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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阅读要有智慧凭爱心

神学阅读要有智慧凭爱心

导语

 

本文转自乌切·阿尼索(Uche Anizor)《神学阅读要有智慧凭爱心》(Reading Theology with Wisdom and Love),钟晓文译,提摩太国际教育学院,2019年。此文免费电子版发布在恩道电子书平台,获取网址:https://ebook.endao.co/book-201

该文节选自乌切·阿尼索神学阅读入门》(How to Read Theology: Engaging Doctrine Critically and Charitably),侯春彦译,恩道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20年。该书已在恩道电子书上架,购买网址:https://ebook.endao.co/book-126#

阿尼索博士毕业于惠顿大学(Wheaton College),现在美国加州拜欧拉大学(Biola University)塔尔伯特神学院(Talbot School of Theology)担任圣经和神学研究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有神学方法、圣经的神学解释和科林·根顿(Colin Gunton)的神学。

我在神学院读本科和研究生时,最大的一项挑战就是,要对自己所阅读的内容做老练的评判,这事想来就令人战兢。我有时读到一段论神学的文章,却完全不知如何领会,这样的情形不算少。这种文章常常有种陌生感,读完它能有什么益处也不是一目了然的事。因此,有时我免不了很沮丧,一方面不明白老师为什么要布置这种“含糊”难懂的文章,另一方面抱怨作者为什么用笔如此晦涩或者“不合乎圣经”,我也自怨自艾,觉得自己不够聪明,“抓不住要领”。

我这样的情形不是特例。有一次我在自己执教的福音派学院给攻读圣经和神学科的高年级学生讲授解放神学。讲课过程中,学生一再地问道:“那又怎样呢?”他们想弄清楚这些研究黑人神学、女性神学或拉美神学的神学家究竟能对他们有什么帮助,尤其是因为(在学生们看来)这些神学论述似乎看不出一丝一毫合乎圣经、或至少合乎解经学的地方。对学生们的这些想法,我们怎么处理呢?

从一方面来说,学生们是对的,有些作者的确更善于引导人进入圣经去认识神。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假如我们认为一篇文章的价值不是一目了然,或者它的论述并不明显符合圣经,就认定它毫无用处,那就不对了。既然有这些挑战,那么我们怎样才能从神学阅读中受益呢?

我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有若干因素在阻碍我们恰当地领会和评估神学,这是我自己、我的学生,还有其他人都面对的。有些障碍跟我们的技巧有关,但还有一些是出于我们的偏好。我的意思是,的确有些技巧需要我们去了解并操练,这些技巧老练娴熟之后,我们读神学时就能很快心领神会。然而,也有些因素是态度问题,它们可能会帮助我们更好地阅读神学,但也可能造成困扰。我们此处要讨论的就是用智慧和爱心去阅读神学,或者说是要兼具鉴别的眼光和仁爱的心肠。在这篇简短的文章里,我想就各种偏好对此类神学阅读造成的障碍作一番反思,并提出一条前进之路。

有人问耶稣最大的诫命是什么,耶稣的回答众所周知——爱的双重诫命:尽心爱神,爱人如己。假如把耶稣这个爱的诫命用到神学阅读上,会是什么样子呢?有些当代哲学家已经尝试为哲学阅读制定一种“善意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其中的基本内容举例来说就是,鼓励我们理解某种观点时按照它最有力的形式,界定它的一致性,并且尽量协调表面的矛盾之处(见George Hunsinger, Reading Barth with Charity: A Hermeneutical Proposal [Baker Academic, 2015], xii-xiv)。

这些原则固然有用,但恐怕还不够激进。耶稣呼召我们爱邻舍,是回应神对我们的爱,这爱彰显于基督的舍己当中。这爱意味着为他人舍己,有意寻求他人的益处却不求自己得到回报。但我们往往反其道而行之。接下来,我想谈一谈与爱相反的两条道路,我们经常踏上这两条路,以至于我们的神学阅读也受到阻碍。两个与爱相抗的敌人就是骄傲和猜疑。

骄傲

爱是不自夸、不张狂(林前13:4)。据奥古斯丁所言,骄傲是“向往一种不正常的提升”,是“对神的反常模仿”。他观察到“骄傲不喜欢同别人相互平等地服在神权柄底下,反而渴望将自己的权柄强加于人,取代神,自己作王”(City of God against the Pagan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 XIV, 13; XIX, 12)。骄傲以超越别人,甚至以僭越神,为喜乐之事。它最向往的就是比别人大。它与谦卑正好相反。

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对谦卑的描述很有帮助,它说那是一种与神、与其他生灵对照时自觉“相形见绌”的感觉(“Charity and Its Fruits,” in The Works of Jonathan Edwards, vol. 8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9], 233-34)。他写道:“凡在神面前对自己有正确认识的人,眼睛就会睁开,在各方面都将自己看得合乎中道。”可见,谦卑始于我们在神面前自认卑微。不过爱德华滋进一步指出,我们在神面前谦卑时,就能变得目光锐利,那层使堕落之人无法看清事物本相的帕子就此除去。相反的,骄傲使人盲目——看不清自己,也不清他人,归根到底,看不见真相。

骄傲所特有的蔑视平等的习性会败坏我们的神学阅读。骄傲跟我们说,我们谁也不需要,没有什么事我们不知道的。骄傲让我们不太可能倾听别人的声音,至少不会用心听,因为别人都不如我们——去向不如我们的人学习怎么可能有收获呢?

说到解经方面的骄傲,范胡泽(Kevin Vanhoozer)写道:“骄傲总是忽视别人的声音,只听自己的。”(Is There a Meaning in This Text: The Bible, the Reader, and the Morality of Literary Knowledge [Zondervan, 1998], 463)。这样的态度有时会使人带着预先设定的结论去解经。我们容易把神学家分门别类,这样一来,无论我们阅读多少,我们的想法都不会改变。

这一宗罪在神学领域的各个方面都有体现:自由派不会从保守派那里学到什么,反之亦然,因为彼此都不平等相待。就像范胡泽指出的,骄傲是“不偏袒人的”。然而,若用这样的方式来阅读神学,我们就会变得越来越虚无和自欺,只看那些我们想看的。相反的,骄傲的最大敌手——谦卑——却会促使我们合宜地评估自己:我们在神、在人面前是卑微的,这样一来,我们就能够看到自己的有限和软弱,从而敞开接受别人的意见。

范胡泽写道:“谦卑的美德不断提醒解经者,我们是会犯错的。”(464)中世纪神学家亚伯拉德(Peter Abelard)谈到我们应如何谦卑受教于过往的神学家,他提供了以下这条有用的建议:“我们不要妄下结论,批评他们都是骗子,指责他们错误百出……我们还是要相信,与其说是他们写错了,不如说是我们缺乏悟性。”(Yes and No: The Complete Translation of Peter Abelard’s Sic Et Non [MedievalMS, 2008], 11)

谦卑的人晓得一个道理:我们没有垄断神学真理;谦卑的人承认一个事实:我们的想法需要其他各种声音的不断纠正和印证。归根到底,假如我们认定自己从别人那里什么都学不到,那么我们怎可能从他那里得到收获呢?骄傲把学习逼近死胡同,而谦卑能引人在神学上日臻成熟。

猜疑

爱是恩慈,凡事相信(林前13:4,7),不加害于人(罗13:10),并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4:8)。爱总是以善意对待别人。这跟猜疑正好相反。爱德华滋认为,一个喜欢猜疑的人总是在宗教状况、品格特质、所作所为这三点上以恶意揣测别人。

论到第一点,他说有些人喜欢把别人看得很不堪。他们会仅仅凭借些微证据,就把别人当作伪君子或假信徒。就本文所论的主题而言,最要紧的是爱德华滋接下去补充的这一点,他说有些人“就因为别人在无关宏旨的事上与自己意见不一,就指责别人必定属乎血气”(“Charity and Its Fruits,” 284)。满心猜疑的人最容易这样指责别人,对他们来说,“意见不一”就意味着“值得怀疑”。猜疑毫无恩慈,凡事总不相信。

其次,心怀猜疑就看不到别人的好品质。猜疑是偏见的一种形式,它使人没有办法把别人看得合乎中道。它往往放大别人的缺点,缩小别人的优点。

第三,喜欢猜疑的人往往将别人的行动归因于不良动机。即便我们通常对某些行为背后的主要动机无从了解,但有些人还是会很快认定,那些常人看来完全良善的行为背后藏着不良的动机。这样的偏见违背了基督徒的仁爱之心。

猜疑会在一下几方面扭曲我们的神学阅读。

首先,如果在某个重要的神学领域内,我发现某位作者跟我观点不一,我往往会质疑作者的基督信仰是否纯正。我们本可以在一个关键前设或论点上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同时在对方的主张里找到优点、诚实或真理,但我们有时似乎就是不愿意这样做。

第二,猜疑往往表现为证据不够充分就妄下定论,因为我们生怕作者有意破坏或损害我们的信仰。于是我们立即远远避开,几乎是一种条件反射,并且给那位神学家贴上标签,最终我们的神学阅读被恐惧所占据。我们生怕被欺骗,于是先发制人,对抗潜在的骗子。可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就失去了其他神学家本可以馈赠给我们的礼物。因为猜疑导致退化,而爱和信任可以带来进步。前者关上领悟之门,后者则开启这扇门。

就如C. S.路易斯笔下所言:“只有把一本书当作好书来读,你才能发现它的坏处。我们必须倒空自己的想法,完全敞开来。”(An Experiment in Critic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 116)他后来又补充道:“严阵以待、疑虑重重的态度也许可以使你免受坏作者的欺骗,可是也许会使你瞎眼耳聋,以至于不能领会好作者那种谨慎小心、欲言又止的好处——尤其是这种风格假如不合时宜的话。”(128)

最后,我们面对一种新的神学或一位新的神学家时,可能会生出一种神学恐外症。新神学家犹如外国人,因此我们对他们疑虑重重。我们也许觉得这些外国人连同他们的想法会搅乱我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和信念。于是,我们拒人于千里之外,失去了理解他们的可能性,因为我们不想进入他们的世界,也不愿意他们进入我们的世界。然而,保持距离就不可能彼此了解。

爱之道,知识之道

显然,我前文一直强调阅读要有仁爱之心,但我并非要各位读者把阅读时的仁爱心肠与鉴别眼光完全割裂开来。比如,我们晓得骄傲和猜疑会蒙住我们的眼睛,以至于我们看不到其他人作品当中的美善与真理。这两样都有碍于我们的领悟力。道德无论好坏都会影响认知。这说明爱心有益于知识。

这是一个很深刻的基督教观念,其实是换种方式表述了“以信求知”(faith seeking understanding)的原则。这段有名的祷告出自安瑟伦(Anselm)之口:“然而我渴望认识您的真理,哪怕些微也好,我的心实在相信并爱慕这真理。因我不求理解了才相信,但我相信了才能理解。”(Proslogion, The Major Work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87)

信与爱带来知识。这一原则适用于我们对他人,包括其作品的理解。阅读凭爱心,意思是尊重作者,并尊重他的作品。阿兰·雅各布斯(Alan Jacobs)评论说:“没有爱的人也许可以‘抽象地’同意某个观点,但对那一观点所蕴含的真理仍然无法‘真正认可’。”(A Theology of Reading: The Hermeneutics of Love [Westiview, 2001], 50)若不凭爱心,那么我们也许在抽象层面上对真理有一点点了解,但却不是在经验层面上或作为知情人的那种了解。

深刻的知识只对有爱心的人开放。因此,爱心并非幼稚无知,不会有损于持守爱心的人,相反的,它倒是会扩展这人的能力,让他可以超越自身的视野。就如路易斯所说的,要扩展我们自己,我们就要倒空自己。(Experiment in Criticism, 138)要在知识上长进,我们必须松手放开自己的知识。这样一来,我们从某种层面上说就是在效法我们的救主“倒空自己”(kenosis, 见腓2:1-15)。

有爱心就够了?

再说一遍,我就爱心问题所作的这番讨论,并不是说我们不必培养技能,好对各派神学进行深思熟虑的鉴别和评估。我们的能力需要不断增长,这样才能看明神学家们是如何把圣经、传统、理智与经验(所谓的“卫斯理四边形”)融会贯通的。比如,我们必须敏锐地看到神学家是如何使用圣经的,他们对圣经权威性的看法如何,然后我们才能作正确的鉴别,判断某位神学家或某种神学是否“符合圣经”。

我们有诸多需要培养的技能,这只是其中之一,可是当这项技能渐渐加强时,我们神学阅读的能力也会逐渐加强。不过,我们的心思意念若调整到正确的方向,就会使用这些技能和诠释工具来增进我们的领悟力,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武器去毁坏各种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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