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扔在海里。
马可福音九42
这是一句不容易理解的经文,我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心里便冒出这样的疑问:“耶稣难道怎么可以这样对待那人跌倒的人?”我们想一下,这样大的磨拴系在人身上而抛进海中,当然没有生还的机会。
首先,耶稣所说的事是确实存在的刑法。那耶稣所讲的“小子跌倒”到底是什么事。有人从上下文来解释这个小子,一个是那个被鬼附的小孩,另有人说是那个被约翰禁止赶鬼的人,这两者都有一定的说服力。除了知道小子是谁之外,我们从耶稣的话里知晓小子是属于基督的人。耶稣要严厉地告诉门徒,如果谁要使属于耶稣的人陷入犯罪的陷阱之中,那么所临到这人的刑罚是极重。使人犯罪或陷入罪中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特别是基督徒。
著名小说家欧亨利(O. Henry)写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一个女孩子的母亲去世后,由父亲抚养。父亲经常出外工作,到了晚上才回家。每晚他坐下来,脱去外衣,便抽烟斗和看报纸,把双脚放在火炉的铁架旁。这个孤单女孩子走来想逗父亲和她玩耍;但他推说自己十分疲倦,必须单独歇息;随着便叫女儿到街外玩耍。这个女孩子在街上长大!结果就染上了一切陋习。后来这个女孩子死了。她的灵魂升到天堂时,彼得见她便对耶稣说:“主啊!这个女孩子甚么坏事都晓得做,我们把她抛进地狱,好吗?”耶稣说:“不可以!让她进来,让她进来。”那时耶稣的眼睛也显得十分严厉:“去找那位不愿与女儿玩耍的父亲;他才是要抛进地狱的人。”
这个故事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神便会重重的惩罚那些存心引人犯罪的人,他们在制造机会使人沉沦,有意或无意用败坏的行为做了较弱弟兄的绊脚石。
这对今日跟随耶稣的人是多大的提醒呀!当人沉迷在自己所营造的罪恶世界里,并致使身边人也陷入罪中时,耶稣提醒他们这些福音的使者:如若因此叫人跌倒、犯罪,那么等待你们的审判是极重的。
我们是盐,
要成为洁净与调和这个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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