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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哥林多前书13:4-8》
《诗篇103:8-14》:“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祂不长久责备,也不永远怀怒。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天离地何等的高,他的慈爱向敬畏祂的人也是何等的大;东离西有多远,他叫我们的过犯离我们也有多远。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祂的人。因为祂知道我们的本体,思念我们不过是尘土。”
讲题:爱,不轻易发怒(1)
神是完全的爱。祂是会向罪人发怒的神,但又不轻易发怒。整本圣经有十三处提到“不轻易发怒”。旧约有九处,都是在明确提到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大有慈爱”。在旧约中,神既然也这样自我启示,为何我们觉得神实际上严厉、可怕,而且在轻易发怒呢?旧约给予我们这样的印象:上帝在赐给以色列人应许的同时,对他们也相当严厉,轻易刑罚他们的罪恶。以色列人因为自己的罪,在神手中吃尽了苦头。上帝显在以色列中的作为,让人觉得神就是“轻易发怒”的神。民众发了一点怨言,就向他们发怒,用火来烧死他们,用瘟疫来刑罚他们。一个人在安息日捡柴,就被神命令要处死他。一个人乌撒在牛车上出于“好心”要扶一下约柜,就被当场击杀。旧约当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圣经多处记载了神向背约的以色列人发怒。神要藉此来震慑当时和后世代的人,要我们晓得:祂是轻慢不得的,违背神(犯罪)有严重而可怕的结果。《申命记5:23-29》记载当神降临西奈山,祂的荣耀使山有火焰。百姓因为那火而惧怕,害怕被火烧灭,以至于不敢亲近耶和华,只能请摩西上前去。神鉴察他们内心的惧怕,就悦纳他们的敬畏:“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神,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
神所发作的一切怒气,都是祂圣洁公义的本性使然。同时祂也藉此警告我们:人犯罪有严重后果。我们所犯的罪,最终结果是在损伤自己。我们被神“击杀”是因自己的罪。是罪在戕害我们。不是神乐意刑罚罪人,而是祂圣洁公义的本性决定了祂必要刑罚罪,即使祂心里不愿意,也不得不这样做。祂的怒气背后还有,祂为罪人被罪所戕害而有的痛惜。
无可否认的是,上帝向罪人发怒、刑罚罪人,这些事实使上帝对罪人的爱在某种程度上被遮蔽了。撒旦也借着这个事实,抹黑上帝的属性。撒旦借着人类的自我中心的思维模式,扭曲我们内心的感觉,使我们将人类因罪而受罚这个事实,归咎于上帝的“残暴”,而不归咎于自己的罪。我们犯了罪(事实是我们选择与上帝为敌),被扭曲和抹黑为“你们是无辜的,事实是上帝选择以你们为敌,想要毁灭你们”。撒旦将“上帝向发怒”这个事实,与“上帝不爱罪人”联系起来。魔鬼的谎言是:上帝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宇宙暴君,对罪人怀有敌意和恶意,所以轻易向罪人发怒,刑罚你们,是因为神恨你们,对你们欲除之而后快,以灭绝你们为祂的满足,所以,他一直在抓你们的把柄,借着机会来毁灭你们。
击破撒旦谎言的真理却是透过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显明出来的。上帝透过十字架,来对抗撒旦向罪人心中所撒下的谎言,向我们宣告:基督在我们还做罪人的时候,就替我们死了。圣子在十字架上的受难、担当我们的罪,上帝透过这个事实启示我们——虽然上帝向罪人发怒,但上帝对罪人仍有深厚的爱。祂的怒气和刑罚,都不是因为祂不爱,而是因为祂是神,不能违背自己圣洁、公义、良善的本性,祂不能违背自己。祂期望罪人因为敬畏祂、顺服祂、爱祂而蒙福。当人的实际选择违背祂,亏缺祂的荣耀,也伤害到自己的生命,祂为此而忧伤愤怒。祂的愤怒是祂圣洁、公义、仁爱的结果。
当上帝的怒气发作,祂爱就容易被遮蔽,也不容易被罪人体会并领受,罪人对上帝的心肠的认识就容易产生偏差。如果不是基督并祂钉十字架,我们不会很透彻地理解上帝的心肠——祂爱世人,渴望罪人得生命,渴望与人相交,也渴望人渴望与祂同住,祂渴望饶恕我们。
不管圣经上记录了多少上帝怒气的发作,相对于全人类犯罪的真实情况、犯罪程度,其实神远远没有按照我们的过犯来待我们,也没有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
旧约中上帝所发作的怒气(包括用大洪水灭掉几乎所有世人,用天火来审判索多玛、蛾摩拉两个城市,包括命令以色列人灭绝迦南人),其实都表现在祂对罪人肉体的刑罚之上。肉身死于上帝怒气之下的,确实有一些无辜的人,比如那些婴儿。但上帝在旧约时代所发的怒气,依然是管教性质(手段性质)的怒气,不是终极审判意义上的怒气。我们不能因为有的人肉体死于上帝的怒气,就断定他们在终极审判当中一定会下地狱。我们可以将上帝旧约时代向罪人所的怒气,理解为那是祂在警告当时代和后时代的人:违背神(犯罪)会带来很严重后果。神命定我们肉体必要死亡,这是祂警告我们罪会带给我们(永死)的预表。上帝起初就对亚当夏娃说了,吃了那树上的果子必要死,上帝出于怜悯,没有立刻刑罚他们永远的灭亡,而想要拯救他们脱离死亡,但祂仍在各个世代用罪人肉体死亡的悲剧来警告犯罪的人:死是可怕的,虽然肉体的死是悲惨的,但灵魂的死则是更可怕而悲惨的。祂的恩慈就在于祂用一切罪人肉体死亡的惨状来警告每一个活着的人——死亡是可怕的,是值得我们不计一切代价去逃避的。人肉体死亡所必要经历的恐怖、悲哀、痛苦、惨状,都被用来提醒一切肉体还活着的人:死(无论肉体的死,还是灵魂的死),是罪的后果。旧约向世人展现的,更多的只是罪人因为罪而受罚,肉体死亡的惨状,但在新约尤其是启示录中,神却将罪的终极后果启示出来——灵魂的死亡(第二次的死:地狱是最终归宿)。地狱不是上帝想让人去的,而是罪把人带到那里去的。神不想让我们去地狱,所以,祂来除掉我们的罪。但是如果我们不接受祂的恩典,不接受耶稣的宝血来洗我们身上的罪,那么,我们最终的结果,就是被自己的罪带进地狱。
相较于人最终的结局,神在末日审判之前对罪人所发的怒气,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怒气,而是针对犹太人(也针对整个人类)所发出来的警告意义上的、管教意义上的怒气——这种肉体受损、肉体死亡所呈现出来的生命惨状还不是人真正的惨状。有人根据上帝让人肉体受苦以及死亡就认为祂残暴,那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或无视一个可怕的真相——如果我们的罪不被除掉,那么,罪将带我们去的地方,就是地狱,这个结局才是真正可怕的。肉体死亡的痛苦相对于灵魂毁灭的痛苦,那根本就算不上什么痛苦。相比于地狱的永火,人肉体的苦难包括肉体死亡的惨状,根本就算不上什么刑罚。相比于地狱的永火,今生所经历的任何苦难艰难,都是上帝出于祂的仁慈。相比较于地狱的用火(神在审判之日所发的烈怒),神在以前世代所发的一切怒气都算不上真正的怒气,也就是说,只要末日审判还没有来临,神的怒气就根本还没有真正开始发作。
【彼后3:8-13】亲爱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们不可忘记,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但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销化,你们为人该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们照他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
旧约是新约的预表,所以旧约中上帝向罪人所发怒气,都是祂对自己要在末日审判中向罪人发怒的一个预表。如果旧约中上帝发怒的场景都如此可怕,那么,在最终的审判之日,上帝所发的怒气该是何等可怕呢?
旧约中上帝所应许的福气往往体现在选民今生处境的一个保守和祝福上,对他们提出的警告和刑罚,也往往针对他们今生处境的好坏。但神是借着祂对以色列民族的历史参与过程,来显明人承受祸福的原因与他们对待神的态度有直接和根本的联系。神也借着以色列人今生处境以及背后的原因来预表——人类承受永恒的祸福命运的决定因素,乃在于他们对待神的态度:信靠祂、顺服祂就蒙福,悖逆祂、违背祂就受祸。
如果不将上帝在旧约中在以色列人身上的赐福与降祸看作是神对人类永恒的祸福命运的一个预表,那么,我们就容易将神对以色列人在今生处境上的一个应许,当做是上帝对全人类今生处境的普遍应许,由此,我们就可能得出结论:凡是虔诚信主的人,今生凡事都顺利,会饱足地享受肉体方面的福气。若有这样的结论,我们就容易误以为神对义人赐福的应许是在今生就要实现的,对恶人的刑罚也应该在今生就实现。我们也可能把自己的“宗教虔诚”当作是自己获取今生好处的途径和手段,这样的话,我们就会以为,主对忠心跟随祂的人,会以肉体的健康长寿,物质财富的丰富等等来回报他。但是,旧约只是上帝启示的一部分,并不全备,我们必须结合到新约来理解旧约的预表意义。
新约将全备真理完全地启示了出来。新约明确地指着人永恒的归宿来表达人类生命的真正祸福。上帝借此安慰我们,也警告我们:人最根本的祸福命运并不是体现在他今生的处境上,神的绝对公义也不是在一个人今生的处境上彰显出来。一个人真正的祸福乃在于他死后灵魂的去处。神的绝对公义将会体现在祂对人最终归宿的绝对公正之判决上。从这个意义来说,神在新约当中所发出来的话语比在旧约中所发出来的话语要严厉得多。
可以说,上帝用自己对待以色列民族相对严厉,以他们因罪而受罚的苦难历史命运,来向全人类做一个宣告:祂要我们看到祂话语的绝对真实性,也向我们提出严重的警告:唯有敬畏神,顺服神、爱神是人的生命之道,才是人真正的福气;而藐视神、悖逆神、抵挡神是人的自毁之道。
上帝一方面拣选以色列人,使他们因为特别受拣选的地位而有蒙受更多今生福气(肉体福气)的应许,另一方面,也使得他们在违背上帝命令的情况下,承受更多肉体苦难的警告和咒诅。我们很可能认为,上帝在这个民族当中的作为,看起来是轻易发怒的,对他们谈不上表现出来了一种恒久忍耐之爱。但是,我们不要忘了,上帝在犹太人显得相对严厉的同时,祂对我们这些“外邦人”的相对宽容,对整个败坏人类的相对宽容就被更明显地显明了出来。
总之,神藉着祂在旧约世代所发作的怒气,来向整个人类发出警告:罪就是惹动上帝愤怒的。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罗马书1:18》
请注意,这里讲的显明忿怒,而不是发作忿怒。也就是说,公义、圣洁的神对一切罪人,一切不虔不义的人,是都有忿怒,但出于对罪人的怜悯和爱,便对他们充满了忍耐,没有按照他们所应得的那样向他们发作这怒气。神藉用上古世代挪亚世代的人的审判,也接着祂对索多玛、蛾摩拉小范围之内的审判,神也通过祂在以色列民族当中发出预言又应验预言的作为来告诉我们,祂是信实的,祂说出来的话是一定会应验的。我们的罪惹动祂的怒气,将为我们带来死亡的结果,这个预言也是绝对真实的。所以,罪对我们生命的残害也是绝对真实的,我们不能把神对我们出于爱的忍耐(还没有完全发作的怒气),误以为是祂对罪人没有怒气。不要因为祂的怒气没有发作,我们就轻忽祂对罪的怒气,以至于我们轻忽了罪的严重后果。上帝利用祂针对以色列,以及针对那些与以色列相关的帝国的“言出必行”的历史作为,来宣告祂虽然暂时没有刑罚天下列国,向他们倾倒愤怒,但列国的罪却一直在积蓄祂的愤怒,这怒气终有一天是要完全发作的。
神的怒气背后,仍有祂对世人的爱。因着这爱,祂为罪人预备了一个庇护所,那就是祂独生儿子耶稣基督的救赎——祂将自己对罪人的怒气倾倒在自己无罪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身上。既然祂已经将怒气发作在祂儿子耶稣身上,祂就不会在末日审判时将公义的愤怒倾倒在罪人自己身上。神出于爱,将祂对罪人的愤怒转移了。
为了让我们这些原本要承受祂最终愤怒以至于毁灭的罪人,能够免除祂最终的愤怒(免除死亡),祂就让无罪的儿子死在十字架上,替我们赎罪。因着祂儿子的代死,祂不再对罪人轻易发怒,因为祂已对自己的独生儿子发了烈怒,让祂死在十字架上,并且让祂承受如堕地狱一样的深重痛苦。
耶稣基督并祂钉十字架,包含两个方面的重要信息:一是人的罪惹动了上帝的怒气,这是绝对真实性,罪的后果也是极为可怕的;二是上帝怜悯罪人,出于爱,为罪人预备了救恩。凡是认耶稣为救主的人,神公义的愤怒,在末日审判时对罪人所发的刑罚的烈怒就不会发作在这个人身上,因为耶稣已经替他担当了天父对罪的愤怒。凡是不认耶稣基督为救主的人,不愿意在耶稣基督这个岩穴下躲避神愤怒的人,最终要自己承受神最终的愤怒,这个愤怒比起旧约时代神向罪人所发的烈怒,就只能证明,上帝从前根本就没有向罪人发过什么烈怒。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祂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3:25》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上帝的圣言是全备的,祂给绝望的人带来希望,就是祂要拯救那些忧伤痛悔、愿意信从祂独生儿子的人。同时,祂也给那些拒绝上帝恩典,满足于罪中之乐,甘愿被魔鬼所辖制和掌控的人一个警告: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们不信祂独生儿子的名。
著名牧师罗伦黑尔的讲道很有感染力,每到一处听众非常之多。因教堂容纳不下,只好到野外布道。一次他站在山坡上讲道,高声向听众说:“我现在要拍卖一个人的灵魂,谁出价钱最高,便卖给谁!”他接着说道:“我听见魔鬼出了一个价钱,说‘我要用(今生的)财富和荣耀买那灵魂,我给他钱财,叫他一辈子吃用不完,给他世上最高地位,但他死了以后,他的灵魂要归我,并要随我下地狱!’”罗牧师又接着说:“我听见主耶稣出了一个价钱,要买那个灵魂,他说:‘我要用自己的血买他灵魂归我,我甘心背负他的罪孽,替他死在十字架上,他在世上,也许受人羞辱,被人虐待,也许不能生活阔绰,但我必要带他去见我的天父,住在他荣耀的天家!’”
就在罗牧师讲述时,正好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乘着皇家马车,前呼后拥经此处,女王被那出于肺腑的讲道震撼,吩咐停车听道。就在此时,罗牧师也看到女王的车辇,他掉转身直视着女王的脸,神色庄重地问:“尊敬的陛下,你愿将你的灵魂卖给谁呢?”维多利亚立刻回答道:“我愿将我的灵魂卖给为我流血的主耶稣!”
愿我们都像这位明智的女王这样选择把自己的灵魂交给那爱我们,为我们舍命的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