说明,信仰上帝未必会与独立思考相冲突,反而有时还会激发人的独立思考意识,其原因就在于“人拥有上帝形象”的信仰意识极大激发了人类探知宇宙奥秘的信心和动力。
萧三匝:有一段时间,几位基督徒朋友也跟我介绍了不少的基督教知识和故事,我也一度看了不少介绍基督教的书籍,但是我却对基督教没有真正的感觉。为什么有些人一接触基督教就容易“来电”,而另一些人却没有任何感觉?
王文锋:的确有如你所说的这种现象。就感知基督教信仰的层面而言,大体可以有认知和体验两方面。一般情况下,人接触基督教往往会停留在认知层面,即希望尽可能凭理性去了解和明白基督教的信仰。通常会忽略另一个重要的层面,即身临其境的体验。事实上,这种认知很容易导致有始无终或半途而废。我打个比方,比如当一个人到谈婚论嫁的时候,总会有媒人给他/她介绍对象,媒人往往会把对方的家庭背景、学历、事业及性格特点做一番介绍。很显然,这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但是媒人的介绍只是一个预备阶段,就是说对方是否适合你,或者说你是否钟意于对方,需要你亲自去接触,这些接触包括约约会、打打电话或通通信,其目的是亲自体验是否合适。感知基督教信仰也一样,如果你真的想了解这位上帝是否真的存在以及上帝究竟与你有何必然的关系,那你就得试图与祂“约会”、“聊天”或“通信”。换句话说,媒人口中的上帝只是一种认知(也很必要),只有实际接触中的上帝才是一种体验(非常必要)。
那究竟如何与上帝“约会”和“通信”呢?通常来说,祈祷就是与上帝约会的表现,阅读《圣经》就是阅读上帝写给你的“情书”。通过祈祷,你可以把自己心里的想法与上帝交流。通过阅读,你可以了解有关上帝的属性以及祂对你的爱。那么有人或许会问,究竟我祈祷和阅读多久才会真正与上帝产生一种信仰的关系呢?这个问题因人而不同,好比恋爱一样,是不能确定何时“来电”,或许第一次就“一见钟情”,或许经过数次才“情定终生”,也或许日久才能生情。总之,只有你开始去尝试向上帝祈祷并阅读《圣经》,那么有朝一日就一定会与上帝产生真实的信仰关系。如果不尝试,就不太可能有结果(只是认知而不体验)。或许有人会问,会不会存在不“来电”的状况?也有可能,但是在没有接触和约会之前,这样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现在唯一需要的做的是立马去选择时间与上帝约会(向上帝祈祷),并试图阅读来自上帝的情书(《圣经》)。
有人或许会问如何祈祷,或者说祈祷都有哪些注意事项的问题,其实祈祷是很容易的事情,就是你把心里的想法或心里话告诉上帝,并感受上帝回应你的祈求。比如当你第一次向上帝祈祷的时候,你可以这样说:慈爱的上帝,我今天要开始第一次向你祈祷。虽然目前我还不能确定你是否存在,但是我愿意带着真诚的心与你交流。我真的很想知道你究竟是一位怎么样的上帝,所以求你通过你的方式向我显明,让我能真正感受到你的存在和同在。同时,我也把我心灵、家庭及事业的一些困境陈明在你面前,求你赐福和恩待我的这些需要,让我在你的祝福下能过更有意义和美好的人生。谢谢你听我的祷告,奉主耶稣的名,阿门!
萧三匝:旧约中的耶和华对以色列人仁慈,但对其他民族相对残忍。如何理解《圣经》旧约中耶和华的形象?
王文锋:这个话题的确让不少人感到疑惑,根据有些《圣经》旧约的记载,人们不禁会疑问,如此仁慈的上帝有时为何会这么偏见和残忍。
谈论这个话题之前,我们非常有必要重新认识一下耶和华上帝的属性,因为如果无法理解上帝的属性,那就很难理解上帝的作为。有关上帝的属性,《圣经》里有很多的记载,其中最典型的描述是两点,即慈爱与公义。这两点显示,上帝是一位明辨是非、善恶分明的上帝,就是说祂的作为和计划必将体现是非分明的特点,而这个特点又以契约(盟约)的方式体现,即守约者将会得蒙莫大祝福,反之,违约者将蒙受系列惩罚。
再回到你刚才的疑问,如果我们从契约角度再次留意《圣经》旧约的记载时,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针对以色列人还是其他民族,上帝在公义和慈爱两方面的体现始终是合一的,即祂的慈爱和公义是相辅相成的。比如拿以色列人来说,固然上帝选召他们为“选民”,是特别选择的一个民族(比如《圣经》通过这个民族启示出来)。但是我们同样清楚发现,上帝对以色列人的要求却比其他民族更为苛刻和严格。在整本《圣经》旧约的叙事里,你会发现以色列人遭受的惩罚一点不比恩惠少,这是因为他们违约多于守约。比如旧约记载的以色列王共39位(包括南北),其中恶王31位,好王只有8位,就是说受到上帝惩罚的君王有31位,占有八成。旧约的结局是以色列人“亡国”,因为以色列南北二国先后被亚述人和巴比伦人征服,如果从公元前586年亡国算起直到1948年重新复国,亡国的时间是2500年左右。由特殊选民到悲惨亡国的历史说明,上帝并没有偏袒以色列人。这一切都显示上帝对契约的重视程度,因为祂的属性就体现出守约者蒙福、违约者受罚的双重性。而反观其他民族,固然也受到了上帝很多的惩罚,但是,与以色列人一比较,就不难发现,其实他们受到的惩罚一点也不比以色列人多。
谈到这里时,或许有朋友会认为上帝是不是太残酷了。其实以上只是我就上帝的公义属性所体现的惩罚性一面所做的一种比较(上帝对以色列人与其他民族处罚的比较)。如果要论述上帝的慈爱,其实是远远超越公义的,就是说上帝对全人类的恩惠要远远超过惩罚,这便如《圣经》所言:“因为上帝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诗篇30:5)。
那么何为上帝的仁慈呢?由《圣经》旧约所显示,上帝创造万物供养全人类,人所需要的空气、阳光、食物、土壤等都缘于上帝的创造和恩待。换句话说,人一分一秒都离不开上帝的恩典,天地万物的这些恩惠都是白白供应人类的。其慈爱的最高峰更是体现为把独生子耶稣基督赐给全人类,即把耶稣基督钉死在十字架上为全人类赎罪,叫一切知晓的人只需要真诚相信这个事实就可以得蒙拯救。上帝之所以差遣耶稣基督借着舍命流血为全人类完成救赎,那是因为如果没有耶稣的救赎,人类因为罪性的缺陷,根本没有能力恪守上帝的契约。因而,耶稣的舍命救赎,一方面体现了上帝的慈爱,同时也守住了上帝公义的属性。因为,上帝把人类无力恪守盟约而遭受的公义惩罚转移到耶稣身上,就是说借由耶稣的舍命救赎一方面承担了因人类违约所遭受的上帝的公义惩罚,同时也因为上帝的慈爱而白白得享了耶稣基督所赐予的救赎恩典。这样,上帝的公义和慈爱就在耶稣基督身上得到了最整全的展现。
萧三匝:人信基督教是上帝拣选的结果还是人自己摸索努力的结果?
王文锋:对于这个话题,在基督教神学谱系里大体存在两种观点,即“神恩独作说”和“神人合作说”。前者意指人信仰基督完全是上帝的拣选结果,后者则认为是上帝拣选和人努力合作的结果。
这两种观点在基督教近两千年的神学思想史上一直争论不休。早期典型的有奥古斯丁主张“神恩独作说”,伯拉纠(包括半伯拉纠主义)主张“神人合作说”。宗教改革后,典型的有加尔文派主张“神恩独作说”,阿米念派主张“神人合作说”。之后在清教徒运动时期,又有爱德华兹主张“神恩独作说”,约翰·卫斯理主张“神人合作说”,等等。类似的现象在不同时期时有凸现。
但大体而言,双方的争论焦点可以体现在加尔文派(神恩独作)和阿米念派(神人合作)的神学思想里。在加尔文看来,因着始祖亚当的犯罪,全人类不仅都有了原罪,而且完全丧失了自救能力。基于此,人的得救就完全在乎上帝的拣选和预定,跟人的努力和回应无关,因为罪性已导致人类完全丧失寻求上帝的能力。基于此,该派认为上帝的救赎只临到某些人,这是上帝主动和独特的恩惠和怜悯,人是无法抗拒的,而且一旦被上帝拣选就永远不会失落救恩。加尔文派的经文依据很多,比如以弗所书1章4-5所言:“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还有比如罗马书9章16节所言:“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上帝。”
而在阿米念派看来,尽管他们也没有否定亚当的犯罪的确导致全人类的本性败坏,但却认为上帝并没有将亚当的罪归于全人类,其意表明尽管在人相信基督过程中上帝的拣选仍然起主导作用,但却认为人类的自由意志功能仍然起辅助作用,即认为人可以主动回应上帝和福音。阿米念派的这个观点基于独创的先前恩典(Prevenient Grace)理念,即认为人在相信基督之前,上帝已在所有人身上施行一种预备的恩典,让一切还未相信基督的人都会感受到需要恩典的意愿。该派认为,这个先前恩典是上帝无条件临给所有人的,是圣灵为所有还未信基督之人中所施行的预备恩典。因此,人的道德生活从一开始就有着自由主体的责任和能力。也基于此,阿米念派便认为在人相信基督的过程是上帝拣选与人努力回应的合作,即在上帝恩典临到的时候,人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拒绝。
(萧三匝)
萧三匝:为什么基督教自唐代就进入了中国后一直没有与中国本土文化产生很好的互动关系,其中往往是张力大过合力,而不像佛教一样逐渐实现中国化。
王文锋: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觉得有必要比较一下佛教与基督教进入中国的情形。就佛教的入华而言,其之所以会更容易被中国本土接纳,并逐渐中国化,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自春秋战国以来,中国本土文化的宗教性在减弱,因此其为佛教的入华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夏商时期,我们民族的核心精神是“天道的系统”,如《尚书·盘庚》所言“先王有服,恪谨天命”。但经由西周直至先秦,中国精神史经历了由尊天向尊德的思想转向,即“天道系统”转向“礼乐秩序”,“天命恒常”转化为“天命靡常”,此后的历史走势使得中国人的宗教意识逐渐淡化。事实上,这造成了中国人宗教意识的空虚状态,无疑其为佛教的扎根创造了机会。而就佛教而言,因为其过于出世,这也恰恰与过于入世的儒家形成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因此佛教与儒家的结合恰恰解决了社会及人性中出世与入世的需求和矛盾。这就等于说出世的佛教“嫁给”了入世的儒家,或者说入世的儒家“迎娶”了出世的佛教。更形象地说即是孔子“迎娶”了释迦牟尼。
可是,基督教不同于佛教,它既有强烈的入世精神,也有浓厚的出世意识。另外,在历经数千年的积淀后,基督教已具有整全性的理论体系(包括宗教、文化、伦理、制度、技术)。因此其入华无疑将给本土文化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就是说儒家有的(伦理性),基督教同样有,儒家没有的(宗教性),基督教也有。很显然,这就为二者的相遇制造了冲突点。本来儒家是希望像吸纳佛教一样去吸纳基督教,但无奈自身体量太小,或者说基督教体量太大,无法解决相处的问题。或者更形象地讲(未必恰当),孔子是希望“迎娶”耶稣,但无奈自身体量有限,因此可能面临的局面是耶稣反过来希望孔子“过继”给祂。
我觉得这是当下基督教与中国文化之关系的一个形象比喻。就这个比喻而言,还有一个纠结的问题是,佛教自“嫁入”儒家后,其娘家(印度)就已逐渐与其脱离关系,这也使得儒家圈子对于佛教系统不再抱有警惕的意识,就算儒佛之间真有什么争吵也只是夫妻之间的张力,不会牵涉到娘家。但基督教则不同,其不仅本身身强体壮,而且娘家(欧美)更是家道富裕,一旦吵起来不仅担心自己输了,也担心对方娘家来闹事,这就不得不引起夫家的警惕。
因此,就当下中国处境而言,基督教与中国的关系会比较尴尬。路有四条:基督教中国化(孔子加耶稣)、中国与基督教(孔子与耶稣)、中国基督教化(耶稣加孔子)、中国与基督教自由竞争(孔子或耶稣)。我相对倾向于孔子与耶稣,即让双方实现“双规共存”,或者让双方自然而然相处,究竟双方的群体或个体最终谁会加入谁,那就让各自的信仰理念和精神意识在公平的制度下自然体现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当然,对于孔子加耶稣的方案,我也保留空间,或许这会体现在儒家之伦理意识与基督教之宗教意识的结合上,如果这种宗教+伦理的结构也能形成积极的互动乃至相融关系,那也是非常不错的局面。
萧三匝:晚清以来,基督教、基督徒与列强对华侵略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基督教会、基督徒是否参与了侵略策划?
王文锋:晚清的西方人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军人、商人、传教士,其大体目的是不同的:军人主要是服务于西方政府以开展对华的外交关系;商人主要是经商谋利,以开拓自己的商业项目;传教士主要是布道救济,以达致福音的广传。就西方传教士而言,他们绝大部分群体仅是为了布道救济。但鉴于当时中国并未对外开放,因此部分传教士便希望借由西方政治途径而得以行传教之便,为此其中部分传教士便会协助其本国在华的政治团体,如参与翻译或提供建议。而且鉴于当时晚清闭关锁国的现实,部分传教士还认为应该采取强硬措施迫使晚清开放门户。出现这种状况的确会迎来褒贬不一的历史反思。不过,就传教士的心态而言,无论其持有什么样的对华态度,其初衷都是为了达到布道目的,同时也真诚希望中国更加文明和富强,因此西方传教士与西方军人、商人在做事的终极目标上是有根本区别的。
就晚清中国与西方“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我还想说几句。纵观近代以来基督教与中国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之前,首先必须要了解一个大的历史背景,那便是究竟中西之间的世界观是如何的,也就是说当时整个世界处在什么样的一个环境里。
为什么首先要了解这个背景呢?因为近代基督教来华时正值中西世界一个非常特殊的时期。当时中西的世界观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乃至可以说导致近代中国与西方频频发生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就在于双方在世界观上所存在的本质差异。简单地说,当时以英美为代表的列强国家正持有“世界贸易一体化”的“全球观”意识,而清政府则仍然持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夷夏观”理念。表面上看,这只是两种观念的差异,但实质上这种差异所引发的张力却是极其巨大的,它给双方的思维和行为所带来的影响是难以想象的。就清政府而言,他们所固守的是数千年来所形成的华夏中心、四方为夷的世界观。为此他们认为西方国家来华经商只不过是一些蛮夷人来“天朝上国”朝贡而已,根本没想到用“谈判”、“条约”来约束双方的交流行为。
其实在鸦片战争之前,英国曾于1792年、1816年数度派特使来华交流,希望能增加了解以开启双方通商渠道,但都因为双方在观念和礼仪上的冲突而不欢而散。这些观念和礼仪包括清政府必须要英国方接受“藩属国”身份和朝贡规则,而英国方则坚持要以“条约”方式确定双方的“平等关系”。具体到礼仪方面,清政府要求英国特使必须要在皇帝面前行三跪九叩礼,而英国方则坚持恪守本国觐见女王的礼仪规则。
在这里我们举一个典型的案例。1816年英国政府曾派特使阿美士德(William Pitt Amherst)使团来华访问,希望能开启双方通商渠道。其时英国刚刚打败拿破仑的军队,其国力已跃居为西方第一大帝国。可是,清朝政府在接待阿美士德一行时却仍然完全把对方看为“藩属国”,视特使为蛮夷之人。在使团觐见之前,朝廷三番五次要使团演练向嘉庆皇帝行三跪九叩之礼,但阿美士德等人表示只愿意按朝见英国女王的方式行礼——单膝下跪低头三次。结果双方无法取得一致,最终导致不欢而散。日后使团成员曾在日记里清楚记录了当时双方的观念冲突,日记显示当时负责接待使团的清朝官员这样提示英国使团:“在礼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含糊,所有国家的人都要行礼。上天只有一个,地上的君王也只有一个,他是天下的共主,任何人不能免除向他行礼的义务和责任。”(《1816年英使觐见嘉庆帝纪事》)而日记显示,阿美士德等人则曾向中方提出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方案是,一位同特使级别相当的官员提前或同时向英王的画像行同样的礼节。另一个方案是,中国皇帝颁发谕旨,如果中国官员日后访问英国时,在英国国王面前行相同礼节。”
由以上文献显示,19世纪时期的英国和中国其实对于世界的看法是截然不同的,即英国所持的是“平等外交”,而中国所持的则仍然是“朝贡外交”。这二者的思维和理念之差异可以说是导致近代中国与列强日后发生一系列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展开来说,前者在外交上所倡导的是全球化的“平起平坐”,在经商上所倡导的是开放式的“自由贸易”,后者则体现为外交上“天朝上国”式的“夷夏观”,在经商上所倡导的是封闭式的“朝贡贸易”。如果我们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历史,19世纪的世界的确是“不平等”的世界,其中19世纪上半叶中国对待西方是“不平等”的,而19世纪下半叶则是西方对中国“不平等”。明确地说,如果说鸦片战争后的中国领受的是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话,那么在鸦片战争之前,西方从中国所感受的便是一系列“不平等”的态度。怪不得著名历史学家蒋廷黻说过这样一句话:“中西关系是特别的。在鸦片战争以前,我们不肯给外国平等待遇;在以后,他们不肯给我们平等待遇。”
如果我们能弄清这个历史大背景,那么再来看近代中国史时或许就有了更客观和公允的视角。的确在“鸦片战争”之后,中国接受了不少的“不平等条约”,但是在这之前的近半个世纪里,清政府在对待西方国家所体现之“落后”的国际视野则是无法忽视的一个关键因素。进一步来说就是,中国当时在政治体制和国际规则的意识上已大大落后于西方,因此就不难想象日后当中西在外交、经商、宗教文化方面进行接触时所引发的巨大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