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笏
自从写了《洪荒之力已流行,你我当慎用》(以下简称前文,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一文后,引起不少反响,意见众多。我本来不想就此事继续发意见,毕竟我的观点已经很明确——要慎用!不过,当我得知有些肢体由于对一些概念或原则把握不清而引起混乱后,我觉得有必要补充说明一下,因为我的目的是造就人。
一、“洪荒”与“洪荒之力”的区别
“洪”是大的意思,“洪荒”是指极大的混沌状态,而“洪荒之力”是指造成这种状态的力量。“洪荒”是描述宇宙刚开始的状态,这词并没有问题,基督徒也可以放心使用。但是,“洪荒之力”是指天地初开之时足以毁灭世界的力量,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和“洪荒”完全不一样,它指向的是造成“洪荒”背后的力量。
所以,我在前文一开始的时候才对这背后的力量进行分析。我的分析方向主要和“基督教”有关,因为我的焦点是基督教是否可以引用,该如何引用的问题。这并不表示我赞同“再造论”,作为归正神学阵营的一员,我不会接受“再造论”的观点。我在前文已经提到,“再造论”是不被正统教会接纳的,而我引用“再造论”不过是为了探索“洪荒之力”的可能性。
其实,如果只是为了提醒大家慎用“洪荒之力”这词,无需提到“挪亚洪水”和“再造论”,单单因为傅园慧是借用电视剧《花千骨》就可以说明,因为在《花千骨》里,“洪荒之力”是指妖神。之所以提到“挪亚洪水”和“再造论”,是担心会有基督徒将“洪荒之力”和这二者,特别是前者联系起来,抓住“话题”进行所谓的“文化对接”或者“传福音”,事实也证明,的确有人这样做了。我提及这两块内容,目的是想要大家明白,相较于“挪亚洪水”,“再造论”里提到的破坏起初的宇宙的力量和“洪荒之力”更加接近,所以这种“对接”是危险的,要谨慎待之。
二、异教词汇能否借用?
很多人提出,如果按照前文说的,那么基督教就有很多词语不能用了,因为我们现在所用的很多词语来自异教文化,比如,“世界”、“忏悔”等来自佛教,LOGOS来自希腊哲学等等。
这样说的肢体或朋友,应该是误解了我的意思。对于异教词汇有些是可以用,而且也应该用,而有些不能用,这当中的原则要把握住。这原则其实就是“处境化”的问题。
处境化是以圣经的答案回应当地的问题,是在当地人的时间空间里,用他们的语言,他们的表达方式,他们能够懂得的方式来宣讲福音。处境化绝对是提供圣经的真理,并且清晰和有能力地把它展现出来。每个文化都有它的不同之处,比如我们有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文化故事、不同的讲话风格和技巧。
所以,为了福音更好的在当地传扬需要用到当地的文化和语言,但是在引用的时候要把握关键的原则,就是不能减损真理。只要把握住这个原则之后,我们就会运用的得当。比如,“世界”、“宇宙”、“忏悔”之类的词语我们就可以用,但是,我们绝不会用“观音”、“如来”等来指代“耶和华神”!
回到前文的例子,我们可以引用“洪荒”二字,但是因为如今的“洪荒之力”在一般意义上指向的是“妖神”(因为该词主要受电视剧《花千骨》的影响,其实在傅园慧之前很多人看了《花千骨》之后就使用“洪荒之力”一词),所以基督徒最好不用。
也许有人说,我们又不会将其当做“妖神之力”,只是当成表达“尽力”的意思。但这也不是很好。圣经一再提醒基督徒当谨慎,一个具有争议,而且不太合乎基督徒身份的词语,最好不用,免得落入试探当中。表达“尽力”的可用词语很多,为何要让自己置于潜在的“危险”里呢?潜在的危险是不容易发现的,但指向的是属灵的真实。
有研究报告指出,一个人的观点被改变过程大致如下:首先是“顶层设计”,就是极少数的思想家、哲学家、“智囊团”等提出某种观点,然后有一些团队(或者国家)采纳了这种观点,这些团队随即运用自己的资源设计出一套可以潜移默化改变人的计划,这些计划往往是以艺术形式最终呈现在普通民众面前。民众一般对艺术不会太谨慎,以为它是“艺术”,所以就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这样,一个人的观点在悄无声息中被成功改造。李锦伦博士也提过类似的观点,他认为“洗脑”只需要通过艺术作品中的一张图片、一个画面、一句话就够了!
所以,时刻处于属灵争战中的基督徒,怎能不谨慎?!
三、此处能否用“未识之神”的原则
使徒行传第十七章提到保罗在雅典的宣教,在此地,保罗借用“未识之神”来开始他的布道(参徒17:16-34)。对保罗的这种做法,历史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保罗此处的方法不可取,有人支持保罗的做法,我赞同后者的观点,保罗借用“未识之神”来传福音是可行的。
但这个方法需要谨慎使用,一定要先清楚它的使用原则,否则就容易出错。就“洪荒之力”的流行而言,有传道人就以保罗的这个典故作为依据,认为应该大力借用。但事情并没那么简单。
保罗之所以可以引用“未识之神”作为布道的开场,乃是因为这个“神明”的特殊性,因为它没有具体的指向。所以保罗就借用“没有具体指向”的特殊性,来阐明雅典人不认识神的本质,进而指出他们“未识”的“真神”乃是“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神”(徒17:24),就是那位“死而复活”(徒17:31)的基督。
对于有具体指向的神明,保罗以及其他所有使徒都不会运用“未识之神”的方法,查看圣经可知,在面对具体神明时,使徒们的布道进路是批判。保罗在路司得的宣教就是运用批判的方法,当他面对有具体指向的神明宙斯和希耳米时,他说:“我们传福音给你们,是叫你们离弃这些虚妄,归向那创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永生神。”(徒14:15)
其实,这个原则我们一直都在用,比如将GOD翻译成“神”是可以接受的,因为“神”是泛指,所以可以借用,当一个泛指的词语在特定的语境中时,就变成有指向性的词语,当“神”这个词语处于基督教的语境中时,大家就清楚是指独一的真神耶和华。有些谨慎的信徒会使用“真神”、“上主”、“耶和华神”等,这也很好。但是,我们绝不可能将GOD翻译成“伏羲”、“女娲”、“盘古”等有具体指向的词语。
“洪荒之力”因为有具体的指向,即《花千骨》里的妖神,所以并不适用保罗借用“未识之神”传福音的方法。
后记:希望这篇补充说明将我的意思表达的更加清楚,更希望众肢体在一些有争议性的话题上保持谨慎,抓住关键原则使自己不失脚!“洪荒之力”的话题就让它到此结束吧,愿神亲自保守、看顾祂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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