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11 月,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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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三匝答周濂教授:谁在迷途,谁在深思?

萧三匝答周濂教授:谁在迷途,谁在深思?


周濂教授在台湾《思想》杂志第42期发表了《华人川普主义者的三个迷思》,批评“华人川普主义者”。文中点名批评了三个学者,依次是我、王建勋教授、丛日云教授,三人分别代表其中一种“迷思”,我所代表的是“圣经造就美国的迷思”。

 

我认真拜读了周教授的大作,深感我们之间的分歧是根本性的,这一根本性体现在对多元主义的认识上:他支持多元主义,我反对。既然分歧是根本性的,我也太忙,本不打算回应周教授的批评,只在朋友圈写了几句话:我确实不同意此文观点。的确,无论哪个国家都很复杂,任何人写的任何文章都难免以偏概全,但问题是,仍然有必要透过纷繁的现象直指问题的本质。周教授批评华人保守主义者刻舟求剑,我倒是担心自由主义朋友太和光同尘、六神无主、与世混同了。

 

奈何不少朋友劝我回应周教授的批评,朋友们的理由是:周教授都点你的名了,你不回应就好像显得理亏似的。我写文章,并不在乎别人的评价,只要能做到“修辞立其诚”、“我手写我心”就足够了。即便是周教授批评我陷入了“迷思”,也无妨。我如果真是陷入了“迷思”,别人能指出来,我当感激、改正才是。只是我认真想了想,真不觉得自己陷入了“迷思”。至少,周教授并未说服我。又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简单回应一下,因为事关公共话题,不宜轻忽。在中国,这样严肃的学术讨论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我真希望这样的讨论多起来。

 

为了便于读者了解我们的分歧到底何在,我决定采取最简便的文体回复,那就是照录周教授批评我的部分,在相关段落下进行简要评点。至于周教授对另外两位学者的批评,我就不越俎代庖回应了,虽然我认为他对另两位学者的批评也是站不住脚的。

 

周濂:“圣经造就美国”作为一个迷思,最广为人知的版本来自于亨廷顿。在2004年出版的《我们是谁》中,亨廷顿提出美国信念的原则——自由、平等、民主、民权、无歧视、法治等价值——是独特的盎格鲁—新教文化的产物。如果美国人放弃盎格鲁—新教文化,美国也就不大可能保持它的突出地位。亨廷顿相信,如果美国最初的定居者不是英国的新教徒而是法国、西班牙或者葡萄牙的天主教徒,那么美国就不会是今天的美国,而会是魁北克、墨西哥或巴西。

 

华人川普主义者普遍接受了亨廷顿的这个叙事;随着川普当选引发的保守主义热潮,尤其是杰瑞·纽科姆的《圣经造就美国》、拉塞尔·柯克的《美国秩序的根基》、《保守主义思想》陆续引入中文世界,愈发坚定了他们的这个观点。即便是在2020大选尘埃落定的今天,自由学者萧三匝依然在《川普主义已经赢了》一文中指出,“川普主义的实质,毫无疑问,就是源自伯克的保守主义,这种保守主义既关注人权,更关注人权的基础——神的主权。”在这个意义上,萧三匝认为川普虽然输了,但川普主义必将胜利,因为它是恢复山巅之国的荣耀的必由之路。

 

萧三匝:我虽然没说过“圣经造就美国”,但认可这个论断,不过因为没读过亨廷顿的《我们是谁》一书,因此我不能为亨廷顿此书背书。不过,根据周教授对亨廷顿观点的引述,我想提一个类似亨廷顿的问题:如果美国最初的定居者不是基督徒而是伊斯兰教徒或华人,那么美国会不会是今天的美国?如果不会,是为什么?

 

周濂:“圣经造就美国”作为一种迷思,主要犯了以下三方面的错误:1. 刻舟求剑,在逻辑上犯了开端决定一切、起源决定本质的认知性错误;2. 以偏概全,将美国的建国史不恰当地还原为盎格鲁—新教徒创立山巅之国的历史;3. 自我挫败,在策略上脱离现实语境和条件,面临着从保守主义者蜕变成激进主义者的危险。

 

赵敦华教授曾经指出,在探讨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之争时,不少学者常常会混淆“思想的内容”和“产生思想的社会条件”这两个不同的问题。这些学者假定:一种价值观或知识在发生时即获得了一个决定性的本质(“社会条件”、外部“存在”或“内在真理”), 在逻辑上存在着过去决定现在,现在决定将来的必然关系。在我看来,亨廷顿与华人川普主义者犯的是同一类型的错误,他们从“起源创造并且维持本质”这个假定出发,主张作为源头的盎格鲁-新教特质决定了美国精神一脉相承的统绪,然而,这不过是赵敦华所说的“关于本质的发生学教条”,或者用我的说法,是一种“观念上的刻舟求剑”,因为“思想的内容”并不等于“产生思想的社会条件”。

 

萧三匝:说“圣经造就美国”是说基督信仰造就美国文明,信仰不能等同于“思想”,前者关乎宇宙创造、生命救赎和盼望,是确定的,后者常常是变迁不定的。因此,即便周教授引述赵敦华教授关于“思想的内容”和“产生思想的社会条件”不同这一观点为论据来论证其论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我们不能说基督信仰这个“内容”是在某种“社会条件”下产生的,后者既非前者的充足条件,甚至也非必要条件。事实上,基督信仰的产生与任何社会条件都无关,因为人是上帝造的,人多以后就形成社会了,所以,社会是在上帝创造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不能反过来决定上帝。而且,信不信上帝也不是人自己说了算。如果基督是“真理、道路、生命”,祂就不是依靠社会条件产生的,也不依靠社会条件发展。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发展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众所周知,就当时的“社会条件”而言,是不适合基督教发展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起源创造并且维持本质”是对的,因为人之所以是人(本质),是上帝决定的,人不能自己决定改变这一本质。但是,“起源创造并且维持本质”事实上又是一种应然性的描述,因为上帝赐给了人自由意志,亚当夏娃却拿它来犯罪,他们犯罪堕落后,人的本质就陷入了原罪之中。所以,人要回归人的本质,必须悔罪、信靠上帝,否则人就只能在罪恶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回归到上帝的真道上来,不是什么“刻舟求剑”,而是蒙恩重生,做回真正的人——符合上帝创造心愿的人。对个人如此,对共同体也如此,因为“(上帝的)公义使邦国高举”。川普主义者希望美国社会回归到基督信仰上来,根本上是因为美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基督信仰——上帝的真道。显然,这是一种对应然状态的呼吁。

 

我想请问周教授,美国民主党已把性别“多元化”到了几十种,你是否认可?男人只要认为自己是女人,就可以上女厕所,你是否认可?如果下一步发展到人兽可以交媾,你是否认可?如果认可,这样的共同体的凝聚力如何产生?我记得你写过一本书叫《正义的可能》,在如此多元的社会,正义如何可能?黑人可以降分进大学,甚至大学招生还制定黑人生源比例,这是否正义?如果白人不认可这种正义,怎么办?什么是正义?如果你不认可上述现象,是否需要正本清源?如何才能正本清源?“本”是什么?是什么决定了“本”?

 

周濂:以个人权利概念为例,虽然可以在12世纪的教会法文本中找到它的思想源头,但是从经典文本中的隐含含义具身化为实际应用中的明确发展,最终定型为把握现实的重要概念,却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演变。在这个过程中,作为理解和构建现代复杂社会的核心观念,个体权利已经彻底剪断了与基督教母体的精神脐带。与此相似,即使我们承认自由、平等这些现代价值脱胎于基督教,但在价值多元主义的今天,也不再可能把它们奠基于特定宗教传统之上,任何所谓“返本归元”的做法都只是观念上的刻舟求剑。

 

萧三匝周教授的立论建立在承认现实的立场上,这是否意味着美国的现实已经足够美好?如果是这样,在这次美国大选中,为什么两方冲突如此剧烈?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自由主义者说美国制度只是“最不坏”的制度?某种程度上,我承认“个体权利已经彻底剪断了与基督教母体的精神脐带”,问题是,这一事实能说明什么呢?能说明其正当性吗?价值多元主义的正当性又如何证成?是因为每个人都是人,所以每个人信奉的价值都应该保护吗?那么是否应该先讨论什么是人,人的权利为什么应该得到保护呢?抛开上帝,如何定义人呢?

 

周濂:圣经造就美国的论点也不符合美国的真实历史。从美国建国之初的宗教人口格局来看,盎格鲁—新教徒在马萨诸塞州建立教堂,德国新教徒在纽约和新泽西州定居,马里兰州的主流力量是天主教徒,罗得岛州的定居者是浸礼会教友。不难看出,盎格鲁—新教徒从未一支独大,而是与其他教派呈现出分庭抗礼的局面。

 

萧三匝:周教授批评的论点是“圣经造就美国”,也可以说批评的是基督信仰造就美国,但其论据却是并非新教徒造就了美国,论据不能支持论点,显然是逻辑错误,因为你说的这些教派都属于基督宗教,都信仰基督。当然,即便说新教徒造就了美国也没什么大问题,因为当年从英国殖民到北美的虽然有天主教徒,但殖民的主流显然是新教徒,而且正是因为宗教改革导致了新教徒在英国难以容身,他们才来到了美国。北美殖民运动从某种角度讲正是宗教改革的产物。更关键的是,美国的宪政制度体现的正是新教所极力阐发的“人人皆祭司”、“人人被造而平等”的归正信仰。

 

现在有些批评基督信仰造就美国的朋友总喜欢追问:那到底是哪个教派的信仰造就了美国?言下之意是,新教改革后,宗派林立,你们自己都互不认同,难道我们还能认同基督信仰造就美国吗?有些人甚至列举美国国父们的信仰状况,说他们本就不是同一教派,有些甚至是基督教异端,以此来证明不是基督信仰造就美国。

 

我想说的是,这两种看法都夸大了基督宗教内部的差异。事实上,即便是基督新教和天主教之间,其差异也没有非信徒想象的那么大。基督宗教各宗派仍是基督宗教,在基要真理上是一致的,所以宗派不是问题,在大公教会上是彼此承认的。在新教内部,不同宗派之间大多数只是在宗教仪式和组织管理方式上存在分歧。近两个世纪以来,不仅在新教内部,就是在整个基督宗教内部,也发生了多次教会合一运动。因此,说基督宗教内部存在不同教派,并不能证明基督信仰造就美国不是事实。列举美国国父宗教信仰的差异也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因为信仰首先是个人直接面对上帝。如果说美国是个基督教国家,其真正含义不过是:美国大多数人信仰基督宗教,因此其社会实践和制度建构都受到了基督信仰的极大影响,其中一些影响是决定性的。


萧三匝答周濂教授:谁在迷途,谁在深思?

 

周濂:从盎格鲁—新教团体最初奉行的价值和政治实践来看,对内恰恰是专制的而非自由的,他们主张政教合一,不相信也不提倡人类平等,对宗教异端和异教徒毫不宽容。正如历史学家钱满素所指出的,北美殖民地的新教徒经过了一个半世纪复杂的历史变迁,才完成了向自由主义转化的过程。“美国革命同时完成了三项具有革命性的历史任务:从殖民地到独立,从王国到共和国,从政教合一到世俗化。”因此,在任何意义上我们都很难将这个历史性的壮举完全还原成为盎格鲁—新教传统的功劳。

 

萧三匝:基督教徒相信人人都是罪人,有形的教会是罪人的治疗所,而非圣人的俱乐部,所以有形的教会犯错、犯罪不是什么新鲜事,天主教会如此,初期新教教会也难免会如此。但正因为基督教徒认为人人都是罪人,所以需要不断对标《圣经》,这才使得基督教会具有自我更新的能力,这也是历史事实。所以,列举北美最初的“新教团体”的一些不当做法没什么大意义,倒是深究这些团体后来为什么放弃了不当做法更有意义。

 

的确,“北美殖民地的新教徒经过了一个半世纪复杂的历史变迁,才完成了向自由主义转化的过程”,但问题是,这句话隐含的意思是,自由主义才是人应该追求的,而非基督信仰,请问这个主张如何证成?为什么自由具有至高价值?自由主义的自由是何种意义上的自由?

 

周濂:值得一提的是,《圣经造就美国》的作者纽科姆虽然相信“美国的建立始于一个基督教国家”,反复伸张“美国的基督教根源”,但是他自始至终强调“并非幻想如今的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不认为美国应该成为一个神权国家”。纽科姆指出:“我相信美国的创建者们希望宗教机构从国家机构中分离出来,从此不再有任何一个基督教派凌驾于其他教派之上。……我相信美国的创建者们希望宗教在公共生活中扮演一定角色(以自愿为基础)。”以上说法充分表明,对于纽科姆而言,“圣经造就美国”是一种修辞学上的表达,意在强调基督教元素在美国历史与公共生活中的重要价值,并不等于他打算放弃美国国父确立的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等一系列现代政治价值。相比之下,华人川普主义者与极端保守的福音派基督徒的一系列主张,比如支持川普废除约翰逊修正案,更像是在字面意义上主张“圣经造就美国”,认为没有基督教就没有美国的光荣与未来。

 

萧三匝:周教授的这段批评不知所指是什么。请问,“华人川普主义者与极端保守的福音派基督徒”怎么就主张“字面意义上的”“圣经造就美国”了?这个群体“幻想如今的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吗?如果仍然是一个基督教国家,还强调回归基督信仰干什么呢?谁“认为美国应该成为一个神权国家”了?什么叫“神权国家”?如果指教会统治一切,教会取代政府,“华人川普主义者与极端保守的福音派基督徒”谁这样主张了?如果指上帝的主权掌管宇宙万有,这有什么问题?如果大多数国民强调上帝的主权至上,这样的国家就是“神权国家”吗?谁主张“一个基督教派凌驾于其他教派之上”?即便有人这么打算,有用吗?信仰如果不是出于自愿(从俗而言,而非神学论述)还是真信仰吗?美国可能实行信仰强制吗?谁不认可“政教分离(应该是政教分立,因为政府和教会没办法完全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等一系列现代政治价值”呢?如果以上现象都不存在,或者只是极个别人的主张,周教授的批评是不是空穴来风呢?

 

如果不存在上述现象,“圣经造就美国”怎么就“是一种修辞学上的表达”呢?“认为没有基督教就没有美国的光荣与未来”怎么就“是一种修辞学上的表达”呢?看来周教授至少还是认可“基督教元素在美国历史与公共生活中的重要价值”的,但现在的问题不正是不少美国人反对这一重要价值吗?多元主义的矛头不正是指向这一价值吗?川普的支持者支持他的一大原因不正是捍卫这一价值吗?

 

周濂:正因为试图在字面意义上实现“圣经造就美国”,让华人川普主义者面临着自我挫败的危险,因为这意味着他们虽然自命是保守主义者,其实却是激进主义者。恰如亨廷顿所指出的,起初保守主义者只是一些现存社会的批判者或者反动分子,但是渐渐地就变成了激进分子,随着时间的流逝,反动者的理想变得和任何过去的现实社会越来越没有关系。过去被他浪漫化了,最终,他开始支持返回到一个从来没有在现实中存在过的、理想化的“黄金时代”。他与其他激进主义者之间无从区分,而且通常表现出所有激进心理的典型特征。

 

萧三匝回归信仰就是激进?性别多元主义就不是激进?大面积放宽移民标准就不是激进?只允许自由主义式的激进,保守主义的反击就成了不应该的激进?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吗?

 

周濂:现代性的宗教起源是一个日益成为学界共识的观念史事实,基督教在美国的历史与现实中占据着难以忽视的地位和影响,即使是在21世纪的今天,仍有必要重新审视宗教在公共生活的功能和角色,而不是在彻底世俗化的道路上一路狂奔。但是如上所述,所有这些考量依然无法为“圣经造就美国”这个迷思提供合理的辩护。

 

萧三匝:“重新审视宗教在公共生活的功能和角色,而不是在彻底世俗化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很好,审视的结论是什么?

 

(周教授下面一段话不出现在批评我的部分里,因为与基督信仰有关,略带回复。)

 

周濂:华人川普主义者不仅在精神实质上与柯克一脉相承,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部分成员有一种信仰万能论的倾向,似乎只要站在宗教的制高点,就可以将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问题还原成信仰问题,轻而易举地获得洞察历史真相与政治本质的特殊功能。可是,正如苏格拉底对雅典人的警告,智慧这个词太重了,它只可能属于神,而人充其量只是爱智慧者。基督徒作为神的信徒,应该比无神论者更能体认人的渺小和微不足道,而不是代神立言与判教,由于信神而误以为自己成了神。

 

萧三匝:非信徒对基督徒的最大误会莫过于此。我多次说过,基督徒所传讲的不过是神的道,也可以说是神的智慧,因为神就是智慧本身,所以也可以说基督徒所传讲的是智慧。这不是什么“代神立言”,不是“误以为自己成了神”,而只是告诉人一个最大的好消息罢了。

 

老实说,非信徒之所以觉得基督徒骄傲,在很大原因上不是因为基督徒骄傲,而是因为神的真道与世俗的道理常常相反,让人听着刺耳,因此不喜欢听。这里仅举一例:“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马太福音》10:34-39)这段经文所讲的“道理”,非信徒未必真能理解、认可吧,是不是觉得受到了冒犯呢?

 

周教授强调人只是爱智慧者,也认为智慧“只可能属于神”,那么爱智慧其实等同于爱神。既然如此,你与基督徒有什么根本分歧呢?只是,不信神,就不能真爱神,因此也就不是真正的爱智慧啊。在我看来,周教授其实不是真爱神,因为神是忌邪的,神的诫命里明确指出,禁止拜偶像,而所谓多元主义,说到底,不就是多个偶像吗?

 

至于说周教授批评的“信仰万能论的倾向,似乎只要站在宗教的制高点,就可以将高度复杂的现代社会问题还原成信仰问题,轻而易举地获得洞察历史真相与政治本质的特殊功能”,我想说的是,信仰的确不是万能的,基督徒不会天天只讲信仰而不做任何工作,也不会否认现代社会是“高度复杂”的。但是,神确实可以指引人看到历史的真相与政治的本质。因为,《圣经》也是一部历史书,也论述了政治的本质,正如一句俗话所言“上帝要让人灭亡,必先让人疯狂”。多元主义还不够疯狂吗?

 

周教授为文常引古今中西名家著述,可见其博览群书,不知周教授可曾读过章力生教授之《人文主义批判》一书?若尚未读过,推荐一读。章教授21岁任北大教授,26岁任大学院长,53岁尽弃所学,潜心圣道,“作了最年老的学生”。章教授之心灵史,或将触动周教授也未可知。

 

再次声明,我真无意冒犯周教授以及与周教授有类似看法的朋友,我只是尽力在陈述自己的认识。在这一陈述过程中,我时刻提醒自己不要陷入“迷思”,也以此和周教授共勉之。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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