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 3 月,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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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有罪论”与约伯的朋友们

大概一个月前,网上流传一位中国女留学生在美国被害的新闻。这不禁让人想起几年前备受关注的章莹颖案。我记得当时舆论一片同情和哀悼,也有不少人表达对凶手的义愤和谴责。

我想这一次也该如此吧。但随着死者更多的信息被披露,特别是她生前的 Instagram 账号被扒,舆论风向骤然转变。许多“吃瓜群众”在了解死者的私生活、看到她与白人男友一起拍的露骨照片之后,竟然纷纷为她的被害叫好。如此,这件本该让人无比惋惜和伤痛的事件,却激起了互联网看客们一场残酷的狂欢。

我想,舆论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转向,大概是因为死者并不是像章莹颖那样的“完美受害者”。结果,在一种阴暗心理的驱使下,对死者的恶毒讥讽和幸灾乐祸反倒成为正当的了。很多人认为,这个女孩是咎由自取,根本不值得同情。

但是,为什么只有“完美受害者”才值得同情?为什么只有毫无道德瑕疵的受害者才配称为无辜?在这个事件中,不管死者的私生活多么放纵,她都不应该被残忍杀害,她也更不应该在死后受到网民“坟头蹦迪”式的嘲讽。

这场闹剧恰恰是”受害者有罪论“(Victim Blaming)的一个典型案例。“受害者有罪论”是一种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的心态,常见于人们对于职场性侵、家庭暴力、校园霸凌等事件的评判中。前几天,我看到一位女性博主勇敢发声,犀利地指出“受害者有罪论”其实是一种认知偏差,这种心态至少隐含了两点错误的假设:

1. 公正世界假设

人们倾向于相信世界是公平的,每个人所得到的都是他所配得的:不幸之人所遇到的不幸都是他们咎由自取,而幸运之人则心安理得地享受着他们应得的奖励。因此,当有人遭遇不幸时,旁观者可能认为受害者自身有问题,以维持对世界公平的信念。

2. 控制错觉

人们希望通过责备受害者来获得一种虚假的安全感,认为只要自己不做类似行为,就能避免同样的遭遇。也就是说,我们让受害者为自身的不幸负责,也是为了避免承认类似的事情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这种心态让人对生活有更多的掌控感

正如美国心理学家雪莉·汉比(Sherry Hamby)所指出的那样:“人们对受害者的责备实则是为了让自己感到安心。”

这两个预设让我想起了姜文的电影《鬼子来了》中一位居住在日军占领区的村民,她秉持的生存原则就是:“因为我行得端、走得正,所以日本子八年了都不敢动我一根汗毛!”她的逻辑与上述假设何其相似。但可悲的是,这位堂堂正正的“良民”,最终却落得全家被杀的结局。

“受害者有罪论”是一种极为古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在任何有道德和宗教的地方,都会找到它的踪迹。
新约时代,门徒就带着同样的假设询问他们的夫子:“拉比,这人生来是瞎眼的,是谁犯了罪?是这人呢?是他父母呢?”在古老的《约伯记》中,与约伯对话的那三位朋友持有类似的观念。他们的逻辑是:“约伯啊,你遭遇灾祸表明你犯罪了,至高者在惩罚你,赶紧认罪悔改吧!”
到这里,我们就触及了弟兄姐妹对于《约伯记》的常见误解。许多人认为约伯那三个朋友的根本问题是对待受苦之人态度冷酷,缺乏怜悯。人们由此主张:真正的朋友应该是“与喜乐的人同乐,与哀哭的人同哭”;对于受害者,不应该论断说教,而是默默陪伴。
但这种看法明显是小瞧了约伯的朋友们。要知道,这仨人可是当时有名的智者,品行也是没得说。经上记着,当他们听说那些灾祸临到约伯身上,就一同前来看望约伯,“为他悲伤,安慰他”。“他们远远地举目观看,认不出他来,就放声大哭。”更让人称道的是:“他们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个人也不向他说话,因为他极其痛苦。”
这三位朋友对于受苦之人的态度堪称完美,就是当代最专业的心理医生也难以企及;他们真正做到了对受害者的同情、体恤和陪伴。我敢说,遇到同样的情况,大部分指责他们的人都做不到他们这么好。
其实,约伯那三位朋友的根本问题不在他们待人的态度,而在他们对神的认识。因为,至高者最终揭晓了答案,祂责备以利法说:“我的怒气向你和你两个朋友发作,因为你们议论不如我的仆人说的是。”话句话说,是他们的神学错了。正是在这种错误神学的驱使之下,他们才对约伯恶言相向。
细想一下他们的表现,岂不是很让人惊奇吗?当他们与约伯的谈论触及自己关于宇宙人生的核心信念时,这三位“温良恭俭让”的智者仿佛变了一个人,竟然对约伯说出那么刻薄和冰冷的话!
我想,约伯的那三位朋友在逼迫他认罪时,一定是带着某种“捍卫公道、匡扶宇宙”的热心。“如果世界是颠倒善恶的,那么天理人伦何在?更可怕的是,这不是证明了至高者不公义吗?不,我们要为至高者辩护,我们要为天理人心辩护!”
其实,在人类堕落的光景下,很难避免这种“善恶报应”的逻辑。智慧如约伯的那三位朋友,也不能免俗。因为这种信念恰恰是今世之子安身立命的根本。人人心里都有杆秤:如果好人没好报,人生不就成了一场荒诞的游戏了吗?忽略了罪和死的可怕现实,人只能强行解释,以维持自己的生存意义不垮塌。
然而,如果恶人在世上飞黄腾达、大享安逸,义人却“终日遭灾害,每早晨受惩治”,这至少暗示我们:天理公道的实现,一定在这个世界以外。这也是亚萨在《篇》73篇所要表达的:“等我进了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如果没有复活,如果没有审判,“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
其次,“受害者有罪论”所预设的“公正世界假说”(Just-world hypothesis)也暗含一种靠行为称义的逻辑。按照这种律法主义的观念,我们得到的都是我们理应得到的:“为什么我凡事顺利、不像你那样遭灾受祸?因为我行得端、走得正,至高者奖赏我……”
如此想的人,势必对神狂傲,对人冷酷。因此,在这世上,旁观者责备受害者,文士排斥税吏,法利赛人谴责妓女,财主轻看乞丐。结果,当这世界之外的义(alien righteousness)临到世人时,他们往往认不出来。正如约伯那三位智慧的朋友只看到了他的悲惨,却看不到他是已被称义的人。
结果显明:人类的道德无法超越这个暂存的世界,人类的宗教无法摆脱律法主义的逻辑。
约伯的朋友们想为人生祸福找到可掌控的根据,让自己的遭遇有道德和宗教上的凭依。但是,我们真正的根基在天上,而不在地上;在永世,而非今生。人并无匡扶宇宙的能力,也无法凭行为建立自己的义。然而,好消息是:称义是至高者单方面的宣告和应许,恩典虽会让我们失去对自己人生的掌控,但同时也让我们获得了出人意外的平安和永不动摇的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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